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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纯真恋情(3)

舞曲一支又一支的在放,三步、四步、伦巴、恰恰。即便久经沙场,却天性驽钝,永远搞不清三步四步的音乐节奏有何区别。我和力两个人坐在卡座里一言不发,跟这个热闹的环境看上去有点不协调。当又一支舞曲响起时,力鼓起勇气说,不如我们也去跳一曲吧?出于礼貌,我不打算拒绝一个羞涩男人的要求。只是在接受要求之前,我得肯定的知道:“是慢四吗,我只会跳慢四呢?”力说:“好像是的。”一滑入舞池,我就开始了后悔,因为这家伙的舞跳得不见得比我高明,那舞姿毫无美感可言,僵硬得像一个木偶。更槽糕的是在舞曲临近结束倒记时三十秒了,力才如梦初醒:“好像不是慢四,是伦巴呢!”再看别人果真不是我们这般的迈着步子的。我和力像两个做错事了的孩子一样灰溜溜的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自那以后,我发誓绝不再踏进舞池半步。

世界真小,力原来是我的校友,高我两届毕业。力中专毕业后在家种过葡萄、草莓、西瓜,最骄傲的是他的“种猪养殖专业户”的光荣称号。他养了100多头种猪,每天一身泥巴一身猪粪的,倒也小赚了一笔,算得上小县城里自主创业的模范青年先进典型。县里的晚间新闻和县报旮旯里偶尔会出现他站在猪圈里咧开嘴憨笑的身影。就连省里的记者也慕名前来采访过。力每天在地里、猪圈里忙得焦头烂额,不亦乐乎。那葡萄,那草莓,那小猪猡就是他的未来,他的希望。还有一件让力不亦乐乎的事就是隔三差五的踩了单车来看我。单车前面的小篮子里会有一两串带着露珠的葡萄和草莓。力骄傲的说,这是我刚刚从地里摘的,绿色无污染,你尝尝鲜。我们坐在草坪里说说话,去小馆子里撮一顿,或者骑着单车去郊外踏青,只是仿佛约定好了似的,我们都绝口不提去跳舞。

即使三天两头的见面,力也坚持着给我写那种又臭又长的信。什么“一天不见你睡不着,两天不见你心慌慌,三天不见你泪汪汪”、“真羡慕有一个人真心实意、马不停蹄的追求你的爱,且天天惦记着你,苦苦相思着你的人。不用说,就是我啦!”当然,说这种甜言蜜语的时候不多,力那长篇大论作报告似的信更多的与我谈论的是他的草莓、他的种猪。每每信刚开了个头,他就会话锋一转说,好啦,说到这,得向你作个思想上收入上的汇报:思想上是纯洁的,一个是我对你爱情的专一,另一个是事业前途的若干设想以及明年的计划。今年积压四五十头猪没有销售出去,每个月饲料经费在五六百元之间,好歹上半年还略有积蓄一到两万元,买了十几袋“肥又肥”饲料,又捉回了三十多头种猪,保持了正常的运转,年底盘算略有节余。计划明年再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向“猪王”称号奋斗!请你给我机会,给我力量,给我希望,助我一臂之力。诸如此类。

左一句“猪”,右一句“猪”,我感觉我的脑袋快要爆炸了。这个男人满脑子,满嘴巴都是猪,感情做梦也是猪、猪、猪的,太可怕了。想象一下,跟这样的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每天提着潲盆呆在那臭气熏天的猪圈里,每天看到的也是那些嗷嗷待哺、骚动不安的猪猡们,该是一件多么枯燥和乏味的事情啊!会不会日子一久,自己也变成一头猪猡呢?要是别人问起你的男朋友是干吗的,我难道能理直气壮的大声说是养猪的吗?

力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有事业心,有上进心,而我只是一个俗气且又平凡的小女子,我没有兴趣做未来“猪王”的猪太太,我拒绝了力的求爱。可力似乎不到黄河心不死,依然三天两头的骑着单车来求我给他时间,给他机会。男人较起真来可怜又可怕。当又一个白天来临时,我逃也似的踏上了回程的客车。车子且行且远,猪猡以及猪王的爱情故事被我慢慢抛在了脑后。

第七封情书

当我在纸上写下这段文字时,我刚刚结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我将第一次使用到“男朋友”这个字眼。对天发誓,这是我严格意义上的初恋,我曾经是多么狂热的迷恋这段感情。我第一次对家人,对朋友,乃至对全世界宣告:我谈恋爱了。我爱他,他也爱我,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曾经以为,我们会就这么携手坐着摇椅慢慢摇到老,老到哪儿也去不了,他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可是最终,我却只能一个人坐在房子里听着伤感的情歌,独自缅怀我那往日甜蜜的恋情。

