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一个“命定论”者应该是无疑的。其曾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四书集注·论语·颜渊第十二》,第165页。人生命之死或生、人生活之富贵与贫贱,在孔子看来皆是被一种无可抗拒的“命”确定的。这种观念不唯孔子有,芸芸众生何不如此?但孔子之为孔子,就在于他在“命”或“天命”中加入了“道”的内容,既使“天命”有了可知可感的主体性,又使人间之“道”具备了“天命”之必然性的坚壳。他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四书集注·论语·宪问第十四》,第192页。类似的话孔子还讲过:“天生德于予,恒魁其如予何?”《四书集注·论语·述而第七》,第125页。“道”的内容为礼乐仁义,这是人间社会的当然之则;但在孔子眼中,此当然之则又完全是必然之则——“天命”——题中应有之义,故曰“天生德于予”;所以,倡“道”、行“道”、卫“道”皆是“天命”在我,则何为不“为”?则何能不“为”?特别重要的是,由此必然性的体认,派生出一种行为中的神圣感,使孔夫子觉得任何人皆不能害己,因为“天命”是不可违拗的。这又进一步强化了其行为的坚定性,直至于“知其不可而为之”。可见,在孔子处,必然如此的“天命观”成为培育德性、推进人伦道德、重整社会秩序的最好基础和动力。所以,孟子说:“孔子进之以礼,退之以义,得之不得,命也。”《四书集注·孟子·万章上》,第392页。道德之天命“在我”的信念,使孔子只专注于仁义礼乐的推展,而毫不在意具体之效果和结局究竟怎样,因为“行”不行在乎个人的信念,而“行”之果却是“命”之定。由这样一条道路,儒家学者终于获得了“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源泉。正因为此必然之“天命”与当然之理则的“道”相通,所以,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四书集注·论语·尧曰第二十》,第234页。
孟子亦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崖墙之下。尽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四书集注·孟子·尽心章句上》,第442页。“命”本为莫之为莫之致的自然之必然性,但儒学大师将其掺入了人伦道德的当然准则,所以,人们可以从尽己之“心”知己之“性”,又从知己之“性”而知“天”。
心、性、天在本质上的为一,消除了“命”的外在性和冷酷的必然性。以如此信念贯之以人生的践履当中,人们的生命是“夭”(短)还是“寿”(长),是富贵还是贫贱,都不是自我所要和所能关心的,因为这些都是由自然之必然性而定,非人力所能损益;由此,人们就应该转而专注于人伦道德的修养与实践,静待“命”所决定之“生死”的降临。冥冥中的“天命”于是成为可为人所知者。在孟子看来,人们固然要“顺命”,但更应该“知命”而免于危险,或不畏艰险,是谓“正命”,亦曰“致命”。因此,孔子云:“朝闻道,夕死可矣。”《四书集注·论语·里仁第四》,第96页。总之,“命”与“道”的合一,是孔孟构建“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儒者精神的关键性基础。文天祥一生习儒术,并以做一名“真儒”、“醇儒”为人生理想,且其一生坎坷、生死不定,所以,他对孔孟关于“命”的学说是相当熟悉且运用自如的。他认为,“命”可析为二:一是自然之命:“命者,令也。天下之事,至于不得不然,若天实使我为之,此之谓令,而自然之命也。”比如,自古以来的忠臣义士,他们建功立业于当世,往往并非是其有意为之。而不幸生于国家的大灾大患之时,则义无反顾,挺身而出,这亦非“人之所欲为也”,二种情况皆是“天实驱之”。但是,另一方面,自然的“命”并非完全是盲目的必然性,而是实有其“理”在内,这是“命”的第二义——“天理”。所以,“圣贤所谓知命、俟命、致命,皆指天理之当然者而言。
