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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从炊烟到幸福

那时候,黄昏总一拖再拖。一天的农活尚未完,肚子已饿得不行。地里劳作的人群像蚂蚁,一片树叶就能把他们遮掩。树叶是静止的。庄稼是静止的。石板路是静止的。房屋是静止的。

只有炊烟缓慢地直起来,挺撑不久,又折了腰和脖子,一直顺着沟壑弯下去。几声咳嗽和小孩的呼喊,远远的,能听到,偏不见。炊烟,黄昏里唯一生动之物。

比黄昏还迟还黄的炊烟。那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炊烟。

也有叫人烟的。它意味着三个形容词:“饱”(往往感觉则相反);“暖”(与之相关的是火塘、棉袄和母亲灯下那张老脸);还有“幸福”。幸福是什么?大人们说,跟一顿饱饭、一夜好瞌睡比起来,幸福是狗屁。读书娃说,幸福像花儿一样,原上多的是好看的花儿。与大人们不同,读书娃对幸福的理解,除了好吃,好睡外,还多出好看来。

读书娃实在,好吃,好睡,还不缺少梦。

三间茅屋。大人住正房,男孩、女孩分住两旁厢房。建四间、五间屋的,被视为给钱烧的。正房光暗,大人们躺进去,呼噜打得响亮。厢房朝阳。干净的阳光。梦摇着摇着就过来了。梦见自己率一大群猪、羊、鸡、鸭,满村子闲游,所过之处皆为领地。梦见一大屋人,挤一堆吃饭,睡觉,唠话茬,把一缕炊烟往散里搅。

炊烟并不见得好看(倒是好闻极了,夹杂柴火、粮食和动植物油的芳香)。那时候,我还不会使用像“袅袅”一类的形容词(据说,那是很富诗意的)。我的习作常常被老师判为“辞藻贫乏”。“村支书和队长家的炊烟,青黄青黄的;村支书和队长的脸,也是青黄青黄的;村里很多人的脸,都是青黄青黄的。”“青黄”、“青黄青黄”或“又青又黄”,一词似乎被我无数次地使用过。

因为,那些“青黄青黄”的脸,太过熟识。我所见过的脸,几乎都出自同一张模。陌生的面孔,来自村外,只有去乡场的途中,才可撞见。青黄脸支部书记是我老爸。他管一个生产大队七八个生产小队(通常说生产队),算是村里的大官。老爸少管生产小队的事,但他是本队人,队长只能排老二。另一个青黄脸队长,是我本家一上门女婿,待人温和,催工不催实。队里唯一的高音喇叭,挂在大槭木树上,黑咕隆咚的,好似乌鸦窝,但比乌鸦还噪。成天都有人在里面喊话(一直以为公社的干部嗓门才那么敞亮)。树下,十多间瓦屋连一片。谁家的屋能有这么排场?公家的屋就有这么排场。公家是谁?生产队。所以,那房叫“公房”,也就一硕大粮仓。秋天了,粮食收回来,堆放进去。在没有分配之前,高粱、玉米、稻子、红薯和大豆,属于村里所有的成员,放在谁家屋里都让人不踏实。很多时候,公房就没填实过。地里出产的粮食太少,等大家把口粮领回屋,余下的留种都不够。也不能白闲着。又买来柴油机、打米机、磨面机,辟了个大米房。还有空的几间,用以盛放犁、靶等大型农具。一时卖不完的竹麻捆子也塞进去。到了冬天,活松了,队长又变着花样,召集大伙赶到公房,生一堆火,脚挨脚围拢来开会。

那会无疑是村里最为闹热的聚会。年关即将来临。请来人放坝坝电影,耍灯戏。放电影样板戏,年轻人尤甚喜欢,谁都能哼几句。老年人喜欢堂灯,古色古香的一种民间杂戏。会演此戏的方圆百里数十个村,超不过二十人,都是些读过古书,上了年岁的老艺人。队里花钱置办几桌酒席,请堂灯艺人唱一台,末了再送点人情。花销还是大,收成再好的年头,也只在过年才能请来助一下兴致而已,不能铺张的。小屁孩爱看的是狮子灯,“翻五台山”就好看至极,简直惊心动魄!可惜,掰指头算,也没看过几回。

