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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1)

一、 叛离高密的尝试

(一) 军旅小说

莫言一开始进行文学创作的时候写的是带有小清新范的军旅文学。早年的小说中也有描写乡村生活的,无论是军旅还是乡村生活,莫言那个时候就已经开始以固定的地点为节点,来构建自己的文学王国,军旅小说多半发生在海岛或者海滩上,如《春夜雨霏霏》、《丑兵》、《岛上的风》等,而乡村小说的地点则是青草湖或者马桑镇,围绕一个地点来写作似乎成了莫言的习惯,这大概也就是为何莫言看到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会如此兴奋了。其实,开始写作的时候,他本能地逃避童年的辛酸,在文章中离“高密”渐行渐远,给主人公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或者让主人公弹钢琴,总之,要道德高尚外加附庸风雅,可这样写的东西难免失实。

春夜曾经雨霏霏

迷离的春夜,我们尝试探讨爱情密码。春天,往往发生爱情故事,无论是男女之间的真诚爱情,还是爱情之后的婚姻生活,都没有因为军人而打上问号。在探讨军人的爱情中,我选择两篇小说,一是《春夜雨霏霏》,一是《金发婴儿》,如果要看因为结婚带来的不情愿与焦灼,则要看《怀抱鲜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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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夜雨霏霏》是莫言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发表在1981年5月的《莲池》上,当年的编辑是毛兆晁先生。很多年后,莫言在微博上提起此事,还感叹道:“从来稿中发现这篇小说的是毛兆晃老师。为了这篇稿子,毛老师特意坐公共汽车到我当兵的山沟里找我。人生如梦幻,弹指三十年。恩师已做古,其情何以堪。”这小说是一封情书,开头就是一个女子在温柔地轻唤:“哥哥,你听得到我的声音吗?”

小说开篇有一阵爱情的雨,家乡的上空下着霏霏的细雨,女子的思念深深,情何以堪?女子听老人说,倘实在想念一个人,就咬手指头,所思念的人就会有心灵感应,手指头痛的同时,所思念的人心里就会隐隐作痛。这本来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思念,只是,她实在太想念他,所以就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爱情在病入膏肓的时候也不免乱投医,总之,死马当活马医,爱情中痴傻心痛的姑娘,在男子看来,是太难得的恩赐。

只是,当兵的哥哥仿佛太铁石心肠。就是不在这位佳人的身边。情书中,是女子在讲一个和士兵的爱情故事,故事里有美丽、忠贞、孝顺、隐忍和痛彻,但并不缺少哥哥的怜爱。这个姑娘的脸是晒不黑的玉兰花瓣,如今因为生活的操劳变黑了,而姑娘猜测哥哥一定会捧着她的脸说“玉兰花瓣”变成了“玫瑰花瓣”;姑娘和这个守岛的战士相爱了,随后就是长达五年半的等待,她无怨无尤,结婚后,独守空房,她一直在等待。婆婆待她好,说儿子是“混小子”、“又是一个月没来信了吧”,说“让你受委屈了”,可见这位媳妇,婆婆是满意的。

至于隐忍,则是一年之内仅仅在一起“二十天”,可男子动情地说:“兰兰,我的傻姑娘,爱幻想,爱流泪,还像个天真的孩子……”的确,这种傻劲儿才是爱情里最美好的东西。

而痛彻呢?莫言写的很隐晦,本来是说桃花要结桃子了,后来又说,“哥哥,我对不起你,我恨自己,在那些日子里,我们的爱情本已经孕育了一个小小的桃儿,可是,他却过早地脱落了。要不然,我身边就有一个复写的你,想你的时候,我就可以亲他吻他……”这应该是因为有个孩子还没出世就已经夭折了,所以看来,痛彻中混合着爱恋,就显得尤为伤心。

