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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曾巩的父母

在南丰县查溪所存的《曾氏宗谱》里载:“易占,致尧公五子,字不疑,行廿六。登天圣二年(1024年)宋祁榜进士,官至太常博士赠光禄大夫,以子布贵,加赠太师,封鲁国公。端拱己丑年(989年)生,庆历丁亥年(1047年)九月廿四日终。葬源头大塘水部(水部,官署名称,掌航政与水利——注)仁旺公坟之东北。娶周氏,赠京兆郡太君,累赠周国夫人,葬源头。继娶吴氏,淳化壬辰年(992年)生,天圣丙寅年(1026年)十月十五日终。赠文城郡太君,累赠吴国夫人,葬通草坑。三娶朱氏,大中祥符辛亥年(1011年)生,元丰壬戌年(1082年)九月廿八日终。封仁寿郡,赠鲁国夫人,葬龙池乡的龙池洞。生子晔、巩、牟、宰、布、肇。”这是家谱一般的记录,只有生卒、葬所和妻子的基本信息,不足以见其人概况。

曾易占少时勤奋好学,以文章名于天下。以荫补太庙斋郎,先后担任了宜黄和临川两县的县尉。两县同为抚州郡所辖,宜黄为南丰之邻县,临川也与南丰相距不远,南丰经南城县可达临川。三十五岁时中得进士,改任镇东节度推官,又改任武胜军节度掌书记、崇州军事判官,但是他都没有赴任。后来出任了真州装卸米仓,选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又先后出任了泰州如皋县和信州玉山县的知县。他治理地方事务自有一套办法,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在临川,他“不威而令恶人之豪帅其党数百人,皆不复为恶”。“在越州,其守之合者倚公以治,其不合者有所不可,公辄正之。”他在如皋任上,时值大饥荒,他坚定地向知州请求“越海以籴”,向邻近地区购进粮食以救灾民,这样让如皋数万人得救了。第二年,当稻子刚开始成熟的时候,知州本想像正常年份一样收取租赋,如果这样做,很多百姓在新的一年又将缺食少粮。于是曾易占不听从知州的安排,拒绝执行知州命令。如是如皋的百姓得以安全度过饥荒,而泰州辖下另一些县的百姓不得不再次因饥饿而逃亡,只有如皋县没有出现百姓逃亡的现象。在玉山任上,他既铲除当地的恶霸坏人,加强社会治理;也对于当地的桥梁、道路、驿站、马廨等都进行修葺整理,完善当地基础设施建设。他还重视教化百姓,在一些地方一方面建起了孔庙,祭祀孔子;一方面劝导百姓要重视学习文化,从而开重文之风尚。

曾易占在仕途上并不是很顺意,他终其一生也只是做到了七品一级的官职。据王安石的《太常博士曾公墓志铭》所言,“知信州钱仙芝者,有所丐于玉山,公不与,即诬公,吏治之,得所以诬公者,仙芝则请出御史。当是时,仙芝盖有所挟,故虽坐诬公抵罪,而公亦卒失博士,归不仕者十二年。”由此可知他的顶头上司信州郡守钱仙芝向他索要财物,他不给,于是钱仙芝对他进行诬陷,钱仙芝因所举非实而被治罪,但易占因之也丢了官。这里记录的是曾易占在景祐三年(1036年)因遭遇诬陷而失官之事,王明清在《挥麈录·后录》(卷六)里也对此事有记录,较之于王安石的记录详细一点。他说:“(曾易占)既以豪侠自任信州玉山令,有过客杨南仲,文采可喜,气概颇相投,公厚赆其行,会与郡将钱仙芝不叶,捃摭公以客所受为贿。公引伏受垢,不复自辩,竟除名徒英州。”从这两则记录看,曾易占受诬而弃官,只好归隐乡里,这样一待就是十二年,但是在此期间,他还是心怀百姓,情系天下。他曾说:“吾身弗用,吾岂戚戚于是哉!唯志之所存,不可偕吾身以殁也。”于是寄情著述,托文言志。他写有十余万字的文章,汇成《时议》十卷刊行于天下,他的《时议》是“惩己事,忧来者,不以一身之穷而遗天下之忧。以为其志不见于事,则欲发之于文,其文不施于世,则欲以传于后,后世有行吾言者,而吾岂穷也哉?”{1}《时议》概括起来,主要内容有几点,一是“治天下先名教”,二是“省事”,三是“择人”,四是“立制度,信赏罚,重号令,敦本以帅之,节用以持之,夷狄可以理服也,盗贼可以术消也。”{2}

