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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纯真恋情(2)

志明被我拒绝后,很长时间没跟我联系,我也乐得清静。倒是他的朋友告诉我,他消沉了很长一段日子,终日躲在租来的小房子里借酒消愁。我不以为然,总觉得未免太过于夸张,可能把电影里那一套成人游戏搬了过来借用。小小年纪,哪就懂得了那感情的千般滋味。

中专毕业后,我在家里待了一两年业。工作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落实,我就像那笼子里的鸟,想飞却飞不高,只能像一只困兽一样作徒劳的挣扎。这时,志明来信了,他说他现在在一个规模很大的电脑公司当主管,月薪数千元。他们那正缺一个文员,月薪1500元,问我去不去。我一听有这样的好事,卷起包袱就要走人。就在这时,我悬而未决的工作问题已看到了黎明前的旭光,我也就放弃了外出的打算。但在我心里,我是很感激志明的,在我人生陷入低谷之际,是他惦记我,不计前嫌来帮助我。

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初中时的同学,也是志明的一个死党。我们聊起了志明。我说,志明现在据说混得不错呢,还当了主管,月薪是我的好几倍呢!他疑惑的望了望我,你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志明那是在搞传销,骗了好多同学和朋友做他的下线。我也差点没上他的当。现在在搞严打,他已被公安局抓了,正等家里拿钱去赎呢!

本文发表于2006年6月份的《百花园.原创版》,发表时改名为《变奏》

第四封情书

读初中二年级时,我发现我们班突然之间冒出了一个帅哥。说突然也不对,他其实一直是我的同班同学,从小学六年级,再到初一、初二,从来都是。只是以前没有发现他长的帅,似乎是一夜之间,像雨后春笋拔地而起的那种帅。梳着林志颖那样的小分头(顺便说一声,唱歌的林志颖是我那时的偶像),夹克通常是敞开拉链披在身上的,一举手一甩头俨然已有了小帅哥的风范。我在心里直纳闷,怎么早没发现呢!看来不单单是女大十八变,男生也是一样的嘛!

小帅哥叫安平。当我把欣赏的目光愈来愈多有意无意的投向安平时,安平也很快收到了我发出的信号,他很自信的用目光回视我,那目光仿佛在说:再看我,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吃掉!得到我目光鼓励的安平变得愈来愈自信了,一举手一甩头更是电力十足,火光四射。班上好几个女生都已被电流击中。我不怕,我的直觉告诉我,安平对我的感觉是不一般的,一切都会朝我预想中的去发展。果然,安平也没能免俗,他给我递字条了。他说,让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好吗?

我们把座位调到一排,每天都坐在一起做作业,上自习课时要是老师没在,我们就织幸运星、折千纸鹤,让那千颗心在梦里飞。也有被老师逮个正着的时候,那时,安平会很勇敢的站出来对老师说,不关她的事,要罚就罚我一个人好了。知道我喜欢林志颖,他就买来好多林志颖的画片送给我。那时,正流行李春波的《小芳》那首歌。安平是班上的文娱委员,每天晚自习开头那15分钟是唱歌时间。安平总要假公济私的一再起头唱这首歌。当“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的好看又善良”的歌声在教室里飘荡时,安平的声音总是最响亮的一个。每当这时,我的心里就会变得又羞涩又甜蜜。

安平的脸上有段时间长了好些痘痘,那张原本帅气的脸大打折扣。我的心里难过极了,好象那痘痘是长在我脸上似的。我怜惜的对他埋怨:“怎么这么不小心呢,长了那么多痘痘!”安平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难为情的低下了头,好象长痘痘真的是他的过错似的。旁边的一位男生酸溜溜的揶揄道:“你是怕安平长了痘痘配不上你吧?”这一下子,我和安平两个人都难为情的低下了头,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当场被人捉住了一样。

学校里每个学期都要搞勤工俭学。上山砍材伐竹、下地割禾扯秧,拣废酒瓶、挖药材,只要能换钱的,什么都干,广阔的农村天地到处留下了我们劳作的身影。学生时代有“两怕”:一为考试,二为勤工俭学。除了考试,这勤工俭学便是我一想就痛苦的事。就好比悟空怕那唐僧手里的金箍咒,一念就头疼欲裂。我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又拈轻怕重、好逸恶劳。每次一到勤工俭学的日子,就恨不能宁可生一场大病,借以找到一个冠冕堂皇,可以逃避的理由。