大队里还有别的生产队,在公房里开批斗大会,逮捕犯人的。我们生产队的公房从来没派过如此用场。村里的人信奉柴多火旺之理,不放过任何公共的聚会。开批斗大会逮捕犯人的时候,那些生产队的人,将公房的火塘烧得比平时还旺。事情再不光彩,也得把烟火撑起。何况,公房同属于生产小队集体,几乎就是一个大家族的面子。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公房之于每一个集体成员,如面子之于人。那时候,村庄更像一个庞大的“家”。大家长就是村支书老爸,二家长就是女婿队长。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我要说到八十年代的集体劳动。红旗猎猎,歌声嘹亮,如此雄壮之阵势,已成往事。土地被切割成许多块,人们在属于自家的那一块上忙碌。每天要做什么活,没有了队长统一喊话,各家出工、放工时辰,参差不齐,却不见有谁把庄稼给贻误了。季节都在各自手上掐算着呢。

母亲下地做活,老一个人低头闷着,也无言语。偶尔能听见歇活时的咳嗽和吁声。原来在集体生产做活的时候,亦是这样。母亲说,身子骨都快累散架,嘴还是歇着点吧,把气力都腾给一双手脚。难怪,母亲的活总是赶出别人家一截。

我的三个姐姐和大哥,颇不以为然,又不是劳动改造,何必搞得跟犯人一般?他们开始怀念,怀念几十百来号人挤在同一块庄稼地,唱同一曲歌谣,喊同一节奏号子。年轻人天生适合有说有笑的场面。他们有的是充沛的体力和精力,热衷于面对面去比拼,并为此不懈地消耗体力和精力。他们甚至把众人挤在一堆的集体劳作,视为唯一的娱乐节目(没有更多的选择)。农具挥舞(农具怎么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成为道具)。号声震天(盛大的背景,不假修饰)。我的三个姐姐、大哥以及更多的年轻人(作为演员,他们是幸福的),他们的表演破天荒地很投入。他们把对集体的拥戴,化为对劳动的热情。公有制淡化了在劳动和报酬之间建立某种联系。集体劳动提升为过程享受,结果微不足道。

母亲并不认这个理。农民靠种田为生。春种一粒籽,秋收一把壳,心血汗水白流不说,一年的光景弄没了,再找不回来,天打雷劈呀!母亲被田地和老天折腾怕了(也许是饿的,人一挨饿,脑壳就发昏,镰刀、锄头看不清楚了,田地看不清楚了,老天看不清楚了,节气看不清楚了……都看不清楚了,还剩下啥?)庄稼要一手一脚侍奉。田地就那么一点。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土豆不会因你人手多,就平白多出一窝来。玉米也不会因你嗓门大,就把棒子鼓大点。它们都在暗地里给你较着劲哩。母亲也在暗地里较劲。跟田地较劲,跟老天较劲。旱了三月,总算盼来了雨水,雨水一至,又绵延不尽。母亲成天气喘吁吁,仿佛从来没跑赢过谁一样。

从青黄脸队长手里接过土地承包合同的第三个冬天,母亲一个人走了。母亲离世的时候,还念叨着她的庄稼。和村里很多的老人一样,他们把自己的农民身份,看得比很多事情都重要。村里的人都说,母亲是被土地累死的。可惜,母亲至死也未曾明白此理。关于劳动的讨论,母亲与家里的年轻人,谁都没有错。我的三个姐姐和大哥喜欢集体劳动也是对的。集体主动承担忧虑,快乐则众人分享。好似切蛋糕,一丁点的快乐,被掰成了许多份,幸福被放大。母亲也是对的。她像一头善良的老牛,下了田地,就一根筋地朝前拉,不可能去想如何解开那根绳,想也是白想。每前进一步都孤独。孤独地劳作。承受一辈子的苦累,为等待随后的幸福。只是,她没能等到幸福降临的那一天。

