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最好还是让一架直升飞机把我从一个小山峰带到另一个山峰上去吧。我用不着从山脚再下到谷底,然后往另一个山上爬。用不着,我是直接从哈坡的话那儿(每一句都能把我的脑袋炸下来)跳进博洛的目光里的。到现在,我可能浑身都注满了可卡因,我感到我与这些过量的刺激再也不沾边了——的确,什么事都来了。可我,唯一的一个候选人,只能管我自己叫大理石眼先生,今晚被跑道上的急转弯弄得麻木不仁了。但这时候除外,这时格林先生又一次把手搭在我肩上,手指恶狠狠地掐了进去——我告诉你——说道,“他娘的帕蒂·拉伦现在在哪儿?”他的满腔愤怒都传到了我身上。他说完这句话后,我突然清醒过来,以同样的暴力把他的手甩到一边,“把你抓午饭的脏爪子拿一边去。”这是中学生吵架时用的话。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不怕他。如果我们俩出去到街上打一仗,我也不在乎。被人打昏在地上这个想法就如一剂止痛药一样,一剂像忘忧药那样好的止痛药。
告诉你吧,我并不怀疑他要对我做些什么。如果你曾到过一家有趣的监狱,你就会知道,那里除了黑人就是黑人,没几个你没和他们吵过的。格林先生可登不上那个大雅之堂,要不我就没命了。但他属于二层人物:很少与人争吵。现在,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眼睛。我没在乎,也盯着他的。在我们俩人看来,房间里的灯都变红了——我的意思是,它真的变红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他见到我十分气愤,结果使向大脑反映颜色的神经被经过的电压弄伤了,还是因为鬼城里的火把一齐朝我们涌来。但我现在顶住的,是他过去二十五年来(从他在摇篮里遇到的第一拳)所遇到的一切愤怒的总和;他今天碰上的是我一生中经历的所有疯狂之结晶。我想,我们俩在这地狱般的红灯照耀下,就是坚持一会儿,也会给弄得头昏眼花。我们俩人站在那,互相瞅了好大一会儿,时间长得使我有时间回忆他自己一生的悲惨故事。那是他在第一次见到我和帕蒂·拉伦那天晚上讲给我们俩听的。那个故事讲了他是怎样失去他的拳击生涯的。
在他那束疯狂的目光射伤我双眼的同时,我能想起这样一个故事来真叫人难以置信,就连我自己也不信。可能我没装得那么勇敢,所以死抱着这个故事不放,希望它能缓解一下他的愤怒心情。你不能打同情你的人。
那个故事是这样的:他是一个私生子。他母亲不承认他是她的孩子,说在医院里,他们把名字牌弄混了。过去,她每天都打他。他大一点儿时,在金手套赛场上,他是见谁打谁。他是泛美拳击大赛美国队的候选队员。但他到乔治亚州找他父亲去了。可没找到,于是喝得酩酊大醉。走进一家白人酒吧。他们不卖他酒,并叫来州警。两个州警进来,叫他出去。
“你们别无选择,”他告诉他们,“卖我酒,要不我就不客气了。”
有个州警用警棍照他脑袋狠狠来了一下,结果他当场就失去了参加泛美大赛的资格。但是,他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感到很高兴,因为他血流得像被宰了一样。他并没给吓住。实际上,他相当清醒。他逐个地把那两个州警打趴下了。全酒吧里的人一齐伸手才把他治住。他们把他绑上,送到监狱。除了别的伤以外,他的脑壳骨被打裂。他因此再也不能参加拳击赛了。
这就是他讲的悲惨故事。他认为,他所做出的蠢事统统与这个故事有关。但那个破裂的脑壳与他的豪迈气概关系不大(尽管这对帕蒂产生了相反的效果)。后来,我们跟他混熟后,才知道他是位很滑稽的人。他常常学着黑人妓女的动作逗我们发笑。我们和格林先生常见面,我还借过钱给他花。
这回你可能会知道我离灵魂和肉体的毁灭该有多近了。现在我才意识到博洛对我不错,不像我对沃德利那样。这让我感到挺舒服(在过上了老鼠过街的日子后)。我心中的怒火开始渐渐熄灭,和平的目光取代了它。我不知道格林先生是怎么想的。随着我的愤怒渐渐消失,他胸中的怒火也减弱了。“噢,”我主动搭话打破了这种宁静的僵局,“你想说些什么,操他妈的?”
“我从来就没妈可操。”他回答说。
他凄惨地伸出手来。我也以同样的心情在他手上轻轻拍了一下。
“我不知道帕蒂·拉伦在哪儿。”我说。
“你没去找她?”
“没有。”
“我在找她,可没找到。”
“她什么时候离开你的?”
他皱皱眉。“我们在一起待了有三个星期。后来她感到坐立不安,就跑了。”
“当时你们在哪儿?”
