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我们划分认知与非认知过程的策略的一种方式就是,从认知加工的范式开始,那些范式涉及正常的人。我们已经利用了人类认知的各种特征作为划分认知与非认知的第一步。但是认知这个范畴所包含的确实并不只有这些。仅仅按照正常人的认知来定义认知的确是过于狭隘了。因为还存在非正常的人类认知的情况。事实上,这些情况本身就构成了心理学的一个分支。的确,一个在其他方面正常的人——按照米勒的实验结论,这个人一直具有记忆七个事项,加上或减去两个的能力——并不会因此就成为一个非认知的行动者。这样一个人不能说不具有记忆。他的确可以说是具有罕见的、或异乎寻常的、或者说不正常的短时记忆形式。
通过反思动物的认知,存在非人类的认知形式的观点获得了相当程度上的独立支持。许多非人动物可以可靠地被理解为既是认知行动者,又具有与在人类那里发现的不同的认知过程。最为明显的是,人拥有语言加工的能力,就我们所知,这是任何其他已知的生物所无法比拟的。确实我们想主张,人类认知在这方面是不同于动物认知的。但是,即使在通常被作为单个认知领域加以处理的东西,例如视知觉当中,我们也应当预期在动物界迥然相异的物种之间存在着认知差异。通过眼睛,青蛙的脑获知了小黑点在环境中运动的事实。然而,在人类和灵长类动物的视觉中,运动加工并不是在视网膜中开始的。在物种之间的另一个差异是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有颜色视觉而其他哺乳动物(例如海豹和浣熊)则没有。还有一个差异是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有专司高亮度视觉的视锥系统,以及专司低亮度视觉的视杆系统。相比较而言,有些生物体只有视杆系统。那些适应了昏暗无光的深海环境的鱼类就只有视杆系统。有些在夜间环境中猎食的猫头鹰也只有视杆系统。其他生物体,像掠食性鸟类,只有针对高灵敏、高亮度视知觉的视锥系统。很明显我们还能继续罗列出不同物种视觉能力的差异。除此之外,类似的情形也适用于味觉、嗅觉、触摸、疼痛和本体感受(proprioception)等其他类型的感觉模态。这样,就会有不同技能的宽松组合,人们可以依据不同的情况来使用它们。人类能够从事逻辑和数学工作,解决密码算法(cryparithmetic)问题,玩象棋、跳棋、扑克,设计计算机程序,发展各种政治制度以及进行哲学的思考。无论对这些能力作怎样的分析,无论推理如何介入其中,也无论何种机制可以作为它们的基础,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技能包含认知能力,而在许多非人动物那里,就任何重要的程度上来说,是看不到这种认知能力的。
然而,动物的认知是促进可能的认知和认知加工类型的跳板。在我们看来,有理由推测演化已经用尽了所有可能的加工信息的方式,而这些加工可以被可靠地看作是以认知的方式进行的。也许有机体在知觉上变得对光敏感是极其实用的。波长在400~700纳米附近区域的电磁辐射具有诸多性质,这些性质使得这样的辐射对于获得环境中的信息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恒星产生这样的辐射,许多物体的表面吸收并再次发出这种辐射,而且这种辐射以直线的方式高速传播。太阳产生光线的事实意味着这种辐射形式对地球而言是取之不尽的。陆地物体的表面吸收和再发射以直线方式传播的光线这个事实,使得光线能够传递那些物体形状的信息。这些性质可以解释为什么如此众多的迥然不同的动物形态都发展出了探测光线的机制。这可能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如此众多的植物形态用它来达到它们自身的目的,就像发展出有颜色的水果那样。当植物的种子已经准备好通过动物的活动来散播的时候,有颜色的水果会吸引那些以果实为生的动物的注意。关于光线,我们所说的东西也可以适用于风媒和水媒分子,以及空气和水的振动性扰动。这些媒介使得嗅觉和听觉机制在决定生物体所处环境的特征时成为有用的工具。因此,让我们重申一下,我们认为存在着一些根据支持更为一般的认知而不仅仅是人类认知的概念。
这些观察提示了在评价延展认知时所面临的一种复杂性。它们提示这样一点,即我们不能仅仅根据脑、身体和环境的组合并没有形成一个类似正常人的认知加工器那样的聚合体来驳斥延展认知的假设。这种组合可能具有某种更为一般的非人类的认知类型。也许,这种组合实现了一种认知加工,这种加工仅仅以一种“家族相似”的方式与人类认知相关。
