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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诺贝尔文学奖”的十年寓言——莫言的艺术成就(1)

一、 三十年争鸣

(一) 陌生与感觉

莫言在漫长的岁月里,被论者最长提及的除了“魔幻现实主义”和“寻根文学”之外,就是他作品中的“陌生化”与莫言独有的感觉。

品味陌生

莫言的家乡是高密东北乡,可是,这个高密东北乡并不是我们所熟知的高密东北乡,而是一个看起来很陌生的高密东北乡,包括莫言,他在高密东北乡也越来越陌生。或者说,他们都是熟悉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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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莫言家乡,你问,你知道莫言吗?他们说,知道,大作家。而当你问,莫言住哪儿?他们说,不知道。莫言对他们而言陌生又熟悉,熟悉的是名字,面孔,陌生的是住所。其实,莫言自己也这样,他对故乡很熟悉,没有人敢说莫言不熟悉高密东北乡,毕竟他在那里生活了21年,21年,对于一个不安分的孩童来说,应该走过了每个角落。可他说过,在参军、到北京、上了军艺、鲁迅文学院,接触了西方小说和理论,都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发现自己就是发现故乡。

想来是很动容的,从理论上讲,理性上讲,就显得不那么悲伤。王尧对这种陌生的熟悉就概括的很好,他说,“不远离故乡,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离开了,那地方才有了‘故’的意义。”也许,但你没有远离故乡时,是最烂熟的熟悉,就不会“发现”故乡,就是所谓“只缘身在此山中”。

陌生又熟悉的故乡。莫言先是提到了自己的硕士论文《超越故乡》,说故乡每个人都有,不一定是父母之邦,出生长大的地方就应该算是故乡。这里有祖宗坟茔,有母亲生育时候流下的血,“血地”的概念就是这样出来的。莫言的意思是,从血浓于水的母亲将你生下来的那天开始,你就和这个土地有了最真挚的联系,你理应熟悉这里。

但是写进小说,就变得陌生了,或者你把故乡那种天然的熟悉感,变成一种你从来没体会过的亲近,就完成了“陌生化”,也就是你的同乡知道这是故乡,但就是做不到像你那样的诉说。这种“陌生化”其实是不随着时间和地域改变的,就是即使离开了故乡,即使在故乡过了很多年,你也会记住故乡最初的样子,这种模样对于读者来说可以是陌生的,但却是你骨子里最深刻的熟悉。

诚然,莫言把他的故乡故意变得陌生。这种陌生有个前提,就是忠于自己的故乡,故乡不能像什么,而是是什么。这其实因为有些人认为乡村才是故乡,其实不然。王安忆从小在上海长大,即便她在南京出生,也不是南京人。所以她有部很有意思的作品,也是儿童视角,叫做《上种红菱下种藕》,里面的秧宝宝就介于乡村和城市生活。王安忆离开上海,真的有些四不像了,可她说过,最喜欢莫言的小说。以前,出门几个月,多半因为年龄小,对外面的世界很新鲜,竟然乐不思蜀。这要做自我批评,然而每当我把故乡捡拾回来的时候,却记忆模糊。我的故乡在济南,对童年的我来说是一个寂寞的城,我住在楼上,我的童年被门窗偷走了。这也许就是我每每遗忘的原因。不是因为乡村更像是故乡,而是城市不适合成为故乡,因为那些被同化的童年没有故事。

直到我真的离开故乡,在外地居住,我的城对我而言真的陌生了。我的心开始想念那些高楼大厦,那些公园里的青草味道,父亲拿手的菜,母亲身上的肥皂味儿,超市里熟悉的清新剂……

我想,这种感觉,莫言也有,并且,灵感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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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来到北京,离故乡渐行渐远,但每个角落都是故乡的影子。比如莫言喜欢在北京的厨房看妻子侍弄海鱼,因为那里面有母亲的影子。母亲说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的鱼一片银白,又宽又厚,哪像现在的待遇,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这也配叫带鱼?大黄花、小黄花、偏口鱼、披毛鱼、青鱼这些同样引起了我的回忆,想想,我已经好久没回山东了。我最爱的鲅鱼,父亲总是留一些在冰箱里,吃没了马上补,等着我随时回去吃。我对故乡,现在也只能看看文章望梅止渴,就像莫言想起家乡的样子,多半也是望梅止渴,身在北京,怎么方便常常回去呢?所幸莫言靠着订阅《北京晚报》,稍微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

莫言在陌生的地域突然发现他的故乡时,是1984-1987年。这三年,莫言大约写了100万字的小说,以前是没有东西可写,现在是故乡的人和事朝着他奔涌而来。他可以把自己熟悉的七百多口人一一细数出来,有个人咳嗽一声,他都可以辨别出是哪一个。