李继迁的孙子元昊反对宋朝廷,辽国也率军队向宋朝边境进发。宋皇帝对此事忧心忡忡,向天下诏告,号召天下人都可以进言,不用忌讳,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是一时天下人都认为应动用军队向元昊和辽国征战。而曾易占的建议与众不同,他认为天下安危与自己国家安定不安定息息相关,如果自己国家治理得好,安定了,敌国的威胁就没有什么可怕的,如果自己国家没有治理好且不安定,忧患就在当下,敌国的威胁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他多次上书陈事,他所写的十余万字文章说的都是国家大事,阐述的都是古今国家存亡治乱的道理,对于自己所受的冤屈和贫困却不曾发表一言半语,“公之遭诬,人以为冤,退而贫,人为之忧也。”对于自己的冤屈、贫困,他却不以为然。后来朝廷正要重新启用他时,他前往京城汴京,可是病逝于途中的南京(今河南商丘南),享年仅五十有九。对于他的去世也曾有一则小故事。故事是这么说的,朝廷传来命令要易占前往京师,当他路过洪州(今南昌)的樵舍,见有一僧寺,于是入内休息,并题诗于寺庙墙壁上,诗云:“今朝才是雪泥干,日薄云移又作寒。家山千里何时到,溪上梅花正好看。”那一天正是庆历七年(1047年)六月二十日,何来雪?何来梅花?读过题诗的人都觉得这怪怪的,写景状物与当下时令不相称。题诗之后,他又继续前行,当他走到了南京时,就不幸发病,逝于此。他的儿子曾巩护送着他的灵柩还乡。再次经过樵舍时,正值腊日,雪中梅花争艳正如易占题诗中所言。其实这首诗不为易占所作,这是蔡君谟的一首诗。蔡君谟即蔡襄(1012—1067年),福建人。天圣八年(1030年)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卒赠礼部侍郎,谥“忠惠”。蔡襄为人忠厚、正直,讲究信义,学识渊博,是一位大书法家,论及宋代书法,素有“苏、黄、米、蔡”四大书家的说法,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年晚于易占二十三年,曾易占偶然将蔡君谟的诗书之于壁,可见曾易占对蔡襄的推崇,亦可见他对该诗的喜爱。没想到的是该诗竟然成了他自己的谶语。

对于易占的生卒年有不同记载,在王安石所作《太常博士曾公墓志铭》里明确地写道:“公以端拱己丑生,卒时庆历丁亥也。”而比王安石小十一岁的李清臣(1032—1102年)在《曾博士易占神道碑》里也写道:“公生端拱己丑,终庆历丁亥。”李的说法与王的说法是一致,李在文中有“公已葬后三十六年,临川王丞相论公平生出处学行之所至,书之于碑阴”句。可见李很有可能是从王而说。他们的说法与南丰县现存的曾氏家谱、族谱记载也是一致的。易占为曾致尧第五子,致尧生他时已有四十三岁。而陈师道(1053—1102年)在《光禄曾公神道碑》里说:“庆历七年,公年六十九,道病,卒于南京(今河南商丘)。”依陈师道所说推之,则可知,曾易占生于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此说比王、李的记录寿长十岁。陈师道比王安石小三十二岁,比李清臣小二十一岁。陈师道十六岁从曾巩学,是曾巩的学生,也比曾巩小三十四岁。王安石是曾巩的挚友,在为曾易占作文的几位作者中,对曾易占应最为了解,知道的情况应是最多、最真实,因而王安石的记载较可信,陈师道的记载有误或是后世在其文章出版刊刻过程出现的错误,将“五”刻写成了“六”。

