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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当舒展的声音顺着风向这边传过来时,一眼看见了站在山坡上的他手里捧着的那束金黄色的野菊花。他挥舞着向我奔跑过来,大的身影和我梦中的幻影越来越靠近,最后重合到了一起……那年春天开满野花的山坡上,舒展手中扬起动人的金黄色,在午后的阳光中迎风奔向自己的样子,几年之后的夜里,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梦中。

从江西小镇拍完外景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了。一连几天,我都在奔忙。一边写毕业论文,一边奔波在电视台和学校之间。偶尔想起舒展在山坡上挥动着雏菊向自己奔跑过来的样子,我便怅然若失。

电视台领导对我的印象颇好。已经允诺我只要学位一拿到,来报到就是了。能够留在北京,是我的一个梦。我喜欢北京,然而,不知为什么,对于留在北京已成定局,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兴。

自从回来之后,舒展一直都没来找过我,我有些失望。常常站在宿舍楼里,透过五楼走廊里的那扇窗,向对面的男生楼望过去,偶尔能看到舒展夹着书从宿舍楼里走出来。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影出现在视线里,我的心里就会升起阵阵暖意。好几次,想去找他,总是迈不开步子。

时间就这样滑到了四月。北京的四月,空气中还流动着微凉的风。一天,我从图书馆查完资料往宿舍走去,远远看见舒展正从女生宿舍门口走出来,低着头,两手插在口袋里。我们几乎同时看到对方。舒展说,我找过你好几次了,你都不在。我有些意外,是吗?

我和舒展沿着校园里的小路走了起来。阳光透过那些树,洒满了每一个角落,四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在这个离愁季节,毕业生们在忙着分手,忙着找工作。聊起各自班上的这些事,我和舒展都感慨万千。

你有什么打算?舒展问。打算留在北京,这段时间一边忙着写论文,一边就为这事忙呢!我并没有把留京已成定局的事告诉舒展,只是说还在努力。其实,我完全可以把事实告诉舒展,可我没有说,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舒展轻轻哦了一声,然后随口附和着说,是呀,能留北京真是不错,发展潜力无限。我偷偷看了他一眼,感觉他这一番话说得并不怎么由衷。

接着舒展又说,我可是要回故乡。我们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去世得又早,我可不能离我妈太远,再说,桂林也不错,桂林山水甲天下嘛!舒展的话音未落,就自嘲地笑了起来。我突然有些难过,欲言又止。

这之后,我依然喜欢站在五楼窗口,似乎已习惯了用这种方式看见舒展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同在一个校园里读了四年书,却从未相遇。一旦相遇,就常常相遇。我感慨人和人之间的缘分。

天气渐渐热了起来,五月周末一个夜晚,我回到宿舍,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突然腾起的孤独感使我涌起一种想看电影的冲动。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始了。我选了一个很靠后的座位,坐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片名,画面一幕幕掠过眼前。然而,我仿佛只看见在金黄的山坡上,舒展捧着一大束雏菊在风中挥动的样子。我寂寞地坐在角落里,觉得自己像一只没有翅膀的鸟。

这时,有人拍我的肩,回头,居然是舒展,舒展在昏暗的光中对着自己微笑。我有些尴尬,无语。舒展坐到我的旁边,我问他最近在忙什么?瞎忙。我羡慕你还可以为留京的事奔波,而我的生活早就被安排好了,连一点选择的余地都没有。舒展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随意,然后自顾自笑起来。我无语,两人皆无话,把目光转向银幕。

电影里的男女主角正在黄昏的湖边散步。明天我就要走了,女主角说。为什么?不为什么。我不是为你而来到这里,你也不是为了我而来到这里。我们无非是碰巧在这里相遇了而已,不是吗?我们还有各自的生活。当然,尽管如此,我愿意保留回忆,像保留一瓶香水一样,随时打开……银幕旁两个巨大的音响中传出男主角深深的叹息。

眼泪不是时候地从我的眼睛里滑落下来。舒展把手帕递过来,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是电影,情节是导演安排好的。舒展是笑着说的,声音却有一些伤感。

