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批评:有规矩而无定式
学术批评要守规矩,但却不能有定式。不仅批评的形式不能模式化,而且批评的角度、内容和对象也不能强求一致。
学术批评在形式上不能有定式,这不难理解。在过去政治运动挂帅的年代,对一个人或一件事进行评价,总要首先辨清正确与错误、主流和支流、成绩和不足到底是“三七开”还是“七三开”,确定“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这是一种做政治鉴定的模式,不宜用于学术批评,原因很简单:学术批评并非为某人做全面鉴定,套用这种模式未免使人有杀鸡用牛刀之感。如果报刊上所有的学术批评都遵循这种模式,那么我们所读到的将只会是千篇一律的八股文章。这肯定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学术批评的角度、内容和对象也不能有定式。一些学人可能会有这种忧虑:倘若有众多的“行外”人士从“外行”的角度出发对一部学术成果进行批评,就会造成批语只纠缠旁枝末节,或对新见解、新学说一味求全责备,从而损害了学术的发展。换言之,批评的角度、内容和对象应有一定限制,或有一定之规。这种担心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大的方面看,学术批评的角度、内容和对象不应该有定式,这是因为:
首先,在学术批评中,批评者确有“行内”和“行外”之分,但批评则无“外行”与“内行”之别。在学术分工高度发达的今天,学科确实不少,分支也越来越细。但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客观的存在,并不依研究者视角的差异而改变。因此对同一对象的看法,从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严格说来,由于所有的看法都只是从某一角度来观察、分析某一对象,因此没有任何一种看法可以说绝对地全面和正确。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尽管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有“行内”和“行外”之别,但从总体的角度来看却并无“外行”与“内行”之别。
分化和综合是相辅相成的。发达的学科分工,带来了今天不同学科交汇和融合的趋势。在今天,一部真正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大多总会涉及不同的研究领域。因此不同的读者从不同学科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学术批评,乃是必然之举。在此情况下,“外行”与“内行”的界限,当然也就更难划分了。譬如说一位经济学家(例如安古斯·麦迪森)写了一部经济史著作,虽然他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问题,但是既然已经涉及了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范围,那么从历史学和其他学科的角度出发对该著作所做的批评就不能说是“外行”的批评了。事实上,从不同专业领域出发对某一学术成果进行批评,乃是学术批评的生命力之所在。吴承明先生指出:“按照辩证法或系统论的原理,一个系统中如不含有异质的东西,它就不能进化”。学术也是如此。如果批评者都是在某行“行内”、由“内行”来进行批评,那么其结果是不难想象的。
其次,学术批评的内容,可有侧重点的不同,但没有“旁枝末节”之说,对于来自“行外”人士的批评,“行内”人士往往感觉这些批语看不到主要方面,而是仅仅纠缠于细节问题,是只见“旁枝末节”而不见主干,所以这种批评没有多少意义。然而情况果真是如此吗?
由于各个学科的侧重点不同,同样一个事物,某一学科的学者视为不重要,对于另一学科的学者却常常十分重要。例如对于一部经济史研究著作,一些经济学家可能会认为最重要的是运用了什么理论,提出了什么模式,进行了什么阐释。至于对所用具体史料的订正,似乎可以说是“旁枝末节”。但是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情况可能相反。余英时先生指出:“史学论著必须论证(argument)和证据(evidence)兼而有之,此古今中外之所同。不过二者相较,证据显然占有更基本的地位。证据充分而论证不足,其结果可能是比较粗糙的史学;论证满纸而证据薄弱则并不能称其为史学。韦伯的历史社会学之所以有经久的影响,其原因之一是它十分尊重经验性的证据。甚至马克思本人也仍然力求将他的大理论建筑在历史的资料之上。韦、马两家终能进入西方史学的主流,决不是偶然的”。在科学研究中,任何理论和方法的运用,都只能以翔实充分的事实为基础。方法再好,如果依据的史料不可靠或不准确,也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史料的考订决非“旁枝末节”。
一切事物都是由无数细节组成的,认为某些细节可以忽视的看法,并不可取。严格地说,在科学研究中,并没有什么东西是无关紧要的“旁枝末节”。例如一般而言,社会风俗的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某个具体年代在社会风俗变化的研究中似乎并不重要,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某个具体年代(如1911年、1949年、1979年等)对于中国社会风俗的变化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一项研究来说,如果忽视具体年代的正确与否,也会是一种严重的错误。
再次,任何学术成果在学术批评面前应当一律平等。学术批评的对象,没有新、旧、中、外之分。因此对于引进新说的批评,也应一视同仁,“求全责备”。
今天,各学科的交融已成为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一门学科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从其他学科引进新理论、新方法。在这种引进的起始阶段出现若干差错是必不可免的。对于这些差错,我们应当持宽容的态度,斥之为“伪学术”是不妥的。但是这种宽容并不等于不应对这些尝试进行认真的学术批评。只有对新理论、新方法“求全责备”,使大多数学者看到这些理论方法的成就与不足,才能使这些理论方法的合理部分凸显出来,在该学科的改进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否则,新理论、新方法中的合理内容必将受其缺陷之累,反而会影响人们对它的接受态度。
对引进的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认真的学术批评,对于今天我国文科学坛尤为重要。余英时先生指出:在西方的多元史学传统中,任何新奇的观点都可以觅得容身之地。近年来西方学界涌现了各种新理论方法,包括许多有悖于主流的“异义怪论”,例如德里达、福柯、哈贝马斯等人的理论系统。不过“这些‘异义怪论’是否都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尚远有待于事实的证明”。但是“最近海内外中国人文学界似乎有一种过于趋新的风气。有些研究中国文史,尤其是所谓思想史的人,由于受到西方少数‘非常异义可怪之论’的激动,大有走向清儒所谓‘空腹高心之学’的趋势”。特别是“在古典文字的训练日趋松懈的今天,这一新流派为中文程度不足的人开了一个方便法门。因此有些人可以在他们不甚了解的中国文献上玩弄种种抽象的西方名词,这是中国史研究的一个潜在危机”。虽然“到现在,这一流派在美国绝大多数史学家眼中尚不过是一种‘野狐禅’”,但是对青年学生却有严重的消极影响,“有志于史学的青年朋友们在接触了一些似通非通的观念之后,会更加强他们重视西方理论而轻视中国史料的原有倾向。其结合则将引出一种可怕的看法,以为治史只需有论证而不必有证据”。因此,为了使鉴别能力有限的年轻一代能够更好地对待引进的新理论、新方法,对这些理论方法从各个方面进行学术批评,“求全责备”,就更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