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致富先修路。近五年来,乡共投资1200余万元,拓宽改造通村通组公路62公里,硬化通村公路29公里,全面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通组公路硬化总里程36.1公里,硬化率达40%,昔日“行路难”,今日“交通畅”。
助学行动见成效。2006年以来,乡政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开展助学行动,联系蓝翔实业、宏宇实业、长寿源铅锌矿、陈坊铁矿等企业,采取“考取一本学生所有费用全部赞助、考取二本学生奖励2000—5000元”的措施,到目前为止,已资助一本学生14名,奖励二本学生31名,此举属全县首例。
安全饮水暖农家。借助新农村建设强劲东风,一举投资160余万元,实施万年、陈坊、福田、荆林等村安全饮水工程,使900余户农家用上了清澈、安全的自来水,为农家乐谱写出新的篇章。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当2010年正迫近着它的末页之际,一条新的历史征程冲刺线,已经辉煌地横在前头。真心期待创造石破天惊的“陈坊现象”之冲刺方阵,与时俱进,以一往无前的气概,释放出无尽的智慧与爆发力,作出义无反顾的艰辛拼搏,为早日实现“五个铅山”和“新型工业化花园城市”的宏伟蓝图,增添上更加惊人、悦人、迷人的色彩!
公平正义之歌
——铅山县司法局近四年工作走笔
曾强
“公平正义比阳光更重要。”
—温家宝
一
慕名前往铅山县司法局采访,一走进局长办公室,正座背墙上“公平正义”四个遒劲大字赫然亮目。吴想生局长欣然告之:这四个字就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灵魂,就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主旋律……
诚然,在公、检、法、司四大政法部门中,我对司法局的职能尚不详知。采访前,上网一查,方为明了。我国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主要职能有13项:监狱、劳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协助、司法外事等。
众所周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础。显然,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世事随势转,无日不趋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为策应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打造“创新铅山、生态铅山、文化铅山、平安铅山、魅力铅山”之决策,县司法局领导着力树立起:“思路决定出路,定位决定品位”、“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能有为”、“服务是金、作风是旗”、“巧媳妇善做少米之炊”的四大理念,承上启下弘扬“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进取精神;贯纵联横构织“齐抓共管,互补双赢”的工作网络;内外结合夯实“以人为本、谋福大众”的事业基础;继往开来铺就“公平正义,阳光普照”的发展坦途……
二
也许,数字是世上最简单但最具体、最呆板但最灵动、最枯燥但最具说服力的文字。铅山县司法局全体干部近四年来用智慧、心血与汗水换来的一串串业绩数据,如同一串串美妙悦耳的音符,谱写出铅山司法行政工作“公平正义之歌”,令人惬意、折服、钦佩、启迪……
——法制宣传繁花锦簇:全县“五五”普法规划有序有效实施,纵深挺进。全县各条战线参学率、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学法、知法、用法、护法蔚然成风。
——律师工作成效显著:近四年来累计受理案件逾300件,为10余家法律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逾2000万元。
——公证事业势头强劲:全县公证业务量以年均递增43%的幅度攀升,至2010年7月底,县公证处累计办证逾20000件。
——司法鉴定公信可靠:法医临床、建筑工程质量、房地产价格评估三大业务累计逾1000例,采信率高达97.8%。
——法律援助渐入佳境:通过加大管理法援案件、法援宣传及基层法援机构建设,全县已建立了统一的申请、审查批准、指派办案体制,已形成了法律援助网络,累计法律援助数逾2000件,惠及弱势困难者逾10000人。
——纠纷调处日臻完善:调处机构遍及城乡,调解队伍不断壮大,调处成效斐然卓著,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逐年上升,达98%以上。
——基层司法所建设跨入前列:全县17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业已完成,机构编制均已落实,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整体工作跻身全市第一方阵。
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县司法局以依法履行法制宣传职能为切入点,开拓创新,妙招迭起,形成了特色,取得了奇效。
“借风行舟”。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提高学习力,就是增强执行力、竞争力、生命力。县司法局借助县委、县政府倡导的学习之风,把“学法”列入全县上下学习日程,强有力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开花、全面结果。
“浓彩阵地”。精心打造了“法制宣传长街”、“法律知识长廊”、“法普天地专栏”等,悉心引导各条战线创办普法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园地等,全县城乡呈现出浓郁精彩的普法氛围。
