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皮家出来,莫小强和石头走了没多远,突然一辆自行车从后面冲上来,感觉马上就要撞到莫小强。石头伸手把他拉到一边,回头一看,骑车人却是芬子。
芬子骑着一辆八成新的女式二六飞鸽自行车,一条腿支地,看着莫小强佯怒道:“秀才,你走也不叫一声,我白哄了你半天。”
石头脸红红地转头看着莫小强笑。
莫小强也笑了,这小妞玩上瘾了。他一骗腿坐上自行车的后座,从后面抱住芬子的腰说:“好啊,你现在继续哄我啊,带我回家。”
芬子原来用一条腿支着地,莫小强一坐上去就点支撑不住,赶紧下来,说:“哎,别乱动。你下来,我还是推着车走吧。”
莫小强也下了车,和石头,还有推着车的芬子在街上走。都没说话。
芬子骑车从后面追上来时,觉得有很多问题要问莫小强,可真的到了跟前,却发现这些话好像全都忘了,一个字都说不出。石头平常就话不多,这时就更不会说话了,因为芬子显然不是找他的。
这时应该中午十二点多了,家家户户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小县城的街道上行人不多,三个沉默行走在路上的少男少女显得很不协调。
莫小强拼命在脑海里找话题,想找个话题打破现在的不协调。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事:通常黑皮家聚会都从半上午开始,先是一块打球看录像什么的,中午的时候,女孩子们会做菜,然后大家一起喝酒,然后喝多了的去睡觉,其他的人去打牌吹牛游戏。怎么今天结束得这样早,有点奇怪。
他问了句:“哎,黑皮他们中午干嘛去啊。”
芬子愣了一下,才回答:“我也不清楚啊,好像听他们说,今天中午血猪请吃饭,老米也会到,其他就不知道了。”
血猪请客??老米也到??
血猪和老米两个,都是现在西城混子圈的大人物。
血猪是混子世家出身,因为他老爸那一代就是有名的混子,据说在文革期间曾风云一时,不仅手上功夫了得,而且枪械也很拿手。他的两个哥哥更是西城混子里最敢打敢冲的老大,在上次严打时因为抢劫强奸一起被毙了。血猪比黑皮年纪大得多,从小也不喜欢读书,但两个混社会的哥哥却逼着他上学,让一心想混社会的他痛苦不已。五年前,好不容易熬到高中毕业,他就死活不读书了,那时候正是他大哥混得风生水起的时候,不知用什么办法把他弄进县铁厂当了工人,成了挣工资的人。
这个家伙天生肥胖,肤色发红,从小被人叫血猪,至于大名,莫小强上一世也不知道。
他性格暴戾易怒,靠着两个哥哥的威名,从小就是孩子头。不过大家虽然有些怕他,但是并不信服他。他以前一直和黑皮关系不错,但莫小强知道,一年多后,血猪就会和迅速崛起的黑皮为争谁是老大而分道扬镳,成为死对头。
可是他只会好勇斗狠,哪里是黑皮的对手,几年后更是因为当街杀人逃亡外地,过了两年才潜逃回来,马上就被黑皮的手下干掉了。
老米倒有四十多岁了,是个老混子。他一向以好勇斗狠出名,在血猪老爸那一代就出道了。后来,他在一次斗殴中头部受重伤,脑子就开始不对劲了,常常走在大街上忘了家在哪里,就在街上抓一个人,强迫人家带他回家。老米倒是真的姓米,是个回回,这个姓在县城的回回里是大姓。他虽然是个回回,但嗜酒如命,打架玩命,没有正当职业,全靠朋友周济过活。他以前做过血猪老爸的小弟,后来血猪的大哥也对老米不错,经常带他一起吃饭喝酒,资助他生活,把他当个打手养着。
上一次严打过后,西城有名的大混混抓的抓毙的毙,元气大伤。失去了两位哥哥的血猪没了人管,开始混社会,并从那时起以西城老大自居,但他自封的老大一直没得到大家的认可。他现在请黑皮吃饭,估计和昨天三中门口发生的斗殴事件有关。这次一群西城少年身处劣势却大获全胜,让东城人大失面子,血猪估计想借势涨涨自己的威望。
不过这种事和莫小强这些初一的孩子没什么关系。
三个人不咸不淡说着话,到了路口,芬子骑车走了。
石头扭头看芬子走远,转身拉住莫小强的袖子,像是有话要说,但涨红着脸吭哧了半天没蹦出一个字来。
莫小强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为难:“怎么了石头,你不舒服?”
石头的脸更红了,又吭哧了一会才终于问出来:“强强,……你把她上了?”