校园中,离别的气息越来越浓。常常看见有人扛着大包小包,在舍友们的拥护下,光荣地离开校园。

最后一次见到舒展是六月下旬的一个午后,我刚从电视台回到学校。经过校园里那一排公用电话亭,看见舒展正在那里打电话。他一只手拿着听筒,一只手示意让我过去。

我站在他面前时,他已轻轻挂上了电话。我们面对面站着,好一会儿,舒展才轻轻说,我要走了。我下意识地接过一句,噢……那……再见。舒展的脸上浮起一抹笑意,开始非常认真地盯着我,仿佛要看到我的心里。

我有些慌乱。舒展重复了一遍,我要走了,晚上七点的火车。要我送你吗?不用送了,我们宿舍的哥们儿会送我到车站的。好像挺突然的,我低语。

也没什么突然的,我算是走得晚的了,舒展随意说着这些话。语气又低了下去,如果要走,迟早也是要走的,不是吗?舒展面向我。记得吗?同校四年,我们的相遇好像还是最近的事。他把我送到宿舍门口时,我又说了一遍。真的不用我送?舒展停顿了一下说,真的不用送,那……保重吧!你也是。

转过头去,我泪如雨下。

黄昏时,我一动不动站在五楼窗口。空气中有一丝微凉的风,宿舍门没有关,风从身后吹过来,我的心里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寂寞。

天色暗了下来,舒展背了一个大包,远远地出现在我的视线所及之处。身边的人也拿着几个小包,一边走,一边拍着彼此的肩膀,在说着什么。我以为舒展会回头向这里看一眼的,直到舒展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我都没有看见舒展回过头来。黑暗中,顺着风,好像传来撕心裂肺的歌声:走了一步/眼泪掉下来/再会吧/我的心上人……舒展离开以后,对我来说,这以后的时光便像水一样流去了。

五年以后,六月的一个炎热下午,我午睡刚刚起来,在信箱里拿报纸时,看见一封信。这封信大概辗转了很多地方,已经有一些破损,是舒展写来的。

一张已经泛黄的北京至南昌的卧铺票根静静躺在信封里,票根上粘附着一朵早已风干了水分的雏菊。一张很薄的信纸上,洒满了舒展的笔迹,信的末尾写着:……在岁月里静静走过,以为已经忘记,而昔日,我终于沉默地看着它渐渐隐没的昔日,原来从没有真正消逝,仍然鲜活——如你……拿着舒展这封信,我的心闪过瞬间的恍惚。身后的摇椅里,传来刚刚满月的女儿的哭声。我下意识转过身向摇椅跑过去,信滑落到地上,那朵风干了的雏菊安静地飘出了窗外。

我抱起眼前这个幼小的生命,轻抚着孩子,唱起一首柔柔的歌。

午后的阳光,照在了布满雏菊图案的窗帘上,整个房间都充满了醉人的金黄色。

爱他就要说出来

文/夏菁

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叫郭美娇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福笙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我在E-mail里告诉福笙,下个月,我会飞到伦敦,他要去机场接我,我要在第一时间吃到英国的薯片。福笙曾无数次在E-mail吹嘘,伦敦的薯片品种繁多又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福笙知道我是爱薯片的,书包一侧总塞着一筒薯片,上自习课时我的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对别人说她很讨厌我,因为我的皮肤黑。其实,她讨厌我吃薯片,香香的味道总能轻易地侵略了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第二个学期伊始,她向班主任提出调换位子,没出卖我的薯片,我对她的敌视有所减轻。

她叫韩晓蕾,有着让我嫉妒的白皮肤、黄软头发以及很棒的学习成绩。韩晓蕾如愿以偿,和福笙分享同一张课桌,我一回头就能看见韩晓蕾歪着脑袋和福笙说话。我有点儿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提出换座位的应该是我。

我不要韩晓蕾喜欢福笙,所以,从高一到高二,我逮着机会就拼命践踏福笙的形象,韩晓蕾熟视无睹地偷笑,我有点儿怀疑她在侮辱我的智商。于是,在高三上学期,因为一件小事,我和韩晓蕾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

韩晓蕾说:“郭美娇,你知道吗,你很让人烦呀。”我仰起鼻子:“我哪里让你烦啦,你才让人烦呢,整天仰着鼻孔装骄傲的公主。”然后,我们谁都不理谁,看教室外的梧桐树,开满了小喇叭样的紫色花朵。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冰释前嫌,成了三人死党。这事发生在1999年的秋天。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到了2000年的秋天,韩晓蕾考进了清华,福笙去了上海理工。我把自己只能在本市读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于薯片,它们用美味涣散了我的学习动力。

