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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伯斯克姆彼溪谷秘案(3)

“啊!谁?我想提醒你特别注意这么两点。第一,死者和某个人曾约定在池塘边见面。他儿子外出不在家,而且他也不知道他儿子什么时候回来,所以这个人不可能是他儿子。第二,死者在不知道他儿子已经回来的情况下,大声地喊“库伊!”而且有人听到了他的喊叫声。这两点是本案的关键所在。

现在,你乐意的话,我们来聊聊乔治·梅瑞秋斯吧。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我们明天再谈好啦。”

那天的天气,正像福尔摩斯所预断的那样,没有下雨,一大清早就阳光灿烂,晴空万里。上午九点,雷斯垂德坐着马车来接我们,我们随即动身去哈瑟利农场和伯斯克姆彼池塘。

“今天早上有重大新闻,”雷斯垂德说道,“据说住在庄园里的特纳先生病势严重,已经垂危。”

福尔摩斯说:“我猜他大概是个老头儿吧?”

“他大概六十岁,可是他的身体早在他侨居国外的时侯就已经弄垮了。

多年来,他的健康一天不如一天,而他的病情受到眼下这个案子的影响已急剧恶化。他是麦卡锡的老朋友了嘛,同时还是麦卡锡的大恩人哪。这里我还得补充一句,据我了解,他把哈瑟利农场租给麦卡锡,从来没要过租金。”

福尔摩斯说道:“真的!这可就很有意思了。”

“哦,是的!他千方百计地帮助麦卡锡,他对麦卡锡的仁慈友爱在这一带的人们中是有口皆碑的。”

“原来是这样的呀!这位麦卡锡似乎原本一无所有,而且一直领受特纳的恩惠,可是他竟然还口口声声要他儿子娶特纳小姐为妻。可想而知,特纳小姐是全部产业的继承人。更有甚之,麦卡锡催促他儿子和特纳小姐成婚时,态度是那样的骄横,好像他只不过是提出一项计划而已,所有的人都得奉行。

难道你们对这些不感到有点奇怪吗?我们都知道特纳本人对这门亲事持异议,这不更是怪事一桩吗?这些情况都是特纳的女儿亲口告诉我们的。你们没有从这些情况中推断出什么吗?”

雷斯垂德朝我使了一个眼色,然后他说:“我们已经得出了结论。福尔摩斯,我觉得调查核实这个案子的案情,就够艰难的了,何必还要高谈阔论、想入非非呢。”

“您说得对,”福尔摩斯假装正经地说,“您确实觉得调查核实这个案子的案情够艰难的了。”

雷斯垂德带着有点激动的情绪回答说:“不论您怎么说,我已经掌握了一个您似乎难以掌握的案情。”

“那就是?”

“那就是老麦卡锡死于小麦卡锡之手,而与此相反的一切说法都只是空谈而已。”

福尔摩斯笑着说:“噢,空谈还是比困惑不解希望大一些。喂,我没弄错的话,左边就是哈瑟利农场了。”

“是的,那就是。”这是一栋占地面积很大的两层楼房,外观令人赏心悦目,石板瓦顶,灰色的墙上长着大片大片的黄色苔藓。然而,房间的窗帘低垂,也看不到缕缕炊烟,这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触,仿佛哈瑟利农场仍然重重笼罩在这次惨案的恐怖氛围之中。我们在门口叫开门。应福尔摩斯的要求,女佣把她的主人死时穿的那双靴子拿出来给我们察看,她把主人儿子的一双靴子也拿出来给我们察看,这双靴子不是他当时穿着的那一双。福尔摩斯把这两双靴子上七八个不同的地方仔仔细细地量了量,接着他要女佣领我们到院子里去,然后我们从院子里又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步行到伯斯克姆彼池塘。

