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周姓的表姐夫和小保安是我这篇小说的原型。当然,王三不是我表姐夫,小说与真实有差异。我的表姐夫他还好好的艰难地活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工地,他还在和灰、推斗车、挑砖。
上个月某天,在我们这个城市某个工地做小工的我的表姐夫在吃晚饭时,他捡了根一米多长的电缆,拿去工地准备做衣挂子。结果让工地上的人发现了。他们说了这样一段话:周某人你承认是偷的,就不送你去派出所。如不承认是偷的,就送你去派出所。这是什么逻辑呢?可怜的我的表姐夫,他当然承认是偷的了!
他因此罚了500元,我表姐听了这消息,从老家出来,她就买了一杯农药。她家里的确是穷,罚不起那五百元钱,再者,她相信她那老实巴交的丈夫,她准备以死来洗却她丈夫的冤情。表姐夫的弟弟找到我。几番折腾后,还是解决了问题,没罚他钱了。
如果我表姐真的喝农药死了,那我这篇小说该怎样下笔呢?
人生啊!有时候愤怒和死亡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它更多的是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