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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我的头发长得很长了。我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梳成两根小辫子,用金黄明亮的橡皮筋束着,看起来很快乐,很神采飞扬的样子。我的名字也渐渐地响亮起来。谁都晓得我是个聪明清高胆怯孤傲的女生,其实这就很好,不和外界发生联系,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些外界的赞美,永远和我最亲爱的姥姥在一起生活。

可是,那一个金黄色的残忍的秋天,如此丰硕的多姿多彩的秋天,把我拥有的温暖和安全撕得粉碎,又让龙卷风把它们卷走得干干净净,连半点温柔的碎片都没有留下。

姥姥病了。她苍黄的两颊飞快地陷了下去,紧绷着一层枯皱的苍黄的皮。她的眉毛很长,粗壮散乱,看上去像是一个能够隐忍苦痛的倔强女子。我亲爱的姥姥,不会说话的姥姥,一生没有触摸过声音的姥姥,你的语言藏在了哪儿呢?谁的手把它遗失了?如果可以帮你找到,姥姥,你悉心喂养大的孩子愿意用生命来换取你一晚痛苦的叫喊。

姥姥,我知道你很痛很痛。抓着我的手吧,紧紧地抓着我的手。姥姥,你喊出声音来吧,一喊出来吧,痛苦会把你干瘪的胸膛胀裂的。姥姥你疼就咬我的胳膊吧,我不怕疼。疼是我们的糖,是我们相依为命的黏合剂,是我们可以在一起的最好的理由。

咦,姥姥你病好了吗?你怎么能站起来了?你笑了,笑得好温暖,像清香的太阳光。你把我抱在怀里,我又能咬着你衣襟上的绒球扣子了。好快乐好快乐啊!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姥姥站起来。她看着我睡觉,轻轻给我盖上那床装着新棉花的被子。然后开始给我叠衣服。一件一件,叠得整整齐齐。那上面布满了姥姥抚摸的指纹。

你亲我的额头了。你着凉了吗?姥姥?你的吻怎么这么潮湿冰冷?像冬天里墙角的苔藓。姥姥,你怎么直起身来了?你怎么不吻我了?再给我一些葱绿色的清香的吻吧。我想要温暖,我想要安全,我想要你永远的怀抱……

姥姥在那个果实飘香的金秋,安静地飞走了。她最后的归宿是一只薄薄的散发着新鲜木材味的桐木棺。姥姥的身体是那么轻盈,像一只静寂的蓝蝴蝶。两个人抬着她,向已经收割完了的麦田走去。

一个巨大的地下世界。被泥土包围和淹没的世界。没有姥姥最爱的孩子和蔬菜。只有风,凄凉的无依无靠的风,在她听不到声音的耳边寂寞地吹来吹去。

姥姥和她的白屋子一起被放下去了。我开始尖叫,持续不断地尖叫,眼前出现大片大片的幻觉。灿烂的阳光。碧绿的韭菜。粗糙的木栅栏。懒洋洋的大白菜。土墙上各种各样的奖状。熏黑了的窗纸。木门上淘气的娃娃。阴森神秘的枯井。油亮笔直的红香椿树。

我们的粮食。我们的蔬菜。我们忠实的狗。我们的家。

姥姥离开我之后,我迅速地成长起来。我剪去了乌油油的长发,坚韧干脆地生活着。

一个人。只是我心底有了伤口,金色的明亮的伤口。终生无法痊愈。因为,再没有最疼我的人和我在一起了。

我剪去了乌油油的长发,坚韧干脆地生活着。失去会让我们成长,美好和怀念永远在我们的记忆里。

拥你入杯

文/黄孝阳

她病了,去医院诊断,是绝症。

医生要她务必及时入院治疗,否则顶多只能再活一年。她拒绝了,那笔庞大的治疗费足以压垮大多数中国家庭,更何况她还是一名单身母亲,一个月只挣800元钱。

她的女儿才8岁,念小学二年级,很聪明,读书也用功,上学期还拿了三好学生奖状,得了几支圆珠笔与一大摞作业本。她回了家,女儿还未放学。她泪流满面,家里穷,相片还是女儿周岁时照的。那时女儿的父亲还在南方做生意,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不仅埋葬了他,还在她肩上添了一大笔债务。这些年,她与女儿相依为命,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她也算尝透人情冷暖。

如今,她要走了,女儿还能指望谁?

她抹掉眼泪,出了门。寒风凛凛,像一把三棱尖刀,捅入喉咙,并在里面搅了搅。她吐出一口痰,痰里有血,腥的。她买了很多菜,拎回家,做出满满一桌子好吃的,有鱼有肉,还有女儿最喜欢吃的小鸡炖蘑菇。女儿回来了,兴奋得大叫,忙问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她心如刀绞,坐下来,不停地为女儿搛菜,女儿吃得很开心,没有注意到隐藏在她眼角的泪。这天晚上,她早早上床,把女儿搂入怀里,使劲儿地亲吻女儿的额头。她紧闭门窗,旋开了煤气阀。这种死法应该是最安静的吧。她默默想着,就听见女儿喊她,妈妈,妈妈。怎么了,她问。

妈妈,我今天考试了,语文、数学都是一百分。女儿得意地说。

真乖。她差点哽咽出声。

妈妈,你上次说我考了100分,你就答应我一个愿望。女儿仰起脸,一双眼睛因为期待而闪闪发亮。女儿撅起小嘴,妈妈,你不会耍赖吧?

