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议曰:代有诡诈反为忠信者也。抑亦通变,适时所为,见机而作,而不俟终日也。
孔子曰:“君子贞而不谅。”又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由是言之,唯义所在,不必信也。议曰:微哉!微哉!天下之事也,不有所废,则无以兴。若忠于斯,必不诚于彼,自然之理矣。由是观之,则我之所谓忠,则彼之所谓诈也。然则忠之与诈,将何所取定哉?抑我闻之:夫臣主有大义,上下有定分,此百代不易之道也。故欲行忠,观臣主之义定;欲行信,顾上下之分明。苟分义不愆于躬,虽谲而不正,可也。何以明之?
韩子曰:“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讦之官。令尹曰:‘必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执其子而罪之。由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誉而用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北人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止,闻仲尼赏之,鲁人易降。此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齐伐燕,得十城。燕王使苏秦说齐,齐归燕十城。苏秦还,燕人或毁之曰:“苏秦左右卖国,反复之臣也,将作乱。”燕王意疏之,舍而不用。苏秦恐被罪,入见王曰:“臣,东周之鄙人也,无尺寸之功,而王亲拜之于庙,礼之于庭。今臣为王却齐之兵而功得十城,宜以益亲。今来而王不官臣者,人必有以不信伤臣于王者。且臣之不信,王之福也。”
苏秦曰:“有此臣,亦不事主矣。孝不离其亲宿昔于外,王又安得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王哉?廉如伯夷,义不为孤竹君之嗣,不肯为武王之臣,不受封侯,而饿死于首阳之下。有廉如此者,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十里,而进取于齐哉?信如尾生,与女子期于梁柱之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有信如此,何肯扬燕、秦之威,却齐之强兵哉?
且夫信行者,非进取之道也。且三王代兴,五霸迭盛,皆不自覆。君以自覆为可乎?则齐于营丘,足下不窥于边城之外。
且臣之有老母于东周,离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术,而行进取之道。臣之趋,固不与足下合者,足下者,皆自覆之君也,仆者,进取之臣也。臣所谓以忠信得罪于君也。”燕王曰:“夫仆信又何罪之有也?”对曰:“足下不知也。臣邻家有远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归,其妻私者忧之。其妻曰:‘公匆忧也,吾已为药酒待之矣。’后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卮酒进之。妾知其药酒也,进之则杀主父;言之则逐主母,乃佯僵弃酒,主父大怒而笞之。妾之弃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忠至如此,然不免于笞,此以忠信得罪也。臣之事,适不幸而类妾之弃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义益国,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后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说齐,曾不欺之也。后之说齐者,莫如臣之言,虽尧、舜之智,不敢取之。”燕王曰:“善!”复厚遇之。
由是观之,故知谲即信也,诡即忠也。夫谲诡之行,乃忠信之本焉。
【译文】
有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有一种诡诈,反而被认为是忠实诚信的。”这就是所谓通权达变的智慧。抓住适当的时机,大胆去做,不要今日等明日,终成磋跎。
孔子说:“君子讲大信,却不讲小信。”孔子还说:“所守的诺言符合道义,就可以履行诺言。”由此看来,应当只看是不是符合道义,不一定非要讲求信守诺言。也有这样一种说法:玄妙啊,玄妙啊!这天下的事情。如果该罢废的不罢废,那么该兴盛的也就不能兴盛了。如果你忠于这个人,就一定对那个人不忠诚。这是不待证明的道理。由此看来,从这个人的角度来看是忠,从那个人的角度看来就是诈。那么,忠与诈又该如何界定和评判呢?然而我听过这样的道理:臣子与君主的关系有公认的大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职分,这是百代不变的大道理。所以,要行忠义,就看是否符合君臣之大义,要行诚信,就看是否符合上下级的职分。如果职分和大义不亏于身,即使使用诡诈而不那么正大光明的手段也是可以的。怎么能说明这个道理呢?
