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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评论(6)

情与理虽不相生而相悖,还可在散文中另有谐趣。余光中在《不老的缪斯》中说:“这种散文既不是要抒情,也不是要说理,而是要捕捉情理之间的那份情趣、理趣、意趣,而出现在笔下的,不是鞭辟入里的人情世故,便是匪夷所思的巧念妙想。表意的散文展示的正是敏锐的观察力和活泼的想象力,也就是一个健康的心灵发乎自然的好奇心。‘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这种《雅舍小品》笔法,既无柔情、激情要抒,也没有不吐不快的议论要发,却富于生活的谐趣,娓娓道来,从容不迫,也能动人。到了末句,更从观察进入想象,最有英国小品的味道。”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旨趣在于雅致,但却很好地发挥了幽默。用幽默来抵斥种种不雅的成分,正所谓相反而相成。不用说,如此行文便多有谐趣。

(原载于《阅读与写作》2009年7期)

散文的抒情

抒情作为表达方式之一,应当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文中不可能没有情感,有情感要表达,就需要抒情。关于抒情的表达,叶圣陶在《作文论》中说:“情感譬如彩光的灯,而叙述、议论是被照的一切。既是被照,虽然质料没有变更,而外貌或许要有所改易。如同一的材料,当叙述它时,应该精密地、完整地写的,而用作抒情的工具,只须有一个精略的印象已足够了;当议论它时,应该列陈依据、指示论法的,而用作抒情的工具,只须有一个判断已足够了。这等情形在抒情文字里是常有的。怎样选择取舍,实在很难说明;只要情感有蕴蓄,自会有适宜的措置,正如彩光的灯照耀时,自会很适宜地显出改易了外貌的被照的一切一样。”情感有如彩灯的光,这是一个很好的比喻,即会让所写的对象或事物染上情感的色彩。

众所周知,作文的文体主要是由表达方式来界定的。即以记叙为主的是记叙文,以说明为主的是说明文,以议论为主的是议论文。那么按理还有与抒情对应的抒情文,却不甚突出。其中道理,夏丏尊和叶圣陶合编的《国文百八课》中有一课《情感的流露》:“有一种记叙文,作者所以要写作的缘由并不在记叙他所写的事物,却在发抒他胸中的一段感情;感情不能凭空发抒,必须依托着事物,所以他用记叙事物的手段来达到发抒感情的目的。像这样的记叙文特称为抒情文。抒情文和记叙文同样是记叙事物的文章,但前者以感情为中心,一切记叙都和中心相呼应,后者只以事物为中心,事物以外不再照顾到什么。”“抒情文的材料的取舍以能否发抒感情为标准。大概使作者自己深深感动的事物都是适用的材料。依照着感情的情形记叙或者叙述,作者的感情就从这里头流露出来了。”抒情,大都要与记叙相结合。因而抒情文也可算在记叙文中,作为特殊的一种。换言之虽说以感情为中心,但在强调表达方式的作文体裁中就得不到强调了。且就文体功能上看,也不无脆弱。

由作文的文体提升,一种发展方向是散文。散文中也有叙事与说理及抒情之分,大致可与作文的文体对接。抒情文在作文体裁中没有独立成一体,但在散文中却是与叙事及说理并列的。这其中抒情散文如何把握,更具体地说就是如何抒情,也不无讲究。抒情的表达,本有直接与间接之分。但一篇文章中直接抒情的句子并不多,多的仍旧是间接抒情。余光中在《不老的缪斯》中说:“情之为物,充溢天地之间,文学的世界正是有情的世界。也正因如此,用散文来抒情,似乎人人都会,但是真正的抒情高手,或奔放,或含蓄,却不常见。一般的抒情文病在空洞和露骨,沦为滥情;许多情书、祭文、日记等等也在此列。直接抒情,不但失之露骨,而且予人无端说愁的空洞之感。真正的抒情高手往往寓情于叙事、写景、状物之中,才显得自然。”这里便说到直接抒情容易空洞,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再就是要善于将抒情与其他手法结合起来,比如借景抒情之类。各种表达及手法大致是平行的,但在文中还可交叉渗透,从而交相为用。抒情的表达往往离不开叙事与说理,且三者常是结合在一起的。对应于文体,只不过各有侧重而已。