电视的到来,彻底颠覆了乡村的公共娱乐方式。几十百来号人,齐声高歌呐喊,狂欢似的集体劳作,自土地划归各家料理就已被抛弃。劳动更多的是与“一个人”有关(母亲真是有先见之明)。村庄的人们开始计较自己的劳动所得,对从来没有见过的“明天”也有了“想法”。屯里的粮食一层层往上累叠。第一次在信用社开了户,存上了属于自己的财富。小孩子的兜里,装满了玩具和零食,别说那花里胡哨的包装没见过,连那些东西叫啥都说出名堂来。男人们的脾气渐长,抽杂牌的烟,喝杂牌的酒,玩杂牌的牌。新娘子恨不得把全部的新衣都穿上身;陪嫁的大花棉被,六床、八床、十床、十二床……一家比一家有啊。

眼花缭乱的物质。从不曾见过的物质。仿佛好看的肥皂泡,充斥着村庄的现代生活。“幸福”不再是一群人的标签。很多时候,“幸福”与“面子”是同义词,成了衡量一个人对于一群人的人际关系,看得见,摸得着,甚至可以量化为无数组可以比较大小多寡的数字。

黄昏仍然来得迟,人们早早地收了工,回家拧开电视。昨晚的故事,接着往下讲述。与过去的坝坝电影不一样的,电视是连续发生的,是天天都有的。那时候,看一场坝坝电影要等上数月甚至大半年。谁有数月,乃至大半年的耐心,去等待一个并不明确的念想呢。人们很快把坝坝电影忘却,开始关心停电,关心“另一群人”的命运。频道有些乱。长串的演员名字。序幕比故事还精彩。最有味道的故事,往往发生在午夜。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喝着不甚明白的饮料,听着不甚明白的音乐,诉说自己很“爱情”很“幸福”。也有说自己不“爱情”不“幸福”的。“爱情”和“幸福”成为村庄的流行词汇。

我的三个姐姐赶着把自己嫁到了山外的村庄。村庄很大,再大还是村庄,只是道路比原来更宽阔,稻子一眼望不到边。还是要与庄稼打交道,还是要使力气。三个姐姐在农民的身份上,又多出母亲的角色来。爱情并没有让她们体会到特别的感觉。劳动从未停止过。她们的劳动,除了自己,还与一个男人和一群孩子有关。这一点,同我已去世的母亲极其相似。

只有父亲、大哥和我厮守着电视。电视的到来,让父亲加速地苍老了。父亲总是在黄昏来临的时候,莫名地流泪。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父亲待在家里不再出门,他已经不再下地做力气活。只是在村庄有集体活动的时候,才与老朋友和远房的亲戚打打照面。父亲还学会了喝酒,一个人喝。我和大哥偶尔会心不在焉地陪他喝上一口。喝完酒,我们又去守电视,一守就是半夜。我不知道,要是母亲还在,她是陪父亲喝酒说话呢,还是陪我们哥儿俩守电视。有一点是肯定的。电视的出现,意味着在五花八门的开销中,凭空又多出一笔越来越多的开销,将加重母亲的忧虑。

谁也不曾想到,年轻人会成为村庄最大的开销和负担。我们开始学着电视上另一群年轻人的样子,试图离开自己的村庄。我们一天都不愿意待下去了。早已待腻。实在不想一天到晚都翻看同样一群面孔。不想一辈子只做待在黄泥巴地的“农二皮”。我们都渴望有出息。同大人们争论,甚至发生争吵——出了村,进了城,力气就吃香了。城里的人,花大张大把的票子买我们的力气呢。大人们最终相信了我们的讲述——那些来自电视的传闻。

