答案就在于那些具有共同利益的人为了彼此之间的沟通而发现的各种手段。即使最愚蠢的人也拥有关于他或她自己所处境况的知识,而这种知识可以被证明对他人有价值。社会组织手段的演化——乃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就是从现实和理论这两个层面对数以百万计的分立的参与者如何协调其各自需求和计划这个经济问题的应答。哈耶克把这一观点的渊源一直追溯到从亚当·斯密、大卫·休谟和亚当·福格森到伯纳德·孟德维尔一脉的思想之中:“芸芸众生之中最糟糕的人,也为公益做出了些许贡献。”
我们并不是Galbraith那类人,我们所需要的是有简单的行为规则可以遵循,有简单的方法可以期望自己成为较优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需要生成出了语言、法律、风俗(或行为方式)和道德等方面的规则。在开放性市场上,类似于货币的使用以及产品和服务的交换等方面的发展实际上相当简单,就像一群鸽子扑向撒下的玉米一般。
在上述诸方面或人际交往的制度中,风俗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但是这些后天习得的习惯——言谈方式、服装风格和隐私的边界进而产权的限度——却可能是使人们得以共同生活和一起工作的最为重要的基础。哈耶克就此举了一个极妙的例子,以解释为什么他在英国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如果你想终止谈话,那么你不用采取这样一种方法说:‘噢,对不起,我有很急的其他事情要做。’
你只需微微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样子,而同时却明显地表现出在关心其他的事情;你根本连一个字都不用说。”风俗和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手势,语调——而且几乎是以不为人们所理解的方式被融合进了道德规则之中,而道德规则又以为人所理解的方式被融进了法律之中。
从职业生涯的角度看,哈耶克是颇为幸运的,但是在个人生活方面,他却没有如此幸运。他在非常年轻的时候,就曾与他的表妹相爱。然而,由于对他的志向不甚理解,他的表妹最终还是嫁给了别人;哈耶克后来也与他人结婚并在移居英国后有了孩子。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回奥地利去探望仍留在奥地利的家人(在火车上,他遇到了同样回家探视亲人的堂兄维特根斯坦),并得知他的第一个恋人认为她自己又有了可以嫁给他的自由。这样,他下定了决心,不管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会使他和他的家庭蒙受多大的痛苦和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都不做他择,只要求离婚。
此后,哈耶克在伦敦的处境艰难,而且与他的一些最为亲密的朋友和同事间的关系也极其恶化。然而颇为奇怪的是,他从未对道德传统的另一个方面——亦即它所具有的驱逐和孤立某人的力量——进行过讨论。《通往奴役之路》一书的出版,使他脱离了大多数职业经济学家,而关于他离婚的流言蛮语则使他脱离了原来生活中建立的社交圈。
为此,他做出了与此前其他被遗弃和孤立的人所做的同样的事情:他远赴美国并在那里撰写了一部关于自由秩序原理的专着。
“很可能在开始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意识到了人们对他们的诽谤和蜚语,已经学会了谨慎处事,甚至还与社会隔绝,几乎过上了隐居的生活。……这两人的境况和自然倾向从一开始就结合起来,而这才使他们把妇女地位的问题和她们在婚姻中的地位问题变成了一个公众都关注的主要话题之一”。这是哈耶克所写的关于约翰·斯图尔特·穆勒(JohnStuartMill)和HarrietToylar的文字。哈耶克关于穆勒的研究,产生于他业已着手进行的关于滥用理性的历史研究。在他编辑的关于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与HarrietTaylor的信札中——以“他们的友谊及继后的婚姻”为副标题——有许多极为精彩和令人着迷的描述和评注。它是证明哈耶克关于英国转向社会主义始于Toylor与穆勒的论点的一份极为重要的文献,但是它也表明哈耶克在其选择的第二故乡的英国所感受到的那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因为只有当他具有了在历史、学识、文物等方面的天赋(他是一个伟大的藏书家)时,他才有可能撰写出这份直通英国文化心脏的人际关系的文献。它令人着迷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哈耶克就人际关系的极为个人化的根源进行了探讨,其要旨似乎是要指出一些主观的价值推动了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这些极为复杂的事实,是无法——以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化约为某些可以用某种共同尺度加以评价的对象的。