我曾经问过他,浩,你还记得我们的相识纪念日吗?浩说,记得,那天我正在你的初中同学,也是我的军校同学明家里做客,住隔壁的你像一阵风似的“嗖”的一声进来,说什么电视剧马上要开演了,只和明打了个招呼,就又一阵风似的“嗖”走了。全然没有注意到坐在火炉旁烤着温暖的炭火的我。那一天是我们的初次相逢。我坚持说,才不呢,我对那一天没有印象,那天我们话也没说一句,不算的。我们是那个第二天才见面的。明带你和冬一起过来串门,说是他的两个战友。我的心里很小就有一个绿色的军营情结,从小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够成为一名英资飒爽的女兵。这个梦想破产后,我就又有了新的理想,要是这辈子能嫁给军人就好了。几个兵哥哥的到来唤醒了我埋藏在心里的梦想。我很卖力的表现自己,尽可能的展示自己的优点。我发现,我和浩两个人的观点和见解有很多惊人的相识之处。还有,浩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军人特有的气质一下子就把我给迷住了,让我知道了什么叫相见恨晚。浩还有一个对我致命的诱惑,那就是他居然会害羞。记不得我当时开了一句什么玩笑话,他的脸居然红到脖子根前。这让我的心里不由得一动,这年头,真的还有这么纯真老实的男孩吗?后来,我就固执的把这一天当作我和浩的相识纪念日。

认识浩的那一天也是浩的探亲假结束的前一天,浩就要归队了。那天也在我家玩的冬打电话给我:浩说他喜欢你。我问:他自己为什么不说呢?冬说:他不敢,怕拒绝。我生气浩的害羞,喜欢上人家真的会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吗?可我偏偏就是被他迷住了,没办法!浩依然没说喜欢我,他只丢了一句话给我:到部队后就给你写信。我如释重负。对于我来说,有了这句话便已足够,抵得上千句万句喜欢你。这个男人还真是与众不同呢,他不说肉麻的情话,也不给你任何空头承诺,但又在下意识的给你不尽的念想,让你不知不觉掉进他的桃色陷阱。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什么又叫望眼欲穿?那个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的。我掐着指头算啊算,从周一到周日,从初一到十五,我每天都要去邮局查询:信呢,有我的信吗?一次次的希望换来的都是失望。一个月过去了,明和冬都给我打电话了,浩却始终没有。我终于不顾一个女孩子的矜持了,我问明:浩呢,他还好吗?代我向他问好。浩终于给我打了个电话。我说,浩,你答应给我写信的,我等着呢,说话不算数是小狗哦!浩来信了,我千辛万苦等待的春天来到了。浩说,之所以一直没给你写信,主要是刚开学了,很多事情要做。另外还有一点,我虽然读的是军校,却是士官班,毕业出来不是军官,怕你失望。还有,做一个军人的女朋友是要做好吃苦的准备的。我听了后心里确实有了淡淡的失落,那么有气质,那么有风度,谈吐又不俗的浩怎么会不是军官,而是一名士官呢?但我凭感觉这个男人是优秀的,我不应该放弃他。至于我自己,从小就那么崇拜兵哥哥,能够找一个兵哥哥做男友我是求之不得呀,再苦再累我也不怕。于是,我赶紧写信安慰浩:傻瓜,你是军官还是士官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喜欢的是你的风度和谈吐,你没有军官之名却有军官之实啊!

浩是个外表冷漠内心似火的男人。当他自我设置的障碍被一一扫除后,他那狂热的感情就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他给我写很长很长很感人感人的情书,他对我说长途电话贵,要少打,可他一打起来就忘了时间,不等到电池打完手机欠费就舍不得关机。

人就是这样,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旦得到了便不再懂得珍惜,我也未能免俗。看到浩这么狂热,我有点害怕了。我开始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这真的是我想要得到的爱情吗?军嫂的代名词是牺牲和付出,我真的做好了心理准备吗?或者,我原本就不是很认真的,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征服欲望罢了?抑或是对自己少女时代军营情结的一个告别仪式?我退缩了,开始说一些莫名其妙伤男人自尊的话。比如,我把我的日记寄给他看,我在日记里说,我梦想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高大威武的,这样才有安全感。浩一米七都没有,这正刺到了他的痛处。他的热情之火被我的无知和愚蠢给浇灭了。他铁了心不再给我写信,不再给我电话,还把我一手推给了别的男人,那个符合我理想中白马王子要求的一米八高的冬。