父亲把地里收来的一季玉米,换成了我和大哥的城里人身份。二姐夫随一帮人去北京、广州修地铁。荣华去峨眉山背火砖,抬滑竿。荣泰听说许多年来一直辗转在周边几个煤窑挖煤,黑山、羊河、龙虎凼、白石沟……那些矿窑的名字听起来就毛骨悚然。

安洪竟然从城里搞回来一翻斗车,轰隆轰隆朝村里开。那家伙的屁股后面尽冒黑烟。小孩子们坐上去,晕晕的感觉,仿佛驾云。安洪还带来了几个老板,大大咧咧地指挥老爸和女婿队长,率领村里剩下的劳动力,把山上的竹树,齐崭崭伐倒,装上车,拉进城。安洪公认是村里最能干的男人。

见男人们一个个往外跑,女人们坐不住了。女人把孩子往老人怀里一推,搭了安洪的翻斗车,也去了城里。听说先是去餐馆端菜、洗碗,后来嫌活累,去了按摩房。

越来越多的车。越来越宽的公路。村庄早没了遮掩。男人女人开始争吵。争吵一天天升级为拳脚相加。男人不开心,染上了酗酒、赌博,去城郊的按摩房鬼混。女人一怄气,半夜起来就朝城里奔。不良习气在各个家庭蔓延。老人的叹息和孩子的啼哭,很远都能听到。

老人开始对年轻人关于城市的赞美,产生怀疑。他们诅咒那条公路,诅咒安洪的翻斗车。几个小孩恨恨地将铁钉往公路上扔。安洪一脸委屈。

我不是第一个离开村庄的年轻人,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当医生的堂兄荣富,还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已去了县城。后来,堂嫂也跟着去了。他们的孩子——家族的下一代,一个接一个奔城市而去。听说城市就是村庄今后的模样。在奔城市的路上,他们挖空心思抄捷径走,唯恐自己落伍。

我的城里人资格,也经常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的挑战。他们和我来自同一个村庄。他们的衣着与城里人并无二样,谈笑还夹杂着土气。他们私下里叫着我家族里的辈分称谓。他们甚至购置了房产。捏着房产证,他们把下一代的户口,正式落在了城市的名下。他们听得最多的城里人发牢骚,说他们这些乡下来的,挤了城里人的地盘。但是,还是不得不佩服他们借缝插针的生存能力。他们学着城里人,出入高档的餐馆,出入五花八门的娱乐场所。他们变着花样地花钱。他们花钱的勇气有时令老牌的城里人也咂舌。他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成就感。城市俨然天堂,乡下人的天堂。触手可及的幸福。

如果,不是还有像春节这样盛大的民俗运动,他们几乎快把乡村的遗传密码丢失殆尽。

2008年春节,我离开所居住的“山水家园”小区回乡。“家园”,并不同于“家乡”,“山水”的修饰也属多余。茅檐下,一头猪,“家”最初的样子。两人对坐,共食一簋,簋里尽为酒食,就是“乡”(“鄉”和“饗”,古时同字)。有了酒肉,我们彼此拉近。酒肉渐多,我们又彼此疏远。“五州为乡,万二千五百家”(《周礼·大司徒》)。“十邑为乡,是三千六百家为一乡”(《广雅》)。乡里,越来越小。乡人越来越少。我出生的乡,后来叫了一阵子“公社”,前些年又改成了“镇”。“乡”怎么能混同于“镇”呢,听着时髦,叫着别扭。成心不让人叫的名。叫了一阵,现在又改回去了。改回去,才习惯哩。老人们都说,公社啊,镇啊,尽是玩着叫呢,谁当真。在他们的眼里,“乡”就是“乡”,跟“家”穿的是连裆裤。“公社”里有家吗?谁家里成天开会喊口号?“镇”上有家吗?有也是城里人的。

老人们的道理,并没有说服乡下来的年轻人。想想也是,乡下人一个个都混成了城里人,“乡”怎么就不能混同于“镇”呢?

