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哥,”七仔穿着一件短衫,双肘支桌,弯着粗腰,撅着大臀,瞪着一双铜铃般的牛眼,好奇地看着这台摆在书桌上的收音机,“这个四四方方的木头盒子,怎么能够发出声音?”
“先别管这个,快过来,”曹怀文将饭菜端上八仙桌,“我们先吃饭,吃好饭你跟我说说,怎么突然回来了?”
七仔的身子一僵,愣了一会儿,才默不作声地走到桌边坐下,拿过碗筷就开吃,虽然是粗茶淡饭,但七仔依旧塞下了两大碗,还将锅底刮了又刮。
“阿勇他们知道你回来了?”曹怀文递过一杯茶水,示意打嗝的七仔快喝点水顺气。
七仔接过去灌了两口,舒服地吐口气,道,“这地方就是阿勇告诉我的,他还说今天晚上有事情要忙,他和阿远、阿桂都要晚点回来,也有可能就住在锄奸队那边了。”
“唔,”曹怀文随意的点点头,“现在说说,你怎么跑回来了?队上知道吗?”
七仔低着头不做声,在桌子底下一个劲的捏手指。
曹怀文也不催他,双手捂着茶杯,不时地轻啜一口,静静地等他自己开口。一时间,幽暗的房间里,只有七仔发出的“啪啪”关节轻响。
半响,七仔才艰难地开口,“我犯了纪律……”
曹怀文不动声色,“说吧,我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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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仔参加水上中队之后,就像鱼儿入了水,总算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也很受领导的器重。
第一个原因是七仔作战勇猛。原本七仔就是个好勇斗狠的暴脾气,自从六姐一家惨死之后,七仔就更是变得有些嗜血不惜命。投军后,每次战斗都是冲锋在前,还多次志愿充当最危险的“水鬼”,潜入敌人的码头、据点安放爆。炸物,两次被评为战斗英雄。
第二个原因是七仔的作战技能提升快。因为自小和阿勇交好,所以他跟着曹父也识了些字,还被曹父逼着背了一些《弟子规》、《千字文》之类,虽说不甚了了,但至少不是目不识丁。这对他投军之后的学习大有帮助,不仅能跟上队里的文化学习,而且很快就掌握了长短枪的射击技能,到后来,他已经自学掌握了高射机枪的射击技巧,这可是水上中队最高技术水平的重武器。
第三个原因就是曹怀文。随着曹怀文在抗日武装心目中重要性的节节提高,作为曹怀文兄弟的七仔,领导们也对他愈发看重,希望借助这个桥梁做通曹怀文的工作。
总的来说,七仔在水上中队的日子过得很快活。不过,前一阵子,他随队攻打海匪王老海,却犯了一个大错。
王老海是粤港一带的一个海上惯匪,去年夏天接受日军招安,专门与九港大队为敌。今年春节期间,九港大队摸清了他的老巢,派出水上中队将王老海和他手下的三艘“大眼鸡”团团围住。
七仔依旧是第一批登陆的冲锋队员,并且立下大功,活捉了企图趁乱逃走的匪首王老海。但就在几个小时后,七仔利用看守俘虏的机会,持刀杀死包括王老海在内的九名海匪。要不是队友及时发现,恐怕死在他刀下的俘虏会更多。
杀俘在人民党部队历来就被严格禁止,何况这一次杀的实在太多,水上中队领导想瞒都不瞒住。
情况报上去之后,搞得九港大队的领导心里也很烦,一方面七仔本人算是个英雄,另一方面又有曹怀文的关系,再加上前一阵子曹怀文的锄奸队因为九港大队的失误吃了大亏,到现在还有伤员留在队里养伤。所以几经讨论,做出了开除出革命队伍的决定,大小也算是个处分吧。
而且九港大队副政委耿子平很心细,特地为这事写了一封信给曹怀文。
看完七仔转交的信,曹怀文揉了揉眉心,问道,“信上没说你为什么杀人,你跟我说说?”
说起这个,七仔一下子握紧双拳,关节的啪啪作响中,被海风吹得黑皱的脸变得紫胀,双眼也瞬间通红,“这是帮畜生!”
喘了口粗气,七仔接着说道,“他们抢了许多女人,死命地糟蹋,弄死了就往海里扔,死光了再去抢……”
曹怀文明白了,自从六姐一家死后,七仔就不能和人提起这个,一说起就发狂,难怪他会一杀就是九个。
估计在九港大队领导心里,这些海匪也是死有余辜,只不过限于纪律,不好公开说罢了,否则会被有心人说成是鼓励杀俘。
对七仔这种有点走火入魔的嗜血冲动,曹怀文也是头疼,他用力揉着眉心,半响才开口,“回来也好,我现在正缺人。你先休息几天,然后跟着阿勇去大屿山,帮着他一起抓训练,怎么样?”
