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加宁认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是中国金融改革中的一个举足轻重又势在必行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改善资本营运和公司治理,也关系到银行业本身的制度性变革。资产庞大的四大银行若登陆证券市场,不仅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相当大的影响,更关系到亿万储户的切身利益和巨额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①
刘纪鹏认为,在中国的金融产业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无论是在金融资产的比重上,还是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上,都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中国的商业银行要想走出现在的困境,继续承担中国经济发动机的重任,就必须通过改革、改制来实现,而且要把股份制当成改制的首选模式。①
朱少刚、王雪梅认为,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必然选择。(1)市场经济要求的政企分离与商业银行国有产权制度内在的政企合一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需要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来消解。(2)商业银行国有产权制度会产生责、权、利不明的问题,需要引进非政府股东,依靠社会力量来解决。(3)产权关系及其安排问题,从根本上决定着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从而决定着商业银行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并深刻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功能发挥与作用程度。(4)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现状来看,建立以明晰产权关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发展的根本出路。②
也有人对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必要性和意义提出质疑。林建煌等人认为,改制上市并不一定能激活国有商业银行。(1)一个产权安排是否合理,能否激发国有商业银行的活力,与财务资本产权主体是否多元化无关。(2)从股份制发展的历史来看,上市的主要功能还是筹集资金,而不是激发企业活力。一家企业富有生机和活力,是上市的前提,而不是上市的结果。(3)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国家放弃绝对控股权,也很难摆脱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的局面。(4)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运作效率低下的情况也比比皆是。上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命运,但是无法激活国有商业银行僵化的躯体。林建煌等人还认为,在不改变财务资本“公有产权”的条件下,只需充分优化人力资本边界,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可以充满生机和活力。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