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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只愿,星辰不灭青春不散(3)

世上许多被人鄙夷不屑、说三道四、危言耸听的事物,当你习惯了,也就不害怕了。正如韩梅梅在《一个自己的房间》中所说:“独处的快乐,有的人永远不懂。在不断逃避孤独的过程里,我们被圈子驯化,逐渐丧失自我,变成一个别人所期待的那个人,而不是自己。我终于明白并接受我的孤独,学会利用原本会带来寂寞的时间,来照顾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房间内,你能安静地直面生活,面对自己,思考更多人生的真谛,变得勇敢,信任自己。这也是孤独带来的一种力量。

当然,独独面对着自己的房间也是不够的,我们不能将自己装在密闭的盒子里,我们需要开窗,看窗外萤火流年,樱花束束,风从四方吹来,凉丝丝地游到心上,跟陌生人打个招呼,和某人通个电话,飞机划出轨迹云,黄昏下的城市也不再冷漠,闪着天堂暖暖的光。经年风霜雨雪,都不足以惧怕。

刘瑞琪在《房间》中唱着:“要用多少个晴天交换多少张相片,还记得锁在抽屉里面的滴滴点点,小而温馨的空间因为有你在身边,就不再感觉到害怕大步走向前,一天一月一起一年像不像永远,我们在同一个屋檐下,写着属于我们未来的诗篇,在这温暖的房间……”

每一个住过的房间都像我们的亲人、恋人、闺蜜,装着你的心事,藏着你的秘密,看你成长,一步一步,哭哭笑笑。

阳光溢进来,事物都在地板上落下深深的投影,时间恍若一瞬间被截断。

在自己的房间,守护自己的人生,天涯路远,全和自己没了关系。

那年冬夜的温情

那年冬天哈尔滨下了好大一场雪,我在凌晨一个人穿过一条灯火稀疏的长街,双手紧紧抱住自己,面颊红得似乎发紫了,嘴唇更是凝结一般,稍稍动弹一下都觉得疼。

任凭冷风横冲直撞。不知走了多久,在一个路口,一个年轻人路过我身边,他个高略瘦,眉清目秀。或许见我已经冻得像只雀仔,他有些不忍心,走远一些后又跑过来,抱住我。他没说话,我先是惊讶,随后也沉默着。但被陌生人拥抱的那一瞬间,似乎所有路灯都亮起来了,雪花落到我的瞳孔里,竟也不觉寒冷。

我很少与人说起这个冬天的故事,不是因为自己曾被同性拥抱而难以启齿,而是因为多数人并不会相信这世上还有陌生人可以这般对你。

美国诗人惠特曼曾写有一短诗《给你》。诗中写着:“陌生人,如果你在路上遇到我并想跟我说说话,你为什么不该跟我说话呢?我又为什么不该跟你说话呢?”沉湎于俗世中的人大都冷漠,心上的温度比雪天还低,与人相处总会设防,唯恐他人伤及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隔着一扇门的,谁都不愿打开,即便那只是扇原本就不存在的门。

我曾有过一个女生朋友,我们之间有过一段很暧昧的时光。我们在高中认识,我给她买过早餐,约她看过电影,为她写过诗,彼此的关系,虽然双方嘴上没说,但我一直视她为对象。原以为自己大学毕业后可以和她在一起,但命中的齿轮却偏移了方向。那年冬天我们大学较早放假,我坐火车去哈尔滨看她,为了给她惊喜,便不曾事先告诉她。我在她的宿舍楼下守着,等了很久,视线里走来一对情侣,男生很高大,戴着副亮黑银边的眼镜,身旁的女生则长发垂肩,穿着红色的修身羽绒服,起初我不敢细瞧,待他们走进,我才确定是她。她怔怔地看着我,脸上表情复杂,身旁的男生看出端倪,便问她。她犹豫半天,唇齿微启,艰难地挤出:“这是我高中同学。”好像冷风一瞬间吹灭了心里的烛焰,雪高冷而孤绝,落到身上都像箭簇,天更冷了。我扔掉伞,在风雪中疯跑着,她在我身后喊了几声我的名字。雪覆盖了我的视线,眼泪不争气地落下,滑过面颊,很痛。