行文中若只注重抒情的表达,很可能只是高扬了一种质素,往往显得做作。汪曾祺在《蒲桥集自序》中说:“二三十年来的散文的一个特点,是过分重视抒情。似乎散文可以分为两大类:抒情散文和非抒情散文。即便是非抒情散文中,也多少要有点抒情成分,似乎非如此即不足以称散文。散文的天地本来很广阔,因为强调抒情,反而把散文的范围弄得狭窄了。过度抒情,不知节制,容易流于伤感主义。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也是一切文学)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小姑娘似的话,何必呢?”这说明抒情散文虽以抒情为主,但在表达上并不是越多越好。其实情感在文中往往自成一条线索,只不过大多情况下隐多于显,即流露于字里行间。若由隐而显,也可适当加强。所谓笔锋常带情感,说的正是这个意思。但就总体而言,仍要注意节制。汪曾祺在《汪曾祺自选集》的自序中说:“我觉得散文的感情要适当克制。感情过于洋溢,就像老年人写情书一样,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我读了一些散文,觉得有点感伤主义。”抒情不知节制,就会流于汪曾祺所说的感伤主义,也就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孙犁在《读一篇散文》中说:“历代大作家的文集,除去韵文,就都是散文。现在只承认一种所谓抒情散文,其余都被看成杂文,不被重视。哪里有那么多情抒呢?于是无情而强抒,散文又一变为长篇抒情诗。”让孙犁反感的,就是无情而强抒。此外情感泛滥及有意煽情,都不可取。孙犁在《关于散文创作的答问》中说:“散文短小,当然也有所谓布局谋篇,但我以为,作者如确有深刻感触,不言不快,直抒胸臆即可,是不用过多的构思设想的。现在一些文章评论家,谈论构思太多,也太机械。实际创作的过程,往往并非如此。散文之作,一触即发。真情实感,是构思不来的。”一触即发或一吐为快,可谓写作的经验之谈。但这里所说的直抒胸臆,是直接表达内心的所感所思,并不是有很多的直接抒情。在孙犁看来,议论及抒情都不可勉强。“散文中的议论,也是自然事物演变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散文作者主观的前提。”“抒情亦如此。无情而强抒,与无病呻吟等。感情低下,不如不抒。面对大好河山,内心营营苟苟,故作堂皇之言是对河山的不敬。”不管议论还是抒情,都要自然一些。尤其是抒情,于各种表达中显得比重较小。

(原载于《语文学刊》2009年5月)

散文之趣

散文就写作对象而言,多是人与事及景与物。但对应于写作的主体,所要表达的就是其情其理了。合而言之,则就是思想感情。散文中有以抒情见长的,也有以说理取胜的。不过抒情说理之外,还有一个趣的空间。散文之趣,大可视为情与理的延伸或拓展。其中偏于情的是情趣,偏于理的是理趣。但不管情趣还是理趣,都讲求情理相生。若是情理相悖,则成谐趣。谐趣出于幽默,或者说就是幽默的表现。这里以丰子恺的散文为例,来看一看散文中的各种趣味。

先说情趣,往往感性的成分多,而理性的成分较少。且看《华瞻的日记》:“吃过糖粥,妈妈抱我走到吃饭间里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身上披一块大白布,垂头丧气地朝外坐在椅子上,一个穿黑长衫的麻脸的陌生人,拿一把闪亮的小刀,竟在爸爸后头颈里用劲地割。啊哟!这是何等奇怪的现状!大人们的所为,真是越看越稀奇了!爸爸何以甘心被这麻脸的陌生人割呢?痛不痛呢?”丰子恺以膝下一群儿女作为抒写的对象,童趣盎然。这里从儿童的心理来看剃头,真是微妙。作者赞美儿童的自由与天真,将之许为人生的黄金时代。人生的黄金时代虽然有限,但不等于那颗童心已然无可挽留,这种自由与天真的心态还可通过艺术的修养而得以延续。对于饱受艺术熏陶的丰子恺先生来说,以一颗不老的童心来观照世间万物,那真是仁心慧眼,所在皆有感发。比如《闲居》,即便在家闲居,也可以把房间当作一幅画看,将几件粗陋家具搬来搬去,只要位置妥帖,心里就觉得快适。再如《白鹅》,抗战时丰子恺举家避难,颠沛流离,其间有三年时间住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一座自建的小屋。小屋很简陋,环境太荒凉,却赖有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藉寂寥。

