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句的意思是:知道调整自己内心的人,悲伤和快乐都不能改变当前的心境。②本句的意思是:按照实际情况顺其自然地做事,忘却自身的哀乐得失。
【译文】
天下不可违背的事情有二:其一是命,其二是义。子女敬爱双亲,这是天性所定,无法解释;臣子侍奉君主,就是义,这是无可逃脱的,到哪里都有君主。所以叫做大戒。因此,侍奉双亲的人,不管到哪里都使他们得以安顿,是孝道的最高境界;侍奉君主,不管什么事情都使之安心,这是忠的最高境界;而知道调整自己内心世界的人,无论悲伤还是快乐都不能改变当前的心境,这是德的最高境界。做人的臣子多出于不得已(而做事情却不然),按照实际情况顺其自然地做事,忘却自身的哀乐得失,哪有功夫为生而高兴、为死而痛苦呢!”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这是《庄子》书中著名的论断,也是这本书中一个基调。整部书中的种种观点都充满了这种无可奈何的态度。庄子的生死观、无为论、养生论、逍遥游,那种顺乎自然、以无用为用、以出世的态度来入世、去名去利的观点,都渗透着无可奈何的情绪。许多人批评庄子的这种观点是命定论,是消极的。然而只要我们从实际情况出发,就不难看出,这实在是出于“不可奈何”,不得已而为之。应当说,“不可奈何”极为深刻地揭示了人生的根本生存处境,而这一处境是不可超越的。既然不可超越,就只有顺从,如果不顺从,处境就会更加悲惨。
就让我们来看一看人是处于怎样无可奈何的处境之中。
子女孝敬双亲,这是人的天性,是必须做的,这一点无法进行解释,它不是通过思考得出来的。为什么必须要孝敬父母?是没有理由的,也无须理由。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我们觉得或认为父母值得孝敬才去孝敬,而是一种“应该”。
人无论生活在哪里,都不可能没有君主,可以说人生而为臣民。“无适而非君也,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不管你逃到何时何地,也找不到一个没有君主的地方。人可以逃脱别的灾难,但惟有君主是不可逃避的。既为臣民,就必然有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做自己不想做的事,并不是自己内心里愿意这样做,实在无可奈何啊。人们恭维君主,并不是由于人们喜欢他,常常是由于惧怕他。
“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人间世》)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人类步入了怎样的一个腥风血雨的时代啊!能够免除刑罚、勉强活命已经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了。至于福禄则如羽毛一般轻,人们还不知道怎样去享有它;而祸患却如大地般沉重,人们不知道怎样才能够避免。对于这样的处境,人们是没有能力去改变的,那就只能顺应它。若不顺应,就连“免刑”也难了。
因此庄子认为只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这是人们所能够采取的最好的手段了,只有这样才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存。对于君主,也只能“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亦与之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人间世》)他像婴儿那样任性,你也像婴儿那样任性;他若没有规矩,你也随着他不讲规矩;他若无拘无束,你也无拘无束。也就是说,要顺势而为,方可全生保命。若是逆势而为,那就如同螳臂当车一样:“汝不知夫螳螂乎?怒其臂以当车辙,不知其不胜任也,是其才之美者也。”(《人间世》)螳螂奋力举起臂膀以当车轮,是因为它自以为是,恃才傲物,实在是不自量力,结果当然只能是悲剧。
庄子还以虎为例来说明要顺其性而为之。养虎的人不敢喂它鲜肉和活的动物,怕的是会引起它的野性,只有对它的野性加以引导,才能够使之不至于伤人。“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故其杀者,逆也。”(《人间世》)连老虎都顺从于养自己的人,而伤害触犯了它的人,何况君主呢?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要是触犯了君主,比触犯了老虎可要厉害得多。
或许有人会说:何必要这么消极呢?为什么不可以反抗呢?因为首先从根本上来说,人对所处的环境是不可反抗的。对于某个君主人们可以反抗,可以把他推翻,但马上会产生一个新的君主,而这新的君主谁也不能保证他一定比旧的好,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换了一个朝代,即只换了一个名称,君主的本性却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新桃换旧符而已。无论推倒多少个君主,君主都存在着,人类社会必须有最高统治者,这种状况是反抗不掉的。从这个角度说,君主根本就是不可反抗的。其二,在很多情况下,反抗不如不反抗。历史上无数的事实都证明,反抗者的下场几乎都是悲惨的,如果不反抗还可以终其天年,过一种常人的日子,但由于反抗,却连这种普通的生活也失去了。
正因为这种不可反抗性,庄子才说它是无可奈何的,即:君主的存在以及对君主的服从并非出于人的自愿,而是不得已。
其三,“人之生也,与忧俱生”(《至乐》)。人一生下来,就充满了忧虑和烦恼,可以说,忧虑和烦恼是人生的常态。有了生,便忧虑死;穷了,会忧心于穷;富了,则会为财富而担忧;权小了,忧虑,权大了,也忧虑;忧虑自己还不算,还要为下一代而忧虑。没完没了的忧虑,只有死亡才能够结束。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人不得不忧虑。