妈妈不耍赖。她用枕巾挡住女儿的视线,并把枕巾一角塞入喉咙,身子痉挛。她已经没法子控制泪水。这种液体似乎能烫伤人,脸上火辣辣的。

那你以后再也不准哭,好吗?女儿的声音不无迟疑。

妈妈不哭。她急急忙忙地用枕巾拭泪。

还有,妈妈,如果你实在想哭,忍不住,那也请等我长到能把你搂入怀里时,再哭好吗?女儿小声说道。

好的,妈妈一定做到。她哇地一下哭出声。她松开女儿,下床,关了煤气,打开了窗子。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生命只有一次,能拥有就应该珍惜,无论遇到什么状况,一切总会过去。

爱情密码

文/[香港]林燕妮

顾其均和李涵是亲如兄弟的朋友。他们的死结是同时深深地爱上了芳华。

芳华分不清自己爱其均多一点还是爱李涵多一点。其均稳重能干,相貌堂堂。李涵谈吐幽默,英俊潇洒。

谁都不想放弃。其均和李涵自小到大无所不谈,如今却相对无言。

李涵喝了半瓶威士忌,其实醉意只有三分。他对其均说:“我退出吧。不过我以后再也不见你们,我不能忍受你们手牵手的样子。”

其均说:“没有退出不退出的,芳华是浪漫的女孩子,谁悄然引退她便会觉得谁好些,我太了解她了。”

这两个二十几岁的青年是一块儿住的,都是在社会中初起步的人。其均在律师楼工作,李涵是很有天分的平面设计师。

面对其均和李涵的难题,芳华解决不了。她两个都得到了,但最终只能选择一个。

李涵对她说:“我不能没有你。”

其均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就在李涵独酌、其均对着老友闷坐的时候,心乱如麻的芳华来了。芳华眼皮微微红肿,但那双水盼波流的眼睛更显得情意款款,两个男孩子的心都在酸酸地跳动着。

“我们怎么办?”芳华抽咽着,“要我放下你们其中一个,是绝对没可能的。不如我离开吧,你们,你们忘掉我,你们继续做好朋友。”

说完芳华掩面大哭,此刻她不能倒在其均怀里,也不能倒在李涵怀里。李涵又喝了一些威士忌,脚步浮浮地站起来:“一切都是天意。再拖,也有分开的一天,倒不如让上天决定。”

“李涵,你醉了。”顾其均说。

李涵竖起了食指:“醉与不醉,都是天意。”

芳华和其均一齐望着他,不晓得他打算干什么。

“等一会儿。”李涵走进房间,拿了一张五颜六色的方格纸和一把剪刀出来。

“其均,去厨房拿个水果盆,拿瓶白醋出来。”

其均照做了。

“芳华,我们不是比吃醋。”李涵一边笑,一边把那张每格一寸见方,从浅黄到深黄,从米白到棕色,从浅灰到深灰,从粉绿到深绿,共16格,每格不同颜色的纸拿着,一格一格地剪开。

“这张颜色纸很有趣,一放进醋里,因为酸碱反应,只变回两种颜色,红和蓝。”李涵说。

“你搞什么鬼?”芳华问。

“我和其均每人选一种颜色,红或者蓝,格子浸在醋里,谁的颜色多,便当上天看出谁最适合芳华。”李涵把格子剪完了。

“那么颜色少的那个便退出?”

“天意嘛。其均,你先选。”李涵说,“不然你会以为我做了手脚。”

“红色。”其均选了芳华衣服的颜色。

“那么我要蓝色。”李涵把16格色彩缤纷的纸撒进盛了醋的盆里。

其均的心怦怦地跳。芳华掩着眼睛不敢看,但又忍不住在指缝里偷看。每个格子都渐渐变色,第一个格子变蓝了,其均心里怦怦直跳,然后,所有格子都变蓝了,李涵胜了!其均脸都白了,李涵却一脸忧伤。

“怎么都变了蓝色?你说有些会变红,有些会变蓝的。”其均指控李涵。

“这只是一半。”李涵再拿了一瓶透明液体出来,“芳华也应有份儿参加吧。芳华,你把这瓶倒下去,倒多少由你,看天意如何。”

芳华颤抖着双手,把透明液体一古脑儿全倒进去。

三人定睛看着格子颜色的变化:淡红、粉红、鲜红,再变,变成全红了,只余下四格蓝色的坚持不变。

“上天选了你。”李涵凄然一笑,对其均说,“你以为我会骗你吗?”