故事中,也有边防战士的高风亮节,哥哥是个指导员,小说中交代,二十六岁结婚,这是莫言有女儿年龄。哥哥很关心士兵,比如有个十八岁的小丁患了尿遗症,他就处处关心这个士兵,还让妻子菜药给他吃,悉心照料之下,这个士兵渐渐好了起来。小说中的哥哥能写会画,《小岛烟霞》就是哥哥画好送给她的,可见哥哥爱岛之情。小说结尾,天亮了,雨要停了,一封信也写完了,两个人如细雨般缠绵的爱情将会隽永下去。这篇莫言早期的小说,实在太过细腻,细腻到像女作家写的,但也很正常,《莲池》可是“白洋淀派”的天下,像孙犁的文章得以发表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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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婴儿》发表于《钟山》,1985年的第1期。莫言小说里一向对于军人的职责看得颇重,所以小说里,到处是在家里苦苦思念丈夫的妇女,而军人们一向是为了恪守职责离开亲人。这小说一开始就是一个孝顺的儿媳妇紫荆和瞎眼婆婆呆在家里。故事里的军人是个好军人,对待另一半的态度却与《春夜雨霏霏》里的大相径庭——对妻子没有好脸色。所以紫荆为什么结婚也交代的很清楚,妹妹要出嫁,家里没人照顾瞎眼的母亲,想要忠孝两全就要娶个媳妇进门照顾老母亲。我想莫言也许经历过一阵儿对妻子的逃避阶段,因为不是自由恋爱,加上当时自己的确喜欢一个城里姑娘,被父亲扼杀在萌芽当中了,所以在小说《球状闪电》里,妻子茧儿也是对丈夫百般好,很难才得到丈夫一点点的疼爱,所以,紫荆一开始并没有去偷情,而是试图让丈夫在自己身边,爱自己。这也许是每个女人结婚后的梦想,无论爱与不爱,在家庭中,她们希望健全,希望有依靠。故事开始得并不完美,但也让人由衷羡慕,毕竟这是个孝顺的,一心一意的妻子,她情意深长,宁愿丈夫断了腿,只要呆在她身边就好。

随后,回到军营里的天球,正好遇上了部队里彻查黄色图片。其实这在那个年代,特别是数说部队生活时,涉及军人的性意识,其实是很难得的。军营里有这样几件事情,说到了军人的性意识。一是,彼此在打趣的时候,都说老婆什么时候来;二是彻查黄色图片被认为是很无聊的事情,但还是有人查,也有被查出;三是部队外面,军人们站岗的必经之路正好有一座不知道“像村姑还是渔女”的裸体雕像,让军人们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再者,就是天球的老婆给了天球一张照片,这让天球在面对爱情和欲望的时候,总是撕了再贴起来。

天球的老婆没有去军营,天球回家探亲的时候将妻子捉奸在床,奸夫被天球送进了牢屋,黄色图片查出来多半是和裸女塑像的合影,看与不看裸女成为打赌的目标,天球用望远镜观察裸女,结果唤醒了自己沉睡的性欲和爱情,总之,他开始思念老婆,并拼贴撕毁照片。这一切都可以用一句概括:

“女人塑像就像是吸铁石,战士们的脖子就像大头钉,一吸就歪啦”。

故事的另一个侧重点就是紫荆和婆婆的生活,以及紫荆和黄毛的日久生情、勾搭成奸。这里面没有害人的毒妇,纵使通奸,紫荆还是不忘给婆婆治眼睛,况且,就是这样的治疗让黄毛和紫荆的感情更进一步。这其中多少有一些女人的酸辛,婆婆讲过一句话:

“女人的奶子就是男人的耍物,男人耍够了,孩子长大了,它也就干巴啦,像一朵花,败了、焉了,没人看啦,也没人要了”。

紫荆没等到自己朽败,也不甘心被无爱情的婚姻生活摧残,她得到了爱人黄毛,变得重新鲜活起来。

紫荆生下了一个金发婴儿,莫言没有明确说这孩子是黄毛的,但应该是,这种“是”带来的就是孩子的死亡。因为孩子,天球没法跟紫荆亲热,因为孩子,紫荆说自己会等狱中的黄毛回来,整个天平发生了倾斜,不再是紫荆的委曲求全,而是天球的欲罢不能,甚至有着无论如何也不放走妻子的决定,他总是说,我已经原谅你了。结局呢,是那个金发婴儿的死亡。天球杀了那个孩子,这并不能换回他的爱情,但至少他心里得到一种满足。人性的复杂与未知在莫言这里得到了另外一种书写。或者,从这个时候开始,莫言不再走那种军旅的好人好事路线,而是关注残酷而又鲜活的现实。

《金发婴儿》中总是不知什么时候就出现一些死亡,或者蒙太奇似的情节穿插,越发奇幻、凌乱,好像外国文学里的血腥与暴力在慢慢进入莫言的家乡书写,这种混搭带来的效果,实在不受待见,因为看惯了传统小说的你我,都在想一些因果报应、或者戏剧里“尚圆”的结局,到了这里,真的不那么习惯了。

至于《怀抱鲜花的女人》,我把它放在“情愫”那个篇章中讨论,情节很简单,就是要回家娶妻的战士,一路上被一个女人纠缠,然而,这种纠缠并不是纯粹单方面的,战士对那个女人也有爱意,充满婚前的焦虑和恐惧。

美丽心灵与海岛风情

看莫言早期的小说,很省劲儿,没有太多的实验,故事就是故事,但颇像是小时候的语文课文,总是带着那么一股儿教育人的味道,比如《丑兵》怎么跟贾平凹的《丑石》那么像呢,比如《岛上的风》和众多为了救他人而自我牺牲的故事大相径庭,但有一点好,绝对不和以后的小说重复,因为以后是高密东北乡的,以前,是军旅小说。莫言也自我评价道:

