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顿家族是草原中的长者,他们家已经接连两任出了部落首领。新一代的首领埃斯·巴顿更是为流离失所的兽灵族人找到了安身之地,人们说他是仅次于“风神”的英雄。
在广袤的猎鹰高原上,人们常给小孩子描绘的一副画面就是:当异族的大军冲击着兽灵部落时,铁血的埃斯首领亲自披挂上阵,在战群中以尖刀和利爪勇往直前,领导“神之鞭”队伍击溃想要奴役族人的大军。事后,埃斯首领与他那头族群中最为威猛的雪狮常常伫立在一座山头,以鲜血和尸骨为受伤的族人开辟出一条道路。
他告诫族人,我们不能安于现状。辉煌的塔弥帝国因为内乱而饱受外族欺凌,我们如今想要重整旗鼓就要横跨迷途之海,在那大陆的另一边找到适合自己的居所。培养后代,厉兵秣马,为日后重返原大陆做好万全的准备……
今天是兽灵部落的大日子,已经年过五十的巴顿首领老来得子,宴请了整个部落的族人,甚至还请来了最为神秘的祭司为这个名叫霍尔斯特的孩子祈福。
身披兽皮拿着虎骨手杖的伊莱恩祭司想要抱出死死抓住母亲克里斯塔衣襟的孩子,却被锋利的尖爪撕破了衣衫。
兽灵的族人天生长有兽爪和狮尾,高耸的鼻梁和颧骨是族群的象征,成年男子甚至能与一头猛虎撕咬。
部落中的医生拉谢尔为宴会里尴尬的气氛解围,因为谁也不知道面无表情的伊莱恩祭司此时的心情。祭司是一个部落中最为神秘的,传说他们得到了风神祝佑,带有魔法的权杖,能把一片丛林卷上天空。
拉谢尔不是兽灵族人,她长着尖耳与淡蓝色的瞳孔。梦幻的美貌与靴子上的丛林弓箭图腾能看出她是神秘的精灵族人。
精灵族人擅长医术,他们毫不畏惧透着死亡气息的丛林和深不见底的峡谷。他们轻灵的身姿能依附在崖壁上采集草药,并且可以毫不吝啬的用草药救治身患疾病的陌生人。当兽灵部落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袭扰的时候,伟大的祭司显然没有尽到多大的帮助。是隐居在格威奥森林的精灵亲自前来,为部落解除了危机。大部分的精灵事后都神秘的消失了,拉谢尔因为一个婴儿的诞生而晚走一步,兽灵族人第一次放下了自己骄傲的身躯,请求拉谢尔留了下来,为日后的族人疗伤治病。(那个孩子不是霍尔斯特)
拉谢尔的地位在兽灵中仅次于首领和祭司,她独特的气质使得不少人爱慕,“神之鞭”的将领埃里克多次亲近拉谢尔而不得,她就像一位降落凡尘的仙子,神圣不可亵渎。
“看这孩子,才半个月就有这么锋刃的小爪子了,以后一定能成为“神之鞭”的一位将领。”拉谢尔用白皙细嫩的手指逗弄着小婴儿霍尔斯特,天然的散发着诱人的奶香,小霍尔放弃了母亲的衣襟,改为吸吮拉谢尔的手指,拉谢尔甚至轻易的就把孩子从他母亲的怀里抱了出来。
不过当初身为塔弥帝国公爵的金姆·乔治可不喜欢拉谢尔的这一番话,他喜欢的更多是拉谢尔这个人。他觉得霍尔斯特这个孩子哪里是爪子锋刃,而更像是一个离不开母亲怀抱的弱小者。成为“神之鞭”的将领?哼哼!你巴顿家族已经出了两任首领了,还想再出第三位吗?我才是血统高贵的塔弥公爵,埃斯·巴顿的父亲当初不过就是帝国下属的一个小将领,凭什么由你们来领导兽灵部落?
很奇怪啊!金姆为何从没想过有哪一个半月大的孩子能离开母亲的怀抱呢?
拉谢尔看到了金姆的表情,也猜测到了金姆的想法,只能流露出点淡淡的不满。她毕竟不是兽灵族人,不能参与太多人家内部的事,更何况是选将领这种大事。纵然她很喜欢霍尔斯特这个小孩子。
金姆的副手察觉到了自己长官的表情,笑着打趣道“这小孩子脸蛋肥嘟嘟的,这么娇小。还是首领大人有学识,为孩子起了一个霍尔斯特这么威武的名字。”
坚毅的颧骨才是兽灵部落的象征,说一个孩子脸蛋肥嘟嘟,身材娇小,简直就是最隐秘的侮辱。但他的话是带着笑趣说的,当时嘈杂的宴会里的人自然也跟着附和。
“拉谢尔,把孩子交给祭司吧。正午的太阳马上就要过去了,得尽快把仪式完成才可以。”在毡帐高台上的埃斯首领起身,向伊莱恩祭司歉意躬身,吩咐道。
离开奶瓶是每个小孩子都不愿的,拉谢尔的手指就像一瓶带着甜腻的香奶,取下倔强的小霍尔必定又是费了一番周折。
眼看伊莱恩祭司马上就要拂袖而去,拉尔谢马上说“你先放开姐姐的手指好不好,等仪式完了,姐姐带你去翡翠谷看大鸟好不好。”
一个半月大的小孩子连父母都话都还听不懂,却听懂了一个外族女人的话。倔强的小脸不满的狠踹襁褓一脚,露出一个脚心纹刻着一个特殊图腾的右脚。
…………
在正午的阳光下带着一抹夕阳才会出现的酡红,仪式正式开始。
在燃烧的篝火丛,在奔流河边的敖包上,神奇的祭司双脚浮空,让襁褓中的孩子悬浮在炙热温度的火焰上,在等待燃烧尽包裹孩子的冰层,如果风神真的祝佑这个孩子的话,会刮起一阵猛烈的强风,孩子在九天之上,受神的恩泽,得到野性的力量,日后统领几乎全无败绩的“神之鞭”军队,为草原人民开拓一条重返原大陆的航路。
猛烈的阳光和篝火溅起的火星,耀的人睁不开眼睛,也就看不到在天空中的那个孩子。
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那个孩子掉下来了!”