韩非子说:“楚国有个直率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去向官吏告发,宰相说:‘一定要杀了他!’认为他是对国君忠诚而对父亲不忠诚,因而把儿子抓起来治了罪。由此看来,一方面是国君的忠臣,另一方面却是父亲的逆子。鲁国有一个人跟随国君去打仗,打几次逃几次。孔子问他为什么逃跑,他回答说:‘我家中有老父亲,我死了,就没人养活他了。’孔子认为他是孝子,向国君举荐他,因此受到重用。由此看来,一方面是父亲的孝子,另一方面又是国家的逃兵。所以宰相杀了告发父亲的人,楚国的坏人却未减少,听到孔子的称赞而鲁国的人容易投降。从这里可以看出,上层与下层的利益竟有如此的差异。因而国君既要推许百姓的利己行为,又企图求得国家的福泽,是必然不能实现的。”
齐国攻伐燕国,夺取了燕国十座城邑。燕王派苏秦出使齐国游说齐王,齐国把十座城邑又归还给燕国。苏秦回到燕国后,国内有人在燕王面前诽谤苏秦说:“苏秦是一个翻云覆雨的卖国贼,反复无常的奸臣,恐怕将来他会作乱。”燕王内心也有意疏远他,不想再重用他了。苏秦恐怕被加罪,拜见燕王说:“我本来是东周王城郊外的鄙野之人,并无半点功劳,可是大王在宗庙之内隆重地授予官职,在朝廷内给予崇高的礼遇。如今我为大王退去齐国的军队,收回十城的国土,建立了大功,本应更加受到信任才对。可是我如今归来,大王却不加官于我,其原因,必然有人用不守信用的罪名在大王面前中伤我。然而,我的不守信用,正是大王的福分啊!”
苏秦接着说:“假使我守信用,就像古代尾生那样,廉洁就像伯夷那样,孝敬父母就像曾参那样,以三个人那样的高洁品行来侍奉大王,你认为可以吗?”燕王说:“那当然好啦!”苏秦说:“有这样品行的臣子,就不会来侍奉你了。孝敬父母就像曾参一样,抱定不离父母身边才是孝子的道理,连在外面过夜都不肯,你又怎能让他不远千里来侍奉弱小的燕国及其地位并不稳固的国王呢?廉洁自好就像伯夷那样,为了高义之名,连孤竹国国君的继承人都不愿做,连周武王的臣子都不愿当,甘心饿死在首阳山之下,你又怎能让他步行千里到齐国游说,建功立业来博取功名富贵呢?守信用就像尾生那样,与女子约会在桥梁下面的柱子旁边,女子未能按时赴约,大水来了,也不离开,最后抱着柱子淹死了。这样的人,他怎么肯极力吹嘘燕国、秦国的声威以吓退齐国强大的军队呢?再者说,讲信义,是用来完善自己的品行,而不是为别人效力的,是为自我保存而不是为建功立业的。然而夏、商、周三代圣王相继而起,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越王勾践相继称霸,都不是为自我保存,你认为自我保存是对的吗?那么齐王远在营丘(今山东临淄,当时是齐国都城)就足以使你不敢窥伺边境之外的地方。
况且,我还有老母亲远在东周故乡,我离开老母侍奉你,抛开自我保存之道来建功立业,我所追求的本来是不符合你的意愿的。你不过是只求自我保存之君,而我却是建功立业之臣。我就是人们所说的因为太忠诚才得罪了君主的人啊。”燕王说:“忠诚守信又有什么过错呢?”苏秦回答说:“你是不明白这个道理的。我有一个在远处做官的邻居,他的妻子有了外遇,在丈夫将要回家时,那个情夫很担忧,而妻子却说:‘用不着担心,我已经准备好下药酒等着他了。’过了两天,丈夫回来了,妻子就让侍妾捧着药酒给他喝。侍妾心知这是药酒,给男主人喝下去,就会毒死他;说出真相吧,女主人就会被赶出家门,于是假装跌倒,把药酒全洒了。男主人大怒,用皮鞭狠狠抽打侍妾。侍妾泼掉药酒,对上是为保护男主人的生命,对下是为了保护女主人的地位。这样的忠心耿耿,仍不免被主人鞭打。这就是忠诚过度的不幸啊!我所做的事,恰恰与那侍妾倒掉药酒一样,也是好心不得好报啊。再者说,我侍奉你,是以高义希求有益于国,如今却有了罪,我怕今后来侍奉你的人,再没有谁敢坚守高义了。再说,我游说齐王的时候,并没有欺骗他,今后谁再为你游说齐王,恐怕都不会像我这样诚挚,即使有尧、舜那样的智慧,也不敢听从他的话了。”燕王说:“说得对。”于是重新厚待苏秦。
由此就可以明白欺骗也可以看做是诚信,诡诈也可以看做是忠实,欺骗、诡诈的品行也可以是忠实、诚信的根本了。
【智解】
为大信可以舍小信
在特定的情况下,权变可以被看做是忠信。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信义分大小,为了国家的利益可以舍弃家庭的利益,为了家庭的利益可以舍弃个人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可以有权变的行为,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坚守信义非君子所为,但是以自己的不义之举,换回的是更有价值的大信大义,是值得的。因而做事要弃小信而守大信。其次信义还要区分对象要忠于自己阵营的利益,就必须对敌方使用诡诈。这种性质的不忠不信是值得提倡的,其实是一种更高层次的信义之举。所以明智之人不应该拘泥于泛泛的君子之信,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都秉承君子之信,这其实是一种迂腐的信义观。所以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乱讲信义是很危险的,不仅可能会害了自己,还可能殃及自己的家人、朋友甚至是不相干的人。汉高祖刘邦有许多不讲信义的行为,常常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诡计连连,对敌对友皆是如此。但是刘邦瞩目的是天下的安危,他的这种不讲信义虽然对一些人显得卑鄙,但是对天下苍生却从中受益——能够在一个统一强盛的国家中安居乐业,这种不讲信义其实是最大的信义。
