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斯开着跟着荀智来到一片贫民区,到了贫民区之后荀智下了车;然后又在贫民区里七拐八弯的走了一段,最终在一栋烂尾房前停下。秦斯虽然胆大但是心很细,他学法医的别的不行,推理肯定不在话下。在路上他根据路人的反应、以及荀智对这里的熟悉、还有房屋建造的风格已经推算出三点。第一、虽然不知道他这个花花公子为什么喜欢来这里闹事,但是可以肯定他经常在这里为非作歹;第二、他对这里非常熟悉;第三、自己所在的这栋烂尾房看起来似乎有很多条路,但是肯定都是死胡同,也就是说,除了刚才来的那条路根本就没有别的路可以出去。
这是贫民区自然没有什么路灯,荀智也只是借着民房里的灯光和月光才能迷迷糊糊的看到秦斯;当然秦斯对这一切却看的清清楚楚。
荀智对着烂尾房打了个呼哨,一群杂毛就从楼里冲了出来,一个个摩拳擦掌好像很想打架的样子。这里我想声明下说是一群杂毛并不是骂他们,而是他们的头发真的很杂,黄色、红色、白色、紫色,除了黑色什么颜色都有。
荀智站在一群杂毛前面,很是嚣张的说:“小子!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秦斯看到那群杂毛下来的时候已经明白了七八分,不由对荀智更加鄙视,不由讽刺道:“这就是你说的决斗?你要是个男人就站出来亲自跟我决斗!”
“****妈的!想跟我们老大决斗你还不够格!”一个红毛叫喧。
荀智喝住那小弟,很是得意的说:“狗子,别吵!我这人最讲道理了,这事要做但是话还是要讲清楚!免得别人做个冤死鬼!”说完顿了下,那群也很配合的发出了一阵十分放肆、嚣张的狂笑,待到那群杂毛笑完荀智又继续自己的演讲,“小子,现在我就把道理跟你讲清楚!免得你死了去阎王爷那冤枉我不讲信用!首先,想跟我决斗的人多了去,我要是每个都接受,我不是要累死?所以我想了个办法,让我的小弟先帮我选好对手,如果你能打赢他们,我自然就会跟你决斗!”这话说的冠冕堂皇、恬不知耻,真是流氓中的战斗机,傻B中的VIP。
秦斯早就料到荀智会耍阴招,但是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贱,不由感叹:没有最贱,只有更贱。也不懒得骂荀智犯贱,直接狠狠的说:“那你们谁先来?”
秦斯说完双手虚抬,目如狼视,不再啰嗦。
站在秦斯身后的刘苗看到真要开打了,弱弱的问秦斯:“你为什么一定要跟他们决斗?”英雄救美随是一件浪漫之事,但是如果英雄是为了其他而去救美人,那美人就……
秦斯的眼睛如狼一般盯着荀智一伙人,轻声对刘苗说:“为了你,也为了我的尊严!”
刘苗不再说话,她已经幸福的不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喜悦,虽然眼前的英雄并不只是为了自己而战,但是一个人为了自己而战有错吗?
惨白的月光下,一边站着十来个人气势汹汹,另一边一个男人一个男人,女人躲在后面怯怯的为男人担心,男人在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护住女人,双手虚抬于胸前,仿似一位太极宗师般气定神闲。
秦斯是个胆大心细却又善良的书生,书生有义气,会指点江山;秦斯也是个君子,古语有云:文质彬彬,而后君子也。文者,德也;质者,性也。
最先叫喧的那个红毛以为秦斯是个也就是个普通人,第一个张牙舞爪的朝秦斯扑了过来,想抢个头功。没想到头功没抢到,头彩倒被他给抢到了——头一个挂彩。
秦斯在那红毛刚刚近身时,一个晃身避开红毛的小拳头,然后一个直拳直挺挺的砸在红毛的鼻梁上。那红毛的鼻梁顿时被砸塌,鼻血直冒。那红毛显然没有做好心理准备,鼻子刚被打他,双手捂着直接往后面逃了过去,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神气。
人体有很多容易受伤的部位,比如:太阳穴、膝盖两侧的韧带、腋下、心口、脖子喉骨处,像心脏、喉骨、太阳穴三处地方如果遭到重击可以直接导致死亡。为什么要说这些呢?因为我认为看我的读者大多是宅人,很少会是什么运动健将,所以告诉大家一点生活常识,一边不时之需。
荀智见秦斯竟然如此厉害,退到一个则认为安全的角落,然后十分“无私”的命令道:“都给我上!”