“在军营的枯燥生活中,我迎来了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和文学热潮,我从一个用耳朵聆听故事,用嘴巴讲述故事的孩子,开始尝试用笔来讲述故事。起初的道路并不平坦,我那时并没有意识到我二十多年的农村生活经验是文学的富矿,那时我以为文学就是写好人好事就是写英雄模范,所以,尽管也发表了几篇作品,但大部分文学价值都不高。”

可见莫言想要表现的是战士们应该具有的美丽心灵,至于海岛风情,则是这个时期小说内的故事集散地,士兵在海岛上当兵,就多了一种边防战士的辛苦,自然有更多的崇高人格得以挖掘。

莫言谈到自己的早期作品,也说自己“初生牛犊不怕虎”。而今回过头来一读,发现都是“模仿之作”。只不过不是一字一句抄,而是高仿之作,仿人家的氛围、语言、感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背后的范本在哪里。仔细看来,《春夜雨霏霏》有着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之影,《售棉大道》模仿的是阿根廷作家柯尔特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白狗秋千架》受川端康成《雪国》的启发,《民间音乐》借鉴的是美国作家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大风》里,结局处的一根稻草是海明威《老人与海》中大马哈鱼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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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丑兵》发表于《莲池》1982年的第2期。1982年,莫言终于提干了。这部《丑兵》,与其说是军旅生活不如说是莫言对着“巴黎圣母院”般的人性美学的乡村数说。这个丑兵本来就是来自山东农村的,看了不少书,也写小说,关键是丑。丑,会受到那些歧视呢?莫言这个从小就不被人待见的丑娃娃,自然深有体会。

“丑”当然是外在,倘丑兵心灵不美,这小说仿佛就失去了以“丑”写美的内在价值。我以为,丑兵喂猪的时候尽职尽力,保家卫国的时候,毫不犹豫挺身上战场,最后因为救战友而死,丑兵的小说也受到重视准备发表,可以想见,这些美好品质已经将当时时髦的创作态度显现出来,即便这不是纯粹的主旋律,也是真善美的积极主题,何况,小说还用外在的美丑对比来拷问道德上美与丑的对立,但我觉得写得最好的是丑兵在遭受歧视时候的性格变化,这变化最具有人性美。

丑兵遭受了美男子排长的当众嘲笑,先是变得沉默寡言,偶尔露出一句“我瞧不起你”,后来对待小豆子的嘲笑将热菜倒在了小豆子的脖子上,随后丑兵自动请求调离,去养猪。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指导员和连长还是一贯的高大全形象,保持着人民部队有所担当的好传统——个别军人有错误,但是上司严明。

丑兵的性格变化,还是被莫言写出了人性的自然美。就是真实,没有逆来顺受,他有反抗,有变化,同时又心存善意,这种复杂多半得益于莫言用耳朵听来的故事,以及他自己的内心感受,人,不可能有绝对的纯度,好坏善恶都是相对的,但整体的好下面是凌乱的恶,整体的恶下面也可以有零星的好,好与坏从来都是用这样的混搭来完成组合的,莫言只是顺应了这种理所当然的规律。

小说关于军旅的生活并不多,但我想多少有着莫言对军队生活的失望,他写到了喂猪等农活,莫言初次进入部队,就像一个农夫一样劳作,仿佛守卫国家的想法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在《丑兵》当中,莫言写到当排长去见丑兵的时候,发现他在给母猪接生,浑身脏兮兮,看着他的满头大汗,排长并没有多做惩罚,由此可见,莫言有的时候也不知道他究竟要表现什么,或者说,在写作之初,他把主题限定好,但实际写起来,他的闲笔还是写过了界,不过还好,他的过界正是那个时代的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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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的风》发表于《长城》1984年的第2期,这一年,莫言得到了徐怀中的赏识,进入军艺开始专业的学习。二十九岁的莫言也颇为顺风顺水,莫言接连发表了《岛上的风》、《雨中的河》、《黑沙滩》。小说里提到海岛上有老鼠出没,有战士就拿些野猫到海岛上捉老鼠,谁知猫鼠一家,海鸟反倒成了牺牲品。这个情节也被写在了小说《变》中。《岛上的风》情节开始的也与动物相关,司令的女儿作为生物系动物专业的高材生,决定上岛体验生活。文中提到达尔文,提到鲁宾逊,都是外国文化进入中国时候,耳熟能详的人物,这些人夹杂在这里多少有些不合时宜,莫言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有着天然的不自信,他想把这些外来元素都加入小说中,以至于显得有些突兀,不加进去,又显得不跟潮流,估计难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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