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66年开始至1995年,秦国光一家一直居住在绍兴鲁迅路鲁迅纪念馆旁边,都昌坊口11号弄堂深处的一间平房中。平房中间砌一道墙,分隔成里外两部分。房子里面是卧室,搭一张大床,外面是客厅兼膳厅,放着一张八仙桌和几把椅子。客厅靠墙一边也搭着一张床,解决小孩的入睡问题。做菜、烧饭只好利用门外走廊空余处将就将就。平房中无法安排卫生间,只好在里面房子角落里,放只便桶应付。客人来了要小便,只好指点他们去门外找公厕。家里未安装自来水,要到公用自来水龙头处提水。房子没有阳光照射,阴暗潮湿,秦国光夫妻俩,再加两个小孩挤在一起,一家的住宿条件确实比较差。
秦国光住在靠右圆洞门内的正屋中,门外右边侧房也住着一户人家。在右侧圆洞门外与秦国光住房相连一字儿排开三间平房的三户人家门外,有一块较大的公用道地,道地四周都拉上铅丝成了公用晒衣场所。夏天公用道地成了大家纳凉和相互交流的场所。道地左侧圆洞门内还有两户人家。从弄堂进来通道两侧,左右两面住着四户人家。秦国光的住处四周都有住户,中间是道地,很像北京胡同中的四合院。
平日里,只要各家一开门,就能相互了解情况。由于房子隔音条件差,隔壁讲话声都能听清楚,假使你想保护家庭隐私都很难。哪家来了什么客人,哪家夫妻在吵架,哪家老子在训小子,像大蒜炒豆腐一样一清二楚。
这样的居住条件也有一大优点:四周邻居平日的接触增多,大院子里有事大家相互帮助,加强了彼此团结,增进了相互感情,大家畅所欲言,各人优缺点一目了然。大院子里的邻居对秦国光的为人看得清清楚楚。
秦国光口才好,善于辩护,是绍兴的名律师。对此,周围的邻居早有耳闻。但是他的为人如何?他的品质如何?一开始大家都心中并无数。因为,住在大院子里的住户,来自四面八方,来自不同行业,刚住进来时,大家对秦国光了解甚少,心中无底,都在观察秦国光。在日积月累的观察中,大家逐渐深入地了解了秦国光律师。
1979年前有段时期秦国光被下放到偏僻的绍兴县稽江人民公社工作。他在家休息时,登门拜访他的有公社领导、一般乡村干部,也有乡下地地道道的贫苦农民。邻居们发现他对贫苦农民十分热心,和领导、干部一视同仁,并没有另眼看待。如某个大热天冢斜村余法林等农民来访时,他马上拿出毛巾,倒上洗面水,要他揩去汗水,又拿出扇子,并留他吃饭。秦国光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他调离稽江已30多年,却始终没有忘记稽江的农民,稽江的农民也没有忘记他。他们来看望他时,他总是热情接待,对稽江农民的事一如既往地予以热心关怀,经常帮助农民出点子,深入了解农民的疾苦。他是农民的知心朋友。
大家都知道,秦国光在反“右”斗争和十年“文革”的动乱中遭受过批判,可是他在思想上没有消沉,对党的事业自然十分忠诚,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积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努力地干好自己的工作。这对旁人来说,是很难做到的,但秦国光做到了。邻居们认为秦国光非常乐观,具有革命者的朝气。
秦国光没有架子,为人十分随和,碰到熟人他总是先主动打招呼,给人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一同居住在大院子里11户人家,都随口称呼他“老秦”、“秦同志”、“秦大律师”,对他不存一丝防备之心,彼此间无拘无束。他总是笑呵呵地待人。他是家里劳动一把手。大热天,他穿件背心跟邻居一道去挑自来水,去买菜、买米、挑煤球、吊井水。他和邻居们相处十分和谐,丝毫没有大律师的架子。
在家里,他十分民主,从不独断独行,他经常和妻子、儿子、女儿争论是非。他对小孩从不发脾气,总是循循善诱孩子积极进取。他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
他不贪便宜,即使农民捎来点霉干菜、马鞭笋之类的山乡土货,他也定要回赠物品。
邻居们都认为,秦国光律师的心中有人民。秦国光重返律师岗位之后,碰到休息天,走访他的群众很多,遇上群众登门咨询时,他总是马上放下自己手中的工作,热情接待群众,为群众解答问题,指点迷津,使他们茅塞顿开。
大家都觉得秦国光不仅有才,而且也有德,是他们可以信任的一位好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