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时期各政权的行政状况,姚察作了一个最为形象的总结:“魏正始及晋之中朝,时俗尚于玄虚,贵为放诞,尚书丞郎以上,簿领文案,不复经怀,皆成于令史。逮乎江左,此道弥扇,惟卞壶以台阁之务,颇欲综理,阮孚谓之曰:‘卿常无闲暇,不乃劳乎?’宋世王敬弘身居端右,未尝省牒,风流相尚,其流遂远。望白署空,是称清贵;恪勤匪懈,终滞鄙俗。是使朝经废于上,职事隳于下。”到了陈朝后主时期,“既属邦国殄瘁,不知稼穑艰难。初惧阽危,屡有哀矜之诏,后稍安集,复扇淫侈之风。宾礼诸公,唯寄情于文酒,昵近群小,皆委之以衡轴。谋谟所及,遂无骨鲠之臣,权要所在,莫非侵渔之吏。政刑日紊,尸素盈朝……”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之下,要求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实在太难了。因此,这时的权力运作,总的特点是主弱臣强。所谓“晋自中兴以来,号令威权多出强臣”。具体而言,则是开国之君集权较强,继体之君集权不足的基本格局。
地方行政层级依然是州郡县三级。朝廷在上,直统府州。地方则“府以统州,州以监郡,郡以莅县”。同时,行政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南北分裂。北方处于五胡相攻,十六国递相为政的混乱之中。直到东晋安帝隆安初,鲜卑人开始崛起于北方。386年建立北魏政权。398年迁都平城。439年统一北方。北方各政权间、南北政权间频有征讨,战争连绵。
第二,行政单元激增。三国时期,魏吴蜀三政权合计有州18个(魏:12;吴:4;蜀:2)。西晋时达到19个州。东晋定都建康,偏居江南,州区竟达到30个。宋政权有州22个。齐政权23个。梁政权到梁武帝大同中猛增到107个。陈政权“土宇弥蹙”,至陈宣帝太建末,犹有州64个。
第三,州区数量激增,大小不同,轻重有异,平剧不均。在梁武帝时期州开始分为上品、次品、次品、次品、下品五个等级。
第四,州的实质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三国西晋时期的州,州有其土,土有其民,面积大小,各有定数,都是实土州郡。而东晋南朝时期,除了有所谓的实土州郡外,开始出现所谓的侨州郡、遥领州郡、双头州郡(即两州共设一刺史,两郡共设一郡守)。这些行政单元,或有名无实,或有实无名,或“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花样各异的行政单元给地方管理带来极大不便。
第五,在这样一种行政生态下,地方州郡实力的强弱,政治的向背,开始对朝政产生重大影响。于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要州,成为朝廷和地方争夺的重点。一些门阀世族,居朝廷以为巢窟,借要州作为后援,朝野互应,内外结合,演绎出一幕幕这个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活剧来。
一行政权上:宗王出镇要州,朝廷集权不足
公元318年,建都洛阳的西晋政权,在北方少数民族势力的冲击下灭亡了。时镇建康的琅邪王司马睿,在以山东琅琊王氏为主体的南北大族支持下,于建康称帝,建立东晋政权。初建东晋政权的司马睿,既无有力的宗藩,又无较强的武力,更无治国用兵之术,只好容忍“王与马共天下”的政治现状。由于王室力弱,王氏势强,东晋一朝,自王导时起,即行“愦愦之政”。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统领软弱无力。当时,朝廷以尚书省作为中央行政中枢,向地方州郡下达政令。州郡长官及重要属佐,则由尚书省的吏部任命。由于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实际的选举权却在门阀世族手里。州郡各设中正,由各州郡在朝做官的门阀大族担任,并由朝廷任命。由朝廷任命的州郡中正,对本州郡的士人出来做官有很大的参议权,有时还起决定作用。如齐武帝永明初,吴郡人张绪为扬州大中正,长沙王司马晃要选用吴兴人闻人邕为州议曹(参军),“绪以资籍不当,执不许。晃遣书佐固请之,绪正色谓晃信曰:‘此是身家州乡,殿下何得见逼?’”可见,州大中正作为州刺史的属佐,在人事行政的任命上有很大的干预权。