其四,对于生死,我们是无可奈何的。我们无可奈何地生,又无可奈何地死。生,并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穷人家就要绝后,而富人家里的孩子就数不胜数了;死,也未征得我们同意——假如是这样的话,世界上的人早就没有地方呆了。我们是不得不生,又不得不死,实在是无可奈何。
其五,对于世界上的事我们是无可奈何的,我们不能改变世界;同样的,我们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无可奈何地承受自己的命运。不能改变世界,也就不能改变命运。
在这种种“不可奈何”面前,我们除了“安之若命”以外,还能够怎么样呢?既然我们不能改变自身的这种处境,那就只有改变我们自己了;既然这种处境不可能顺应我们,我们就只能顺应它了。改变自己,这是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事情。但即使这一点我们也做不到,因为我们并不能成为我们想成为的那种人,怎么能够说可以改变自己呢?我们自己当前所成为的那种人,往往并不是我们所愿意成为的,真是无可奈何啊。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不是太消极悲观了。不然,实际上这是根本的积极。这个道理不难明白:知道了无可奈何,就只能安之若命,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已经知道无可奈何了,还不安之若命,那不是愚蠢吗?比如说韩信钻裤裆,就是无可奈何之举,根本不是他愿意钻;如果这个时候,他知道了已经处于危险境地(无可奈何之地),还要反抗,那岂不是找死吗?若是这样,也就不会有日后的韩信了。当一个车轮从山上往下滚的时候,我们除了躲避以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如果这个时候还要硬去阻挡车轮,不是白白送死吗?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躲避”一条路可走。而这难道不是这种境地中唯一积极的方法吗?
不必哭泣,亦无须鼓盆而歌
【原文】
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①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②居,长子③、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④,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⑤寝于巨室,而我噭噭⑥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至乐》)
【注释】
①箕踞(jì jù):叉开双腿坐着。②人:指庄子之妻。③长子:生子。④杂乎芒芴之间:混杂在恍惚的大道之中。⑤偃然:安然。⑥噭(jiào)然:形容哭泣的样子。
【译文】
庄子的妻子死了,惠子前来吊唁,看见庄子正坐在那里敲着盆子唱歌。惠子说:“与妻子生活了一辈子,生子、衰老、最后死亡,不哭也就罢了,还要敲着盆子唱歌,这太过分了吧!”庄子说:“不是这样。当她刚死的时候,我怎么会不动感情!可是当我想到,一开始她本无生命;不但没有生命,而且也没有形状;不但没有形状,而且也没有气息。那时候混杂在大道之中,然后因大道的变化而有气,因气的变化而有形,因形的变化而有生命。而今又因变化而死亡。这就如同春夏秋冬四时的变化一样。她本来就安然地寝于巨大的墓穴之中,而我却哭得死去活来,自以为不通天理,所以就不哭了。”
庄子妻死,始而悲伤,终而快乐。夫妻生活了一辈子,谁无感情!庄子也不能例外:“我独何能无慨!”但当他想到以下这个道理以后,不仅不再哭泣,反而唱起了歌。原先本没有妻子这个人,没有这个生命,没有形状,更没有生机。原本恍恍惚惚地存在于大道之中,然后由于大道的变化而有了生机,随着生机的变化有了形状,形状的变化又使她有了生命;现在的死亡实际上是又变了回去,重新回到了原先无知无觉的状态。这种变化犹如春夏秋冬四时的变化一样自然而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现在她安静地躺在天地这个巨大的寝室中,我呼天号地地哭泣,岂不是太不懂得天命了吗?所以庄子就不哭泣了。妻子回到了永恒而安宁的大道的怀抱之中,不仅不应悲伤,反而应为之高兴才是,于是便鼓盆而歌。
庄子所讲的道理诚然不错,但是人不可能是这么有理性的,不可能只要想通了道理就去照着做。人的理性与情感之间的确存在着差距,经常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对于死亡正是如此。从理性上说,即使是一般的人也知道是自然现象,死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因此悲伤是没有用的;可是,当面临死亡的时候却无法不悲伤,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人说庄子的思想是非理性的,但由此看来庄子不仅是理性的,而且是太理性了。
对于疾病也是如此,人们很难做到无动于衷,毫无恐惧。滑介叔胳膊上长出了一个瘤子,却并不恐惧,因为在他看来:“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至乐》)生命不过是大道的寄托,是大道的一种存在形式。而在这生命之上再生出来的瘤子之类,则如同尘垢一般,是不值得大惊小怪的。死生就如同昼夜更替一样自然。这个道理当然无可辩驳,但一般人却是难以做到的,是因为疾病会危及人的健康和生命,谁能够做到毫不动心呢?