不知跑了多久,终于累得腿脚不听使唤了,便停在一条长街的拐角,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地吸气、呼气。整个世界仿佛只能听到自己从鼻腔中发出的剧烈的喘息声,我像极了被雪鞭打的兽。爱情让人伤痕无数。夜已深了,长街上的灯光渐次熄灭。黑夜的浓度越来越高,孤独吞噬着没有归宿的人。

时常想起高一那年的冬天,自己也饱尝过孤独的味道。南方下着雨夹雪,夜里,世界只能听到门窗和屋顶上发出的沙沙声响。我发烧,难受得像无数针尖直往脑门里插。老师见我难受,将我送进医院,之后便事不关己走掉了。我坐在偌大空旷的医院里,看着身边输液完毕的病人一个一个离开,医生、护士也都消失了踪影。夜深了,世界仿佛都空了。我看着青霉素一滴滴进入我身体,好像孤独成群结队占领了我。我去厕所,提着瓶子在昏暗的光下蹒跚前行,仿佛是提着自己的心,晃着、荡着。某一瞬间,臂膀上的血管竟清晰可见,像是这夜的灯芯。我匆匆回到病房,心悸难耐。因没办理住院,便觉得身旁的床与我也是隔着距离的。我只呆呆坐着,不敢睡,看着瓶中液体殆尽,眼睛也不敢闭去。身体有时倾到墙壁,猛地缩回来。墙体发冷,像是铁做的。夜越来越深,世界像艘沉船。雨点继续撞击着玻璃船,沙沙沙。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去的,到底睡了多久,最后又怎么离开那医院。只记得那天我是被这世界忘记的孩子,只有窗外的雨陪我落了一夜。那时我还不到十五岁,突然脑中却想到死。

作家萧红也有过这样的时刻,四下无人可依,只能紧紧抱住自己。我到电影院看了两遍《黄金时代》,萧红短暂的生命里有过三四个男人,但她内心实则仍旧孤寂。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是寒冬里,萧军不在身边,萧红一个人打开旅店屋顶的窗户,高空的风吹刮着她的头发,衣襟飘飞,城市在她脚下,房屋交织,街上的树早已落败,只剩光秃秃的枝桠挂着层稀薄的白霜。影片结束,我回到家中,翻出她所着的文集,找到相应的片段,见她写道:“整个城市在阳光下闪闪灼灼撒了一层银片,我的衣襟被风拍着作响,我冷了,我孤独得好像站在无人的山顶。”这是冬天带给她的孤独,这是爱情带给她的孤独。雪默默下着,孤独在加深我们的寒冷。

许久之后,我碰上了那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他将我领进一家宾馆,为我付了房费。他没有问过我的信息,也不曾提及我流落街头的原因,只是站在门边拍着自己身上的雪花,并让我去洗热水澡,然后好好休息。我走进浴室,他在房间里烧开水,等我出来,开水也烧好了。他站在角落里倒好开水递给我。我冲他笑笑,接过水杯。手心突然间暖了起来。随后那个年轻人看了看自己的手机,示意要离开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哭。眼泪不言一声就流了下来。他走近我,拍了拍我肩膀,从兜里抽出一片纸巾给我。他最后和我说的一句话是:“别哭,男孩。多年前,我就和你一样。”门被关了过去,泪眼婆娑中,他个高略瘦的背影消失了。桌上只有一杯冒着热气的开水,但就这丝丝热气仿佛能驱走所有严寒。

那个夜晚,我一生都不会忘记,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帮助了我。它让我知道在自己身处窘境中时,还有一双手是温暖的,它不是来自你的恋人、家人,它也许只是来自一个你素昧平生的人。

从此以后,我每每走在路上看到雨中奔跑的人,我会把伞撑到他们头顶;在街边碰见囊中羞涩而无法回去的旅人,我会递给他们十来块微薄的人民币;在刮着风雪的大地上,遇到蜷缩在角落里靠孤独取暖的人,我同样也会像曾经的那个年轻人一样伸出自己的手臂,让失落的影子暂时有个同伴。