歇洛克·福尔摩斯每每热衷于探索这类的线索时,都与平常的福尔摩斯判若两人。人们若只熟悉贝克街上的那位沉默寡言的思考者和推理专家,此时可就辨认不出他是何许人也。他的脸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又阴沉得发青。他双眉紧蹙,浓密粗壮的黑眉毛看上去就像两段绳索,眉下的那双眼睛闪烁着冷冰冰的光芒。他低着头,微弓着背,双唇紧闭,肌肉发达的长脖子上青筋暴跳,犹如一条条的鞭绳。他鼻孔大张,完完全全一副动物渴望捕得猎物的模样。他全神贯注于眼前的侦察工作,别人向他提问或者对他说什么,他都充耳不闻,充其量急促而不耐烦地怒吼一声,算是回答了。他沿着这条横贯草地的小路,脚步轻快地向前走着,穿过了那片树林,就到了伯斯克姆彼池塘。这块儿和附近整个地区的地面都像沼泽般的松软潮湿,小路上和小草如茵的小路旁都有许多脚印。福尔摩斯时而脚步匆匆,时而停下来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这期间他还在草地里兜了一圈。我和雷斯垂德走在他的后面,这位官方侦探一脸的冷漠和轻蔑,而我却兴致勃勃地注视着我朋友的一举一动,坚信他的每个举动都是有的放矢的。

伯斯克姆彼池塘的四周芦苇丛生,水域方圆约五十码,恰好位于哈瑟利农场和大富豪特纳先生的私人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池塘的彼岸是一片树林,从树梢上露出红色的尖房顶,这是大地主住宅的标识。池塘挨着哈瑟利农场那一边的树林郁郁葱葱,在这片树林的边缘与池塘边的芦苇之间,有一块二十步宽的狭长地带,上面的青草湿漉漉的。雷斯垂德把发现尸首的确切地点指给我们看,那个地方十分潮湿,因而死者倒在那里留下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见。这时我看到福尔摩斯的脸上露出热切的表情,两眼仔细地察看着,他将在这片被众人践踏过的草地上发现许许多多其它的线索。他像一只嗅出气味的猎犬那样围着这个地点不停地跑着,然后他转向我的同伴并问道:

“您到池塘里干什么去了?”

“我用耙子在周围打捞了一番。我本以为池塘里也许会有某种武器或者其它线索。可是,我的天哪,您猜……”

“噢,啧啧!我可没空儿!这里到处都是您左脚向里拐的脚印。一只鼹鼠都能跟踪您的脚印,您的脚印在芦苇丛这儿就消失了。唉,要是我早来一步,在他们还没有像一群水牛那样在这里到处乱打滚之前,我就到这儿来了,那么整个侦破工作该是多么简单啊。随着看门人一道来的那些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在尸体四周六到八英尺的地方到处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但是,这儿还有三对同一个人的脚印,这些脚印与其它那些脚印不同。”他拿出放大镜,然后趴在他带来的那块防水油布上,以便看得更清楚,他一边察看一边说着,与其说他在同我们说话,还不如说他在喃喃自语。“这些个脚印是小麦卡锡的。他来回走了两次,其中一次他跑得很快,所以脚板踏出的印痕很深,而脚跟踩出的印痕几乎看不见。这足以证明他说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急忙跑了过来。那么这里呢,是他父亲来来回回踱步的脚印。

可这又是什么呢?这是小麦卡锡站在那里听他父亲说话时,他的枪托留下的痕迹。那这个呢?哈,哈!这到底是什么呢?脚尖印!脚尖印!而且还是方头的,绝非普通的靴子!这些脚印表明穿方头靴子的这个人走过来一次,再走过去,又一次走过来——当然他又一次走过来是为了取回那件大衣。可是这些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走过来的呢?”他来来回回地查找着,时而脚印不见了,时而脚印又出现了,我们跟着他一直查找到树林边,来到一棵山毛榉树下,这棵树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继续往前搜索着,一直搜索到这棵树的对面,然后他再次趴在地上,同时心满意足地轻轻喊了一声。他在那里趴了很久,用手不停地翻动着树叶和枯枝,还把我觉得像是泥土样的东西装进信封里,接着他又拿出放大镜,不但仔细察看了地面,而且还仔仔细细地察看了他身旁的树皮。在一片片的苔藓之中,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细心地检查了这块石头,然后把它收藏起来。接着他沿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旁,所有的脚印在那里都消失了。