“法律六进”。秉承“法律就在身边”的普法新理念,县司法局着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法律进企业”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促进了全县学法用法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
“农民点菜”。县司法局活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制宣传“三贴近”原则,变以往“我演讲什么,农民就学习什么”为“农民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在送法下乡时,均由农民“点菜”,让他们对味、上口、解渴、称心。
“空中普法”。与移动、联通等公司联手,为全县广大干部通过OA系统每周群发一条普法短信,谱写出“空中普法”新篇。
“小手牵大手”。普法工作要从娃娃抓起。县司法局与县教委联姻,在全县幼儿园、小学、中学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的普法活动,通过一系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广大的青少年成为一支普法的生力军。
“牛哥说法”。县司法局勇于创新,与县电视台联手开办《牛哥说法》专题法制节目,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故事,传播群众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法律知识,赢得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青睐。
“影法同行”。2008年起,县司法局携手县电影公司,精心挑选了《公证帮你办》《签份合同保平安》《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咱也说说打官司》等十余部法制宣传影片,每个月在每个行政村免费放映一场宣传片,让鲜活的法律知识入耳、入脑、入心,极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四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近四年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平安铅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亲爱的读者,还是让我从该局的《司法行政工作简报》中转述几则现实的故事吧,或许,你们可以从窥一斑而见全豹。
律师的故事:题目是“灵活运用诉讼技巧,防范平息诉讼风险。”2007年9月25日下午三时许,受害人贡某从姨妈家借来一辆摩托车,与同学余某一道追赶那辆行李遗忘在车厢的客车,途中下坡转弯,摩托车与公路左边的防护墙刮撞,侧翻倒地,贡某身亡,余某受伤。留在事故现场的摩托车被下班途经的养路工人李某推走,事故现场遭到破坏。次日,县交警大队到现场勘查,未能查清事发时是谁驾驶摩托车,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于是,贡某的父母将同车的余某、摩托车车主陈某夫妻、养路工人李某分别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费等计15万余元。
于是,谁驾驶摩托车的争论焦点一度使原告陷入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原告委托律师及时调整了诉请方向,灵活运用了诉证技巧,在余某已经承认贡某是为了帮助自己追索遗忘的行李的情况下,以被帮工人要承担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这一法律依据,要求被告余某担责,经法院审定,判决余某承担原告的全部经济损失共计108320.8元。
公证的故事:题目是“公证积极介入,化解承包纠纷”。2006年8月31日,果农王火仔急匆匆来到县公证处,称其承包的果园遭到村民偷摘偷采甚至哄抢,问经公证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经公证员详细询问,查阅有关档案后,了解到事情发生的始末:1993年底,陈坊乡政府将原分给农户但未造林的自留山、责任山收回,其中原属翁溪村三、四组村民的397亩山场发包给了县营林林场,为期30年。2000年6月,经陈坊乡政府同意,营林林场与王火仔签订了转包合同,期限为23年,这两份合同均办理了公证。但从2003年果园有收成起,当地村民以“我们拥有林权证,王火仔的承包属无效行为”为借口,肆意偷摘偷采,并且愈演愈烈,王火仔六年来共投资十多万元,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收益。
在县、乡两级领导的重视下,县公证员阐述了《公证法》赋予王火仔承包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维护,于是,合法的公证,彻底解决了这场因山林权引发的承包纠纷。
法律援助故事。题目是:“妻子无情,抛家弃子恋网友订终身;悉心调解,赴昌转鄱用真心促和谐”。2007年7月15日上午,本县居民余某心急火燎地来到县基层工作股,称其妻梅子于7月6日因夫妻吵架离家出走,至今无法联系。中心的同志依据其妻喜欢上网,很可能去会网友的线索,展开了法律援助大行动……
先是赶往南昌省直某单位,网友“刘某”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不知去向;反复咨询“刘某”是鄱阳人,于是又风尘仆仆地赶往鄱阳县,在该县公安机关的鼎力协助下,查明刘某已在山东青岛某部队任军官,近期根本没回鄱阳。于是,又真奔“刘某”所在村,该村党支部书记对照片进行了辨认,确认此人不叫刘某,是本村的沈某,且于前些天与铅山一女子在家举办了订婚仪式。17日上午,终于找到了沈某父母,得知梅子与沈某已外出旅游。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及时向沈某父母宣讲了《婚姻法》,沈某父母表示全力配合,尽快联系梅子劝其回家。7月19日,梅子终于返回铅山,在法律工作者耐心、热心、真心地劝解下,迷途知返,忏悔不已,表示要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对丈夫的伤害……
