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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香兰就问,谁打来的?孙天一说,孟广虎,请吃饭。香兰说,一天到晚就是吃呀喝的,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孙天一说,这不也是应酬么。香兰说,我还不知道你们这些男人,喝了酒就去松骨呀、洗脚呀。什么洗脚松骨,还不是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孙天一说,这可是冤枉我了,我是去松过骨,洗过脚,可我就从来没干过见不得人的事。香兰冷笑道:你干没干谁知道?孙天一说,你这就是不信任我了。香兰说,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有不湿脚?也许你现在是没有干对不起我的事,但松骨松多了,漂亮小姐见多了,你就把持得住?孙天一说,你看我这腰,对付你一个都吃力。香兰说,谁知道呢?说不定是在外面用到了别的女人身上了哩。说着拿眼瞟孙天一,眼里却有了火光一闪一闪。孙天一感觉下面竖了起来,抓了香兰的手便往卧室里拉,随手关了门,正要入巷,儿子在外面大叫了起来。香兰挣脱了孙天一,儿子叫呢,晚上再来。开了门,儿子说铅笔断了。孙天一便去哄儿子。晚饭时,香兰是炒了一盘腰花的。孙天一平时见不得吃动物内脏,可香兰一个劲儿地往他碗里夹。孙天一勉强吃了,直到觉得胃里翻出一股尿臊味儿,香兰才不再勉强他吃了。吃过饭,香兰去洗碗,孙天一觉得下面胀得难受,便跟了过去,抓了香兰的手往下身摸,香兰握了一下,说,挺威风的么。孙天一说,你炒的猪腰真起作用了。香兰说,嗤,有这么神?你这是心理作用。忙完家务,儿子却没有一丝睡意,急得夫妻二人又是给儿子讲故事,又是威胁他明天早上起不了床要挨揍。儿子却故意作对似的,比先前更精神了。孙天一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儿《道德经》:

道生一,一生二,

二生三,三生道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

渐觉一丝困意袭来,头一歪,竟然枕着书卷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被香兰从梦中弄醒过来。香兰裸身倚在他怀里,轻轻抚弄着他。儿子已睡着了,鼻子一张一翕地,发出了均匀地呼吸。孙天一翻了个身,说,不早了,睡吧。香兰却不依不饶缠了上来。孙天一也有了一些冲动,转身搂住了香兰。两人缠绵了半天,下面却又没了动静。孙天一愧疚地说,死家伙,活不过来了。香兰恼了,不用时挺威风,要用时就是这副德行,一盘腰花算是喂狗了。不再理会孙天一。孙天一觉得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也恼了,翻过身不再理香兰,不一会,又呼呼睡了,睡得却不是很死,迷迷糊糊间,听见细微的呻吟。睁了眼,见香兰蜷在床上,手在股间活动,两腿夹紧左右扭动。孙天一没敢惊动香兰,悄悄闭上了眼,心里却是翻江倒海。

雨不知是何时停的。一大早,火热的太阳光就从窗口直射进来。孙天一起床时,香兰还在睡觉,孙天一觉得昏头昏脑,头重脚轻。把儿子弄醒,父子俩洗漱毕,孙天一送儿子去了幼儿园,接着便直奔杂志社。昨晚一夜的雨,路两边的树叶更绿了。高大的木棉树上,只剩几许残红。枝头的绿叶,却在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夏天到了,孙天一想。这会儿自己的故乡,说不定还会下一场春雪呢。

到办公室才坐下,沈三白也到了,见了孙天一,左看右看,说,昨晚做了几次成人保健运动?孙天一说,怎么啦?沈三白说,看你那脸色,再看你那眼圈儿,都快赶上大熊猫了。两人说笑了一阵,都寻了报纸来看。

孙天一照例是要先看《南城都市报》的。一幅带图片的报道让孙天一吃了一惊,原来是拍的那天他们在西区吃饭时的两个卖唱的男孩儿。便叫沈三白看了。又去看副刊,又见到了天佑的画。这一次登在报上的不再是油画,而是一副木刻。刻的是一副肖像,用刀粗犷。初一看,乱服粗披,杂乱无章,可人物的神形俱备,呼之欲出。特别是画中人的那一双眼,深深地凹了下去,眯成一道缝,缝中却似有一道凌厉的光。画中人很瘦,脸上用刀纵横地刻着黑一块白一块。整个的画面,给人感觉刻的不是一幅人像,而是一匹狼,一匹孤独的狼。再看标题:《烦躁不安Ⅱ·自画像》。孙天一与画中人的眼睛久久地对视着,他忽地感觉到了一丝恐惧,觉得这画中人的一双眼刀片一样深深地刻进了他的心里。他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画中人的嘴角微微动了一下,泛起了一丝冷笑。孙天一不敢再看这幅画,他将报纸仔细叠好,和上次的那幅画放在了一起。