“在坦帕。”
“你们见到她以前的丈夫了吗?”
“沃德利,是那小子吗?”
我点点头。
“我们看见他了。有天晚上,他请我们俩到街上吃饭。打那以后,她一个人去看他。那没什么。他并不会做出叫人害怕的事来。我想她这么干是为了弄点好处。可第二天,她跑了。”他看上去就要哭了。“她对我很好。她是唯一一个对我这么好的娘们儿。”他看上去很难过。“我历尽辛苦想找她谈谈。”他盯着我的眼睛。“你知道她在哪儿?我得找到她。”
“她可能在镇上。”
“的确是这样。”
“你是怎么知道的?”
“有个小子给我打电话,说帕蒂·拉伦叫他打给我的。她想让我知道,她和沃德利回到了普罗文斯敦。她想我,那个家伙说。”
“那个家伙是谁?”
“没告诉我名字。噢,他告诉我了,但没人叫那个名字。在他告诉我时,我就知道没什么用。他用手帕堵着话筒说的。”
“他叫什么名?”
“希利,奥斯汀·希利。”
镇上口头传说的一个小缺点找上门来了。几年前,我们几个人听烦了斯都迪这个名字,开始管他叫奥斯汀·希利。我们管斯都迪叫奥斯汀·希利,没叫多长时间就不叫了。谁也没告诉过斯都迪我们给他起的新名。打电话的那个人肯定是蜘蛛。
“这个希利说,帕蒂·拉伦在普罗文斯敦小旅店里,”博洛说,“我往那儿挂了个电话。他娘的,她根本就没去那样的地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三天前。”
“她什么时候离开你的?”
“一个星期前,可能是这样。”
“肯定有七天了吗?”
“八天,我数过。”
是的,他数着指头过日子,我也一样。
“我非杀了她不可,”他说,“她把我给蹬了。”
“没有一个她不蹬的,”我说,“她的出身很卑贱。这对她来说是种罪恶。”
“我出身和她一样卑贱,”他说,“等我见到她,我一定会做出耸人听闻的事来。”他斜眼瞅瞅我,好像是说,“你能骗别人,可是乖乖,相信我吧。”我的眼神驱散了他的疑云。他说,“奥斯汀·希利说帕蒂·拉伦又来找你了。当我听到这些,我想我要让你尝尝受欢迎的滋味。”他停了一会儿,让我掂一掂这想法的重量,“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干。”
“为什么?”
“因为你把我当绅士看待。”
我琢磨着这句话到底有多少是真的,看上去似乎是同意他这种说法。“可是,”他说,“帕蒂·拉伦再也不会喜欢你了。”
“那可没准。”
“她说,是你骗了她,她才和你结婚的。”
我开始笑起来。
“你笑什么,白皮佬?”
“格林先生,犹太人有句老话:‘生活,老婆。’”
他也开始笑起来。
我们就这样说着,笑着。今天晚上博里格可以名垂青史了。当王八的和黑皮肤的奸夫玩得很开心。
“约瑟夫,以后见。”我对博洛·格林说。
“祝你走运。”
我得往回走很远的一段路。脑袋里装得满满的,都捋不出个头绪来。
天下着小雨。我沿商业大街走着,手插在口袋里,脑袋缩进风雨衣的帽子,缩得太靠里了,有辆车跟在后面我都没感觉到。直到大车灯的光束照到我的后背上,我才注意到,在我身后是一辆警察巡逻车,车里坐着一个人。“进来吧。”他说。雷杰西愿为我效劳。
我们还没开上五十英尺远,他便开口说道:“认认你女人,杰西卡。”他说。他指了指前座上的一张纸。“看看。”他告诉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支钢笔式手电筒递给我。
我仔细地看了看通过电传直接影印的照片。十分清楚,是杰西卡。“我说,是她。”
“我说,我们用不着你告诉我们,伙计。这是毫无疑问的。望夫台酒家的女招待和老板认出她来了。”
“干得不赖。”我说,“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这没费多大劲儿。我们与圣巴巴拉的潘伯恩办公室联系上了。在那儿,他在社会和业务方面与几位金发女人来往。我们正调查时,她儿子打来电话。他知道,她与潘伯恩到普罗文斯敦来了——正像你从唐隆的情书里猜到的那样。”
“你是说,那个儿子是朗尼的情人?”
“一点没错,”雷杰西说,“那个拿无绳刀片的孩子。”他打开车窗,扯着沙哑的嗓门喊道,“我想,我再也不看电视广告了。”
“你最好别看。”
“我说,马登。奇怪的是汤却把匙沾上了。看起来她的名字不叫杰西卡。”
“她的真名叫什么?”
