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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憋足了气游了好长一些时日,眼神追逐着小鱼。没人问我爱吃什么,连我自己也没有问过自己。我只知道我要吃的小鱼就是土色的长着黑条儿的。其他的我看都不看一眼。我一直盼望有一天,能够逮到一条大鱼,而那条大鱼一定也要是土色的长着黑条儿的。这种鱼游出的轨迹是一道看不到的金子,他们是这样告诉我的,而吃进去,我也会闪出金色的光。他们还说,他们看到了这光;他们又说,我可以尝试着感受,闭上眼睛,金光熠熠。可我的脑子成了一潭糨糊。能够微微感受到的只有蹒跚穿过的问号:我可以吃口虾,吃口虾,应该不会被毒死吧。

脖子上的死肉震颤了下。

哦,这未曾迷失过的生活。

我终于把这辆让我深恶痛绝的车又一次从家挪到了学校停车场。每次从家出来,在拐上公路前的路口上,我都要深吸一口气。早上八点,并不那么繁忙的公路上每辆车都在我眼前浓缩成一个掠影。我曾经试图想透过疾驰而来的车窗看看里面的人,会不会像我一样手握着方向盘脸色发青,表情严肃紧张,然而像我这样懒得给玻璃糊上黑色遮阳膜的人太少了。隐私的他们或许正在驾驶座上嚼着隐私的汉堡刮着隐私的胡子涂着隐私的口红,开心得不知道怎么是好,“啊,又是新的一天呀。”偶尔一回头发现有双呆滞哀怨的眼睛正试图剥开车窗盯着自己,然后赶忙一脚油门加速过去。不过我猜,他们既不会看见我也不会试图看见我,虽然我车窗透明打着方向灯一动不动地停在那里。两秒钟后,我和这辆老爷车便会哆哆嗦嗦地开始跑,跑,跑。

这辆老爷车,此时它在一层泛着光的橄榄绿色里静静喘息。每次我看到它都会联想到一个八十岁了功德圆满后在自家后院舒服地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的老奶奶,可是联想完了之后发现居然是我拿着钥匙打开车门坐进去开向与自家后院对立的一个存在。车钥匙的电子遥控已经坏了,车里还总飘着一股隔天薯条的味道。

也真是奇怪,我有一次蹲在地上拿根长把刷子使劲在座位底下蹭了二十分钟,也没有勾出任何一根薯条。而且距离我上一次在车里吃薯条也有一个多月了,即使有薯条,此时也应该疲软得没有力气散发信息了。那这味道估计是当我和车从两个个体被迫消化成一个的时候,空气厌恶地打了个嗝,而这个嗝恰好散发出陈旧薯条的味道。像这种在我的认知世界里无法被解释的事情,那只能用情绪解释,我的,别人的,以及别的存在的。空气厌恶,老爷车悲伤,我抑郁。或者是空气欣喜,老爷车快乐,我兴奋。可是那样,这车里的味道应该至少是茉莉的吧。我很不喜欢这辆车。这种感觉跟视觉嗅觉听觉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最主要的,是因为它是我的。对,它如果是别人的,我想我会对它充满同情或是对它的服务它的历史它的作用保持着中立偏积极的态度,然而非常不幸,它是我的。当我在旧车市场看到它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都想大跳着从它头顶越过。可是当时那个推销员跟我说,这辆车面相敦厚,是运人运货的不二选择,最关键的是价格公道。

于是我妥协了,不是向他妥协,是向自己的信用卡妥协。可是妥协出来的感情,就是一股子噎人的老薯条儿气味。两年了,它大概也知道我不在意它,面目愈发地狰狞起来。侧面玻璃上乳白色的鸟类排泄物像荷包蛋一样摊开,摇下来的时候还会发出用指甲划墙纸时那样麻人的声音。没有棱角的车身上总共有两处白色的划痕。一处在左前方的保险杠上,一处长了很多在左后门上。我经常觉得,它是故意的,它的手拖拽着我的手,让我眼睁睁地看着它用力挤向水泥柱,静止般地反弹。我由内而外发力向反方向操控,可是它不听我的。它想撞上去,想蹭得一身灰尘,想看着绿色老漆在风中哆哆嗦嗦地紧拽着车身,那是它的纹身。它也说,“你是故意的。”我怀念起只用走路的距离。至少有两次我试图甩掉这辆老爷车。