碰到难捱的日子、困顿的处境时,我们总需要一个肩膀来依靠,总需要一个拥抱来温暖,不管彼此是否认识,也无需考虑性别、身份,我们都应该试着去成为一颗在陆地上行走的太阳。这一份出自人类最质朴纯美的情感,不要让它悄悄遗失。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冷漠。冬天已经足够寒冷,我们的心不该再冰冷。

我知道,此刻你身上也还存留着爱和温情,那么就请你发出自己的光芒,去照亮黑暗中的荒漠,去暖化这个冬天的雨雪。

叶落知多少

夜里起风了,阳台上的衣架嗒嗒地从一边跑到另一边,玻璃也不安分,像巨鸟的翅膀在抽动,一个盛夏都在蒸板上趴着的山城一夜间被灌满冷气。

我在半夜被冻醒,开了床前小灯,赶忙撤下竹席,找来毯子,周身裹得紧紧的。窗户没关死,风漏进来,像透明的丝线,缠着我,对面宿舍楼的灯光渐次熄灭,黑暗席卷而来。不知为何,我竟莫名其妙感觉到幸福。

可能觉得自己顿时成了一只温暖的蚕茧吧。

想起童年时的秋夜,风也凉丝丝的,小蛇般游进每家每户。树叶被风摇晃、打落的声响听过去好似下雨,沙沙沙,哗哗哗,搁在这些声音里的睡眠是分外柔美舒服的。我还是五六岁的幼童和哥哥挤一张床,他觉得冷了,便扯我的被褥,我睡得死,只觉得秋风也灌进了梦里,梦都被吹凉了。父母房里的灯火是最晚灭的。母亲隔一会儿就会轻轻走过来巡视,把哥哥多扯走的被褥又盖在我身上,不时搓了搓我冻红的小手,呵上几口热气,便又离去。我依旧睡得死,只觉梦里有火燃起,从黑夜中烧出一片黎明。光注入我的身体里,顿时不觉寒意。

清晨起来,推门看去,道路上落叶成海,冷风一阵紧接一阵,像隐形的列队走过的禁卫军。昨晚的每棵树想必都历经了大大小小的离别,抬头低眉间,便都是残枝,都是落花,都是光阴的讣告。每至秋来,虽说草木和人一般,在我心里本不该有高低贫贱之分,但我还是不由得心疼起丹桂和银杏。见那一小簇一小簇的桂花虫蚁似地落往低处,看这一沓一沓的银杏树叶子纸片般贴在路面,任人忽视踩踏,心里颇感难受。多少难捱的日子里,我们都是闻着草木的芬芳走过一段一段的尘世,而今面对这些衰败的美丽,也只有黛玉那般的人肯舍得花时间厚葬它们。我们只能迎着冷风加快行走的步履,空余脚下那一声声的脆响留作悼念。

吴青峰在《故事》中唱着:“秋风推开紧闭的门扉,阶前秋水孟浪逼上眼,梧桐吹乱漫身黄雨烟,归雁揉碎无边艳阳天……曲终了,灯未尽,月积水,带露去,衣袖沾湿不要紧,人不见,数峰青,东篱下,一身轻,缤纷落英,忘了路远近……我爱,我恨,我哭,我笑,人生一场大梦叶落不觉晓……”秋天,我喜欢这样的音乐。唱歌的人像讲故事的人,慢慢地,自己仿佛坐在一辆板车上驶过刚刚收割过的田野、清欢寥落的山林、无人登临的庙宇。有果实坠地,融到心上。

秋天也适合读诗,一边翻诗集,一边看窗外,每一片落下的叶子都是每一行诗清晰优美的韵脚。在世界顿时慢下来的节奏中,心也变得安然,平常桌椅、沙发抑或床,都成了自己的船,荡漾在宁静的湖上。里尔克的诗是我所喜欢的,在《秋日》中他写道:“夏日曾是盛大,把你的阴影投在日晷上,让秋风吹过牧场,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催它们成熟,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谁此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谁此时孤独,就长久孤独,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在林荫道上来回不安地游荡,当着落叶纷飞。”在渐浓的秋意中,我们抛去盛夏聒噪的蝉鸣,屏蔽焦躁的心境,开始释然而温柔地对待余生。

