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你的灰姑娘
-by:拈花不笑-
1
每到秋天,果园里就会挂满沉甸甸、黄澄澄的橘子。一些孩子常常会结伴去别人的果园偷摘。有人偷橘子,就会有人看果园。哪怕我跑得再快,也有失手的时候。那个晴朗的下午,我被一个看管果园的少年逮住了。我的样子狼狈不堪,又羞又愧,说不出话来,就这么瞪着他。
他说,我不揭发你,以后别再来了。
我认得这个少年,他叫丁苍,是个孤儿。他10岁的时候被人领养,不怎么合群,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在果树底下读书。他的话极少,沉默得让我一度认为他是个哑巴。
彼时,他应该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公鸭嗓子,声音很难听。他高,人又瘦,立在那儿像根没长好的甘蔗。他的皮肤被晒得黝黑,眼睛却晴朗。我第一次用“晴朗”形容一个少年的眼睛,因为我想到了天空。
他就这么放过我了,朝我挥挥手,示意我赶快离开。
第二天早上,我路过他家的果园,看到他在挨打,男人拿着木板,一下下地敲着他的手心。
我在不远处看着他,随着木板起落的节奏,心跟着莫名地疼起来。我知道,他是为了我挨打的。
此后,我再也没有偷摘过任何人家的橘子,仿佛只在一瞬间,我变得安静了,学着他的样子,捧一本书,在树下静静阅读。他还是不怎么说话,只有在和我交换书籍的时候,看看我,笑一笑而已。
就是在这个金黄色的秋天,我喜欢上少年的笑容,它清透得像无云的蓝天。我总会有意无意地经过他家的果园,在一个他瞧不见的位置,静静地站一会儿。
那些孩子都说我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也知道我变了,在丁苍晴朗的眼睛中,我从一个假小子长成会脸红、会害羞的姑娘。
2
丁苍走了,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他只给我留了一张纸条,夹在一本书的最末页。我把书看完,想要还给他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离开。纸条上只说,他要到很远的地方,去赚钱。
我有3年的时间没有见过他,可是我总会时不时地想到他,想有关他的一切。渐渐长大后,我才明白,这叫作牵挂。
我初中毕业,离开家乡去外地读高中。我算着丁苍的年纪,他应该19岁,或者20岁。我没有忘记他,却记不太清他的样子。
每次走在街上,有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孩儿从我身边经过,我都会多看几眼,然后就想,大概,丁苍也是这个样子的吧。
泽洋就是被我在路上“看”上的。我在看他的时候差点儿被摩托车撞到,他拉了我一把,开玩笑说:“看帅哥也要注意安全啊。”
我笑了,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他说他饿了,我可以请他吃麦当劳。一顿快餐的工夫,我们就成了朋友。
泽洋的大学和我的高中隔了两条街,一起走的时候,他拉了我的手。他说:“路上车太多,你别又被撞了。”我没拒绝,他牵着我的手送我回学校时,被同学看到了,然后,泽洋就莫名其妙地成了我的男朋友。
泽洋每天都会往我学校跑好几趟,给我送些吃的,或者买点儿稀奇古怪的小饰品。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但是,他忙的时候没空来陪我,我也不怎么想他。
泽洋20岁生日,让我一定到场。我说:“你不来接我,就不怕本姑娘再撞一次摩托车啊?”电话里,泽洋笑着向我赔罪:“实在是没空,要不这样,让我哥们儿去接你吧。”
其实,我就是和他开个玩笑,我看泽洋当真了,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好啊。”
又是一个橘子成熟的季节,我站在金色的夕阳里,忽然就想起家乡的果园,想起那个让我在一瞬间长大的少年。自行车的铃声响起时,我一抬头,竟是他,丁苍。
时隔3年后,我在意想不到的巧合中,遇见他。他仿佛是安徒生笔下的王子,而我,却在他清透的笑容中低了头,想看他,却又不敢看。仿佛多看他一眼,我的泪就要掉下来。
3
泽洋的父亲开了一家五金店,丁苍是店里的小工。这样的关系,让我开始讨厌泽洋。泽洋忙的时候,就让丁苍来接我,我喜欢见到丁苍,喜欢他陪着我,默默地走在路上的感觉。我不喜欢的,只是泽洋对他的支使。
我问:“你干吗要听泽洋的话?”