这么一来,我的自尊心也给伤害了。浩以为我是皮球呀,想扔给谁就扔给谁,全然不问我自己愿不愿意。一样东西只有失去时才是最宝贵的,当浩离我愈来愈远时,他在我心里的地位反而愈来愈重要了。我对自己说:我不要失去他,我一定要得到这个骄傲的男人!我发了疯似的给浩写信,给浩打电话,给他寄去我为他写的整本整本的日记,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告诉他我是多么的爱他,多么不想失去他。我的眼泪和痴情让我重新赢回了浩的爱情。

原以为,这段失而复得的爱情会一直到天荒地老,到海枯石烂。走过风风雨雨,荆棘泥泞,再没什么能够分开我们。浩毫无疑问会成为我的新郎,而我将做他最美丽的新娘。浩都说过了,他爱我,直到永远!这世上又有什么是永远的呢?

这个冬天好冷,我和浩的爱情还是没能走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在这场长达数年的爱情长跑中,我们已耗尽了精力,再也没有力气去修复。也许是我们的缘分已经走到了尽头,怨不得任何人。我的心中没有后悔和遗憾。我常常在想,人生短暂无比,能有几次相爱,爱过,无论结局如何,都是缘分,都该珍藏那份绿意,留住一片温馨。

本文刊登于《小小说选刊》2006年10月“第一时间”栏目,题目改为《初恋的滋味》

第八封情书

这是我的第八封情书,也是我要讲的最后一个老掉牙的关于情书的故事。现代人求爱早已用玫瑰、巧克力等现代情书取代了纸和笔的原始情书。我也就不能太不合时宜一味沉浸和缅怀那离我们渐行渐远的老情书时代。

细心的朋友可能会还记得冬,我在第七封情书里提到过他,就是明带了他和浩一起去我那里玩,然后打电话说浩喜欢我,尔后,又被浩把我踢皮球一样踢给他的冬。他曾经是那么的对我一往情深,那么的让我感动,让我没法不提到他。

老实说,那一天,我并没注意到同样一身绿军装,一米八零的憨大个冬。长年的高原气候把在青海当兵的冬胖乎乎的圆脸蛋晒成猪肝色的高原红。脸蛋上的高原红与他的大个子极不协调,看上去有点滑稽,也更添了一丝憨气。他当时就那么坐在那儿听我们说话,很安静,很虚心的样子,也不怎么插话,让人很容易忽略他的存在。那个时候我一门心思都扑在了浩身上,又怎么会注意他呢?

明归队后一个月的一天打电话给我也是为了冬。他是在电话里说了冬喜欢我的。我以为明在说笑,没往心里去,只顾着打听浩的消息。直到后来冬自己耐不住了,又是写信又是打电话的。我就很直白的对冬说:“冬,你就别瞎搀和了,好吗?我已够心烦的了,你明明知道浩喜欢我,我也喜欢浩的。当初不也是你替他向我告白的吗?”冬嗫喏着:“我知道,我那天打电话本来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的,可不知为什么,话一出口,反倒在帮浩说话了。现在,我挺后悔的。不过,我想只要没结婚,谁都可以公平竞争,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不是吗?”我说:“你就别浪费时间了,好吗?我的心里只有他没有你。我只当你是哥哥,是兄长,即使没有浩,我也不可能选择你。”

我想我的话可能会伤了冬。冬似乎死心了,不再给我写火辣辣的信,也很少给我打电话了。即使打来电话也是很平常的问候,像一个兄长关心自己的妹妹。每次我和浩出现小误会和小矛盾时,冬便挺身出面调解,扮演“安慰天使”的身份,给双方苦口婆心的做思想教育工作,直到我们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冬的深明大义一度让我感动。得兄长如此,一生何求?

当浩被我的话刺伤,把我踢皮球一样踢给冬时,冬不记前嫌的收容了我。一如既往的关心我,安慰我。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打工,没来由就有一种孤寂无助的漂泊感,感情上又遭遇变故,心里脆弱得要命,时常一个人偷偷的暗自掉泪,仿佛世界末日来临了般,看不到未来和希望。冬远在部队,对我很是担心,三天两头的写信、打电话陪我聊天,还委托他在那个城市的战友去看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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