1954年,哈耶克得到了“古根汉姆”(Guggenheim)基金会提供的一份资助,使他和他的妻子得以用7个月的时间沿着穆勒正好在100年前穿越意大利和希腊的旅程路线进行重访。他们的重访路线与穆勒当年的路线唯有一处不同,因为他们还造访了埃及,在那里哈耶克作了关于“法治的政治理想”(ThePoliticalIdealoftheRuleofLaw)的系列演讲。1955年秋在回芝加哥的旅途中,他明确地形成了有关《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写作计划。
当时,在唯理主义学派以外,许多伟大的自由倡导者都始终不渝地强调着这样一个真理,即如果没有根深蒂固的道德信念,自由绝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而且只有当个人通常都能被期望自愿遵奉某些原则时,强制才可能被减至最小限度。人们能够自愿遵循这类不具强制力的规则,当有其益处,这不仅是因为对此类规则施以强制是不好的,而且也是因为以下两种境况事实上常常是可欲的:一是自愿性规则只应当在大多数情形下得到遵守;二是个人应当能够在他认为值得的时候挑战这些定规而不顾此举可能会导致的公愤。除此之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即确使这些规则得以遵守的社会压力的强度和习惯力量的强度,都是可变的和不确定的。正是这类自愿性规则在压力方面所具有的弹性,使得逐渐进化和自生自发的发展在道德规则领域中成为可能,而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又容许此后的经验趋向于对先前的规则进行修正和完善。
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第62至63页做如斯说。此书于1960年2月9日正式面市。
感觉秩序
芝加哥大学为哈耶克提供了一个教职。JohnNef在回忆当时的情形时指出:
在我造访英国期间,在伦敦面晤了T.S.Eliot和Friedrick·哈耶克两位先生。这使我能够为芝加哥大学的社会思想委员会做出这两个重要的教职安排。哈耶克接受了一个他注定会保有约15年之久的常设性教职。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对他能去社会思想委员会担任教职一事表示欢迎,尽管这些经济学家曾在4年前反对他到经济学系任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认为《通往奴役之路》这本书太过流行,而一个受人尊敬的学者是不会写这样的书的。只要他不被视为是经济学家,那么他在芝加哥大学任教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哈耶克于1950年10月作为社会和道德科学的教授正式开始在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执教。他并非两手空空而来,他带来了题为《何为心智》
(“WhatisMind?”)的手稿的第一稿。
一如他后来所解释的,“在《通往奴役之路》一书出版以后,我觉得我在相当程度上毁了自己的职业声誉,我不想再触怒他人。我想被科学共同体接受,所以做了一些纯科学的而且与我的经济学观点没有什么关系的工作”。这可以说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尴尬时期。当哈耶克最终能够对亚里士多德、洛克和休谟的思想做出自己的回应时,他发现自己已置身于一个崭新的世界之中:这个新世界完全展现了其对存续之障碍的克服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并且表明那些认识论方面的所谓的棘手问题实在不着边际。
哈耶克又开始重新考虑他在30年前研读马赫所着《感觉的分析》(AnalysisofSensations)一书时所遇到的问题。哈耶克给自己设定了这样一个任务,就是对经由神经刺激而传送到大脑的感觉形成过程进行探索,而在大脑里,这些感觉变成了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与“实在”相对应的认知。经过三易其稿,最初那篇《何为心智》的文章草稿被改成了《感觉秩序》(TheSensoryOrder)一书。他在《〈感觉秩序〉发表25年》(“TheSensoryOrderAfter25Years”)一文中描述了他的概念的发展过程(p.289):