丁苍说:“我在他家干活。”
我说:“你就不能再另外找一家吗?非要在他家做事?”
他说:“现在的工作不好找。”
我理解不了他,甚至有些无理取闹地说:“我就是不喜欢你在泽洋家的五金店里上班。”
他淡淡地问我:“你觉得我给你丢脸了吗?”
我看着他,他穿深蓝色的工作服,上面油腻腻的,看起来一点儿都不高贵,可我就是不敢正视他。几年过去了,在他面前,我仿佛还是那个偷摘橘子、被他逮个正着的小女孩儿。
每次见到他,我都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自卑。不管他穿了多旧多脏的衣服,我总觉得他像是童话里高贵的王子。他能让我脸红,能让我的心跳乱了节拍,他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让我失魂落魄老半天。
有一天,丁苍忽然和我说,他辞职了。
“为什么?”我问。
“既然你不喜欢,那我就不做了。”他说。
丁苍的话还是少,但比以前好多了。至少我问他什么,他会告诉我。有一次,我问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丁苍说:“我喜欢你能快快乐乐地生活,但我不喜欢你和他在一起。”
话就说到此,再也没了下文。现在想起,这应该是丁苍讲给我的唯一一句关乎爱情的话。其实,那时的我们,在面对彼此的时候,都是有点自卑的。
丁苍的自卑,来自他的身世,来自他漂泊在外的艰辛生活。而我的自卑,却源自对他的喜欢。太喜欢一个人了,反而什么话都讲不出来。像张爱玲笔下的那朵花似的,即使绽放,也是在尘埃里。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管发生什么,总会坚定地站在他的身边,支持他。或许,只有在他有所成就之后,我方能从低着头不敢正眼看他的灰姑娘,蜕变成漂亮的公主。
这些想法很幼稚,但在青涩的岁月里,却又是那样真实。
4
高中毕业后,我去了更远的地方读大学。丁苍已经有了新工作,他答应我,会继续留在这个有海的城市,等我回来。
在我18岁那年,我和丁苍有了第一个约定,它叫等待。
大学4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一次也没有见过,可能他太忙了,给我的信也越来越少。我还是会想他,却不像以前那样强烈了。成长是奇妙的,我对丁苍的牵挂,随着时光交错,竟一点点变得淡漠。
我不知道,是我长大了,还是对丁苍不再喜欢了。4年之约是为了让我们越来越近,最终,在等待的时日里,我却感到和他渐行渐远了。
我曾因为这个约定拒绝了许多男孩子的追求,也曾因为这个约定断绝了和泽洋的一切来往。我一度将这个约定当作爱情,却不曾料到,它可以被时光消磨得颓败,不再如当初分别时那般坚定。
我的钱包里,装着丁苍的照片。每次有男生约我时,我都会把照片给他看,告诉他,我心有所属。
4年过去了,我和丁苍的约定也来了,但约定地点却不是那个有海的城市,而是我的家乡,是那片挂满橘子的果园。
彼时,我是满嘴塞满橘子瓣的顽劣孩童,他是沉默清瘦的少年。此刻,我是22岁有着甜美笑容的姑娘,他亦成长为成熟沉稳的男子。我终于可以迎上他晴朗如蓝天般的眼睛,不必再像个灰姑娘似的在他面前低着头。
他说:“你真漂亮,就像个公主。”
是的,我是公主,然而,我的王子不是他。
金秋笼罩下的橘子树,硕果累累,在约定的期限里,我们都迎来了各自丰收的季节,于我于他,或许,这已是最好的结局。
提起儿时的事,我们都笑了,他的笑容依旧清透如少年。
迎着稀薄的阳光,我走过去,深深地拥抱了他。
这个拥抱里,有祝福、有想念,或许,还有旧时光里,那点让我乱了心跳的思绪。这个拥抱,不早不晚,刚刚好。
初心
-by:许冬林-
那时,17岁,穿塑料的白凉鞋和带蓬蓬袖的连衣裙,胆小,腼腆,从不敢看男同学,至多一眼,然后慌忙逃开。