看了一会儿稿,该回的信也都回了。有一篇手抄的小说稿,厚厚的一沓,怕不有万字左右。孙天看了一下标题:《印花床帘》。小说的开头还颇有点意思,便想待心里静时再细细地看,将稿放进了抽屉。感觉困得难受,一忽儿竟哈欠连天了。沈三白却在问,孙天一,温志国的那档子事你倒是写还是不写?孙天一一怔,默了半晌,反问,依你看哩?沈三白说,咱们可是吃了温志国和高明军的请。孙天一说,嗯,又说,高明军有没同你联系?沈三白说,昨天还打过电话来的,说是他们已去了南城劳动仲裁委,那是要温志国的工资和辞退补偿金的。孙天一说,那告黄得行的事呢?沈三白说,听高明军说,他们已向南城法院投递了诉状,只待法庭受理,然后等待开庭了。孙天一又问:石古那边他们可有联系?只要向法庭递了诉状,他就可以动手炒作了。沈三白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这是你的选题,你不同高明军联系联系?孙天一一想也对,这事已到这份上,再退出已没必要,当即打了高明军的电话。高明军接过电话就叹气。孙天一说,高律师,遇到难题了么?高明军说,不说也罢,一说我就来气。这些打工妹呀,也真的是活该!难怪老板不把她们当回事,真正的是国民的劣根性呀。孙天一说,什么劣根性?高律师你这一说我就糊涂了。高明军说,一桩挺简单的官司。老板黄得行打人,是当着一百多个打工妹的面打的。可是,可是,我做梦都没想到………高明军便把事情的前前后后说了一遍。孙天一这才弄明白,原来,按照我国的法律,民事案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温志国要告老板黄得行殴打他,便应由温志国举出黄得行殴打他的证据。可现在,得行工艺厂彩绘车间的一百多号员工,除了王韵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答应出庭作证。因为黄得行已得知温志国请律师要告他,便在厂里发了话:谁要是为温志国作证,马上炒鱿鱼,工钱一分也别想拿到。孙天一说,那怎么办?就这样算了?高明军说,目前尚有王韵愿意出庭作证,关键是现在王韵和温志国又同居在一起,这样她的证词被法庭采信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了。挂了电话,孙天一阵感叹,他是能够理解温志国的那些同事的。想自己还是抽时间去一趟西区,不管这宗官司的结局如何,他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

中午快下班时,孟广虎的电话打了过来,说他就在楼下。孙天一说,你不上来坐坐?孟广虎说不用,就在楼下候着孙天一。孙天一下了楼,果然见孟广虎站在大楼门口,不再是治安员的打扮了。见了孙天一,说,咱们找地方坐坐,边吃饭边谈。孙天一想到老婆说的吃别人嘴短的话,心里便略略犹豫了,说中午恰巧有点工作上的事,抽不开身的,孟队长有什么事只管吩咐便是了。孟广虎这才说他想请孙天一替他写一篇文章,在《南城都市报》上发一发。说着递过来一个牛皮纸的大信封,说是素材都在里面了。孙天一是打心眼里对治安员不太感冒的,但想到平白无故的收了别人一辆摩托车,便应承了下来,也算是还个人情。孟广虎见孙天一答应了,欢喜得握了孙天一的手说,这事成了,以后有用得着我孟广虎的地方,只要孙记者一句话,孟广虎若皱一下眉头就是丫头养的。又说,稿子尽量越早发出来越好。孙天一说这个不成问题,问道:孟队长这是要?………孟广虎尴尬地一笑,却不看孙天一的眼,说,也想混个先进的么。我虽说是个队长,却也是受聘,也是打工呢。今年所里有转正的名额,我这不是也想捧个铁饭碗么。孙天一说这个我理解。孟广虎说那我就不打扰孙记者了。两人握了手,孟广虎拉住孙天一的手又交代,还有一件事的。孙天一说,你说。孟广虎嘿嘿一笑,还望孙记者替我保密。孙天一说这个自然。送走了孟广虎,回到办公室,从信封里掏出一沓材料,足足有几十页,里面还夹着个信封,沉沉的。孙天一心里一咯噔,随即将信封收进了抽屉。再看那材料,全是孟广虎在治安队做过的先进事迹的记录材料。待办公室的人都下班后,孙天一才敢打开信封,里面齐齐整整一沓百元钞票,点一点,整整两千块。放进口袋,孙天一的心里却忐忑不安起来。

下了班,孙天一拐进超市,给儿子买了个超人,又给香兰买了条裙子,再买了一些卤鸡爪酱牛肉,早早地接回了儿子,做好饭菜等着香兰下班。八点多钟,香兰才回来,见了孙天一,脸上不冷不热的。儿子见了妈,早就叫了起来,说,爸爸今天给我买超人了。说着抱起超人冲着香兰直晃。香兰冷着脸说,多少钱?孙天一说,六十多。儿子吵着要了多少次了,又说,我给你买了条裙子,待会儿你试试看。香兰的脸色略微好看了一点,说,怎么,中彩票了?吃饭时,孙天一便将孟广虎请写文章的事说了。香兰说,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孙天一说,会有什么问题?香兰说,我总是觉得这钱来得心里不踏实,上次收人家的摩托车就不应该。孙天一说,他们当治安的,钱来的那么容易,还不是从打工人身上捞来的,这叫不义之财,人人得而分之。香兰便不再多说什么了。吃过饭,试了新买的裙子,照照镜子,香兰便直叫:我都什么年纪了,还穿这么艳的裙子。孙天一说,穿上好看哩,年轻了好几岁。香兰说,你也不看看我这腰身,穿上会好看么。嘴上这样说,心里却蜜一样甜。试完裙子,孙天一又带着香兰和儿子出去逛了一回。香兰说,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儿,多挣了两千块就高兴得跟中了头彩似的。孙天一说,这才是打工人么,我们就是这样容易满足的。逛了一大圈儿,香兰直叫累,儿子也嚷着要孙天一背,不一会儿便睡着了。一家人这才打道回府,晚上香兰没有再提做爱的事,孙天一也叫着累死了,倒头便睡。半夜的时候却又醒了过来,怎么也睡不着,坐起来仔细看了孟广虎的材料,组织了一篇两千字的报道。第二天,让孟广虎先过了目,孟广虎指了几处需修改的地方。孙天一觉得自己写的这个治安队长,怎么也难和眼前这位孟广虎对上号来。倒是孟广虎却十分满意。孙天一便将稿子发给了《南城都市报》的人物专访。果然这个礼拜天的周末版上,文章登了出来,还配了孟广虎一身迷彩服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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