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目的及要求
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们了解色彩的物理学知识,光与色、光源色、物体、物体色与光源色的关系,使学生能准确地观察理解自然界色彩的科学规律并能准确地表现和应用色彩,通过对色彩的反应的学习,使学生了解色彩的感觉,将对色彩的感觉上升到理性,使感觉更为准确,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著名的色彩学说,明确人类对色彩概念的认识过程和科学依据;
(二)理解人对色彩反应的典型特征及色彩表现性的内涵;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一)阐述色彩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内涵,引导学生对其功用价值的重视;
(二)掌握对色彩的准确的观察方法,认识和理解自然界色彩的意义,使学生能够具备区分、表述、理解色彩学相关概念的能力。
色彩学是一门应用范围极广的学问,不仅作为自然科学、艺术和人文科学研究的对象,而且与我们形影不离,是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视觉需要。”色彩作为一种独特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强烈的表现力量”--汉斯·霍夫曼。色彩的表现形式或是细微,或是强烈,或是夺目,又或是激发灵感。在更为大胆和自由应用色彩的今天--从清晰鲜艳的色调到模糊暗淡的混合色--色彩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视觉,而且已经成为了所有艺术家们共享的领域。不论是画家还是陶艺家,不论是产品设计师还是电脑设计专家,都在这一领域上展现出自己独特的风采。色彩学既是启蒙的必修课程,也是自己终生的课题。因为对它进行探秘,既要不断地研习其理论知识,还要依靠在专业实践中长期不断的积累经验。唯此才有可能把握色彩学的真谛。
§§§第一节对色彩的认识
一、早期的认识
人们感觉生活在一个色彩绚丽的世界上,凡是具有正常视觉功能的人,只要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各种不同的色彩组合。其实世界上本来是无色的,各种物体的颜色只是眼睛所赋予的东西,也就是说,色彩仅仅是人的一种感觉。人类对色彩的感知像人类自身的历史一样漫长,从史前艺术的洞窟美术、岩石美术和器物美术中能够看到,我们的祖先生活在洞穴之中,茹毛饮血、兽皮裹体之时,就用固体或液体矿物颜料涂抹贝壳、兽牙、石珠以及自身的面部与躯干,用红、土黄及黑色,描绘野牛、野羊及鹿群,这些远古时期留下的”着色与自身”和”着色与物体”珍贵的色彩资料,证明人类在原始社会就开始有意识地应用色彩了,尽管这种意识发自于本能的冲动而非艺术表现。
我国最早的色彩学说见于早期的历史文献,色彩观受”五行”思想影响至深。我们知道”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土。”五行”的起源分别有占星术、占卜术和构成世界的物质材料之说,即认为是”五大行星”之号,与古代的天文历法密切相关;与甲骨卜辞中的东西南北中”五方说”密切相关;与构成世界的物质材料”五材说”密切相关。”五行”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思想,对其弥伦天地、囊括万物、经纬宇宙、品类万物巨大能量的崇尚,体现了古人认识和把握物质世界并贯穿自身信仰的宇宙观。
“五色”乃”五行说”的一部分,在《考工记》与《淮南子》中分别记载了”金、木、水、火、土”?”五行”分别对应的是”白、青、黑、赤、黄”,形成了黑、白、玄为色,青、黄、赤为彩,合称色彩的基本概念。