是安平让这痛苦的事变成了一件有趣的事。他自愿和我搭档,还拉拢了几个玩的要好的同学,组成一个勤工俭学小分队。我们去帮人家割禾,割一亩田,主人家给50到60元的价格。有心肠好、大方一点的还会在中途准备好米酒、红薯粥,收工时留我们吃顿便饭。他找来的这几个搭档,都是来自农村穷苦人家,很能吃苦耐劳,干活很卖力。我混在他们中间几乎是滥竽充数,带有很大的照顾性质。我的心里就有点过意不去,每次都要从家里带许多好吃的作为补偿。每次出发时,都是两个两个一辆自行车。我和安平很自然的是一辆,他骑,我坐。我坐在后面,看他扶着方向盘歪歪扭扭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鼻子里嗅着一股淡淡的花草味道,还有田野里刚刚收割后的稻谷的清香味,耳边飞舞着几只蝴蝶,以及黄牛“哞哞”的叫声,竟然无端生出几分浪漫的感觉,嘴里忍不住吼几句跑调的乡村小调。

也许真是缘分,中专三年,我们又是在一个学校里度过的。不过,我们学的不是一个专业,自然不在一个班。在这期间,安平找了个女朋友,当然不是我。我也正与一个远方的笔友打得火热,开始了我另一段柏拉图似的精神恋爱。

毕业后,我们走着不同的人生路。我忙着上班、谈恋爱。在一家小酒店当经理的安平也走马灯似的换着女朋友,你永远不知道他一个女朋友会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多年的同窗情。我们依然是朋友,是老同学。安平最近失恋了,让我帮他物色一个,还说,这次不是游戏,是认真的了,请务必帮帮老同学的忙。事成之后,必有重赏!

本文发表于《百花园.中外读点》2006年第6期

第五封情书

就像一个大人长久面对一份不喜欢的工作会厌倦一样,初中二年纪,我对本学校的人和事也有了轻微的疲劳和厌倦,我想换一个环境,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恰好,在乡政府上班的爸爸人事调动,我就说服爸爸来到了他工作的那个乡镇的那所中学。

到了那个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学校,我才发现一切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还没来得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人便已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整个的恹了。可能是性格使然,再加上水土不服,新环境让我有一种莫名的排斥感。我变得越来越孤僻,越来越不合群。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拒绝友谊,拒绝欢笑,三天两头寂寞的感冒咳嗽发着高烧。我们那个县城21个乡镇却有讲着至少两种不同的方言,以县城为首的大多数乡镇讲一种方言,以我生活的少数几个山区乡镇讲着另外一种方言。结果,多数派打倒了少数派,讲我们这种语言的人一开口就被印上了乡下人的标志。语言成了我交流的最大障碍,也是我自卑的源泉。他们听不懂我山里派的方言,我也要废很大的劲才能听得懂他们城里派那骄傲的方言。逼不得己需要说话时,我宁可说普通话,但一个县城的却要讲国语,这同样让我觉得别扭。更多的时候,我选择了沉默是金。

在新环境的种种不适应,使我在那所学校呆了一个学期后便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由于自闭和封锁,我那好玩的天性有所收敛,倒是难得的一门心思扑在了学习上,成绩也就前所未有的提高了一个档次,连最讨厌的English也是在那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飙升为我最得意的功课之一。在收获好成绩的同时,意外的我同时收获了男同学对我的好感。我的这种自信是男生给我的,没办法,在那个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一天,当我像往常一样忸忸捏捏的走进教室打开课桌,课桌“啪”的一声弹开了,两张字条弹弓似的在我眼前弹开了一张好看的花朵。我心慌意乱的把字条在手里捏成一团,跑到一个无人处看了。是两个男生,是班上那两个梳着小分头,自己平常也忍不住偷看两眼的帅帅的男生的真情告白呢!我不由得谦虚又骄傲的想:怪了,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男生喜欢,自己究竟是哪一点招人欣赏呢?学习成绩提高了,又有帅帅的男生表示好感,这两封情书使得我的转学生涯添上了一笔靓丽的色彩。即便是落荒而逃,也带了那么一丝悲壮的成分。