”《跋彭叔英谈命录》,第391页。可见,文天祥已把自然之必然性的“命”与当然之必然性的“理”合为一体,言为“天理”,又可云“天命”。在其一生当中,无数的艰难险阻、数不清的生死关头,文天祥一方面以自然之必然性的“命”来获得遭遇厄运时的安心;另一方面,又用“天命”的当然之则来激励自己奋发努力的人生作为,由此,他酿就了“知其不可而为之”的人生态度。所以,文天祥虽然常与相士们交往,也会去算命,还记录下许多灵异之梦,但对民间的相命术基本还是持反对态度的。他写道:“彭叔英以秀才精躔度,推予命,谓刚星居多,意若他日可为国家当一面者……抑叔英所以许予,谓主命得火,行限得金孛罗计,故至于有杀伐等语。虽然,此一论项籍、关羽、敖曹、擒虎之流则可,而世固有不必如此而为名将帅矣,非叔英之所知也。予独以为阴阳大化,氤氲磅礴,人得之以生。其为性不出乎刚柔,而变化气质,则在学力。如叔英之说,某星主刚,某星和柔;得刚者必不能柔,得柔者必不能刚。则是学力全无所施,而一切听于天命,圣贤论性等书,俱可废已。予性或谓稍刚,殆柳子所谓奇偏者。凛焉朝夕,惟克治矫揉,惧陷于恶,敢以命为一定不易之归乎?”《送彭叔英序》,第357页。儒者在“命”的问题上与一般人的重大区别不在承不承认“命”的存在,而在是否给这种自然之必然性的“命”渗进人间之“理”。所以,世上人常因“算命”而流于宿命——放弃一切人为之为,在命运面前逆来顺受;而在沟通了“命”与“理”(“道”)的文天祥和儒者们那里,则必尽“人事”才“俟天命”。
“人事”即是人伦道德的修养与践履,是儒者们孜孜不倦为之的忠孝仁义之事。这样,既信“命”又能够在人世间积极有为,甚至还“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天祥写道:“人生如空花,随风任飘浮。哲人贵知命,乐天复何求。”《指南后录·还狱》,第590页。人之一生似乎在冥冥中命运的支配下,沉浮不定,一般的人只好无所作为,唯“命”是从;而哲人却能够从“知命”而达到“乐天”的积极有为的人生存在境界。可见,儒家的基本观念是:在人“生”当中,是富贵显达还是贫贱困窘等等状况皆由冥冥中的“命”所定,是人不可求不可避之事;但是,人伦道德的修养与践履则源诸“理”,是我之可为之事,也是必为之事。从根本上而言,自从儒家创始人孔孟沟通了“命”与“天理”(人伦道德)之后,自然的必然性便移易为当然的必然性,人间当为之事也就成为了必为之事。人们将生死寿夭委之于不可损益之“命”,而把道德的修养与践履归之于可为可做之“理”。“理”与“命”合一成“天理”,此成为儒者们超出常人之“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行为的观念基础。文天祥常说为国尽忠而死是所谓“义死”,他追求的是“以身殉道”,“于义当死,乃是命也”,“身为大臣义当死”,其意正是:“死”虽为“命”所定,却当贯之以“义”,使必然之死成为当然之亡。既然如此,面对“死”,人又何惧之有?既然如此,人又何不勇于弃生就死?这就是儒者们高于常人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根本所在,而文天祥也成为了儒家这种人格精神的最好实践者之一。不过,为何常人只能体认到“命”而沦为宿命?而儒者们,尤其是文天祥却能由“命”而“理”并走向“知其不可而为之”呢?其中的关键在是否能从对“天命”的理解进一步深入到对“理”(“道”)的探究和认识,这是文天祥人生精神中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格意志:“法天不息”文天祥的老师是欧阳守道,《宋元学案》列其为朱熹再传,所以,天祥应为朱子的三传。《宋元学案》卷八十八,《巽斋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942页。宋理宗又是一个相当推崇程朱理学的皇帝,并且,在文天祥一举获状元的《御试策》中,贯彻始终的正是程朱理学的基本思想。在文天祥看来,空间无限之“宇”,时间无穷之“宙”,其间万事万物无时不变无处不化,但归根到底“何莫非道”?而“所谓道者,一不息而已矣。道之隐于浑沦,藏于未雕未琢之天,当是时,无极太极之体也。自太极而分阴阳,则阴阳不息,道亦不息;阴阳散而五行,则五行不息,道亦不息;自五行又散而为人心之仁、义、礼、智、刚、柔、善、恶,则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穹壤间生生化化之不息,而亦与之相为不息。然则道一不息,天地亦一不息,天地之不息,固道之不息者为之。”《御试策》,第70页。“不息”者,运行不止也。在文天祥看来,“道”之根本性质是运行不息,所谓太极无极,其“体”即是运行不息之“道”,所以才能分阴分阳;其后散为五行、男女,以及社会人伦道德等等,其中皆受“不息之道”所主宰。因此,当“圣人出”,想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时,关键是要以“不息之道”充己之心,并贯之以天下。