然而每次买家看到划痕后都会眯缝着眼睛点根烟问我刮蹭时的场景,我怎么好意思告诉他们我的车祸对象都是学校停车场的水泥柱。

很少在中午之前出门,这大概(一定)是因为我很少在中午之前起床。最近这一段时间,我甚至足不出户地待了好些日子,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一整天的课都不点名儿,导致起床警报系统瘫痪,进而导致起床后一肚子的晦气,什么外出的心情都没有了。要怎么形容这一肚子晦气的感觉呢,就像剥开橘子发现里面没有橘子瓤而是一整朵实心的橘子皮,然后看着这畸形的橘子,肚子开始有一种低声轰鸣的感觉,这就是晦气在滋生。我隔三岔五一睁眼就看到窗户外面那像实心橘子皮一样压抑的光线,虽然很钝,却颇有力道,直挺挺地点了我几个穴位,断了筋脉,把我按回到枕头里。晕晕乎乎地鼓足勇气走下床的时候已经六七点钟了。听着鸟叫声入睡,被黄昏一拳打昏前睁眼,这就是所谓的浑浑噩噩的日子吧。吃饭什么的都不在日程里,更别提开车出门了。跟我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房东大姐最看不惯我的就是这一点,不,应该说是最看不惯的之一。她觉得这么懒散的作息简直就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可是我觉得她就是怎么着都不满意而已。我不起床,不走动,不用燃气灶,不跟她抢着用厕所,这不是她原来巴不得的嘛。但是总而言之,我想说的重点是,今天是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一天,因为我一大早就出门了。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敞亮的天了。到学校的路几乎全是高速,只需大约十分钟的工夫。拐上高速的那一刹那,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白晃晃的阳光龇牙咧嘴地向我扑来,掐住我的脖子逼着我承认,“对对对,这是崭新的一天,一尘不染,油光锃亮”。我低着头躲避着这不速之客,慌乱中猛踩了一脚刹车,与此同时右手在副驾驶座上不停地摸索着太阳眼镜。好不容易摸到了,单手给眼睛糊上了黑色遮阳膜后终于可以目视远方致敬:太阳照常升起。可是为什么不是太阳照常落下,这难道不是一个道理?久违的,刺眼的,阳光,而现在,也不过是旧的一天的昏暗模样。戴上墨镜的动作让我有些焦躁,老毛病了,似乎很久之间就已经这样了。

我从昨天到今天一夜没睡地看着什么效应最大化、支出最小化这类在现实生活中完全没有存在价值的例子。一堆限制条件,这个不变,那个不用考虑,在现实生活中哪儿有这种好事儿,一切变化的速度比你意识到的还快呢。上个月我有一天去上这门课的时候,教授看了我一眼问我是来旁听的吗。我看了看周围那几个空座位,心想好歹我也来上过三节课——我那些Z城的同学来过一次之后就不见了踪影。其实这也不能怪我们,因为我们实在不习惯这样的讲课方式:一个老爷子,手扶着讲台,不讲幻灯片也不讲课本,而是用衰老的声音平淡地分享着他过去的经历。“我在政府工作的时候……”听到这里我已经失去了耐心。

其实他是想通过他的故事分享点经济学原理,但我认为这样还是太浪费时间了,倒不如直接写几个公式来得爽快。再加上这门课在十一点,算上我跟校园外的时差,这就应该相当于早上七点吧。我实在是无法给自己一个强大的动机爬起床来上课。虽然我觉得大学课堂就应该是这样的,我也期待能像这样不被限定在一个紧实的框架中,但是面对这样的课堂时我倒觉得这给了自己一个充足的借口。但是我每天晚上临睡觉前,还是会上一个九点的闹钟。闹钟早上都很尽职地响个不停,即使每次听到这响声我都以为在做梦,翻个身,继续睡。我就说这人的感官适应能力也真是强大,无论闹钟有多大声音,我都可以瞬间把这列为背景音,就像打雷刮风街上游行人声鼎沸一样,都是背景音,不影响睡眠。我倒是经常梦见我已经起床了。这一晚上不睡觉可真够人受的。旁边有个薯片或是有碗粥还好,可是像昨天,还正赶上我家弹尽粮绝,纯粹要靠精神意志和半瓶橙汁支撑着自己。

电脑就摆在眼前,我跟自己说复习完一章就能上二十分钟的网。可是由于太饿了,到了早上四点左右实在无法集中注意力看那些蝇头小字,干脆在快进中重看了一遍我最爱的电影“Its A Wonderful Life”,味同嚼蜡。眼皮开始打泰拳的姑娘看着这大团圆的结局,鼓足勇气睡眠了电脑,书翻了一页。

唉。

熬过今天的考试,下周结束之前还有三个期中和两篇七页左右的论文。其中一篇我才刚刚想好题目。当初选择选修课的时候也是脑子有问题,不过这样说来我这大学四年脑子都比较有问题。什么气流气压之类的,我高中毕业就跟自己发誓说我再也不要学跟物理化学有关的东西了,完全提不起兴趣。结果现在,还是上了那么两门,跟挑战自己没什么关系,就是网上评论显示比较容易拿好成绩。

事实也确实如此。

告别睡眠的日子还要有十几天,生存极限的弹性真是不可估量。小时候恨不得九点爬上床就算晚的了,还要被吓唬说不按时睡觉不长个。等到长大了,不吃饭、不睡觉这种事情的极限比小时候想象的要远得多。但是我情愿没有这种体验。