安置帮教故事。题目是:“回报社会的丁焕旺”。说起丁焕旺,所有认识他和得到他帮助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竖起大拇指,亲切地称他为“丁大哥”。他就是铅山县新滩乡莲花村村委会主任、村安置帮教站站长。他十年如一日倾力于安置帮教工作,先后安置帮教县内外刑释解教人员300余名,无一人重新犯罪。
丁焕旺1984年因过失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他表现优秀,多次减刑,于1996年释放。回到家中,当时家里一贫如洗,年迈的父亲又身患癌症。正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县、乡安置帮教组织向他伸出了援助的双手,帮助他走出困境。对此,丁焕旺心存感激,决心要创出一番事业来,回报社会。
当年,丁焕旺在本县湖坊镇开了家酒店。1998年,他又利用自己在狱中学到的技术在横峰县开办低压电池厂。二次创业尝试相继获得成功,他掘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也使许多人改变了对他的看法。1999年、2002年村级换届选举,他连续以高票当选为莲花村村委会主任。为做好这个“领头羊”,丁焕旺尝试开发种植、养殖业。在他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村民也走上了致富之路,全村人均年收由1999年的2004元上升到2004年的6000元。富裕起来的丁焕旺并没有忘记和他一样的刑释解教人员。在创业的同时,他还尽心尽力地安置那些刑释解教人员。
由于丁焕旺以诚待人,乐于助人,远近乡镇和邻县的刑释解教人员都慕名前来找他帮助。丁焕旺总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从无二话,被刑释解教人员当作为大哥看待。他的优秀事迹传遍了大江南北……
五
依法履行人民调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筑牢“第一道防线”,这是铅山县司法局悉心抓好的又一件大事。对此,该局走出、走准、走活了三着棋:
第一着:着力建立、健全了调解网络,调整巩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能力与水平。以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汪二司法所所长、汪二调委会主任艾云贵同志为典范,组织全县上百名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借鉴他那种“学习业务、练就本领,建章立制、责任到位,化解纠纷、百折不挠,呕心沥血、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与敬业品德,矢志调解写春秋。
第二着: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盲点问题纠纷和群众性事件纠纷的调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于是,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全面地开展排查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第三着:遵照中央关于加强“二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全面加强乡(镇)司法所的基础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而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管辖的是千山万水,服务的是千家万户,接触的是千奇万怪,解决的是千难万愁”的挑战,县司法局弘扬“上级重视、支持,‘铅山模式’的肯定,争先创优氛围浓”三大优势,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韧不拔地跻身全市第一方阵……
四年来的理念创新,四年来的开拓进取,四年来的风雨兼程,四年来的嬗变崛起,县司法局工作赢得了广大干群的赞许。县委书记汪友良曾先后五次挥笔题词予以肯定,2009年3月15日,他写道:“吴局长:县司法局近几年来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局干部团结一心,勤奋工作,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做出了明明显显业绩,县委对司法局的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全局干部在新的一年里,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三保一弘扬’为重点,关注基层、关注群众、关注民生,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与效率’,为构建和谐铅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请代向全局干部致以亲切问候!”
采访结束,猛然省悟:县司法局谱写的“公平正义之歌”不正是“五个铅山”交响史诗中的一段不可或缺的动人乐章吗?
嫣红鹅绿春胜处姚黄魏紫尽增华
—铅山县文联主席姚增华风采录
曾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