学校的食堂是简陋的,吃饭是拿着白色的搪瓷饭缸,到台子前排队。女生只有一支队伍,而男生有4支,因为学校里男生较之于女生多得严重。每次排队时,邻近的那支男生队伍里,总有一个安静的男生,和她一道,一寸寸随队伍往前移。她记得每次到食堂里打饭时,总看见那个男生站在食堂前的报亭下看报。可当她排队时,一扭头,他就在她左边排着队了,和她对齐。她打好饭菜,出食堂时,又发现他已经站在报亭下了。久了,她开始留意起那个人,是很文雅的一个男生,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应该不是同届的新生。在豺狼一样的男生队伍里,他的安静和儒雅像盛夏院角的茉莉,不抢眼,却叫人暗暗地心喜。
有一次,她放学后逛街,回来得很迟,食堂就快关门了,她拿了饭缸飞一般地奔去。到了食堂门口,看见他在报亭下看报,手中提着一个饭缸,她想,他真勤奋,吃过了还在看报。透过报纸边角的橱窗玻璃,她迎面撞见他的目光,像峡谷底下的潭,朦胧而幽深。空荡荡的食堂里,只剩一个穿着白大褂的打饭师傅了,她走过去,打完饭,一扭头,他在她身后排着队。食堂的师傅夹七夹八地说着什么,似乎是把他们当成了一对早恋的学生,相约着出去疯玩,所以回来迟了。她觉得莫名其妙,他也不向师傅解释,只羞赧地笑笑,右手的食指抵抵鼻梁上的镜架。那晚,她睡得很浅,她觉得怎么可能那么巧合呢?她想他是在等她的,在报亭下等她,不然,他为什么不早早打饭,偏挨打饭师傅的那一顿训呢?
她那样娇小清瘦,走碎碎的步子,披长长的发,穿白白的裙子,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像一只粉蝶低低地飞,格外引人注目。尽管她安静,和所有人都有着海一般的距离。
很自然,她收到了许多封来自高年级男生的情书,那些男生在信里无一例外地亮出自己在校学生会里的职务、特长、成就……她私下里悄悄问过,写信的那些人里,没有一个是他。她很失落,也许,真的只是一场会错意的自作多情。
过了一个暑假,她已经读二年级了,并且,有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而他三年级,就快毕业了。有一天,课间,他陪一个男同学到她前排同学面前借书,因为毕业班要在这学期把所有的文化课全部复习考核通过。前排那个同学和他们说着话,空气里仿佛有几丝离别的叹息在游移,像茶到腹中残留在齿间的苦,逮不着,但感觉得到。忽然,他折过身,含笑对她说,我去过你住的那个镇子。就是今年的暑假,坐船一路打听,就到了。船过了一个古怪有趣的桥洞,就到了你家门后,还听见了琵琶曲,不知道是谁家的录音机里流出来的。那真是一个好地方,像姑苏老街,人在船上,岸上是人家、街铺……难怪总觉得你像苏州的茉莉。她心里惊叹,茉莉?那曾是她在内心里给他的比喻。他不知道她此刻是夜幕下的大海,暗流澎湃,拼命遮掩。他说,回去的时候,月亮已经很高了,幽怨的琵琶曲传到湖面,他想起了张继的《枫桥夜泊》。
那一天,她不记得怎么才挨到了晚上。夜里,她躺在上铺的床上,隔着湖水蓝的帐子,看窗外的朦胧月色,有一点点泪。是叶芝的诗:“多少人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过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是啊,那么多的男孩子写情书表达爱慕,试图从纸上径直走进她的心里。只有他,冒着酷暑,荡着船,绕过十八道弯,寻找她和她的小镇;只有他,如此喜欢着她小镇里的小河、岸柳、石桥、桥下的月亮、空气里悠扬的琵琶声……她不知道,此刻该喜悦还是该悲哀。仿佛在苏州,在小桥流水的街角,她走过,她没有看见他;她远远地回头,他从灯火阑珊处走来。但到底,没赶上。
