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些销售人员来说,他们的工作似乎就是铺货和回款,殊不知在这两个工作之间的日常管理才是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工作,也是渠道建设的重中之重。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违约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在渠道运行中,要想有效地实施对客户的信用风险控制,必须根据渠道信用政策制定一套全面的风险控制方案和措施。
首先,企业要制定一套定期的、规范的对账制度,避免双方在财务上的差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对账之后要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而不是口头承诺。企业建立定期对账制度,要每月发出对账函,由业务人员到对方财务部门取得签章认可,以确保货款数额无差错。
企业要对赊销铺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管理和服务,不能“铺而不管”。货一旦赊出去,就必须密切关注渠道中间商的运作情况,对不良征兆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等到赊销期满才过问,否则,很可能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对正在进行交易的客户要进行适时的监控,密切注意其一切行动,尤其是付款行为。对于高风险的中间商或重要的中间商还要予以多方面的监督。渠道中间商经营状况不好,常常会出现一些危险信号。销售业务人员在日常拜访中,要认真检查客户的经营状况。由于货款风险的发生,一定会出现一些征兆,所以应密切观察,努力去发现这些危险信号,这对货款安全会起到警示作用,然后依此迅速采取行动,可以有效减少客户给自己带来的经营风险。
当发现客户行为有不良征兆时,首先考虑的措施就是贸易暂停,停止发货或者收回刚发出的货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发生。通过监控运输单据的制作与货物的发运过程,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控制发货:
一 付款迟缓
当客户拖延付款时,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示客户。如客户仍拖欠不还,一旦超过规定的贸易暂停限期,就应停止发货。一般来讲,信用期越长,贸易暂停限期越短。
二 交易金额突破信用限额
信用限额应依据中间商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综合做出评定,交易金额超过信用限额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坏账风险,尤其在由于客户延期支付而被突破的情况下,控制发货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客户处于危机中但仍有回旋余地时,可能会要求继续供货以维持运转,此时便应坚持额外担保。最低限度的担保是开立商业票据,一旦不能兑现时便可立即停止交易;最高程度的担保就是预付账款。
企业要想回款快就一定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比如及时到位的物流配送、内部管理和外部运营上给予客户的服务与指导等,从而获得客户的好评与满意。通过强化服务客户的观念,让客户找不出拒绝回款的“理由”。
销售人员尤其应当关注产品的销售状况,如在本次收款周期内,欠款额、产品的销量、库存分别是多少,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收款条件。销售状况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收款能否顺利进行,可以说产品的实际销量才是收款时最具说服力的依据。
有时客户并不是存心想赖账,而确实是销售状况不佳。这时销售人员可以了解渠道中间商的经营情况,帮助渠道中间商分析市场,出台相应的助销政策,策划促销方案等,往往可以收到不错的效果。企业还要加强与渠道中间商的感情联络。比如,关心一下渠道中间商的经营状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按期帮渠道中间商进行必要的培训。企业必须让客户意识到,经销产品可以实现“双赢”,这样他们才愿意在回款时给予积极的支持与配合。
战术解说
从理论上讲,企业可以滞留货物所有权,即在合同中约定,企业在商品售出后保留它的所有权,直到客户偿付账款为止。这是一项无任何额外成本又能有效避免风险的措施。当然,在实际应用中,并不能完全规避信用风险,因为商品的所有权虽然掌握在企业手里,但不能实际占有或使用货物,并不能进行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