曾易占敢于言事。庄太后听信道士的话而建造乾明观,数百名匠人建了几年仍没有把乾明观建起来。此时,曾易占对道士说:我来替你完成吧。他给他们减去了一半多费用,而工程却没有过多久就完成了。据王安石所撰墓志铭载,就在易占去世后,家人还发现他没来得及向皇帝上呈的奏疏。他在一份奏疏里说:“刘向有言:谗邪之所以并进者,由上多疑心,用贤人而行善政,如或谮之,则贤人舍而善政还。此可谓明白之论切于今者。夫夷狄动于外,百姓穷于下,臣以谓尚未足忧也,臣之所谓可忧者,特在分诸臣之忠邪而已。”他所进言直且忠矣,非一般臣子所能为。

仕途不顺对曾易占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使他壮志难酬。对其家庭来说也是一种不幸,他家也从此衰落,让人感到惋惜。王安石在《祭曾博士文》中直呼:“呜呼!公以罪废,实以不幸。卒困以天,亦惟其命。命与才违,人实知之。名之不幸,知者为谁?公之闾里,宗亲党友,知公之名,于实无有。”

曾易占一生先后娶过三任妻子。李清臣在《曾博士易占神道碑》里说:“公初娶周氏,今追封国夫人;再娶吴氏,封国夫人;后娶朱氏,封国夫人。”对于第一夫人周氏的资料很稀少,他与易占结婚后生有一子,名晔。周氏封为仙源县太君,又追封为周国夫人。曾巩后来写有《皇妣仙源县太君周氏焚黄文》,在文中巩说:“赖先君、先夫人余泽,有列位于朝。……先君、先夫人咸被命书,赠官封邑。”

易占第二任妻子是吴氏,她是临川人,二十四岁时嫁给了易占,易占长她三岁。她在曾家也有孝行,如她在侍候婆婆时就能顺其意,根据天气的冷暖及时地给婆婆增减衣服,做出可口的饭菜,孝敬老人家,得其欢心,让婆婆视之如己出。对于其他家庭成员也是慈善爱怜有加,得到了众人的称赞。“于大人得辅佐之宜,于族人上下适其分。”可惜的是她三十五岁时,离开了人世,她为易占生下三男一女,三男即巩、牟和宰。她去世后,其子曾巩亦作《皇妣昌福县太君吴氏焚告文》,其文曰:“维先君、先夫人积德累善,巩获蒙余泽,备位于朝。今天子始郊,加恩群臣,皆许追荣其先。故先君、先夫人咸被赞书,命官封邑。而巩方羁于职事,不得躬至墓下,谨遣弟布、肇奉告第以告。”《告文》深情地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也表达了不能亲身到母亲墓前祭祀而深感遗憾。