州牧郡守要在劝农、理狱、征赋、恤民、荐才、教化、陈奏时政等政事上,严格执行朝廷命令。“为政小大,必先启闻。”“事无大小,动皆咨启。”中央朝廷在必要时,还可以派遣尚书台等中央官员下至州郡,对朝廷所发布的各项行政命令的执行状况进行督导。宋政权文帝时下诏:“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后废帝元徽三年(475年)夏四月,朝廷专门派遣尚书郎到各州督促检核户口。齐政权时下诏:“守宰亲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严课农桑,相土揆时,必穷地利。”“若耕蚕殊众,足厉浮堕者,所在即便列奏。其违方骄矜,佚事妨农,亦以名闻。”梁武帝时甚至在朝中设有“知十州损益事”一职,以加强对一定地区行政事务的干预。地方州郡要定期地接受朝廷的考课。东晋元帝时下诏,“课督农功,诏二千石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其非宿卫要任,皆宜赴农,使军各自佃作,即以为廪”。
但是,在门阀政治的环境下,地方的州郡牧守,包括他们的重要属佐都来自高门。地方的军政要职,被他们所把持。他们以清官自居,养尊处优,望白署空,不以地方政务为心。东晋初,王导为扬州刺史,曾派遣八部从事到州内访查各郡国二千石长官得失。诸部从事访查结束返州汇报时,有一名叫顾和的从事,不但不向王导汇报,反而略带抵触情绪地对王导说:“明公作辅,宁使网漏吞舟,何缘采听风闻,以察察为政。”王导听到这句话不但不怪罪顾和,反而咨嗟称善。这说明东晋一朝对地方行政的领导,是处于一种统而不领,管而不制的松弛状态。一些边远州镇,甚至擅立地方规制,坑害农商。刘道济,元嘉初做益州刺史。益州物阜人丰,“远方商人多至蜀土资货,或有值数百万者,(州长史)谦等限布丝棉各不得过五十斤,马无善恶,限蜀钱二万。府又立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商旅吁嗟,百姓咸欲为乱”。东晋南朝各政权,一直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对地方政权的考核制度,这和门阀政治的影响关系很大。
朝廷想知道地方州郡是否在政治上忠诚,其标准之一是看地方能否努力向朝廷贡献。因此,倾力上贡成为地方州郡的一件大事。宋末,荆州刺史沈攸之起兵反朝廷。萧道成责备沈攸之不忠的表现之一,就是在做荆州刺史时,无任何荐献。齐建元初,交趾人李叔献为交州刺史。“叔献受命,既而割断外国,贡献寡少。世祖欲讨之。永明三年(485年),以司农刘楷为交州刺史,发南康、庐陵、始兴郡兵征交州。”后叔献遣使表示愿宽缓数年,献十二对纯银兜鍪孔雀縝,齐世祖仍不答应。益州刺史刘悛,“罢广、司二州,倾资贡献,家无留储。在蜀作金浴盆,余金物称是。罢任,以本号还都,欲献之,而世祖晏驾,郁林新立,悛奉献减少,郁林知之,讽有司收悛付廷尉,将加诛戮。高宗启救之,见原,禁锢终身”。萧惠休,“永明四年(486年),为广州刺史。罢任,献奉倾资”。《南齐书》卷46《萧惠休传》载齐武帝称赞惠休,下情厚于前后人。崔慧景“每罢州,辄倾资献奉,动数百万,世祖以此嘉之”。明帝时由于地方进献太滥,特下诏:“自今雕文篆刻,岁时光新,可悉停省。蕃牧守宰,或有荐献,事非任土,严加禁断。”州郡牧守的进献,又引起县令长也向朝廷进献,致使明帝再次诏断。梁时,州郡县向朝廷献奉依然成风。梁武帝登基伊始即下诏:“断诸郡县献奉二宫。惟诸州及会稽,职惟岳牧,许荐任土……”陈初,欧阳为广州刺史,“又多致铜鼓、生口,献奉珍异,前后委积,颇有助于军国焉”传》。】。陈文帝时,华皎为湘州刺史。“皎起自下吏,善营产业,湘川地多所出,所得并入朝廷,粮运竹木,委输甚众;至于油蜜脯菜之属,莫不营办。又征伐川洞,多致铜鼓、生口,并送于京师”。这种现象无法从行政制度上去作合理的解释,但它确实反映着此时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种现状。