战国时期,楚国围攻宋国,宋国向晋国求救。晋国的国君派解扬出使宋国,让宋国不要投降楚国,告诉宋国:“晋国已经全军出动,就要赶到了。”解扬在行进途中被楚国所擒,楚王用丰厚的财物收买解扬,让他对宋国传达与使命相反的话。解扬应允了。待到解扬登上攻城的楼车,唤出宋国的人,传告的却仍然是晋国国君命令他传告的话。楚王要杀他,并派使者对他说:“你已经应许了我,却又背叛了你的许诺,这是什么原因?不是我不讲信用,是你背弃了诺言,只好立即请你上断头台。”解扬回答说:“我听说过这样的道理:君王制定并发布正确的命令就是义,臣子承担并贯彻执行君主的命令就是信。臣下的信用必须以负载君主之义为前提,以此行事才于国家有利。故臣子的一切谋划,都不能损害国家利益,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国家,这是卿大夫的本分。国君发布的命令,不能互相矛盾。臣下也不能执行两种互相矛盾的命令。你用财物来收买我,证明你不懂这个道理。我从我的君主那里接受命令出使宋国,只有以死报国,决不会使君命毁在我的手里,岂能用财富收买得吗?我所以假意应允你,是为了完成我们国君的命令,牺牲自己能完成君命,是做臣下的福分。我们君主能有诚信之臣,我作为臣下能够完成任务,是死得其所,此外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楚王见他是这样一个忠勇之士,便放他回归了晋国。
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他还曾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都是说不问是非黑白,只顾实践自己的诺言并不能成为大人君子,而只能是不明事理的糊涂虫。明智的人是既要守信,又懂得权变的。如古代是讲究“男女授受不亲”原则的,在通常情况下,男人与女人是要尽量避免直接接触的。“嫂溺援之以手”便是权变。如果死守“男女授受不亲”之经,嫂嫂掉到水里快要淹死了也不拉一把,就成了见死不救的小人了。孟子特别强调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所谓礼与信的规定不应妨碍救人性命;更不能成为见死不救的借口。同样的道理,对国家忠诚是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一些必要的手段,可以变通自己的诺言。如文中解扬曾向楚王承诺去向宋国传达与他肩负的使命相反的话,然而一旦见到了宋国人,便立即违背诺言,仍然传达的是晋国国君的意旨。他向楚王的承诺便是为完成本国国君的使命而使用的诡计。从楚王的角度看是不讲信用,但从晋国的角度看是弃小信而守大信。
我们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往往也会遇到两难的情况,有些事情如果做了会违背做人的道义,而不做又会违背对朋友的承诺。坚持原则和言而有信都是对的,但是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必须有所取舍,而如何选择是常常困扰我们的两难境地。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弃小信而守大义,而不该弃大义而守小信。也不要幻想有什么两全之计,因为鱼与熊掌往往不能兼得。妄想两头兼顾,只会弄得既丢了鱼,又失了熊掌。
由此看来,某些所谓不讲信义的人其实并非卑鄙小人,有许多人的不义之举是有理由和隐衷的。所以我们在评价和使用人才时不能光看此人表面上的信义名誉。如果一个人对企业、对国家、对民族能作出一定的贡献,那么此人有些不拘形迹的失信行为也是该视情况而给予原谅的。三国时的曹操尚有重用“不忠不孝而有治国强兵之术”的人才的雅量,我们就更不应求全责备,只要大节不亏,即便有些诸如贪求名利、言而无信的小毛病,也应该大胆使用,不必苛求。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否则,虽然可以找到品性端正的“完人”,但很可能只是个庸才,永远干不成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