哈哈,原来这傻小子一路上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个事,莫小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石头脸更红了,老羞成怒,狠狠地在莫小强肩上打了一拳,转身飞也似地跑了。
他和莫小强刚上初一,正是古城少年性意识觉醒的年纪。
就是在初一这一年,古城少年男女生之间的交流突然少了,远不如小学时那样融洽。而且,大家如果发现班上哪个男生和女生关系不错,交流比较多,马上就会传出“谁和谁好上了”之类的“绯闻”。
初一男生们在一起私下聊天时,已经开始拿男人女人说事了,不过仅是当笑话说。像去年开始风行国内的小说《早恋》所描述的情节,在这个小县城里还是不多的。而且对西城少年来说,只有打架斗殴才是正路,早恋是很没面子事,你如果对人说喜欢某个女孩,一定就会被大家鄙视。
当然,这也和那个年代的男孩子发育得迟有关。这个年代,大家的生活水平不高,营养不够好,更重要的是食物里没那么多促进性早熟的添加剂。初一时男孩子才陆续开始梦遗,小弟弟才开始冒出几茎黑毛,有点龙抬头的倾向,要想大展神威,还早着呢。石头比莫小强大两个月,体格也壮,估计发育得早一点,不过应该也就是个“小荷才露尖尖角”,在这种男女之事上,他也是心向往之,却懵懵懂懂。
想起石头又想知道又尴尬的样子,莫小强不禁哑然失笑。
莫小强回到家,已经快十二点半了,奶奶早已做好了拉面,母亲李冬娥也下班了,小雨也在,三人正围着小饭桌吃饭。
见他回来,奶奶放下碗就要去煮面。
母亲赶紧站起来拦住奶奶,自己去煮面了。
莫小强跟着也进了小厨房,站在门边看着母亲做拉面。
母亲现在刚三十多岁,和二十年后比起来,显得又年轻又漂亮,简直是两个人。
在莫小强的印象里,母亲年轻时算得上是个大美人。她的长相非常符合六七十年代的审美标准,鸭蛋脸,大眼睛,厚嘴厚,一条乌黑的大辫子直垂到腰上,是县城里数得上的大美人。如果不是父亲当年从省城会计学校毕业,是县里很少见的中专生,成为古城的“高级知识分子”中的一员,也不会让极端崇拜读书人的母亲看上。
母亲做着拉面,看莫小强站在那里一直看她,很奇怪地问:“强强怎么了。”
莫小强不由自主地说:“妈,你真漂亮,要是当年有选美比赛,拿个什么冠军不成问题。”
母亲显然没听明白选美比赛是什么意思:“你这孩子说什么呢,什么选美选丑的。净胡说,赶紧洗手去,准备吃饭。”
莫小强呵呵笑着去洗手了。
小雨吃完面条,凑近莫小强身边说:“哥,我看你写的小说了,写得真好,就是什么时候继续往下写啊。”
“小说?啊,我都忘了,那是给我们班的黑板报写的,下午给他们送去。等他们用完了再写吧。”莫小强说。
“用完了再写,那得到什么时候啊。”
“不知道,估计按正常的速度,到明年三月份就差不多了。”莫小强一边在心里计算着一边说,除了寒暑假,一次五百字,一万多近两万字的小说连载一年没问题。
“什么,要一年啊!不行,你得马上写,我现在就要看,我可等不了一年。”小雨急了,一伸手抓住莫小强的衣服,“不行,下午你就开始写,我盯着你,要是不写我就不让你吃饭。”
“好好,我写,不过现在我要睡觉。睡起来就写。”莫小强困得不得了,随口敷衍着。
“这还差不多。不过,你把底稿给了他们,要是弄丢了怎么办。还是抄一遍送给他们吧,你要留底稿在家里啊。”她说。
“一个破底稿留着干嘛,快餐式的东西,用完即扔,不用留。”这种东西还留底稿,莫小强觉得很搞笑。
“不行,我觉得写得很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名著的,现在不留底稿,一定会后悔的。”
“还名著呢!太夸张了吧。”莫小强这时想起,小雨如今最大的梦想是当作家,所以看了不少作家的传记。传记作者们都对保存作家手稿有种宗教般的情绪,动不动就感叹当年的原稿没留存下来是多么大的遗憾。受此影响,小雨将自己的作文本都当作历史文物精心保存,准备将来成名了,放进国家历史博物馆做藏品。
“这样吧,我帮你抄一遍。我抄写的稿子给他们用,你自己写的底稿要留自己家里。”小雨建议道。
“行啊,你看着办吧。”莫小强困得不行,顺口敷衍着。现在吃了饭好好睡一觉才是他最需要的。
“好,不过,我抄完了你就得接着往下写,不能低于我抄写的速度。”小雨认真地说。
“啊——!不会吧,家里有了个催稿子的,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啊。”莫小强重生以来,第一次有点后悔了。后世好像只有网文读者才会催更,没想到现在家里也有了催稿的。网上催稿子的断了网线就不怕了,可是家里催稿的可是无论如何都躲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