莫言到了台湾,发现台湾的作家像朱西宁、段彩华、司马中原,这批作家都是1947年随着国民党的军队撤退到台湾的,20世纪50、60年代拿起笔写作的时候,即便是已经在台湾20年,但写出来的还是故乡。他们说对故乡有感觉,台湾近在眼前,乡愁深入内心。莫言对张大春讲:

“故乡既是一个空间的概念,也是一个时间的概念。”

其实,对于台湾的作家来说,故乡已经是一个不可触及的地点,在离开大陆那一刻,他们坚信很快就能回来,包括蒋介石也认为如此,但没想到,一去就去了一辈子,倘没活到两岸开放的年代,就真的此生无缘了。《我的高密》里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帮儿童,莫言在旁边写道:故乡儿童——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这些台湾的老作家们,做梦也想被故乡的儿童包围,问一句,你从哪里来?记得《大江大河一九四九》里,龙应台先生曾经惋惜,三峡工程一修建,很多人的故乡就彻底沉到了水底,再也回不去了。

你所远离的异化

除了故乡的渐行渐远,小说里那些“异化”的人和事也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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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文中没有提到两篇小说——《月光斩》和《火烧花篮阁》,这两篇小说都写了不同寻常的现实故事。所谓现实,就是叙述中的笔调是真实的笔调,除了不同寻常之外,还带着浓厚的当代气息。

《月光斩》是一个案件,小说的主体是在县文化局工作的表弟发了一个电子邮件给我,要给我讲一个县里发生的大事。县委刘副书记的头被放在办公楼外那棵高大的雪松上,吓坏了整个办公大楼的人。后来,人们发现了刘副书记无头的尸身,奇怪的是,切口平整,没流一滴血。未几,有人在公共厕所的墙面上,写了几个大字:月光斩。各种传说由此开始。这篇小说还获得了2004年茅台杯“人民文学奖”和2007年“蒲松龄”短篇小说奖。

究竟是什么凶器杀人不见血?有两个传言,一个是这把宝刀是用1958年大跃进,县火葬场的“化人炉”改造成的“炼钢炉”,练出的钢打的刀。二是,“文革”时期,东关村的铁匠接受了一个姑娘的“蓝钢”,搭上自己和两个儿子的性命打出来的宝刀。最后又来了一个额外的传说,就是刘副书记压根没死,是有人故意整出这个闹剧,来坏他名声的。最后,刘副书记出现在电视里,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小说结尾是一封家信,信中说了表弟的婚姻问题:

一转眼你也快三十岁了,婚姻问题要赶紧解决,天涯何处无芳草?不必死缠着小龙女不妨,我看那个还珠格格就不错,野是野了点,但毕竟是金枝玉叶。跟她成了亲,对你的仕途大为有利,赶快定下来,万勿二心不定,是为至嘱。

小说结束了,可其中的问题却没有解决。首先,这件案子就是异化的,处处弥漫着一些神秘色彩;其次,我和表弟的通信也让人摸不着头脑,仿佛是两个灵魂在说话;第三,小说以一个恐怖的乌鸦啄食人头的场景出现,还特别说明有一面墙的窗子都打开了,仿佛让这个谜团渐渐紧缩,让我们很想知道结果,但最后还是一头雾水。我仿佛看到,那个把一切都说不清楚的莫言又回来了。也就只有这样,才会引起读者对于“陌生”的追求。

《火烧花篮阁》则是个关于升迁的故事,就是每当花篮阁被烧,就会有官员高升。下一任官员再次重建,重建之后又免不了火烧的命运,从此形成一个怪圈,火烧——建设——火烧,怪就怪在,没有人放火,它是自己烧起来的。现任市长决定不再让花篮阁火烧,决定用耐火砖,绝大多数群众却反对,小说在“难道人民群众需要火灾”的质疑声中结束。新任市长的质疑,也就是我们的质疑。我想,人民群众需要的不是火灾,而是墨守成规的安全感,和时下不浪费不创造经济效益的恐怖思想。换言之,莫言在用这种奇特的故事来叩问惯常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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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莫言往往没有理性。莫言的小说当中,常常有儿童视角。因为孩童多半是靠感觉来分析世事的,所以儿童视角本就没有多少理性。

很多年前,当莫言在军艺看到的伦茨的《德语课》时,就已经默认了这种角度。这小说是伦茨对于自己一段经历的忏悔,伦茨曾经是一名纳粹海军,小说中的角度是从一个孩子的视角来叙述故事的。莫言看到后,很喜欢。崔京生语:

它帮莫言找到了一种视角——通过一个孩子来看人性、兽性及其间的关系,还有比这再深刻的主题吗?

