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前面的讨论中,我们已经表达了一种对认知标志的需要。然而,考虑到涉及在记忆、注意和视觉中的不同类型的过程和机制,人们也许担心,除了它们或许都运作着非衍生表征之外,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过程和机制并没有任何它们共有的东西。照此看来,情况也许是并不存在认知加工本身(per se)这种东西,而只有记忆加工、注意加工、视觉加工、语言加工等。情况有可能是认知过程是各种过程的一种大杂烩。
如果认知心理学家发现除了使用非衍生表征以外,所有形式的认知加工并不存在任何共同的东西,那么在我们看来由此得出的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并不会存在延展认知。如果没有认知,也就不会有延展认知。抛开这一点不谈,认识到只存在各种专门形式的认知加工,诸如注意加工、语言加工、视觉加工等等并不会改变围绕这一问题的论证结构。耦合 -构成论证对于视觉处理来说仍旧是错误的,就像它对于认知加工一样。“视觉均等”论证是成问题的,就像认知均等论证是成问题的一样。互补论证和演化论争也同样是成问题的。在这些考虑之下,出于表述上的简洁,我们将继续讨论认知标志,并将所有认知加工作为一个单一的类别来对待。我们并不想在我们讨论的每一个关键点上不得不重新介绍所有可能的认知加工类型。接下来,我们将转而考察我们已经发现的关于认知的延展认知的理论,目的是要表明我们的理论是如何支持了这样一个观点,即延展认知假设的最为人熟知的论证也是没有说服力的。
5 认知标志,延展认知的类型
如果一个理论要主张认知加工延展进入了身体和身体之外的环境,那么最起码这个理论要对何谓认知加工,以及它延展跨越出脑的边界有多远做出回答。因此,我们需要对何谓认知加工作出某种明确的说明,从而评估认知延展了这一主张。毕竟,如果一个人秉持一个经验实证的假设,比如说,混沌动力系统从脑延展到了身体和身体之外的环境中,那么他就有义务对何谓混沌动力系统作出理论上的解释或说明。延展认知假设的倡导者对认知可以是什么并没有保持缄默,但到目前为止他们所提供的说法明显是不充分的。他们基本上都共同持有关于如何才算作是一个认知过程的低标准。当然,对于什么构成认知的标准越是杂乱,发现认知延展到身体和环境中也就越没有什么可惊讶的了。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批评了延展认知的倡导者在标准上的这种杂乱。在这一章,我们将尝试深化这一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