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台旁遇见故人的第二天,焦斯把自己打扮得特别讲究,特别得体,既不觉得需要把昨晚的事告诉任何人,不管家里是否有人想和他一起散步,很早就独自出门,不久便在大象旅馆门口询问找人。由于这些日子正值举国欢庆,旅馆上下客满,摆在街上的桌子已经围着许多人在抽烟,喝德国人喜欢的淡啤酒,大堂里空气不太流通。焦斯先生架子十足地操着蹩脚的德语打探自己想寻找的人,被指向旅馆的最高一层:二楼的客人是一些流动商贩,正在展销珠宝首饰和锦缎织物;三楼被一家赌博公司租用作为办事处;四楼住着一个有名的走江湖杂技班;顶层几间斗室里则有大学生、行商、小贩、来赶节的乡下人,而蓓姬就在他们中间找了一个小屋栖息——美人藏身的地方如此肮脏、逼仄,恐怕也很难再找到了。
蓓姬喜欢这种生活。她跟这儿所有的人——卖杂货的、翻跟斗的、赌钱的、求学的——都相处的很愉快。她有来自遗传的狂放个性,习惯了四海为家,她的父母从气质上、境遇上讲都属于流浪艺人。如果萍水相逢的体面旅客不在附近,她也十分高兴跟人家的跟班向导交谈。刺鼻的烟酒味、犹太商贩的吆喝声、杂耍艺人虽穷犹傲的神气、赌台管事之间诡秘的谈话、大学生们唱歌吹牛的起劲——这等地方闹嚷嚷、乱哄哄的氛围总是令瑞蓓卡开心、兴奋,就算是运气不佳、没钱付账的时候也照样很乐意来玩。现在她钱包里装满了昨晚小乔吉替她赢来的金币,所以能够想像出来她在这种嘈杂喧嚣的环境中更是高兴得要命!
在嘎吱嘎吱的步履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中,焦斯走完最后一段楼梯登上平台时,已经喘不上气来。他先擦了擦脸上的汗,随后开始寻找九十二号——他知道自己要见的人所住的房间。对面九十号的门开着,一个身穿脏兮兮的睡袍、足登马靴的大学生躺在床上抽一支长长的烟斗;而另一个学生蓄着长长的黄头发,一件带流苏的外套非常时髦,却也脏得离谱,他竟跪在九十二号门口,透过钥匙孔向里边的人大声哀求。
“走开,”说话的声音很耳熟,焦斯一听就打起冷战,“我在等人;我的爷爷快来了。别让他看见你在那儿。”
“哦,英国来的天使!”跪在地上的大学生大声喊着,他的头发呈米黄色,手上戴着一枚大戒指,“您行行好,可怜可怜我们吧!您安排个时间,跟我和弗里茨在公园饭店一起吃顿饭。我们请您吃烤山鸡、葡萄干布丁,喝黑啤、法国酒。您要是不答应,我们可就活不成了。”
“我们一定会死的,”躺在九十号床上的那位少爷说。
焦斯虽然听见了他们的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因为他从未正规地学过那种语言。
“请问,哪间是九十二号?”焦斯呼吸顺畅以后,尽可能摆出气宇非凡的姿势,用法语咬着一个个音节地说。
“九十二号!”大学生用带着德国口音的法语又说了一遍,随即跳起身来,溜进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焦斯听见他跟床上的同伴一起放声大笑。
来自孟加拉的胖绅士对于刚才的一幕完全没头没脑,正站着发呆;这时九十二号的房门自行打开,蓓姬的小脑袋探了出来,满脸淘气模样。一见是焦斯,她走到门外说:
“是您!我等得您好苦哇!慢着,先别急——过一会儿再进来。”不一会儿功夫,她把一小罐胭脂、一只白兰地瓶子和一盘冷香肠藏到床上,用床罩遮挡住了,又匆匆掠了一下头发,这才让客人进屋。
她把一件参加化装舞会的带帽兜粉色外衣当晨袍穿,衣服已有些腿色,还有几处油渍和口红的痕迹;但两条雪白的胳臂露在宽松的袖外,真是好看。她的杨柳腰用一条衣带束了起来,越发衬托出体态风流,婀娜多姿。她搀着焦斯的手,两人一起走进所谓的顶层阁楼的客房。
“进来,”她说。“我们来聊聊。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她在焦斯手上轻轻捏了一下,笑着把他按到椅子上。那么她自己呢,她就坐在床沿上——请放心,她不会坐在酒瓶和盘子上;不过要是焦斯想坐在那儿的话,反而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现在蓓姬留神坐好了,于是跟她往日的崇拜者聊起来。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您一点都没变,”她说时眼神显得既温柔又关切。“无论在哪我都一眼就能认出来。在异乡客地又看到老朋友坦荡、诚实的面容,太让人高兴了!”