期间,韩晓蕾曾在网上问我:“郭美娇,你爱福笙吗?”我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嗬,你饶了我吧,我爱福笙?除了耍赖,他既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浪漫,我的初恋可不想交给一截邋遢的木头。”韩晓蕾不相信,我信誓旦旦。其实,我是言不由衷的。

2002年冬天,福笙突然从上海跑了回来,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在学校的寝室楼下。我傻乎乎地跑下来,站在凛冽的风里仰着头看他。福笙是个大男人了,我的额头只到他的肩,他穿得那么厚,像一只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干什么?”寝室楼里有暖气。冬天一到,总是让我错误地估计了外面的温度,穿得少少地下来,在寒风里瑟瑟地问他。

福笙撇了一下嘴巴:“又臭美了,快回去穿件衣服,我在这里等你。”哈,他的口气又疼又怜又无奈,我喜欢,宁肯这样冻着让他怜下去。我倔倔地说,不。

福笙刷地拉开了羽绒服拉链,我被裹进去,暖得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那天,福笙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要去英国读研究生了,在上海,他通过了雅思考试。

我的心忽地缩了一下,仰起头,看他:“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呢?韩晓蕾也去了。”

福笙也仰起了头,我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丝丝钻进心里。福笙说:“因为去英国读研究生时间短啊。”时间,不是我在乎的,我很想问福笙,在英国,他是不是和韩晓蕾在同一座城市。韩晓蕾在伦敦。

直到福笙离开,我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夜里拼命向载着福笙远去的计程车的屁股招手,直到视线里只剩了两道漫长的车痕。我蹲在地上,在雪地上写下:郭美娇爱福笙。然后哭了。雪花继续飘落着,那一串字渐渐变浅,渐渐被吞噬。

福笙要去北京转机去伦敦,我们的送别在青岛机场画上了句号。福笙进入了安检通道,离我渐行渐远,我冲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巴:“郭美娇爱福笙。”

只是我的声音被机场的广播声淹没了,福笙只听到了我的名字,没有听清后面的。他折回来,探着长长的脖子问:“美娇,你说什么?”我很失望,恹恹地说:“没说什么,我念了雪地上的一句话。”他摆了摆手,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去了空气潮湿气候阴冷的伦敦,那里有韩晓蕾。

一周后,我收到了福笙的E-mail,福笙在E-mail末尾问:“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句什么。”我回E-mail给福笙,然后按了发送。回到收件夹,看到了韩晓蕾的E-mail,她兴高采烈地告诉我,终于可以给我发E-mail了,福笙给她装了中文输入系统。

我慢慢移动着鼠标,逐字逐句地看,不放过一个标点。看了两遍,关上电脑,韩晓蕾的E-mail内容我已倒背如流。我没给她回,我决定去伦敦。

福笙的E-mail时不时发过来,末尾的结束语在千篇一律地重复: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

我的回答从不重复,福笙知道我在撒谎,他要听到我的真话。我三缄其口,好像说了它就失去了发E-mail的动力。

2003年春天,我给福笙发E-mail让他到机场接我,我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路上一口气尝完英国各种口味的薯片。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福笙。他黑了瘦了,眼睛炯炯有神,像黑人的牙齿,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地富有光泽。我张着胳膊,像鸟儿一样扑向福笙,却扑进了韩晓蕾的怀抱,她竟然躲在福笙身后。她看着我,好像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喧腾不起效果。但是,我要配合人家演下去,假装很惊喜。

回住处的路上,福笙从背包里给我掏薯片吃,果然吝啬,竟真的一种口味只带了一片。在吞下第四枚薯片时,我看到了福笙手背上多了一片巨大而暗红的疤痕,我一把捉在手里:“和别人打架了?”

韩晓蕾没心没肺地哏哏笑,抢着说:“这是福笙去中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缓慢了对薯片的咀嚼,我闭上眼睛努力向后仰头,韩晓蕾摸了摸我的脑袋:“美娇,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机后遗症,有点儿晕,还有,我想我老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边,望着伦敦的方向掉眼泪呢。”说完眼泪就一滴一串地落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到了合理的借口。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叫郭美娇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福笙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却已被遗失在等待的路上。

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那天晚上,福笙狠狠地喝了两瓶啤酒。很没出息地醉了,他抬起醉眼说:“美娇,你还没告诉我,在青岛机场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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