族人才全部惊醒,大喊着赶快灭火,可是那个孩子却在三百尺的高度倒立着掉了下来,那抹夕阳的酡红以一种特殊的规则呼应着霍尔斯特脚底的图腾,那酡红居然成气状钻进了霍尔斯特的脚底,为没有颜色的图腾加了一抹色彩。
人们惊呼着,看着极速掉落的孩子。伊莱恩祭司在篝火旁边晕倒,幸亏是被拉了出来,但双腿还是一阵焦糊。
猛然间,天空被一片黑色遮挡,宛如当初基里奥斯的浴血军团毁灭原大陆一样,那是每个族人都不能忘记的历史。
阳光透过尖状的缝隙射了下来,人们发现了那黑色是什么。那是一只不知何其庞大的巨鹰,阳光透过巨鹰的羽毛落下,使得没有那么刺眼了。
人们记起了这只巨鹰,当初迁往猎鹰高原时,这雄鹰从兽灵族人的头顶掠过。当时它是受伤的,一滴鲜血浸透了一块兽皮,带着奇异的气味,不会难闻,反而能使人神清气爽,似有使不完的力量,真不知喝一口这巨鹰的鲜血会怎么样。现在那兽皮成了埃斯首领毡帐的帐顶。
“快去拿箭,拿最好的弓箭。我们来把这只巨鹰射下来,那时必定有无比强大的力量!”金姆·乔治在敖包旁声嘶力竭的大叫,盛出奔流河水准备灭火的族人也不由一愣,看向了远处的埃斯首领。
首领虽然年老但还是身强力壮,快速奔驰到金姆旁边,压下他那要举弓的手,大喝一句“你疯了吗?霍尔斯特还在上面!”
是的,霍尔斯特没有掉进篝火堆里,被掠过的巨鹰托起,那坚硬的羽毛好像因为一个孩子而变得柔软起来,小霍尔觉得自己掉在了奶瓶里,吸唆巨鹰的羽毛。
鹰头一转,巨鹰看着自己背上的婴儿,凛冽的鹰眼中不由露出一抹柔情。
拉谢尔此时正呆呆望着天空,嘴里喃喃“金羽……”
是的,拉谢尔认识这只巨鹰,当她独自一人上翡翠谷采药的时候,发现了在湖边饮水的金羽。金羽是她给这鹰取得名字,因为当时在湖水的反射下,这鹰的羽毛是金色的。只是这时不知为何会是黑色。
会有两只巨鹰吗?拉谢尔吓得睁大了她诱人的蓝色瞳孔,樱色的小嘴搭着一只小巧的舌头,惊讶的无法言语。
这广袤的哈里拉大陆还有许多未曾开辟,这巨鹰和昔日诸神之战的飞龙相比也是不相上下。
金姆想要推开首领埃斯,却无法挣脱那只大手,他大叫“你懂什么!这巨鹰的一滴鲜血就能让人活力无限,如果餐餐吃它的肉,饮它的血,兽灵一族必将强大,他日定能返回原大陆,击溃基里奥斯的浴血军团!”
埃斯的眼角透出一丝犹豫,但他马上就想起自己的孩子还在上面,和金姆说“我的孩子还在上面。”这句话没有用提高的声调,除了金姆之外无人能听到,好像他不想让族人以为首领要为了一个孩子放弃种族的希望一样。
“那又如何?!就算这个孩子真的得到了风神的祝佑,只风神一人能打败得到破坏神之力的吉恩吗?你不要为了一己的私利,忘记了种族的辉煌!”金姆这番话说的义愤填膺,好像不争气这个铁血的首领一样。
这只雄鹰实在庞大,一番众人对话的过程中才刚刚露出尾羽,不过马上就要腾飞天空了,那时一切设想都是虚幻的了。
埃斯首领在心中激烈的挣扎,他是一个不畏生死的人,在与敌军对战中都能勇往直前,岂会在乎一个孩子的安危,纵然是老来得子,也不如种族的辉煌来的让他热血沸腾。
埃斯放下了金姆的手,却听到远处孩子的母亲克里斯塔激烈的嘶吼“埃斯!那是我们的孩子!”泪水顺着克里斯塔温婉的眼角留下,漂漂散散化入奔流河的河水……
一声“放箭!!!!”
数千支百炼的利箭齐齐射上了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