任土作贡,是朝廷对地方在政治上保持控制的标志之一。对于那些贡献消极而又天高帝远的州郡,如交、广二州,不仅物产丰富,人口众多,且权力较大,可以自署郡县长官,因而历来是中原政权这个“原子团”中最易溜出的两个“离子”,也是朝廷始终眈眈注目的地区,尤其是当刺史的政理越突出的时候。如梁元帝时,萧勃做广州刺史。“兵强位重,元帝深患之,遣王琳代为刺史”传》。】。欧阳纥,陈文帝天嘉中进位至广州刺史、都督交广等十五州军事。“在州十余年,威惠著于百越……(陈废帝)光大中,上流藩镇并多怀贰,高宗以纥久在南服,颇疑之。”为最大限度保证此二州不至失控,朝廷除了定时使用组织处理措施,如迁代、内征等办法外来解除其权力外,还不时地或明令,或暗讽,让交、广刺史遣送家人做人质。如陈高宗时,马靖为广州刺史,“甚得岭表人心,而兵甲精炼,每年深入俚洞,又数有战功,朝野颇生异议。高宗以(萧)引悉岭外物情,且遣引观靖,审其举措,讽令送质。引奉密旨南行,外托收督赕物。既至番禺,靖即悟旨,尽遣儿弟下都为质”。南陈高祖陈霸先初受禅,湘洲刺史王琳反叛。临川人周迪为江洲刺史,“欲自居南川,乃总召所部八郡守宰结盟,声言入赴(击王琳)……王琳败后,世祖(陈?)征迪出镇湓城,又征其子入朝,迪趑趄顾望,并不至。(终至起兵)”
东晋南朝诸政权均定都建康,地处长江下游。因此,上游的荆、郢、江、益诸州,北边的豫、徐、南兖诸州,东南的南徐、南豫、东扬州等州,成为神都的护围,尤其是荆州,为上流形胜,地广兵强。首都所在地--扬州,成为神都的核心,更是朝廷控制的重点。南朝各政权对上述各州,通常都是派皇子或宗王作刺史和都督(此点将在朝廷与地方在军权方面的关系中论述)。扬州刺史(牧)通常为宰相的兼职,或由皇子(部分为宗王)出任州牧。神都所在的郡为丹阳郡,又是扬州的核心地区,自然也是朝廷必控地区。丹阳尹通常也都由中书监(令)或尚书令兼任。如宋末刘秉,为尚书令,领丹阳尹。袁昂,“普通三年,为中书监、丹阳尹”。扬州部内的郡守,多数亦例为内官兼领。后世封建王朝,中央驾驭地方的方法大多是在京畿及其周围地区陈设重兵,以中驭外。而南北朝时期则是通过朝内重臣控制京畿,皇子或宗王控制重要州区的方式来驾驭地方,即史家所谓:“江左以来,树根本于扬越,任推毂于荆楚。……民户境域,过半于天下。晋世幼主在位,政归辅臣,荆、扬司牧,事同二陕。宋室受命,权不能移,二州之重,咸归密戚。”南徐州的州治--京口要地,“去都邑密迩,自非宗室近戚,不得居之”。虽然其间也曾一度让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乃一时权宜:为防竟陵王刘诞。刘诞威胁一旦解除,刘延孙的南徐州刺史一职即刻被授予孝武帝的小儿。要么,就通过拆分强镇,设置新政区来削弱地方力量,达到控驭地方的目的。如宋孝武孝建元年(454年),分别从荆、湘、江三州,分出八郡二县立郢州,“欲以削臣下之权,而荆、扬并因此虚耗”。尚书令何尚之有鉴于此,不久即建言复合二州,被孝武帝坚决驳回,即使是“矫枉过直,藩城既剖,盗实人单,阃外之寄,于斯而尽”,也在所不惜。因为,有时皇子宗王也未必可靠。宋时南郡王义宣,都督荆湘等八州军事、荆湘二州刺史,“朝廷所下制度,意所不同者,一不尊承”。又“密治舟甲”,举兵向阙。南齐宗室萧遥欣,明帝建武元年(494年)为荆州刺史,都督荆雍益等七州军事,镇江陵。明帝任遥欣,“意寄甚隆;而遥欣至州,多招宾客,厚自封殖,明帝甚恶之”。本传里更记其“聚畜武士,以为行援”。南陈始兴王陈叔陵,做江洲刺史,都督江郢晋三州军事。年十六,政由己出,僚佐莫预。“诸公子侄及罢县令长,皆逼令事己。……州县非其部内,亦征摄案治之……太建四年(572年),迁……湘洲刺史……日益暴横,征伐夷獠,所得皆入己,丝毫不以赏赐。征求役使,无有纪极。……其曹局文案,非呼不得辄自呈。笞罪者皆系狱,动数年不省视。潇、湘以南,皆逼为左右。里殆无遗者。其中脱有逃窜,辄杀其妻子。州县无敢上言,高宗弗之知也。”俨然成为一个独立的小朝廷。
而对于边远地区郡县长官的使任,则视情而定。东晋时,周访做梁州刺史。“守宰有缺辄补,然后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