在此,我们希望作出一个简要回答,其中有一些回答将会在后面的章节中作更为详细的阐述。正像在第5章我们会看到的那样,一开始我们要说延展认知的倡导者并没有一个关于认知加工的可靠理论。因此,他们与拥有一个有关这些更为一般的认知过程是什么的可靠理论也就相距更远了。他们并没有一个在人类认知与某些其他种类的认知之间具有家族相似的理论。缺乏一种关于人类认知的可靠理论,与发现一种更为一般的认知类型的可靠理论的问题。人的认知是一个需要科学详细审视的主题,但如果我们不能发展出一个关于人的认知的健全的理论,那么也就更难去找到一个更为一般的理论了。如果我们不知道人的认知过程是什么,那么我们怎么能够知道所有动物的认知过程是什么呢?但是延展认知倡导者所想要做的甚至比这一点还要困难。延展认知倡导者明显希望获得这样一种认知理论,这一理论能够覆盖脑、身体和工具之间一组明显开放式的(open‐ended)组合。他们明显想要获得一种认知理论,这种认知理论适用于人类和计算机、人类和名片盒(rolodexes)、人类和记事本、人类和手机、人类和个人电子辅助装置。在所有这些结合中,所发现的过程具有什么可以保证这些过程被称之为认知过程的共同之处呢?或者,如果并没有什么使它们成为认知过程的共同之处,什么是能够承载这些差异的家族相似呢?而且,如果它们不存在任何共同之处,那么在“认知过程”的名号之下将它们集合起来这对于科学又有什么益处呢?
上述这些问题要求清晰的回答。这些问题关乎更为一般的认知理论应该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然而,更为一般的认知理论这个观念还面临着其他一些问题。即使我们根据更为宽泛的概念来表述延展认知的假设,这也并不会像一个人最初怀疑的那样,会戏剧性地改变论证的景观。因为,仍旧存在着这些假设性的认知的一般范畴可能会瓦解的可能性。科学不再接受培根关于热的一般性理论,而是代之以认识到与热有关的不同科学。培根关于热的理论让位于更为精细的科学,这些科学按照基本的机制而将各种现象分门别类。类似的,一个更为一般的认知理论,假如我们有这样一个理论,也将让位于基于不同机制的更为专门的理论。就我们认识到短时记忆与长时记忆之间、情景记忆与程序记忆之间的差异而言,我们能够看到科学的这种发展。各种各样“两种视觉系统”(two visual systems)假设的出现,也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可能性。既然在视觉研究中人们会提出“什么”路径以及这个路径在“何处”这样的问题,“视觉处理”的一般性理论也就面临着瓦解的危险。
延展的“一般性”认知还面临着其他挑战。即使我们提出了一套关于延展的“一般性”认知的理论,在延展认知文献中所给出的各种论证中,绝大多数也仍旧是错误的。正如我们将在第6章和第7章中看到的,对于许多复杂的因果关系——其中一方面是颅内的认知过程,而另一方面是身体和环境过程——的观察实在来说并没有保证认知过程跨越脑、身体和环境,无论这种过程是如何被一般地或宽松地设想出来。即使对何谓认知采取一种更宽泛的理解,耦合-构成推理也是错误的。演化论证对“一般性认知”来说也无济于事。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演化论会提供一种途径来将跨越脑、身体和环境的因果过程分类为认知的过程和非认知的过程呢?“互补论证”又怎么样呢?延展认知的假设真得对如下说法有所承诺吗?这种说法就是奥拓与其记事本的组合正好类似于猩猩的认知或鳄鱼的认知,或者类似于某些其他形式的动物认知。的确,人类存在一些病理上的状况——奥拓所患的阿尔茨海默氏症就是这样——但是是否应该认为还有由奥拓和他的记事本所反映的另外的(人类病理)状况呢?当人们检查认知均等论证的时候,就会看到“一般性认知”所面临的挑战。延展认知的倡导者可以看到,就人们并不确定认知均等究竟是什么而言,人们也不能如此确定英伽与奥拓之间的差异就表明了他们在认知上是不同的。但是这样的观察可以两说(cuts both ways)。如果我们不能确定英伽与奥拓在认知上是不相等的,那么即使有克拉克和查默斯的论点,我们也不能确定他们在认知上就是相等的。更一般地说,就一个认知理论仅仅通过没有充分表述清楚而避免了驳斥而言,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不用那么严肃地将其作为一个科学的假设来对待。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讨论这些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