说真话,此刻这张坦荡、诚实的脸上唯独缺少坦荡、诚实的表情。反而,他的神色非常慌张,显得特别没有主意。他四下张望着,不明白他的旧情人怎会住在这样一间奇特的斗室之中。蓓姬的一件连衣裙搭在床架上,另一件挂在门内钩子上;她的一顶帽子随手搭在镜子上,把镜面遮去一半,上面还搁着一双极漂亮的古铜色小鞋;床边桌上放着一本法文小说,烛台里插的也不是真正的蜡烛。蓓姬本想把它一起塞到床上去,但仅把入睡前用以灭烛的小纸罩儿藏了起来。
“在哪儿我都认得出您,”她继续说;“女人对一些事情会永远记住。您是我——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男人。”
“是吗?”焦斯道。“哎呀,天啊,您——您一定在拿我开心。”
“我跟您妹妹从契绥克到府上的时候,几乎还是个小孩子,”蓓姬说。“我那亲爱的小可怜儿近来好吗?哦,她的丈夫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东西,亲爱的小可怜儿自然要为他吃我的醋喽。我可没在意他,哼!那时候我心里已经有别人了——得了,得了,咱们别提那些陈年旧事吧;”她用一方残破的花边手帕抹了一下眼圈。“我有过另一种生活经历,那简直是在另一个世界;如今让人发现住在这么个地方,难道不奇怪吗?我遭受的不幸和冤屈实在太多,约瑟·塞德立,我的命实在太苦,有时候我几乎要疯了。我没法在随便哪个地方过平静的生活,只能到处漂泊,永远不得安定,永远吃苦受罪。我的朋友全都变了心——无一例外。世上没有一个人是诚实的——绝对没有。从古到今,没有一个做妻子的像我这样忠贞,虽然我是一气之下才结婚的,因为那另一个人……那件事不要再提了。我是个忠诚的妻子,可丈夫作践我,抛弃我。我是个最有爱心的母亲,我只有一个孩子,他是我唯一的宝贝、唯一的希望、唯一的欢乐,我希望可以用全部母爱把他搂在怀里,当做自己的命根子,每时每刻都为他祈祷,为他祝福,可是他们——他们竟残忍地把他从我心上夺走了,”说着,她做了个悲怆绝望的手势把一只手按在心口,把脸埋在床上有一会儿时间。
床罩下的白兰地瓶子和剩下些冷香肠的盘子发出碰击的声音。它们全都被如此伤心的表演所感动。九十号房的汉斯和弗里茨在门外怀着惊讶的心情偷听罗登太太的抽咽和哭泣。焦斯见他的旧情人这个样子,也要被吓死了,而且不得不为之动容。接着蓓姬说着她的经历——讲得头头是道,简单易懂,听了她的叙述就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如果有一位白袍天使逃出天国后,却在人间成为恶毒阴谋和魍魉奸计的牺牲品,那么这个冰清玉洁的谪仙、无辜蒙难的苦命女,此刻就在焦斯眼前,正坐在床罩下的白兰地瓶子旁边。
他们在那儿亲切友好地密谈了很久,在此过程中焦斯了解到:蓓姬情窦初开正是在见到焦斯的一表人才于是就对他着迷之后;乔治·欧斯本确实追求过她,这件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可能引起了爱米莉亚的妒意以及她们之间的小小误会;可是蓓姬从未作出任何反应鼓励那个不幸的军官对她心存非分之想,因为从遇见焦斯的第一天起,蓓姬自始至终未能忘情于他;当然,她把一个已婚女人应该做的事情看得高于一切,而且一贯恪守妇道,至死不渝,除非克劳利中校所处的恶劣气候环境,有朝一日也许会使她摆脱桎梏——她已经受够了这个狠心丈夫的虐待。(蓓姬十分注意不让自己的话吓着焦斯并且伤害他的自尊。)
焦斯在离开之前已经确信瑞蓓卡是个十分贤德、而且也极具魅力的女人,并开始在自己头脑里酝酿种种设想给予慷慨的资助。必须制止对她的迫害;她应该重返曾为之生辉增色的上流社会。焦斯准备认真考虑应该怎么做。她必须从那地方搬出去,找一个平静的寓所。爱米莉亚必须去看她,和她重叙友情。焦斯马上安排一切,并且跟少校商量一下。蓓姬与他分手时,流下了真诚感激的眼泪;当那位侠义心肠的胖绅士俯身吻她的手时,蓓姬紧紧握了一下焦斯的手。
蓓姬送焦斯走出她的顶楼斗室时,依旧气度雍容,如果她在这里拥有的一座瑰丽宫殿,恐怕也不过如此。等身躯肥硕的客人都走了之后,汉斯与弗里茨叼着烟斗走出了他们的耗子洞。蓓姬吃着面包和冷香肠,喝着心爱的对水白兰地,同时向他们表演焦斯的姿态神情乐在其中。