惨白的月光下,十来个人在一栋烂尾楼下挥舞着拳头朝另一个人冲去,可是那个人仿佛就是武圣转世,在十来人中左挡右突,如处无人之境。一个扫堂腿扫倒对方两人,还没有来得及挪开步子,一个拳头从右边杀了过来,秦斯也不避让,直用小臂砸在拳头后面的肘关节上,肘关节直接脱臼,痛他拳头的主人“嗷嗷”的如杀猪般嚎叫。秦斯刚跑开一步就觉得背后拳风突起,也不转身,往左横开一步,一个黄毛因为拳劲无处着力,一个踉跄弓着腰像只龙虾一样蹿到了他的身前,秦斯双眼杀的通红,右手抓住黄毛的皮带,右手抓住黄毛的衣领,同时膝盖直接顶黄毛的小腹。秦斯一招得手也不管那黄毛,直接再去寻人厮杀。黄毛被气死膝盖这么一顶,直觉得肠子好像都被顶到了背上去了,整个人趴在地上硬是站不起来,脚在地上无规律的抽搐就像被割了脖子快死的鸡鸭“摊毛拳”样。
就在秦斯即将把那群杂毛打趴下的时候,“啊……”只听到刘苗惊叫一声,然后就是荀智那欠揍的声音:“小子!别动,否则我杀了他!”
秦斯闻言立刻朝刘苗所在的方向望了眼,荀智这畜生此时竟然拿刀子架在刘苗的脖子上威胁秦斯。秦斯一分神后背就挨了拳,这一拳打的极重,秦斯往前走了一步才卸力没有被打倒。
秦斯瞪着一双眼泛着血红的眼睛,狠狠的说:“我要你死!”
不知道是荀智的错觉,还是秦斯的眼睛真的在泛着红光,秦斯那不死不休的眼神让荀智开始后悔自己的鲁莽,他深信如果有机会秦斯真的会杀了自己。
人一紧张就会做错事,此时荀智已经听到隐约的警笛声,但是他还是对着小弟吼道:“杀了他!”
那群杂毛虽然不懂法律,但是也知道杀人偿命,现在警察就要来了,逃都没的地方逃,而且最近K市势力已经被重新划分,他们也不确定自己杀人后是否还会有人帮自己抗住。
一个紫毛提醒的问:“智哥真要杀了他吗?警察已经快到这里了!”
荀智已经被恐惧冲昏了头脑,仍旧不理智的吼道:“杀了他,我给你们扛着!”
月光下五六个杂毛正拼尽全力的对着秦斯拳打脚踢,他们不是想折磨秦斯,而是在他们的心底有一种原始的恐惧,邪恶对正义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小时候我们很多人都会认为街上的那些“烂仔”都是不怕死的都是什么事都敢做的,甚至有的时候把他们的行为定义为勇敢。曾经有一位学者说过:从事非正规行业的人员心理大都是自卑的,但是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却从未感到过羞耻,甚至有时候会感到荣耀。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一个心理自卑的人,去做一件本应该感到自卑的事反倒获得了自信。这是众多困扰我多时的问题之一,希望某位读者能够帮忙思考下,并在得到答案后告诉小生。
就在秦斯被那群杂毛打的遍体鳞伤的时候,警察终于赶到了。带队的竟然是刘局长,可见市公安局对荀智的重视。
刘局长迅速的从腰间掏出枪指着那群杂毛,命令:“都别动,举起手来!”
杂毛们见警察来了顿时就泄了气,没等刘局长发话都已经很配合的停住了手脚。心理学有个理论:行为惯性。类似物理上的牛顿定律,就是一个人做某类事,比如杀人。在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他会很痛苦也会很犹豫,但是如果他已经杀了一次人,在没有极强的外力下他会很难停止这种行为。犯错也是一种行为,所以也有这种惯性。
荀智显然已经走上了犯错的惯性,继续糊涂的命令自己的小弟:“杀了他!快,有什么事我给你们抗!”
这些杂毛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一个个的也不傻,现在警察就在眼前,你荀智说给我们扛,但是你怎么扛啊?难道你想把这些警察都杀了?
杂毛们胆怯了。
秦斯满脸满身是血从地上站起来,特别一双血红的眼睛,竟然在月色下真的发起红光,让在场的每个人都不自觉的以为秦斯是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杀人魔王。
秦斯摸着口袋,狠狠道:“放了他!”
警察也喝令道:“荀智,放了你手上的人质!”
荀智本来还天真的想要请求警察保护自己,现在警察也要他放了人质,让他彻底失去了理智,也就是这一愚蠢之举让他彻底的走向了死亡,荀智愚蠢而又固执的说:“不!除非你们杀了他,否则我就杀了刘苗!”
说着手上的刀子紧了下,刘苗白皙的脖子被划出了一条血痕。本来已经被吓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刘苗一吃痛,本能的尖叫了声。荀智这辈子可能只干过些人多欺负人少的事,从未做过孤胆英雄。在刘苗叫出声的时候,他竟然从刘苗的背后绕道了刘苗的面前,低着头想看下刘苗的伤口。也就是这么一低头让他的头再也没有再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