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条弯路,你要自己走
文/卢思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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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A,暗恋一个女生六年,最后还是无果而终,而我们最为他不平的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让那个女生知道自己喜欢她。可是他说没关系,某天他回想起她的时候,他发现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期望她会出现在他的明天里,但如果时间倒流,他一样还是会去喜欢她。
暗恋的好处就是,她的一个举动、一个微笑,就能让你莫名地记住好多年。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完美结局,但不是所有不是完美结局的故事都没有意义。即使某天你回想起一个人,她曾经让你以为她会出现在你的明天里,可是却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在你的生活里,也不会觉得白忙活了一场。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那是扯淡,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这就叫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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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B,前阵子一个人去西藏回来,尽管现在西藏像是一个泛滥的名词,我们还是不能掩饰对她的佩服。她的GapYear开始得轰轰烈烈,在前阵子结束了,她说自己从来不是一个那么坚持那么笃定的人,但是突然觉得,就这一次,不能再半途而废。她说这一次她要把自己以前所有没用到的倔强都用完,把所有的半途而废都给弥补上。
她这么说着,她也这么做了。
然而在她这么独立的形象之前,是一次失败的感情。双方父母同意了,订婚酒也办了,男主角却突然变卦了。我不想去评判什么,然而还是替她可惜。
只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她会以这么独立强大的形象归来。她说自己已经把之前黄金年代的一部分全部给了他,之后的日子不想再为了他浪费了。
3
不久前同为留学生的M问我,每一次在机场,最让我触动的什么,我想了会儿说,是看到留学生们离别时候的感伤吧。他摇摇头说,最让他触动的是,无论那个人之前的生活是怎么样,他的性格是懦弱是坚强,在走进海关的那一刻,即使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也不会回头。
最让我佩服的,是那些已经难过到抑制不住哭声,也绝不会回头,也绝不会把自己的软弱展现在爸妈面前的人。每到六月,就会有很多人绕了一个大圈子,然后回国,终究是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曾经我想,为什么我们绕了一大圈还是毫无例外地回到了原地?为什么明明全世界最爱我们的两个人都已经在身边了,我们却还是要离开他们?
后来我才想明白了,我也在之前的文里说,所有漂泊的人不过是为了有一天能够不再漂泊,能够保护起自己的家人。只有经过这样的折腾,这样看起来的一种徒劳无功,才能明白原点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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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觉得我自己是一个很靠谱的人,我谈不靠谱的恋爱,写没人看的书,打着旅行的旗号一个人去很多地方。每次我在陌生的地方看着陌生的天花板的时候,想的却总是家,每次我错过了那个人之后,我才会发现哪些地方我做得不好。我曾经想,为什么要这么折腾,为什么那么不靠谱。
然而成长的一部分就是这样,你不断地跟熟悉的东西告别,跟熟悉的人告别,做一些以前从来不会做的事情,爱一个可能没有结果的人。成长的一个副作用就是,无论看到谁和谁分开都不会太奇怪。但换个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个正作用:无论谁离开,你都能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新的一天。这不好也不坏,我们必经的一程而已。