“劳雷尔·奥克伍德[1]。她的姓拼写方法很怪:w-o-d-e,发音为wood。”
这时,我想起来在那次以尼森大叫一声而结束的降神会之前,我对哈坡说的那番话。“哈坡,”我说,“告诉大家,我们在想方设法与玛丽·哈德伍德联系,她是我母亲的表妹。但我真正想交谈的是个叫劳雷尔的女人。”
这样的巧合就连信号发送器也做不到。我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与雷杰西坐在警车里,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在商业大街巡逻,我开始很明显地颤抖起来。
“你得喝点什么。”阿尔文·路德说。
“没什么。”我说。
“可能你身上那个刺花纹上要是没刻‘劳雷尔’这三个字,”他建议道,“你身体会好一些。”
“你想把车停下吗?”
“这没问题。”
我们是在商业大街的尽头。我们来到清教徒移民曾在那儿登陆的地方。但现在下着小雨,我什么也看不见。
“好了,”他说,“出去吧。”
我感到不那么惊慌了。一想到在这个被石匠用凿子修过的家伙陪伴下走上二英里半地回家我又有了勇气,想试一试。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我说,“但这对我无所谓。我多喝了几杯,然后开车去找哈坡,让他给我刻个刺花纹。可能杰西卡告诉过我,她的真名叫劳雷尔,但我没记住。”
“当时她和你在一起吗?”
这我得好好想想该怎么回答。“哈坡说她跟我在一起。”
“你这是说你记不住了?”
“记不太清了。”
“所以,你可能会把她杀了,然后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你是在指控我吗?”
“咱俩应该这么想,我是在勾勒一幕剧情的轮廓。我自己认为,我也是个作家。”他再也不能控制住自己。那匹野马扯着嗓子高声嘶叫起来。
“我并不喜欢你讲话的方式。”
“喂,伙计,”雷杰西说,“玩笑归玩笑,但你别把屁股总放在我枕头上。我立刻就可以逮捕你。”
“凭什么?我根本没犯罪。那个女人可能回圣巴巴拉去了。你不要因为捕错了人损坏你的名声。”
“让我用另一种方法讲给你听。”他说,“我现在把你作为谋杀伦纳德·潘伯恩的嫌疑犯来逮捕。”
“你不是说,他是自杀吗?”
“我是这样想的。但得先进行刑事侦查。在我们的要求下,他们特地从波士顿赶来。超级验尸官,他们喜欢别人这么称呼他们。可我背地里管他们叫超级大心眼。”他说着自己编的笑话又嘶嘶笑了起来。“他们会用发现的东西把你的心弄碎。”
“他们发现了什么?”
“让我告诉你吧。用不了多久就会公开的。潘伯恩可能是自杀,但如果他真是自杀,那是谁开的车呢?”
“你告诉我他钻进车后行李箱里,把盖子盖上,然后开枪自杀的。”
“车后箱底的血都凝了,上面有层抽褶,好像是血刚要凝时有人开的车,从作案的地方往望夫台酒家开去。”
“难道酒家里的工作人员没听见车子回来了吗?”
“如果是早晨三点,他们不可能听到。他们都下班了。我说,咱们别争辩了。车是被别人开走的。血上面的痕迹证明了这一点。”他耸耸肩,“马登,很明显,在朗尼自杀后,有人把车开到了望夫台酒家。”
“能是杰西卡干的吗?”
“是的,可能是劳雷尔·奥克伍德干的。我问你:你和她性交了吗?”
“我想我和她性交了。”
他打个口哨。“我的上帝,你脑袋是桶糨子吗?你怎么连这种事都想不起来?”
“使我感到麻烦的是,我想我是当着朗尼·潘伯恩的面和杰西卡性交的。”
“我并不愿意引用黑鬼的话,但卡修斯·克莱说过:‘你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呆。’”
“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让我的赞美老是在你的嘴边转。”他点了支雪茄,然后朝它吐了一口烟,好像它是个爆破筒。“马登,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剧情呢。第一,你当着朗尼的面和杰西卡做爱。第二,你提上裤子就走了。第三,杰西卡安慰朗尼。第四,他开始抱怨起来!我们这些男性同性恋对付不了这样的竞争。他躲藏在车后面的行李箱里。砰!给他留了个礼物——他的尸体。这些同性恋者可能心毒手狠。但她是个值得尊敬的娘们儿,不愿意让公众知道这件事。所以,她把车开回望夫台酒家,丢在那儿,然后朝圣巴巴拉的家走去。”他点点头。“这是有枝有叶的。如果,第一,你能找到她昨晚在哪儿睡觉,尽管我可以事先告诉你,以省下请律师的部分费用,你随时都可以说她回到了你的屋里,满脸泪水地睡在沙发上。除非你把自己的床让给她。”他打开车窗,把烟头扔了出去。“第二,她再次出现时,必须是活着的,用来证实你听说的一切。你得祈祷,她的尸体可别从那片沙丘和树林那边出来。”
“你想过这些了。”
我本想安慰他一下。他只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