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乡政府食堂吃过午饭,所长郭洪平从县公安局开完会后赶回来了,随同他来的还有民警戴斌。我们互相认识后,就坐下来开所务会。
郭洪平是我们几个民警中最年轻的,参加工作才几年,因此,在几个“老大哥”面前他说话非常客气非常谦虚。他讲了派出所面临的处境、艰苦的条件和艰巨的任务,要我们发表各自的看法。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我想,我们4个民警,纵有三头六臂也是难以支撑起目前的局面的。
罗围乡地处长寿的腹心地带,境内山脉纵横,经济落后,全乡13个村,共18000人,财政收入不抵财政支出,政府靠财政补贴勉强维持。
长寿到梁平的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施工单位带来了大量的民工。爆炸物品的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增大了派出所的工作量。加上施工单位因征地、拆迁等,时常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甚至磨擦,派出所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压力相当大,不但“孤军深入”,而且还如履薄冰,生怕将矛盾激化。
当然,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还是民警住的问题。乡场没有旅店,派出所没有多的房屋。以前的民警家在罗围,住不是大问题。这次轮岗,他们调走了,除了借到刑警大队“归”所的袁晓明,我们基本上是新来的,家都在城里。难道我们天天坐客车上下班吗?局里反复强调乡下派出所的民警不能“走读”,不能“走读”总得有住的地方哪。身在基层,不希望什么小阅览室、小健身房、小浴室、小食堂……那些太遥远了,可望而不可及,我们希望的只是有一间屋有一张床,哪怕是破旧的草屋,东拼西凑的木板床,只要能够栖身就行。
最后,大家意见趋向一致,由所长去同乡政府领导商量,看能否将乡政府的旧房挤一两间出来,让民警住宿。在没有找到房屋之前,除值班的外,其余的民警暂时还是“走读”。
谈到改善所里办公条件时,所长十分为难。他说乡场小,老百姓穷,派出所该收的费用比如联防费、暂住租赁费等都收不起来。所里经费紧,想得到办不到。我是急性子,又直言快语,一听,心里便有了气,我说:“总不能让我们整天坐着烂椅子、踩着满屋子的稀泥巴办公吧!”我指着破旧的办公桌,愤愤不平,“看吧,什么样的办公桌,恐怕都是六七十年代的了,桌面上不能写字,抽屉里不能放东西。《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怎么规定的?既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天下哪有那桩道理?警察是人不是神,不能一味只讲付出不讲回报,否则我们流血流汗的代价就太昂贵了,国家不允许,老百姓也不会答应……”
电话铃声打断了我满腹的牢骚。所长接了电话后说:“是乡政府分管政法的副乡长打来的,有个乡干部在飞石村执行职务时被围攻殴打,要我们出警解救。”
牢骚归牢骚,不平归不平,报警电话使我回归到了民警的职责上。我不知道飞石村有多远,我问袁晓明,需要多少时间才能赶到?袁晓明说至少一个小时,像这雨天,恐怕一个小时还不行。所长和内勤戴斌要处理所里的杂务,不能去,剩下的只有我和袁晓明。所长对袁晓明说:“你和远军去吧,到街上叫一辆摩的。”
如果是坐车,我愿意去;如果是走路,我也愿意去;可是要坐摩的,老实说,我不想去。原因很简单,摩的是搞非法营运的,是取缔的对象,坐着搞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去处警,出了事我说得清楚?即便不出事,也不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我问所长:“不能换一种方式吗?”
所长似乎不理解我此话的真正含义。他琢磨了片刻,恍然大悟,他说:“你在局机关呆久了,不了解派出所。在局里没有警车可以坐出租车,在罗围,只有摩的。摩的是最高档的交通工具,考虑到你身体不大好,又要走那么远的山路,所以才破例让你和晓明去坐摩的。入乡随俗吧,基层派出所,这样的困窘与无奈多得很!”
我和袁晓明同乘一辆摩的。摩的在崎岖的机耕道上爬行,车轮卷起的泥浆溅了我们一身。处警完后回到派出所,我们整个儿已成了泥人。
天快黑了,我来不及擦洗,赶紧到街上,拦乘开往县城的最后一班过路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