“我听文哥的。”对于曹怀文的安排,七仔倒是很乐意。
“对了,和圣堂还有那些人知道你的身份?”曹怀文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当时有七八个帮众参与了六姐家的惨案,保不齐他们会认出七仔。
“有,阿勇他们今天忙的就是这个事情,所以让我在文哥这里先藏两天。”
对于七仔的回答,曹怀文颇为惊诧,同时心里又很满意,觉得自己的几个兄弟还真是长大了,成熟了,考虑问题这么,还想到了自己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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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木良也觉得自己的女儿长大了,懂事了。
此刻,他笑呵呵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半眯着眼,惬意地享受着女儿的孝敬。
温悠子站在他身后,一会儿在父亲肩膀上捶捶打打,一会儿拿起茶几上的“鸳鸯奶茶”给父亲尝一尝,一会儿乖巧地问父亲这力道够不够,忙碌得很。
等到温悠子的鼻尖已经挂上香汗,温木良才睁开眼,突然发声,“说吧,这次想要买什么?”
温悠子一愣,长长的睫毛像两柄小扇子,快速地扇动几下,随即嗔道,“阿爸,你想多了嗳,我什么都不要。”
“好好,是阿爸想多了,还是我家的悠子最孝顺。”温木良连忙改口,抓住女儿的手,将她拉到沙发上坐下,心疼地说道,“快歇歇,累坏了吧?”
一旁正在把玩雪茄的温克勤翻了个白眼,心想,“这老豆当得也太偏心了,敲个肩膀,做杯鸳鸯,就成了最孝顺,唉……”
不管温克勤怎么想,温悠子今天是誓将乖乖女扮演到底,她用手绢擦了一下香汗,说道,“哪有,就是看着阿爸每天为公司的事情烦得很,心疼,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唔……,悠子想出来做事了?”温木良心中一动,女儿过了年就是十八岁,确实不好整天闲在家里。
“嗯,”温悠子扑闪着大眼睛,尽量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可我不知道做什么耶……”
“唔……”,温木良在心里琢磨了一下,做出了决定,“那你先到阿爸的几个公司都去看看,然后再来告诉阿爸,你喜欢做什么,好不好?”
“我听阿爸的。”温悠子乖巧地答道。
为了能够见到曹怀文,庇理罗士女书院的高材生温悠子,琢磨了很长时间,才制定出一个周密的计划。
首先,以工作的名义,争得自由出行的权利。
其次,以出行的需要,改装自己的跑车,为自己单人出行创造条件;
最后,有了车子,还有什么不能做的?
哼,就算忠叔不肯载我去香港仔,难道我不会自己去吗?
计划初步达成的温悠子,更加笑靥如花,连一旁的大哥温克勤,都享受到了温家公主亲自替他烤雪茄的稀罕待遇。
不过,温克勤很快就后悔了。一切只是因为他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悠子,上次阿爸给你介绍的李公子,你印象怎么样?”温克勤单手拿着雪茄,吐了一个烟圈,眯着眼看着烟圈越变越大。
“啪嗒”,温悠子突然变了脸,将手中的雪茄钳掷在桌上,一双可爱的大眼睛尽力展现自己的凶恶。
温克勤连连摆手,“就当我没说过,好不好?”
晚了!
温悠子站起身,拿着温克勤的雪茄灯,噔噔地走到二楼客厅的露台,将手伸到栏杆外,回头冲着温克勤嫣然一笑,然后迅速地松开手。
“噢,上帝!”温克勤痛苦地捂住双眼,大叫,“悠子……”
“怎么啦?”温悠子鬼魅般回到客厅,又伸手拿起温克勤钟爱的雪茄盒,“你叫我吗?”
温克勤从单人沙发上一跃而起,手忙脚乱的摁住雪茄盒子,“悠子、悠子,大哥错了,大哥错了……”
一旁笑眯眯看热闹的温木良,这时候也出声劝解,“悠子,别闹了,多大了人了,还动不动砸东西?”
温悠子这才松开手,警告地冲着温克勤挥了一下小拳头,转身翩然而去。
在这个家里,她是最受宠的那一个,不管她怎么折腾,所有人都会依着她、让着她。可即便是这样,在谈情说爱这件事上,温悠子也没办法自己做主,只能被动地接受父亲的安排,一次次参加那些不管她情愿不情愿的酒会应酬,会见一个个被父亲和大哥精挑细选的年轻俊杰。
“阿文,你要想办法嗳!你还欠我一首歌嗳!”
仰望着天边那一轮皎洁的明月,看着它在云朵中穿梭,时隐时现,温悠子心里喃喃地自语。
嗯,这个该死的阿文,白痴的阿文,到底还要唱哪一首歌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