对于死亡,不应过分恐惧,但也无须欢欣鼓舞。就如庄子所一贯主张的那样:“古之真人,不知悦生,不知恶死。”(《大宗师》)这才是得道的境界,也就是不动心的境界。既然生死是自然现象,所以生不必快乐,死亦无须痛苦;同样地,生也不用痛苦,死也用不着快乐。看来庄子自己的看法也不是始终如一的,按他的基本观点讲,妻子死了,既不应悲伤,也不应痛苦,但他却鼓盆而歌;他还把生看做身上长的脓包,把死看做脓包的溃破,看做人生的解脱,这样就把生看做了一件应当否定的事情,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生似乎应当悲伤,而死却是一桩快事。
这就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悦死恶生。悦生恶死,诚然应该否定;但悦死恶生也是同样错误的。对于二者都应一视同仁,无所谓喜悦,也无所谓悲伤,才是“居中”的态度,才是可取的。如果把生命看做是人身上长的痈瘤,把死看做人生的解脱,那么干脆死了算了,又何必活着呢?既然活着没有意义,死了难道就有意义了吗?
对于生命,既不应该喜悦,也不应当厌恶,顺其自然而已。喜悦与厌恶都是没有用处的,或者说,是没有意义的。生命不因你喜悦而延长,死亡也不因你喜欢就会快速到来。“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大宗师》)死与生,是人自己不能控制的,如同日夜的更替一样,是一种自然现象。在死亡面前,你痛苦也罢,喜悦也罢,都无济于事,死亡之神决不会因你的情绪而有改变,它是铁面无情的。
生命确实只是事物无穷的变化历程中的一个形态,而人也同样只是无数形态中的一个短暂的形态而已,但是我毕竟是我,与那些不同的形态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否则就是没有我了。虽然说我们是“道”的显形,但在显形为“我”之前和显形为“我”之后,即生前和死后,我是不存在的,虽然说构成我的那些东西依然存在于道之中,可是那不是我;人与万物为一体,但我不是万物。尽管我们得到生命无须特别的喜悦,但生命确实非常值得珍视的,因为我们的生命只有这一次,我们能够拥有这种“人”的形态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好好珍惜我们的生命呢?
九 同与异
任何把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去比较的行为都是短视的,任何把自己的长处强加给别人的行为更是愚蠢的,即使这种行为是出于好心。
追求共同的目标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消除个体的特征,而是要发扬成员的特长为实现目标做出贡献。
人各有长短,何必强求一致
【原文】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齐物论》)
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①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忧。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②。
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也,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趾亦伯夷已,又恶取君子小人于其间哉!
(《骈拇》)
【注释】
①凫(fú):野鸭。②本句的意思是:本性长的不该截短,本性短的不该加长,没有什么可忧虑的,因而也就无须抛弃。
【译文】
天下没有比秋天动物新生的毫毛的末梢更大的了,相比之下泰山却是小的;没有比夭折的孩子更长寿的了,而活了八百年的彭祖倒是短命的。因为天地与我一起产生,而万物与我是一体的。
(从自然的角度看)长的不算多余,短的也不算是不足。所以,野鸭的腿虽短,但若是予以加长就会忧愁;鹤的腿虽然长,但要是予以截短,则会悲伤。因此,本性长的不应当缩短,而本性短的也不应该加长,(这样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
天下之人都是为了某种东西而牺牲和伤害自己:为仁义而牺牲,世俗称之为君子;为财富而伤生,世俗叫做小人。其实,他们都是为某种东西而伤生,可是人们却把他们区分为君子和小人。如果就其伤生害性这一点来看,其实盗跖与伯夷是一样的,哪里有什么小人君子之分呢!
庄子的这些说法与我们的常识相去甚远,以至于产生了各种纷繁的解释,许多论者将其定性为诡辩论。
其实不然。从上下文来看,上述所列第一段引文所述命题并非庄子正面要论述的观点。整个《齐物论》都是在破除人们对是非的执着,认为无论是还是非,都不能解决问题,都有其片面性。并且从一般意义上指出语言的局限性,要想把事情本身说清楚是不可能的,因为任何“语言”都会产生矛盾或者谬论。在这段话的上一段,庄子论及世界开端,最后的结论却是:这真是我说的呢,还是我根本就没有说呢?意思是这个问题根本就说不清。而紧接这段引文之后庄子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如果要说下去,那是无穷无尽的,因此就不必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