再说理趣,则感性的成分较少,理性的成分为多。比如《渐》:“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的原则,造物主的微妙的工夫!阴阳潜移,春秋代序,以及物类的衰荣生杀,无不暗合于这法则。由萌芽的春‘渐渐’变成绿阴的夏;由凋零的秋‘渐渐’变成枯寂的冬。我们虽已经历数十寒暑,但在围炉拥衾的冬夜仍是难于想象饮冰挥扇的夏日的心情;反之亦然。然而由冬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夏,由夏一天一天地、一时一时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移向冬,其间实在没有显著的痕迹可寻。昼夜也是如此:傍晚坐在窗下看书,书页上‘渐渐’地黑起来,倘不断地看下去(目力能因了光的渐弱而渐渐加强),几乎永远可以认识书页上的字迹,即不觉昼之已变为夜。”而“‘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渐就是这样,看似不知不觉,实则总在变化。渐的本质是时间,如何来看待时间,也即如何对待人生。其中一个要义就是于变与不变之间,要时时看到变的一面,而不能被不变所迷惑。渐是手段,也是过程,如何把握当然是取决于人生观的。作者将之上升到人生哲理的高度,并作了智慧的观照,颇有警醒之义。

至于谐趣的一面,往往另有意趣。比如《阿咪》是写猫的,有一只黄猫还被称为猫伯伯。“有一天,来了一位难得光临的贵客。我正襟危坐,专心应对。‘久仰久仰’,‘岂敢岂敢’,有似演剧。忽然猫伯伯跳上矮桌来,嗅嗅贵客的衣袖。我觉得太唐突,想赶走它。贵客却抚它的背,极口称赞:‘这猫真好!’话头转向了猫,紧张的演剧就变成了和乐的闲谈。后来我把猫伯伯抱开,放在地上,希望它去了,好让我们演完这一幕。岂知过得不久,忽然猫伯伯跳到沙发背后,迅速地爬上贵客的背脊,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后颈上了!这贵客身体魁梧奇伟,背脊颇有些驼,坐着喝茶时,猫伯伯看来是个小山坡,爬上去很不吃力。此时我但见贵客的天官赐福的面孔上方,露出一个威风凛凛的猫头,画出来真好看呢!我以主人口气呵斥猫伯伯的无礼,一面起身捉猫。但贵客摇手阻止,把头低下,使山坡平坦些,让猫伯伯坐得舒服。如此甚好,我也何必做杀风景的主人呢?于是主客关系亲密起来,交情深入了一步。”这一段文字,写来真是情景如画。主客相对,有似演剧。因猫伯伯的出现,紧张的演剧变成了和乐的闲谈。换言之就是不再拘束于世俗之礼,而达成了另一个层次的交流或沟通。

趣味的作用体现为一种调节,尤其面对本是难耐的处境,这样的调节更不可少。丰子恺先生说:“趣味,对我来说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可以说,对趣味的着意把握使丰子恺的散文显得别具一格。在《暂时脱离尘世》一文里,作者明确指出这种调节就是暂时的超越,并进而感叹人生的意味深长!

(原载于《阅读与写作》2008年11期)

散文的谐趣及反讽

散文之趣,有情趣、理趣及谐趣等。情趣偏于情,理趣偏于理,至于谐趣当然也是不离乎情与理的,只不过不是情理相生,而是情理相悖。理儿不歪笑话不来,只要行文中多有幽默的流露,则谐趣就在其中了。现代作家中,林语堂是很看重幽默的,且幽默一语,最早也由他迻译而来。对林语堂来说,幽默如同闲适一样,都可用来表现性灵。但求之于写作的实际,则他的幽默被认为有牛油气。对幽默甚为看重的还有老舍,但也不见好,行文中有些油滑。本来幽默为文,也是越短越好,就好比女人的裙子一样。但若以幽默为务,越抻越长,就未免单调,甚而乏味。或许幽默大都可以作为字里行间的点缀,让行文带上难得的谐趣,却不宜张扬。若大张旗鼓地提倡幽默,本身也许就是一个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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