那么多人跟我说异地恋不靠谱,然而我却还是相信坚持是值得的。这个世界上,最怕的,是当你最需要爱的时候,你需要的那个人却不在。但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一定有撑得过时间、熬得过距离的感情,只要你坚信,只要他坚持。
在某个阶段,尤其当你寂寞太久的时候,有太多的冲动,把喜欢当成爱,把一秒当成永恒。然而如果不是这么折腾,你也不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有一条弯路,谁也没法替你走完,但未来总还在。
曾经我在《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中写:愿有人陪你一起颠沛流离,一起走到出头天的那天,走到你一生那一次发光的那天。曾经也有人给我留言说他已经看我的文看了三年,突然也会感觉时光飞逝,我只希望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没有觉得这些年白白度过。
所以今天想再那么一句: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如果没有,愿你成为自己的太阳。
愿你成为自己的太阳。
心酸于你便如爱情
文/常乐
早年在菲律宾读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叫May的姑娘,个子不高,胸小,眼眸里老亮晶晶的,我开始以为这是古书上说的瞳如碧水叆叇含春,迷恋到不行,后来才知道这是泪囊堵塞,是病,得治。所以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吸引你的地方,说不定是她某项缺陷,你一厢情愿脑补成了摄人心魄的优点。
那会儿我被May迷得神魂颠倒,却一直求而不得,各种社交网站上的签名都换成了“啊!我的五月,你是我甜蜜的煎熬”。过了不久就有陌生人加我并鼓励我黑暗后总能迎来光明,所谓守得云开见日出,正当我觉得人间自有真情在的时候他又问我需不需要高考模拟题,39元一份,押题率百分之三十七,我才知道闹了误会。
May是个奇怪的姑娘,平时也不是拒人于千里之外,跟我出去喝酒聊天时还会颇为亲昵地耳鬓厮磨一阵,但不见面的大部分时间都杳无音信,连FB上的留言也不怎么回,除非我约她喝酒。胖子跟我说,说不定这姑娘有了家室,图的是跟你出来春风一度,你每天一门心思要和人家正儿八经谈恋爱,目的不纯,吓着姑娘了。我这么单纯的小男生,顿时被胖子这一番话毁了三观,不是说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吗?什么时候变成不以耍流氓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吓唬人了。
可是我还是不乐意把May约出来开个房了了她的夙愿(是不是夙愿我也不清楚),我就觉得吧,没有人会为了来一炮就长吁短叹寝食难安辗转反侧的,如果出现了上述症状,那一定是为了爱情。如果我真的跟一个不愿与我长相厮守的女人做了什么坏事才把她留住,只能是两个原因,一是我器大活好,二是意外怀孕——而菲律宾堕胎要判刑。所以我不能贪图一时欢愉,更主要的是我器不大,活也不好,怕最后鸡飞蛋打。
May有次跟我喝酒的时候跟我说起她的前男友,据她形容长得磕碜,家境不好,对她也寡淡,最后分手还是男方劈腿,可May总是对他念念不忘。我听了就很窝心,似乎好白菜都让猪拱了是个古今中外都颠扑不破的真理。May跟我说,其实对前男友的印象早已模糊了,只是想起这个始乱终弃的王八蛋的时候,她的心会有一种奇怪的酸楚感,这种酸楚并不是那种撕扯咬噬的疼痛,只是温柔地、撩拨般地让人前胸一紧,叫人泫然欲泣却又欲罢不能。
May说这话的时候指着前胸,我嬉皮笑脸地伸出手说那我给你揉揉,手离可怜的A罩杯还有半寸的时候May意乱神迷地看着我,我却突然觉得,她期待的并不是我的挑逗,而是在心里幻化出某个长得磕碜家境不好还劈腿的人渣。这么想着的时候,我的前胸也一阵酸楚。
感觉真爽。
我的手终究是没有落上去。May后来就没了音信,我也不再纠缠不休,干脆断了联系悉心体会夜里想着她时那种翻来覆去的酸楚感,这种感觉比脑子里分泌多巴胺让人上瘾十倍。我还专门闲着没事的时候百度过,结果专家说伤心抑郁思怀时心脏的疼痛感是物理疼痛,并没有什么化学物质分泌。我便让一百八十斤的胖子给我心口一拳,看看是不是也很爽,实验的结果是肋骨疼了两天,一星期我没跟胖子说话。——丫下手真黑。
我一蹶不振了很长一段时间,成日里缩在家里囤了啤酒借酒浇愁,心里默想,她怎么就看不上我啊,我喜欢的姑娘爱着别人啊,我一个人喝酒还真是寂寞啊,等等。接着那种奇妙的心酸感就如层峰叠浪纷至沓来,这感觉比短暂的性高潮要缠绵得多,也悠长得多。
我这么自怜让跟我住一个房间的胖子看不下去了,就问我,你说你一共也就见过人家四五面,你到底喜欢人家啥呢?
