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高校录取工作中,中国人民大学小语种专业、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布的全国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中,出现了男女生“同考不同分”的情况。在划分“男女线”的地区,女生最低分数线普遍高于男生,差距最高达五六十分。
(2012年7月20日,新华网)这两所大学高考录取线实行“男女有别”并不是个案,在已公布的近20个省份分数线中,有12个省份的提前批次录取分数线出现“男女有别”的情况。其中包括天津、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广西、甘肃等地。虽然现行的高考制度有不少弊病,还是被称为相对最公平的考试,即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高校(专业)录取时实行的男女生“同考不同分”的标准,把仅有的相对公平也破坏了,引发了公众对高考公平与性别歧视的大讨论。
这些高校如此明目张胆地歧视女性,他们的理由却是十分的冠冕堂皇的。据相关高校负责人解释,这样做的目的是在许多外语类的专业院校,女孩过剩,男孩稀缺。对男女生分数线有不同的划定,就是希望男女生的比例能够更为合理一些,而且事先通过了教育部的批准。
据悉,从2007年开始,国内普通高校招生中的女生数量就出现持续压倒男生之势。教育部发布数据显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人数中,女生数量比男生超出约33万。从2001年到2008年,重庆16个高考“状元”有13个是女生。最近9年,北京21个“状元”有15个是女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如今的教育特别关注细节,大多数知识侧重于机械记忆,女生发育较早,而且勤奋好学;而男生从小就贪玩好动,他们的心思大都不放在学习上,因此,造就了“阴盛阳衰”,男生被女生超越也在情理之中。
女生在目前的高考制度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占了一点便宜,因此,在报考某些专业上女生比例偏高,但也不应该用“同考不同分”的手段进行平衡呀,在“一考定终身”的中国教育体制下,因为“男女有别”而倒在分数线之下,这对女生来说是多大的不公平呀!情何以堪?
以高分考上了大学,再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后,在就业方面,还容易遭遇性别歧视。很多企业单位明确表示不招收女性,本身就是在逃避企业社会责任,觉得女性“麻烦事”多,比如各种生理现象需要照顾,孕期、哺乳期会影响工作等等,性别歧视深刻地影响着女性的生存状态。
面对企业的性别歧视,身为高校,理应站出来反对和改变,而不是从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出发,实行高考招生分数“男女有别”,顺着一个不公平做出另一个不公平的行为,如果不公平以各种名义频频突破法律的框架,而不受任何限制和惩罚,它还会向其他社会领域辐射,制造出更多的不公平来,就会不可避免地形成对人权的一次又一次的侵害。因此,反对性别歧视是落实宪法,保障人权和所有人平等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道德的底线。
笔者期望高校不要从一己之利出发,坚持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再也不要在高考录取分数线上实行“男女有别”,成为践行宪法的典范,尊重女性利益诉求、维护女性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