乡下年轻人这样想的时候,他们正丈量着从城市到乡村的距离。曾经,他们也做过同样的事,从乡村丈量到城市,方向相对而已。地图上那段距离,画都画不上,现在遥远得像隔了一个世界。

和来时不一样的,这么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做着回乡的准备。春节的时候,我们说端午回吧。端午来临,我们又说,中秋再回。中秋了,我们还是原谅了自己。我们说,等春节吧,春节就不忙了,春节是无论如何要回的。春节终于来临。这一年,我们似乎只做着一件事情——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自己。

做一件事情也没底。春节来临的时候,我们还是匆忙,匆忙地夹了行李,匆忙地踏上行程。一天之内,我们至少换乘了三种交通工具,飞机、汽车、摩托车。末了,我们还急着走了一段土路。

一路上,我们碰见许多似曾相识的面孔,就是叫不出名来。费了很长时间的交流,才搞清楚彼此的辈分和身世。我们大声武气地闲扯,说自己如何如何,从村庄奋斗到城里,吃了什么什么苦,受了哪些哪些罪。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好了,衣锦还乡了,光宗耀祖了(在城里的时候可没有这么自信)。他们无疑是最有耐性的一群听众(也许叫观众更为合适,我们的夸夸其谈,分明就是一场老掉牙的表演),夸着我们有何等的本事与出息。我们很乐意他们夸我们,夸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并不觉肉麻。作为他们夸奖的交换,我们不停地掏出烟酒,送出手里的大包小包,都是些城里人早用腻了的物什。每送出一包东西,就会换来一连串的感激之词。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给予,就让他们高兴坏了。而他们,那些貌似熟识的一张张面孔,他们令我们惊讶的,就是太容易、太容易满足了。

村庄一下聚集来很多的人。各家倾其所有,置办酒桌,轮流宴请。这是一场不计较成本的人情往来。只有在包括像过年这样的盛大聚会时,村庄里的人才有闲暇停下来,盘算这一年又有哪几家乡邻疏远了,哪几户亲戚陌生了。老人们甚至亲自出马,去各家邀请客人,脸面泛着从未有过的光鲜。

酒菜摆了一大桌,连放碗筷的地儿都有些紧张了。主人不停地劝酒添菜,慢慢吃,慢慢吃,锅里还有菜呢。

面对琳琅满目的酒菜,任主人怎么劝,我们竟不知从哪一件菜品动手。如果是三十年前,我会从一块最肥的猪肉开始。如果是二十年前,我会小心翼翼地点上主人送过来的一支红塔山纸烟。如果是十年前,我们会在主人数番的催促中结束一桌麻将,盛一碗米饭,草草就座。现在是三十年后的春节。三十年了,我们几乎尝遍了自己能想象到的美食(一个小孩的幸福,就是能吃上一回自己想吃的东西;一个老人的幸福,就是一生吃到了自己想吃的好多东西)。面对三十年不断累计的饮食经验,我不知所措!

宴请的酒席继续在黄昏中铺陈。我们无比耐心地享用着主人精心备下的菜品。很久没有了大吃一顿的胃口,我们的饮食激情再次点燃。我们不再担心营养过剩,不再惧怕酒精过度。很多时候,我们的食欲被抑制,一日三餐在没完没了的应酬中,潦草行事。我们对自己的下一餐酒食,不抱任何的期待。

现在,我们回到了村庄。熟悉的村庄,熟悉的炊烟,触动了我们的饥饿中枢——那份最为敏感最为原始的冲动。

我们在主人不停地劝吃中,一口接一口地品尝着粮食酿造的白酒。直到倾尽瓶底最后一滴。

我们在彼此的寒暄中,逐样咀嚼着乡村原产的酒菜。直到把最后一块肉片搅进嘴里。

这一次,我们对食物再次保持了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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