但这叶落景致虽是华美潇洒,却不免像极了一场场告别。

每每回首自己与友人分别时的场景,鼻子不禁酸涩起来。虽然许多时候离别都是笑脸相送,但哭声却响于心底,那些骨骼、血液记得最清楚。自小因性格使然,我甚少与人交流,常独坐一隅,不愿参与各方圈子与众多琐事。云如是最早提出要跟我同桌的人。初二那年秋季入学,我结束了独坐状态,班主任小荣老师将云如安排坐我旁边。课间,翻到批改下来的作业本,一小纸条叶落似地从中滑到地上,我捡起一看,是小荣老师的字迹,写着“云贵,云如主动说要跟你坐一起,我便安排了。”言下之意,我便知晓这份同桌情谊的珍贵。云如人很温和,也擅言谈,成绩逊我一些,但理科强于我。同桌两年,深受其照顾,他知我脾性与爱好,若遇上我看书写文,他从不打搅。少年时我好胜心强,有几次在某一科上看他比我多考了些分数,便不开心,云如自谦,总是放低自己对我说些漂亮话。

那年初三,我因成绩好保送进了市重点高中,免去中考之苦。他不知是有意无意,在考试那两天都途经我家门前,见我悠闲看书,便唤我一声。我疾疾跑出门去。因时间关系,便只说些言简意赅的祝福,之后他笑颜盈盈离去,我却忘了要说再见。那年他分数考低了,只留在镇上高中。而我再次见到他已是大四末端。在老家长乐街上,他穿着笔挺的西装,认出了我。我这才知道他高考亦是失利,进了专科,现已在保险公司工作一年有余。他知我考研成功,不免为我开心,脸颊上的笑容还似年少那般,但我深知他确实已然长大,言谈之间他问及我的总是对象、未来工作、住房问题等,我不免心里一阵失落。随后他开公司的车,送我。下车时,我对他挥挥手,他依旧带着笑颜。我看他把车开远,在视野里消失,口中仍然跟当初一样沉默,没说再见。“人生原是一场接着一场的欢喜与离别,来日方长,我们总会再见。”心里默念数遍,方才止住眼眶中打转的泪滴。

无人相伴时,孤独好像海水一样,渐渐向上满溢,自己便成了鲸。游荡在街道上,零星的人影很快也像熄了火的烛焰融进黑暗里,风钻进毛衣纤维的间隙,再潜入毛孔,不禁哆嗦起来。街衢长长,夜色沉沉,孤灯下自怜的影踪是心上去不掉的一抹黑,秋天,像一个世纪。

红尘拥挤,我们都寂寞。

但幸好在这秋天,车马都停靠在时间的过道里,日色曼迟,有携带故事的落叶相陪,这孤单,也随之减去几分。

叶,尽管落着,沙沙沙……

你会忘记我,像令狐忘记了东方

春末的最后一天被风吹远,很多味道都从鼻尖上苏醒。

听说你还没有离开,正像夏天一样向我走来。所有的细节一瞬间都变成闪光的粉末。

在有你的地方,天空蓝得好像童话,我说我要坐上时光机去找那件蘸满钢笔水的白衬衣,洗完再还给你。你说不用,过去的都已不再重要。可我还想念,每次下课后你从教室走过的影子。长长的,就像一个夏天。我忘也忘不掉的夏天。

再也没有冷风,阳光是炙热的,像胸口上那件暗恋的小事。

给你送过一瓶焐热的牛奶,给你拿过一本认真誊写的笔记,给你发过一次简单的短信,又为你写过一封长长的情书。

每一行却都没有说过爱。每一行都只是你唱过的歌,念过的字,变形的逗号和放错位置的句号。

我总相信爱是一条射线,只要遇上对的出发点,就会方向明确地蔓延下去,直到你的心里面。

所以,傻傻努力,也会被你亲眼看见。

十八岁之前,我们自由地幻想,放肆地奔跑,想和一个人深夜聊天,想跟一个人去走未来。却没有看见夏季樱花花瓣碎掉的模样,一点点失去香味,一点点熄灭光线。

那时你从校门口经过,发光的白衬衫和年少轻狂地说笑,白皙的右手把单车车铃摁得爆响。一个音节突然跳入我的心里,胆小的鹿群撞开时间的冰面。

我曾以为世界不过是左眼到右眼的距离,直到你出现,才发现,世界没有距离,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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