就让一切随风而去吧,只有回忆无限美好。我志得意满的回到我原来的学校,柏的书信却尾随而至。忘了告诉你,柏就是那写情书给我的帅男生之一。他在信里无限懊恼的说,怎么说走就走了呢,也不吱一声,不知道我有多难过。我本来是要一笑了之的,小孩子家的游戏而已。何况,十句话里就有七个错字,八个白字,还有九句是病句。一看就是那种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的人。这样肚里没货的花花公子怎么可以做我的朋友呢?可随后收到的一封信让我改变了主意。信是柏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红写来的。她说你还记得柏吗,他可是我们班的小刘德华,他对我说,他最喜欢的女生是你。傻瓜也看得出,红喜欢柏呢!想着别的女生喜欢的男生喜欢的却是我,这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陪他们玩下去,看这场游戏最终如何收场。

柏的信写得很勤,几乎一个礼拜会写一封信。他寄来一张蹲在竹林里的照片,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梳着刘德华式的小分头。那酷酷的眼神、勾勾的鼻子、棱角分明的五官,分明是活脱脱的刘德华,无怪乎,迎来了我们班女生的一片尖叫。初中生很少有这么讲究,穿得这么整齐的,柏的爸爸是一个建筑老板,他扮靓自己,有条件。有帅又有钱,难怪红会为他着迷,而我的出现似乎是存心让红痛苦的。搞不清楚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坏坏的捉弄人的念头。真的是,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暑假,柏要来我家看我,骑着他爸爸新买给他的“豪爵”摩托,载着我最好的朋友燕,神气得像一只骄傲的公鸡。我们去看划龙舟比赛,去水库坐船游玩,也去附近的寺庙装模作样的抽个签许个愿。,似乎为了避嫌,每次坐摩托我都要矜持的让燕先上,我自己坐后面。燕倒也大大咧咧,当仁不让的夹在了我和柏中间。一路上,我依旧是不太说话的,不仅仅是因为满嘴山里人的方言让我自惭形秽,也因为一个女孩子的矜持。柏似乎受了我的感染,也没怎么说话。倒是燕浑然不觉的像只麻雀那样在那聒躁个没完,还有话没话的找话逗柏,柏的话匣子慢慢的打开了。倒剩下我一个人在后面像个不相干的局外人。我与柏的嫌疑撇清了,没有人会怀疑我跟他有什么,倒是他们两个就很难说了。这正是我想达到的预期效果,可真这样,我的心里又有了点酸酸的感觉,说不出是为什么。

柏送我回家时,天色已暗了。我留他们也留不住,只说要回家,就载着燕走了。在他们走后半小时,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燕后来用一种很诗意的语气向我描述道:下雨的时候,摩托正行在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没有地方避雨,柏只好把摩托停下来,很绅士的脱掉外套,两个人就那么紧紧的挨在那件外套下,那么近,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和心跳,这场雨怕是下了半个钟头呢!

挂掉燕的电话,我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莫名的痛了一下。红偶尔也会给我写封信。说柏的喜,柏的忧,说柏在学校是如何受女生欢迎,说柏经常在她面前提及我。这个柏到处招蜂迎蝶呢!

自那以后,我对柏态度冷了许多。再看到那些帅帅的男生也不那么头昏脑涨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在心里说:哼,本小姐才不稀罕,别看他们自以为长得有多帅,没准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心大萝卜呢!

第六封情书

中专毕业后不久,我在县城谋到了一份临时差事,工作量不是很大,钱刚够维持生存,玩得却够疯。每次晚上下班后,我们都蜂拥似的往舞厅、歌厅、夜宵店跑,似乎有挥洒不完的青春。去得最多的还是舞厅,好友娇是个超级舞迷,没有音乐细胞的我每每都抱了视死如归之决心被娇拖了往舞厅跑。一般情况下,是娇在跳,我坐在舞厅一角看。只有像走路似的慢四,我才会勉为其难的随娇一起笨拙的滑入舞池。

不得不承认,舞厅是个滋生爱情的温床,甭管是真的假的,好的坏的,认真的游戏的都可以在这个朦胧迷离的背景下拉开序幕,在一来二回的“嘣嚓、嘣嚓”舞曲旋转中升温。我和力的最初相遇也在舞厅。那天,是娇的生日,很多娇的同学都来为她庆祝,吃完了生日蛋糕后,娇便带着我们一群人又疯到了舞厅。很多人都在跳。我推脱着依旧坐在了舞厅一角的卡座里。有一个男生也没动,在娇的生日宴会上,我已知道他叫力,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生,五官一般,身材倒是比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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