李涵把余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东歪西倒地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其均和芳华已经做了50多年的夫妻,李涵一直没出现过,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顾其均已经成为名显一时的大律师,芳华也成了上流社会的雍容太太。

然而,万般赞美,也比不上她每年生日所等待的,那是她50多年来藏在心底的秘密——每年生日,她都会收到一束花,花束上夹着的信封,每次都装着一个蓝色的格子,是李涵那天晚上剪的格子,代表着他对她的爱的格子。

她不能同时得到其均和李涵,但李涵似乎永远没离开过她。她不能告诉丈夫,到底,其均对她无微不至,甚至是溺爱她的。

时光流逝,蓝色格子几十年来一直在她生日那天随花束而来。遗憾的是她无法从花店打听得到送花人到底身在何方。

其均的身体日渐衰迈,他感到油尽灯枯的日子快到了,他快80岁了。

“芳华,”其均深情地握着爱妻的手说,“明年生日,也许你收不到夹着蓝色格子的花了。”

芳华心里猛然震了一下,原来这50年来,丈夫是知道李涵给她送花的。

“其均,想不到你忍了50年。”

“芳华,那些花,那些蓝色格子,不是李涵送的,是我送的。”

芳华50年来的梦破了。

“芳华,我不想戳破你的梦,我想让你得到一切,所以我扮李涵送花。何况,我爱你,也欠他。”其均叹了口气。

“你说什么?”芳华大惑不解。

“他演了场很难演的戏,第一瓶其实不是醋,是碱性液体,他叫你倒的第二瓶才是酸性液体,所以大部分变成了红色。”

“他说是天意。”

“天意,不比他对你的爱重,也不比他对我的友谊深。他让我先选颜色,他准备了碱和酸两瓶透明液体,无论我选什么颜色,他都会让我赢的。”

“那晚他醉了。”芳华说。

“他没有醉,装醉而已。那晚他走后,我在后窗一瞥,看见他很清醒地倚在街角灯柱,燃了根香烟,大步地走过马路,并不东歪西倒,我才想起化验一下那两瓶子余下的点滴是什么东西。”其均说,“他真是我的朋友。为了我,他不知飘泊何方?”

芳华抽泣着:“你也真是他的朋友,真正爱我的人,为了他,为了我,这50年来,你的苦心……”

“芳华,我本来想,假如你先我而去,那么你便会去得没有遗憾。可惜,我的身体已捱不得多久,明年,谁送夹有蓝色格子的花束给你呢?你不能连我连他都一齐没有了。”

“其均,我再也没有遗憾,世上没有比你更小心呵护我的人,我最后的选择,还是你。”

其均在爱妻怀中安详地逝去,留给她一生无微不至的爱。

没有遗憾的爱情是最完美的爱情,值得我们珍惜和回忆。

爱你,奈何不自知

文/艾一敏

他爱我时,我不知晓;我爱他时,已成离别。

——题记

当“红颜知己”这个词流行开来时,我便将自己定位成了周晓的红颜。都说能成为男人知己的红颜必定是精品女人,妖娆知性,所以我窃喜着为自己骄傲。

周晓是我的初中同学,那时他是班长,我是学委。我不知他当时面对一个个子矮小,性格内向,说话腼腆但总是考试第一的小女孩是怎样的心理,反正我对他是不屑的。我似乎天生就那么自恃清高,但又有清高的资本,在那时,成绩有绝对说话的权利。

初中三年,我是孤立的;周晓却是极受大家欢迎的,他们都亲切地叫他“老班”。每次班级选班干部,他都以全票当选班长(我其实是不想选他的,但又不想因为特殊而受同学攻击)。而我,学习委员这个头衔其实是老师给的,当然,仅凭学习这点,我还是很够格成为同学榜样的。

蓬勃的少年时代一晃而过,没有忧愁,纯净如水。

中考,周晓可能是应父母意愿报考了一所医药类中专学校。因为在那时,中专生还包分配。我执意上了高中,因为我对大学充满了向往。

周晓去了一座海滨城市,我在县城的重点高中继续埋头做题。

周晓从遥远的城市给我寄来了明信片,蔚蓝的天,广袤的海,天海相连,美丽无限。

日日相对三年没说过几句话的我们竟用信件的方式开始了交往。

又一个三年。我进了省城的大学。

周晓在我大二的时候也来到了省城,他被分配到一所研究所工作。

他来学校看我,引起宿舍女生的惊呼。

“天哪!苏绮绮!你还有这么帅气的男友藏着啊!怪不得对于子轩不冷不热的!”

于子轩,是当时追我的男生中的一个,也是她们认为和我最般配的一个。事实上,我也觉得自己爱上了他,只是也许越是爱就越是有点远离的故作姿态罢了。

周晓确实让我惊了一下。

他的个子竟窜得那么高,身高160公分的我站在他身边很是娇小。他的皮肤略黑,眼睛灼灼发亮,微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全身洋溢着健康壮实的光芒。

片刻晕眩后,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让她们羡慕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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