可见,崔京生看到的角度与我看待的是不同的,我看到的是孩子们对于理性的漠视,他看到的是孩子们因为没有被社会伦理侵染而与生俱来的纯洁。这样看来,莫言开辟的儿童视角理应有着不一样的色彩。

小说《屠户的女儿》就写了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姑娘。她叫做“香妞儿”,整个文章里,因为叙述者是“香妞儿”,所以处处弥漫着孩童之语。香妞儿总是带着一只小黑狗,香妞儿总是有着属于她的快乐,跟母亲、外公上街,喜欢吃烧饼夹肉,外公也是厚道人,带着皮卖猪肉,而不是以为“皮价贵于肉价”就把皮额外割下来。但相安无事的小说发生了变化,就是有一天,母亲见香妞儿生病了,就让香妞儿自己在家,而香妞儿忍不住带着小黑狗出去了,却暴露了她是个人鱼的事实。小说的末尾,香妞儿知道爹有一双大脚,总有一天,她也会长出一双大脚。

故事风格是《哦,香雪》似的小说,篇幅不长,质朴美丽。香妞儿从来都被母亲保护得很好,她被迫接受整个社会的伦理,接受社会大众的审美,她看待人们对她的质疑,也没有什么理性,只是强调:

我不是妖精,我是人,我叫香妞儿!

越是这样单纯地呐喊,越觉的世界对她而言简直一碰就碎。

小说《铁孩》里,也写出了一帮饥饿的小孩。我想法国人拿这篇小说的题目来当整个“儿童视角”小说集的文集名不是随意为之。小说里,有一帮被老太太们看得死死的孩子,食物匮乏本,老太婆们还克扣孩子们的口粮,导致一顿三餐,就是野菜粥、野菜粥和野菜粥,每个孩子把肚子喝的滚圆,但还是会饿,这样的饭菜也没什么营养可言,饥饿的孩子们连栅栏外长出的黄色小木耳、乳白色的小蘑菇也撸下来吃。有一天,说要通车了,孩子们可以被父母领回家了,于是老太婆们给孩子一人发了一个鸡蛋,这已经不是鸡蛋了,是毛蛋。我想,这多半是因为老太婆克扣下来,一直没吃,所以成了毛蛋。孩子们吃不下,老太婆们却把这毛蛋的壳剥掉,煎炸着吃。逼着孩子们吃完,就把孩子们赶走了。“我”就跟铁孩一起开始了吃铁的生涯。小说结尾,“我们”被麻绳结成的大网罩住了,咬不动绳子,被抓住的“我们”被砂纸擦得生疼……

小说里处处体现着因为饥饿带来的异化,“我们”认为铁是最好吃的的东西。小说中唯一的理性就是人们想要抓住这两个小妖精,后来抓住了,但很快就因为两个人被砂纸磨得疼而掉落了魔幻,我们猜想,这吃铁的小家伙们已经开始成为铁的一部分了。

直面丑陋

当你试图抛开莫言的儿童视角,决定好好看他的小说时,你突然发现,除了一个孩子之外,里面还有一个肮脏的怪物正在被放上神坛。这就是莫言小说里一直摆脱不掉的“审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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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丑”到了《檀香刑》里是关于历史、侵略的戏谑。小说关于“侵略与反抗”有这样的描述:

从陷阱底下散发上来扑鼻的臭气,说明孙丙不仅仅在下面栽满了利器,而且还倒上了大量的粪便。知县蓦然想起,几十年前洋人初进中国时,某位封疆大吏曾经郑重地给皇上建策,说洋兵最爱清洁,最怕的是大粪,如果让我天朝的士兵每人背上一桶大粪,上阵之后,只管将大粪淋过去,那些洋兵就会掩鼻败退,甚至会呕吐而死。据说咸丰皇帝对此策深为嘉许,认为这是富有创意的提案,既能克敌制胜,又可以为天朝省下大笔的开支。(第十三章破城五)

用“大粪”来左右战争的胜利,这未免太过荒谬。至于《檀香刑》里的血腥暴力,也毋庸多言。刑部的王大人直言:

“你们卖腊人肉给人当药,每年不是能捞不少外快吗?”(第二章赵甲狂言一)

对小虫子施行“阎王闩”的时候,说到“小虫子”的怪叫:

小虫子怪叫一声,又尖又厉,胜过了万牲园里的狼嗥。我们知道皇上和娘娘们就喜欢听这声,就暗暗地一紧一松——不是杀人,是高手的乐师,在制造动听的音响。(第二章赵甲狂言一)

行刑的过程中,小虫子屁滚尿流,连屎都拉到了裤子里,臭气不是人间的臭法,但这还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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