易占在吴氏去世之后又娶了朱氏,易占长她二十二岁。朱氏出身于名门,她家本在彭城,但五代之乱后迁居于淮南,后又移居于扬州,仍是官宦大族。她的父亲官至秘书省校书郎,名叫斋卿,母亲耿氏,被封为德安郡太君夫人。朱氏从小文静好学,小时候跟着母亲学习《孝经》《列女传》等,长大后,能谈古论今及治乱兴衰之事,深得父母的喜爱。天圣五年(1027年),母亲做主将她嫁给了易占。到了曾家,她孝敬婆婆热情周到,颇得婆婆的欢心。婆婆常说,希望以后曾家的孙媳妇也能像她孝敬长辈一样孝敬这位未来的婆婆。其他媳妇也争相效仿她去孝敬婆婆。她不仅能孝敬婆婆,也能相夫,易占此人性格刚直,与他相合的人不多,于是朱氏劝戒其“高明柔克”。从此之后,易占也就能注意与人相处,引朱氏为贤内助,尽量地少因耿直伤人。当易占被罢官归家后,曾家更显贫寒,为了支撑这个家,她亲自操持家务,纺纱织布,让易占没有贫寒之忧。庆历四年(1044年)的十月,她的婆婆去世,丧事都是由她按照礼仪亲自操办。三年后,也即庆历七年,丈夫易占去世,此时她只有三十七岁,算是中年丧夫,十分的悲痛。她与易占生有二子,即布与肇。易占去世后,家庭的重负就落在她的身上了。易占先前两任夫人生有四子,加上自己两个儿子就六人了。她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还不忘教育子女,有时亲自教授课业,也常常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积极上进。她希望儿子中能有一二人考中,就可高兴得不得了,即使家庭贫穷也无所谓了。然而令人高兴的是,儿子勤勉好学,先后都中得进士。巩、牟、布同登嘉祐二年(1057年)第,宰中嘉祐六年(1061年)进士,肇生也晚,中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他们或从政声绩显著,或文章名于天下,或兼而有之。这些都与朱氏的教导与支持是分不开的。如果易占泉下有知,也是颇感欣慰的。曾家又迎来了兴旺之时,女儿也都出嫁于名门,择得俊才为佳婿。朱氏虽然只是曾巩的继母,且年龄只比曾巩大八岁,但对曾巩也是有教益的。曾巩也十分尊敬这位继母。嘉祐二年(1057年),曾巩几兄弟中进士后,朱氏随曾巩在京师居住时间较多,其他兄弟则在外地任职。后曾巩外任于地方,也屡屡向朝廷写报告要求改任离母亲朱氏住地近的地方。元丰五年(1082年)九月,朱氏在京城的曾巩官邸去世,享年七十二。去世之后,时任尚书右丞的王安礼为她撰写了《太常博士曾公夫人朱氏墓志铭》,大颂其德。并铭曰:“猗欤夫人,音徽德媺,采采足徵,女中君子,吉士之妻,多贤之母,福寿允臧,伊谁与比……”{1}

年轻时,曾易占就以文章名天下,落职归南丰之后,著《时议》十余万字,但流传下来的著作甚少。今能见到的有保存于《建昌府志》中的《南丰县兴学记》一文。这篇文章写于庆历四年(1044年)的三月。文章开篇阐述了兴学的重要性,学校“本之导民成化”,“故其士之入朝,在乡居家,皆就法度而莫为非”。正缘于此,而南丰无学校,新任南丰县令的周行钧(燮)则兴办学校。接下来,文章介绍了学校兴建的过程,在乡绅们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很快就建成了,南丰名士刘德纯等人请他为学校作记,以铭之后世。“申古之意告之,使学者知有归也”。于是,他写下了这篇文章。

易占兄弟多人,有兄易从、易知、易直、易简,有弟易丰、易持。易从、易直为咸平三年(1000年)进士,易从曾任舒州推官,易直曾任麻城主簿。易简,诗人,才智出众,十三岁就被国子监举荐到礼部。礼部以《清明日赐新火诗》为题对他进行测试。他提起笔来,一气呵成。易简的诗云:“令节传龙蜡,君恩赐近臣。乍燃烟尚短,初出焰犹新。照耀王侯第,欢呼里巷民。谁知蓬荜下,还有聚萤人。”这在当时传为美谈。后来,他又进献自己所写的《唐臣事绩》二十卷、《两汉谏论》五十卷,被召进舍人院考试。逝世于京师。

曾易持官至秘书著作郎,娶妻章氏,生子名覃。覃字子泽,娶妻吴氏,生子二:绍和绩。绩字公懋,中博学宏词科,官至著作郎,生于熙宁元年(1068年),娶妻邓氏,生子三:宪、愻、应。宪字式古,淳熙二年(1175年)进士,官至通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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