过了年,他们就准备毕业了。他的班上搞毕业联欢,她前排的同学拉她去凑热闹,做台下观众。节目快结束的时候,他上台,说是献首歌给弟妹班的同学。是一首《姑苏行》:“第一次遇见了你/像是在我的梦里/蒙蒙细雨/月落乌啼/那是我一生最美丽的回忆/幽幽曲笛声/应着窃窃琵琶语……”
歌毕,全场掌声轰然。仿佛月亮从清水里浮起,她的心里那样透亮地浮起两句:“幽幽曲笛声,应着窃窃琵琶语。”
多少年后,她坐在黄昏里,摇着缎子的小团扇,只觉得时空恍惚。
初心,就是生命里最初的一次动心吧。而她的初心,是姑苏老城院角的茉莉,小小的,湿湿的,白白的,幽静地芬芳着。并且,永远只是一朵茉莉,开过了,也就开过了,结不了果。
我已久候你的微笑
-by:李小三-
高中时代的朴朴很瘦,头发细黄,说话声如蚊呐,内向自卑,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待在熟悉的地方。而绍泽就像书中描述的那种孩子,美好、优秀,仿佛天生就笼罩着光芒。
朴朴有些微的洁癖,她随身带一块香皂,下课就去水池洗手,经常和打篮球打得浑身是汗的绍泽不期而遇。有一次,绍泽忽然说:“你的手,真的很好看。”朴朴错愕地抬头,羞涩地冲绍泽笑笑,拿起香皂逃开了。
从那之后,绍泽与朴朴的话多了不少。总是绍泽说,朴朴听,偶尔点点头。她也想如其他女孩儿一样浅浅微笑着用温软的声音回应绍泽,但是她做不到。每次绍泽坐在她身边自顾自絮叨,她就四肢僵直头脑空白。
绍泽曾经向她借过语文笔记,朴朴仓仓皇皇地对他说没有带。其实那本笔记一直好好地躺在书包里。放学回家,她细细看自己的笔记,字很小,轻浅无力。她第一次恨自己从前没有好好练字,摩挲着上面的字,朴朴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不完美。第二天,她借了同桌的笔记给绍泽。绍泽接过笔记,难掩失望。
绍泽曾经邀请她去他的生日会,他认真地叮嘱她一定要来,朴朴看着他的眼睛无法拒绝。那天,朴朴花了整天来装扮,可是镜中的自己依旧格外平凡。
绍泽的家里亮着灯,灯光静静透过窗户洒在街道上,夜风很凉,朴朴拎着裙摆在绍泽家门口徘徊许久,终究还是没有勇气按门铃。但她不知道的是,那天绍泽只邀请了她一个人,他等了她整个晚上。
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朴朴中暑,绍泽背她去医务室。躺在医务室的床上,眩晕中,忽然有一只手轻轻放在她额头,她一惊,睁开眼,是绍泽。明明贪恋绍泽手心的温暖,但最后她抿抿唇,侧头,躲掉了他的手。
“朴朴,你不快乐吗?为什么总是不笑呢?”绍泽坐在床边问她。
为什么不笑呢?朴朴也在想这个问题。她蓦地忆起王菲的歌:“我曾见过一场海啸,没见过你的微笑。”
高中临近毕业,朴朴对着绍泽的同学录不敢下笔,她怕自己的字迹不够好看,怕自己的祝福不够美好。终于写完,朴朴抱着同学录给绍泽,绍泽握着笔兴致勃勃地问她:“你的同学录呢?我有些话想写给你。”朴朴愣住了,她没有买同学录。没有朋友,没有可以说话的人,纵使买了,她也不知道可以让谁留言。
从此天涯海角,各奔东西。绍泽去了最好的大学,朴朴流落到南方一所三流大学。好像经历了一场涅盘,朴朴在大学里脱胎换骨地改变,竭力让自己完美。她坚定着下一次遇到喜欢的男孩儿时,自己应该是精致的美好的。但不料,后来与绍泽的重逢却是那样的境地。
再次遇到绍泽,是4年之后,朴朴的第一反应就是落荒而逃。刚刚结束25个小时的火车路途,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带上了长途旅行所特有的异味。她狼狈地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就看到街道对面一个清瘦的身影。绍泽,多年未见,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