文天祥说:“充之而修身治人,此一不息也;充之而致知,以至齐家、治国、平天下,此一不息也;充之而自精神心术,以至于礼乐刑政,亦此一不息也。”《御试策》,第70页。实际上,文天祥所论的“道”,就是朱熹讲的“理”:“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朱子语类》卷第一《理气上·太极天地上》,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页。又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郭齐、尹波点校:《朱熹集》卷七十《杂著·读大记》,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656页。
可见,文天祥的“道”和朱子的“理”是同一个概念,其在万物之先就存在着,而又贯之于万物之中。从动的方面来看,是“一不息”;从凝固于人心而言,则是“三纲”、“五常”,即忠孝仁义礼智等。文山所论与朱熹理学是一脉相承的。天地自然、社会政治,在文天祥看来,皆以“不息之道”为本根,故皆应贯之以“不息”之精神去治理。那么,人之本根又为何呢?文天祥写道:“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也。人以其血肉之躯,而合乎太虚之生气,夫然后氤氲化育,人之质已成,而健顺五常之理,附而行焉。其聚也翕然,其散也霍然。天地之化,盈虚消息,往过来续,流行古今,如此而已。轮回之说,佛者有之,苟自孔氏,不当以为信然。”《王通孙名说》,第402页。以“人”为天地精华所生,是儒家一贯的观念,这说明了人源于自然,亦必回归自然;又说明了,人虽出于天地间,是自然之“子”,但人却是禀受了天地的精华,可以成为天地之“心”,以赞天地之化育,直至“与天地参”。在文天祥看来,释氏以人生命轮回于“六道”,生死死生,永无止息,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儒家坚持人之肉体将永远回归大地,追求的是一种精神生命的永恒不朽。
文天祥又说:“且夫人有此身,即有此理。《诗》曰:‘有物有则。’《孟子》曰:‘形色,天性也。’圣贤之学,主乎践形,而不愿乎其外。”《王通孙名说》,第402页。人生之本根,是人一出生就具备的“理”,亦即忠孝仁义礼智等人伦道德。修此,即是人之“天性”;践履此,即是发显此“天性”。所以,人生在世,不是去追逐富贵荣华声色货利,而应该也必须去“践形”,孜孜不倦地从事道德的修养与实践,如此,方为人性之充实,人道之完成。但是,天道茫茫,以何而显?人道无形,以何为著?文天祥进而指出:“臣闻圣人之作经也,本以该天下无穷之理,而常足以拟天下无穷之变。天地无倪,阴阳无始,人情无极,世故无涯。千万世在后,圣人亦安能预窥逆观,事事而计之,物物而察之。然后世兴衰治乱之故,往往皆六经之所已有。”《轮对札子》,第100页。也就是说,在儒家的六经当中,“道”已具载,人们学儒家经典,即可知“道”,再贯之以实践活动之中,这样,天道人道皆毕矣。在文天祥眼中,儒家经典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易》和《中庸》:“大《易》之道,至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合’。而圣人之论法天,乃归之自强不息;《中庸》之道,至于‘溥博渊泉’、‘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而圣人之论配天地,乃归之‘不息则久’。岂非乾之所以刚健中正、纯粹精也者,一不息之道耳;是以法天者,亦以一不息。《中庸》之所以高明博厚、悠久无疆者,一不息之道耳;是以配天地者,亦以一不息。以不息之心,行不息之道,圣人即不息之天地也。”《御试策一道》,第73页。如此则读圣贤之书,当明了“道”之所在。文天祥在他临刑前,曾写下了“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他用其生命作了一种解答:为的是成仁取义。所以,在文天祥那里,一个人为忠为孝,正是人道中本有之义,每个人皆应不勉而行不思而为:“为臣忠,为子孝,出于夫人之内心,有不待学而知,勉而行者。古之人,都俞吁拂,定省温清,行乎忠孝之实,而不必以名知于人,此人道之自然也。”《忠孝提纲序》,第3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