焦斯煞有介事来到铎炳的住所,告诉他自己刚刚听到的动人故事,昨晚赌场里那一节就不说了。两位绅士讨论着,怎样帮助克劳利太太最为合适;与此同时,瑞蓓卡则在把被打断的简单早餐继续吃完。
她怎么会来到这里?她怎么会落得举目无亲、形单影只?小学生在拉丁文入门课本中就读到:阿维尔诺下地狱的路特别好走。我们还是把她那部沉沦史的跳过去算了。反正她现在和自己踌躇满志的日子相比并没有相差很多——只是没之前那么幸运而已。
爱米莉亚天生是个软心肠、笨脑瓜的女人,只要一听说某人陷入不幸的境地,她的心马上就会软下来,对受苦的人深表同情。她自己从未起过不好的念头,更没有干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情,所以不像老练得多的道德家们那样嫉恶如仇。她待人接物和蔼平易,不摆架子,已经惯坏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她每次打铃叫来佣人,从来不忘先向对方道歉;她让铺子里的伙计把一块绸子拿给她瞧瞧,永远都要说声对不起;甚至看到街头路口环境整洁,她却会向清道夫行个屈膝礼,说一声辛苦。因为她的性格如此,以上这些蠢事每一件都干得出来,那么,一旦得悉她的一个老朋友环境不太好时,她的心不用多说已经软化;至于有人倒霉是自作自受这样的话,她根本不会在意。要是让爱米莉亚这样的人来制定法律,这世界将会变得乱成一团。好在像她那样的女人是少数的,至少像她那样的治人者只是凤毛麟角。我相信这位太太定会取缔世上所有的牢狱、惩罚、手铐、笞刑、贫穷、疾病、饥饿;而且她这人太窝囊了,就算是受过别人致命的伤害,她也能忘得一干二净——我们必须承认这是事实。
当少校听焦斯讲完后者刚刚经历的浪漫奇遇时,实际上,他并不像孟加拉绅士那样热心的。相反,铎炳的反应仅仅是激动;他发表了简短的意见,对一个走背运的可怜女人其实是很大的打击:
“那个小妖精又来做什么?”
他对蓓姬一点也不喜欢,从后者的绿眼睛第一次与他目光相交,然后蓓姬扭头不理他的一刹那起,他就不相信这个女人。
“那个鬼婆娘到哪儿,哪里就会有麻烦,”少校的口气充满厌恶。“谁知道她以前过什么样的日子?谁知道她只身一人离开英国到此地来干什么?别对我说有人陷害她,跟她作对之类的话;一个正派女人永远不会失去朋友的信任和家庭的温暖。她为什么离开自己的丈夫?听说她丈夫行迹恶劣,道德败坏。我记得那个该死的骗子经常欺诈、蒙蔽可怜的乔治。他们夫妻分离会不会是一桩丑闻呢?我好像听到过一些闲言碎语,”铎炳少校对流言蜚语向来不大理会,这时却关心起来。不管焦斯使用任何办法来说服他相信克劳利太太是一个饱受伤害的规矩女人,可还是白费唇舌。
“别在说了,咱们去问问欧斯本太太,”少校开始了迂回战术。“咱们去征求一下她的意见,我想你应该不会否认她是一位很好的仲裁者。”
“嗯!也许爱米可以,”焦斯很不情愿;要知道他迷上的可不是自己的妹妹。
“也许?我敢发誓,老兄,欧斯本太太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贤德最高尚的女性,”少校当即作出强烈反应。“咱们这就去问她:该不该跟那女人见面。爱米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少校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他记得爱米曾经把瑞蓓卡看成不共戴天的情敌,只要提起瑞蓓卡的名字,爱米就紧张,就坐立不安——铎炳认为一个女人永远不会宽恕自己的情敌。于是他和焦斯到街对面欧斯本太太的寓所去,爱米正在琴室里跟施特伦普甫女士愉快地学习声乐。
等那位女士走后,焦斯按他的一贯作风大张旗鼓地开始说明来意。
“我亲爱的爱米莉亚,”他说,“刚才我经历了一桩不寻常的——对——千真万确!一桩极不寻常的奇遇——有位老朋友——对,可以说是当年和你有过交情的一个老朋友,刚刚到达本地,我希望你去看看她。”
“她?”爱米莉亚一时感到费解,“她是谁?”