出门之前发现房东大姐正在客厅对着尊不知从哪里请来的铜像念念有词。

墙上的电视正播放着Z城新闻,这是她特意订阅的。我想这大概是她干过的最大方的事情了吧。每次想到我刚搬进来时,她在餐桌上一本正经地讲的那些她所谓的规矩,譬如说垃圾一定要分开倒,晚上十点之后尽量不要到公共区域内走动,朋友不许往家带等,我便觉得她的大龄未婚并非出于生活态度,而是出于无奈。

但是她的官方说法,是她觉得一个人过得更好。最近她天天带着串粉色水晶,又请了尊铜像,而且破天荒地出去弄了个发型回来,很难不让我觉得她的说辞有悖真心。但是我和她的交流也就只限于观察和争吵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有这么大的仇恨,毕竟我从没有拖欠过任何房租,作息跟她鲜有交集。大致还是因为大二的时候,我带了个男生回来住了一晚。隔天早上她目送我们离去的眼神,像是要活生生地把我碾死。想来想去,她的态度就是从那时起变得恶劣起来。

我再怎么想办法化解矛盾,也只是枉然。当然,事到如今,我对化解矛盾已经完全不感兴趣了。她讨厌我,所以我也讨厌她,人和人之间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吗?

我知道自己吵不过她,就总是躲着她走,她还偏偏来劲了起来。我现在巴不得她能够被派遣出差什么的,可是她那工作,连这点儿灵活性都没有。虽然经过岁月的积淀,我对她已经讨厌得要死,但是除去我回Z城的日子,我和她也在沉默中相处了两年了。这里是我能找到的最便宜且还算体面的住处了,她大概也觉得我唯一的优点——从不拖欠房租——战胜了一切缺点。她读完博士已经三年了,在一家研究机构做着最基本的工作,日子绝对不能算宽裕。可她仍旧认为留在D城是她唯一的出路。我也该考虑毕业之后的问题了。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回到Z城,我已经习惯了那里的生活,最迟读完研究生也就回去了。不知为何,看着房东大姐有些弯曲的背影,我觉得她还是把这里当成了Z城。她听到我出来,转过头来将嘴唇水平拉伸了些,旋即拿起遥控器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了些。一切做得流利自然。我还以一个一边嘴角上扬的表情后,向大门走去。期间听到电视里传来关于泡沫经济破灭的话语。

我想只有那些靠着股票和地产发家的富人们才会在此刻寝食难安吧。其余的绝大部分人,还是像以往任何时候一样,或是脚步匆忙地为着生计打拼,或是为了省点可怜的房租,跟一个连招呼都不打的人耗费了两年的时光。他们的日子似乎连泡沫幻灭的感觉都未曾体验过,只有犹如地板凹陷般更为平实的遭遇。像蚂蚁一样,贴着地面,不停地搬运着食粮。这一切似乎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未来不要那么狼狈不堪。可是为什么未来比现在重要?难道现在狼狈不堪就可以坐视不理了吗?当我自讨没趣地跟我妈提出这个问题时,我妈居然叹了口气,“唉,这就是和平年代把你给闲的。”我懒得反驳,心里却不由地觉得:和平年代不想当炮灰甚至更为不易。像房东大姐那样选择逃离的就是佐证。

其实我妈也跟我说过,要是能留在D城那是最好的了。

距离上一次出门已经两天多了,感觉这条走了千百次的路都多了点儿不一样的地方:这房子是不是新建的?这些树原来可没有吧?才两天,从熟悉到陌生,需要的时间应该比这个长得多才对。平整到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路面让我觉得脑袋越来越发沉。按下播放键后,车厢内立刻回荡起音质有些嘈杂的流行乐声。光盘还是高中时候一个人刻录后送我的,但我连那人是谁都已经忘了。事到如今,这张盘的最大用途就是让我开车时不至于睡着,因为心中会一直涌出一股酸涩的感觉,不是针对一个人,而是针对一段时光。带着一股子焦躁、疲惫、无奈,我大约是恍了几个神,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才发现该进停车场了。最烦的就是这个环节。首先要将车身贴近取卡器,可是可供拐弯的地方特别窄,我得将半个身子探出窗外才能拿到卡。而且我一侧头看到后面已经排着一辆车了,虽然人家很有涵养地没有鸣笛催我,但我仍旧感到双颊滚滚发烫,一颗痘子马上就要挤破表皮的那种灼热感,恨不得直接撞掉那根长杆,图个痛快。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觉得我能用赤裸的皮肤感受到别人的目光,这也许是一种什么特异功能也说不定。

有一次后面一下子排了两辆车,黑的和黑的,我感觉像手上托着一捧开水一样,一紧张,没有拿住卡。卡掉到地上的瞬间我仿佛听见小时候的课堂上,老师点我的名字站起来背课文。众目睽睽,我不擅长的,不得不。那种有缘由却没有必要的紧张啮噬着一切镇定的细胞。况且眼前的水泥柱子时刻提醒着我车身上的几道伤痕,总觉得是一种搁上台面儿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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