一开始我所不能轻信的是这样一个观念,即感觉纤维能够承载或神经细胞能够储存那些为我们所知的心智现象具有的各种独特的属性——这种“知”的方式不只是内省,而且还可以是我们对其他人的行为的观察。
我早年的研究就已经使我对这样一个事实形成了明确的认识:这些心智特性乃是由刺激因素在所有神经元之间的关系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因为刺激因素就是通过这些神经元而得以传递的。这导使我把中枢神经系统解释为一种多元性类分的器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对每一时刻进入其中的大量刺激因素)在许多层面进行同时且持续的类分和不断的再类分的过程,这样的过程首先适用于所有通过感观而得到的知觉,但是主要适用于我们能够发现的发生在心智世界中的各种心智体,如感情、概念、意象、倾向等等。
哈耶克所反对的观点认为,“经验始于对那些具有恒久性质的感觉基本数据的接受,这些基本数据或者反映了那些属于被感知的外部客体的相应的属性,或者与构成物理世界诸要素的这些属性具有某种独特的相互关系”。这种观点肇始于亚里士多德,他坚持认为我们应当认识事物的“本质”,此后这个观点通过约翰·洛克的一段经验主义名言而传至我们:Nihilestintellectuquodnonanteafueritinsensu(不被感知便无认识)。哈耶克选择来批驳这种观点的路径与康德的路径遥相呼应,而且不时还与康德的理论相重合。
早在马赫以前,有人发现,哈耶克就曾研究过兰科植物,而正是这种“早在马赫以前”的经验,恰是感觉秩序的关键之所在。正如哈耶克告诉我们的那样,在追随他那位作为植物学家的父亲的兴趣的过程中,“我也开始采集自己的植物标本,甚至开始撰写有关OrchisCondigera的专题论文……对为何存在着被明确界定的类别这个令我深感困惑的难题所进行的系统的植物学研究,后来证明对我是一种颇有助益的教育,可是我此后的兴趣逐渐从植物学转向了古生物学和进化论……后来,我的父亲也充分地意识到我的思想较之我在动植物分类学方面的研究更具理论性”。
心智为了给并无差别的感觉分门别类所展开的类分活动,乃源自先前的经验。“每一种感觉,哪怕是‘最纯粹’的感觉,从而都必须被认为是根据个人或种族的过去经验对某一事件的阐释”。用一种前此的类分来决定一种感觉的“感”(the‘sense’ofasensation),与康德使用先验范畴不同,因为哈耶克的类分产生于知觉本身形成的过程之中,并非固定不变。它们并不同于一种原理或公理,因为它们与自生自发秩序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link,或用哈耶克的术语‘linkage’)。
心智因此而进行的再分类,乃是一种与我们所经历的这样一种过程相似,即我们学着朗读一种并不是用音标拼写的语言。我们学着根据一些符号与不同的其他符号的组合而赋予这些相同的符号以不同的价值,而且也学着在甚至不考虑个别符号的情况下,对不同的符号组合进行重组,视其具有相同的意义。
这本书是否是一种失败呢?自这本书出版以后,就似乎没有什么人问津,即使是那些意识到此书重要性的哈耶克思想研究者,也主要是出于责任而去阅读它的。最初,尚有一些肯定性的评论,但是,即使是抱着最欣赏的态度,读者也会一开始就感到阅读此书的困难。一如哈耶克在许多年后所说的,“就心理学而言,我的的确确是一个来自19世纪的幽灵”。
当时,朝着专业化方向发展的现代趋势愈演愈烈,特别是在美国的各大学中。哈耶克在《感觉秩序》一书中的观点,给了当时在理论心理学领域占支配地位的行为主义以一记致命的打击。然而,在当时认识论和心理学的领域中,那种从内容到形式都可以被证明为相当不可取的学术研究发展,把哈耶克的观点给淹没了(在大学外面,公众一如往常那般仍以一相同的极为直觉的方式对精神现象的探索抱以兴趣。如果哈耶克所写的不是“前感觉”(presensory)而是“超感觉”(extrasensory)因素,那么他肯定会再被邀请做一次巡回演讲)。
一位评论者这样写道,“尽管像哈耶克这样一位专家在社会-经济领域内享有极高的盛誉,但是他通过撰写一部关于知觉的专着而表现出来的那种侵入其他学科的越俎代庖的做法,只会令许多人瞠目结舌或漠然视之”,而这恰恰反映出了风俗(行事方式)与语言之间的那种联系。即使EdwinG.Boring发表在《科学月刊》(ScientificMonthly)上的最具肯定性的评论,也对哈耶克这部着作中的一个显见的失败给予了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