“那是我非常讨厌的一个女人,”少校坚持自己的立场;“而且我想你也不会喜欢她。”
“那是瑞蓓卡。一定是她,”爱米莉亚说时涨红了脸,显得异常激动。
“你说的完全正确,你总是对的,”铎炳答道。
布鲁塞尔、滑铁卢、似乎快要淡忘的往事、悲哀、痛苦、回忆一下又在爱米莉亚脑海中浮起,使她心神不定,不知所措。
“我根本不想看到她,”爱米接着说。“我不能跟她见面。”
“果然不出我所料,”铎炳对焦斯说。
“她很可怜,”焦斯仍不死心。“她现在贫困潦倒,无依无靠;还生过一场大病——简直是病入膏肓——并且她的混蛋丈夫还抛弃了她。”
“啊!”爱米莉亚非常惊讶。
“她连一个亲人也没有,”焦斯相当机敏地继续说;“她说她认为你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她真是可以又无助,爱米。太多的伤心事差点儿把她逼疯。听了她的叙述,我心里难受极了——我以人格担保这肯定是事实——她像天使一般忍受着如此惨无人道的迫害,我敢说这是任何一个人绝对做不到的。她的家人对她简直是太狠心了。”
“可怜的女人!”爱米莉亚情不自禁为之慨叹。
“她说要是没有人来帮助她,她恐怕活不成了,”焦斯用低沉而微颤的音调往下说。“天哪,说来真是可怕!知道吗,她甚至想自杀!她随身带着鸦片酊——我在她屋子里看到一只瓶子——那屋子十分狭小,寒酸极了——在一家三等的大象旅馆顶层阁楼上,我曾经去那里看望过她。”
这一境况并没有打动爱米。她甚至嘴角上扬。也许她脑海中浮现了焦斯登楼时气喘吁吁的狼狈相。
“她真的是心力交瘁,”焦斯继续说服。“那个女人经历的痛苦太可怕了,简直令人听不下去。她有个小男孩,跟乔吉年龄差不多。”
“是的,是的,这事儿我有点儿印象,”爱米道。“他怎么了?”
“那是个极其漂亮的孩子,”焦斯说;“蓓姬告诉我,那孩子是个真正的天使,很爱自己的母亲,可是那班恶棍竟不顾孩子哀声乞求,生生地把他从母亲怀里拽走,从此不准他们母子见面。”
“亲爱的约瑟,”爱米突然站起来大声说,“咱们马上去看她。”
她马上跑到隔壁自己的卧室里,匆忙地一边系着帽子一边走出来,臂上搭着一条披巾,她要求铎炳一起去。
少校走上前来把披巾裹在她肩上——这条白色开司米披巾正是少校从印度寄赠给她的。铎炳见这情形,知道自己只有服从。爱米挎着他的胳膊,于是他们一起出门。
“她住在九十二号房,一共有八段楼梯,”焦斯说,他不想再爬楼梯。他坐在自己客厅窗户旁,从那儿能看到大象旅馆所在的一片广场,只见爱米和少校正迈步穿过广场。
同样,蓓姬从自己的顶层阁楼上也看到了他俩,因为她和两个大学生在屋里说笑闲聊。汉斯和弗里茨曾目睹蓓姬的“爷爷”来访和离去,此刻正学着他的模样取乐;但蓓姬及时停止了和他们说笑并说了再见,还把斗室整理了一下。大象旅馆的老板知道欧斯本太太在大公殿下宫中深受重视,因而相应地也对她也十分礼貌,亲自为欧斯本太太和少校先生带路登楼,如此直达顶层。
“尊敬的夫人阁下,尊敬的夫人阁下!”店主敲着蓓姬的房门说;前天他对蓓姬的称呼还只是非常简单的“太太”二字,而且态度轻视。
“是谁?”蓓姬说着探头向外张望,只见爱米站在门外,陪她来的高个儿铎炳少校拄着手杖。
少校站在一旁默默观察,觉得一场好戏就要上演。但爱米张开双臂倾身向瑞蓓卡扑了过去,就在一瞬间宽恕了她,把她紧紧搂住,满脸真诚地和她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