可见”五色”系统事实上是由”五行”派生而来,因此,”五色学说”又可以称为”五行色彩论”。中国古人对”五色”的崇拜自殷商起就具有了文献资料的确凿证明,在周代已具有专管染织的官员,”五色”的运用已深入到祭祀和生活的诸多方面。从现代色彩学的理论来看,”五色”是最基本的颜色。然而,我们的祖先凭着方位祭拜、凭着对”五行”“五材”的直觉观察,规律地探测到了色彩本质的一般规律,”五色”不仅仅是对色彩现象本质的概括,而且是空间、时间、运动、发展乃至伦理道德范畴的象征,它把自然哲学与历史哲学,人与天、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意识形态与科学真理融为一体,是富于哲理性的色彩认识论。
“五行学说”解释了宇宙的结构,但是没有解释宇宙的起源,同样”五色学说”肯定了色彩表现中的主色相貌及重要内涵,也没有阐明色彩产生的根本原因。虽然”五色”体系中的赤、黄、青近似于现代色彩学中色彩的三原色红、黄、蓝,而且存在着种种以哲学和历史为立场的自圆其说。但是,这些解释与假说还不足以证明色彩自身由来的根本原因,因为缺少令人信服的科学实验依据,所以我国传统色彩概念的内涵主要是以功能为基础的理论,尚未把色彩本质含义全面地揭示出来。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世纪)提出了”光就是色”的理论,认为光即是色彩,只有光的存在才能有色彩。对于色彩的形成,他认为最基本的色是白、黄、黑色,每种单一色是根据四元素,即:火﹑空气、水、土所形成的颜色。空气和水在其性质上是白色的,土本身也是白的;火和太阳为黄色;黑是在缺乏光线时候产生的。白、黑、黄以外的颜色由某一种单色混合或互相调和时产生,在单一色之间的混合中,根据所混合颜色之间的比例不同,从中可以产生多种多样的颜色。同时还认为,由于反射能使光变弱,因此所有的暗部都根据物体的光反射而成。亚里斯多德在解释色彩时提到了光,但把光与色的概念等同起来,而且得出了不能令人信服的色彩形成论。
15世纪的绘画大师达芬奇经过观察分析,指出原色色彩是由光的白色、大地的黄色、水的绿色、天的蓝色、火的红色、暗夜的黑色组成。他的观点虽然也提到了光,但仍然把光与颜色的概念等同起来,似乎自然界的色彩都是固有的,因此也未能科学的解释色彩的概念。
尽管人类的色彩应用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由于受着时代的局限,生产力水平的局限,所以在古代没能够清楚地、科学地解释出产生色彩的根本原因。从独立意义上进行科学的色彩学研究晚于透视学、艺术解剖学,是直至近代(17世纪)才开始的,这是因为色彩学的研究须以光学的产生和发展为基础。色彩感知的研究必须考察视觉器官--眼睛对色彩的接受过程。因此,要想科学地认识什么是色彩需要横跨物理、生理、心理等学术领域。
二、光与色
17世纪60年代,光学发展到了辉煌的时代。23岁的英国物理学家牛顿进行了划时代的实验,通过著名的”日光--棱镜折射实验”解释了太阳光是包含整个光谱色的白色。之后他还发现:非发光体的色彩首先取决于照亮它的色光,其次决定于它们对投照光的反应。牛顿这个革命性的发现,推翻了亚里斯多德的”光就是色”的理论,使人们对光与色彩的关系有了更深入和具体的认识,为现代色彩理论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19世纪下半叶,法国的印象派画家利用物理学对光与色研究的科学成果运用到绘画上,在绘画的色彩表现上取得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他们坚持在外光条件下进行绘画写生,画面记录了画家对一天不同时辰和不同光线下,物象真实的色彩变化,包括阳光的直射、漫射、反射和折射所呈现出的不同色彩效果。从此绘画对色彩冷暖性质的关注,对画面色彩结构的关注,都超越了他们的前辈画家,色彩的艺术表现魅力被发挥得淋漓尽致。1876年小说家迪朗蒂在他的《新绘画》一书中写道:”在色彩上他们(印象派画家)作了真正的发现……无论是在荷兰画家们的作品中,壁画的清晰色调中,还是在18世纪的明亮调子中都不能找到这种色彩。他们不只是关心色彩细微而柔和的运动,……他们的发现还包括下述现象,在白昼充足光线中色彩发生调子变化,从客观物体上反射的日光,以其纯真的强度具有将它们吸收进一种发光单一体中的倾向,当光谱的七种射线被吞并为一种单一的无色状态时就是光。他们从直觉开始,逐渐成功地将日光的成分分解出来,并利用它们分布在画布上的晕色色调的总体和谐将它重新组合。从幻觉的精巧与色调的微妙之间相互渗透的角度来说,其结果是非凡的。