这时他恢复了常态,他说道:“这个案子有趣得很。我猜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打算进去和莫仑说几句话,也许还要写个便条。然后我们就可以坐车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可以先行到马车那儿,我去去就来。”

我们走了大约十分钟就来到了马车停车处。不久,我们便乘车返回罗斯。

福尔摩斯仍然随身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

他手里举着这块石头对雷斯垂德说:“雷斯垂德,您也许会对这个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犯使用的凶器。”

“我可看不出这上面有什么痕迹。”

“什么痕迹都没有。”

“那么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这块石头底下的青草还活着。它被放在那个地方只不过几天时间而已,并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块石头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它的外形与死者的伤痕完全吻合。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发现任何其它的器械。”

“那么凶手是谁呢?”

“凶手是一位高个子男子,左撇子,右腿瘸,脚穿一双厚底狩猎皮靴,身着一件灰色大衣,抽印度雪茄,而且使用雪茄烟嘴,衣袋里还带着一把很钝的袖珍折刀。其它的迹象还有一些,但也许这些足以帮助我们破案了。”

雷斯垂德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他说:“恐怕我仍然持怀疑态度。这样说说固然头头是道,但是我们面对的英国陪审团可是很叫真的。”

福尔摩斯心平气和地对他说:“等着瞧吧。您有您的一套,我有我自己的一套。今天下午我会很忙的,我很可能晚上乘火车返回伦敦。”

“让这个案子悬在那儿吗?”

“不,案子已经办完了。”

“可案子的真相呢?”

“真相已经大白。”

“那么罪犯是谁呢?”

“罪犯就是我刚才所描述的那位先生。”

“可他是谁呢?”

“想必查出这个人并非什么难事,好在住在这一带的居民并不算多。”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说道:“我可是个讲求实际的人哪。为了寻找这个瘸腿的左撇子男人而在这一带的乡村跑来跑去,我说什么都不能答应。这样去找的话,我就会成为伦敦警方的笑柄。”福尔摩斯温文尔雅地说:“好说,我这是给您一个机会。您的住处到了。再见。我离开之前会给您留个便条的。”

雷斯垂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我们便驱车回我们下榻的旅馆。我们到达时,午饭已经摆在了餐桌上。福尔摩斯坐在餐桌前一语不发,深深陷入沉思之中,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一个人只有在茫然不知所措时才流露出这种表情。

餐桌收拾完毕后,福尔摩斯对我说:“喂,华生,你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听我罗嗦几句。下一步该怎么办才好,我心里没底,不知你有何见教。你点一根雪茄吧,我先谈谈我的看法。”

“你请。”

“哦,好的。我们在斟酌这个案子时,小麦卡锡所述的情况中有两点立即引起了我们俩的注意。对这两点,我的看法对他有利,而你的看法对他不利。第一点,按照他的说法,他父亲在见到他之前,就高喊“库伊!”。第二点,死者临终时奇怪地提到“阿瑞特”。你是知道的,死者弥留之际含混不清地说了几句话,但是他儿子听清的只有这个词。我们开始研究案情,必须从这两点出发,而且我们不妨假定这个小伙子的陈述绝对是实情。”

“那么这个“库伊”会是什么含义呢?”

“噢,很显然,这个词不大可能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只知道他儿子还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听到他高喊“库伊”这个词,这纯属偶然。他这样喊叫无非是想引起他约见的那个什么人的注意。“库伊”是一种典型的澳大利亚人的叫法,而且只在澳大利亚人之间使用。因此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断定,麦卡锡要在伯斯克姆彼池塘会晤的那个人曾经到过澳大利亚。”

“那么“阿瑞特”又是什么含义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衣袋里取出一张折叠的纸,接着在桌上把它展开,然后他对我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是我昨晚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才要来的。”他把一只手放在地图上的一个地方,然后问我说:“你念念这是什么?”我念道:“阿瑞特。”

他把手抬起来以后说:“现在你再念念这是什么?”

“巴拉瑞特。”

“一点儿不错。这就是他当时说的那个词,而他儿子只听清了这个词的最后两个音节。他当时竭尽全力想把谋杀他的凶手的名字说出来——巴拉瑞特的某某人。”

“妙哉!”我惊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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