对光的分析上,就连最博学的物理学家也提不出任何批评意见。自从色彩的本质逐渐得到了正确的解释,继而通过印象派画家的实践应用,促使理论家、艺术家运用科学方法探讨色彩产生、接受及应用的规律。到20世纪,色彩学更在现代光学、心理物理学、神经生理学、艺术心理学等基础上获得了长足进展。而色彩学的发展又促进了视觉艺术从19世纪向20世纪多元化时代的转变。
色彩学理论就是在这样一个漫长而又曲折的旅程中,在历代科学家、艺术家、心理学家的努力下才发展成为一门综合学科。在这门综合学科中,物理学家研究了光谱的元素、色光的混合、光波频率以及波形的长度。
化学家研究了染色和颜料的分子式结构,开阔了色彩的领域。生理学家研究了光与色对我们的眼睛与脑的各种效应,以及彼此间的奇妙联系。而心理学家对色彩给人们带来的精神影响感兴趣。最后,艺术家、美术家、设计师们在这方面的基础上,从美学角度寻找色彩的表现效果。
至此,人们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光与色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人们凭借光,才能看见物体的形状、色彩,从而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如果我们在没有一点光线的暗室中,任何色彩都无法辨认,没有光便没有色彩感觉。然而,光并不等于色彩,色彩是通过光对人的视觉神经刺激,视觉神经对光的反应而产生的,没有光就没有视觉活动,当然也就不存在色彩感觉了。正如伊顿在他的《色彩艺术》一书中写道:”色是光之子,光是色之母”。因此,光是产生色的原因,色是光被感觉的结果。如果给色下定义,则可以说:所谓色是光刺激眼睛所产生的视感觉。从这样的意义上说,要看到色彩必须先有光,使光--物体--眼睛--大脑发生关系的色叫色彩。?
所以,为了研究色彩就有以光为对象的物理学领域,以眼睛为对象的生理学领域和以精神为对象的心理学领域。作为艺术表现要素的色彩,有时需要从物理学方面研究它的表现方法,有时要从生理学方面研究它的可见情况,有时也要从心理学方面推测它的效应。但是,更重要的是从造型的立场出发,寻求色彩的多样协调性,从而获得富于感染魅力的审美效果。
什么是光?据现代的物理学证明,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是和无线电的电波、X射线等同样的电磁波辐射能。太阳光包括可见光及不可见光,可见光是能引起视觉感觉,即眼睛能够看见的那一部分,这段电磁波的波长范围在380--720毫微米之间,长于这个范围的是红外线,微波射线、雷达射线、无线电射线等;短于这个范围的是紫外光、X-光、伽马射线、宇宙射线等。光的物理性质由光波的长度和振幅两个因素决定,波的长度差别决定于色相的差别,如:400至500毫微米是蓝光,500至600毫微米是绿光,600至700毫微米是红光。波长相同而振幅不同,则决定与色相明暗的差别。色光中存在三种最基本的色光,分别为红色(略有橙色倾向的红色)、绿色和蓝色。这三种色光既是白光分解后得到的主要色光,又是混合色光的主要成分。以不同的比例将它们混合,几乎可以得到自然界中的一切色光,混合色域最大。而且这三种色光具有独立性,其中一种原色光不能由另外的原色光混合而成,由此,我们称红、绿、蓝为色光的三原色。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色光相混合时,会刺激人的视觉器官,使人产生一种新的色彩感觉。当我们将两种不同的色光重叠在一起,会发生与色料混和在一起时明显不同的色彩变化。有些色光相加的结果,是习惯于色料相混规律的画家所难以预料的,比如,红光加绿光会产生黄光、绿光加蓝光会产生青光(倾向湖蓝色)、而蓝光加红光就会产生洋红光(略有紫色倾向的红色)。当同等分量的三原色光结合,就会出现白光。所以,色光混合称为加色混合,由两种以上色光相混合,呈现另一种色光的方法,称为色光加色法。
如果用红与绿的色料混合,得到的效果是黑灰色。由此我们得知:色光混合越混越亮,而色料混合与色光的混合正好相反,越混越暗,故色料的混合叫色彩的减色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