我哑口无言,脑袋里思索了片刻没想出我喜欢May哪一点来,说实话,除了她常含泪水,对前男友爱得深沉外,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虽然想不出怎么回应,但我想出了怎么反击。“那你喜欢双胞胎妹妹哪一点呢?头大?”
胖子喜欢一对双胞胎中的妹妹,是个学霸,额头高耸很像孔夫子,我总觉得那额头比她胸部要宽广,里面才塞下那么多知识。据说每一个爱上双胞胎中一员的男人都有着一个双飞的梦,胖子则对和他颇为亲近的姐姐毫无感觉,并且能在两个大脑袋中准确判断出让他心仪的那个,不论照片还是真人,不论远观还是近视,这点让我很佩服。
胖子追求了这个妹妹好些年,直到人家找了同为学霸的男朋友还是念念不忘争当备胎,用长辈的观点来说,付出的心血用在学习上够他自己当学霸了。这个妹妹貌不出众身材一般,讲话也没什么特别有趣的地方,除了学习是闪光点在我眼里算是一无是处。胖子最讨厌的就是学习,按理说该恨屋及乌。
一次喝多了酒,胖子给我讲了他在北京时给双胞胎妹妹当备胎的故事。大早上六点多打车去机场接机,早早自己掏钱订好了房间准备了洗漱用品。姑娘到了地儿就睡觉,胖子滚回自己的酒店等着她起床,等到下午没动静,忐忑不安拨了个电话,害怕姑娘犯起床气跟他闹别扭,却听到姑娘回了一句:“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呢,下午不去找你了。”
我听得义愤填膺,问这样的人你还这么留恋干啥?不懂得哀莫大于心死吗?你快哀到心死吧,不破不立。
胖子摇摇头跟我说,其实这种痛心的委屈感觉挺好的,比心里空落落什么都不惦记要好。
我想了想,觉得无可辩驳。
想起来上高中的时候也对一个拒绝我的姑娘牵肠挂肚过,像傻逼一样百般讨好,然后在姑娘若即若离的态度里死去活来,后来有天不知道为什么姑娘开了窍,说同意跟我好了,我顿时感到索然无味,再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像这样的情况应该不少吧,其实说起来,这不是报复,也不是目的达成之后的茫然失措,而是你在追求的过程里,享受的不过是求而不得的那种酸楚,它摧残着你左胸藏着的心脏,却又在阵痛过后给你绵长的回味。等到这种追求有了结果,它就如与你缠绵悱恻后却见你另觅新欢的恋人,走得没有影踪了。
这时你回首前尘,发现你求得的恋人,你过去付出的心血,其实都不是你所眷恋的。
你还是眷恋那心中一酸的味道。
就连两人刚刚相爱时的情深意浓难分难舍,也不过是为暂别或是永诀时的心酸在做着铺垫。
很多人说,恋人间平平淡淡地相处以后,感觉留下的更多是不肯辜负的责任和亲情,当初恋爱中那种寝食难安日盼夜想的情愫找不回来了。我觉得这真的不是善变,也不是失去了新鲜感,而是确实在长相厮守的日子里,你不会再有爱情。
我很确定,我曾体会的,胖子所体会的,所有在迷恋一个人时求而不可得的人所体会的那种让心脏微痛的酸楚,绝不是什么物理疼痛,它一定是什么微不可计的化学元素在分泌。
这种化学元素,就是爱情。
遇见12岁的自己
文/文星树
2006年的夏季,我12岁。蓬乱的短发、大大的眼睛、坍塌的鼻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个月牙的形状。
那时候,我上初一,穿着粉色的校服,白色的校服裤,背着硕大的书包。
傍晚六点半,我坐在空无一人的操场角落里,把头埋在臂弯内哭泣,阳光打在我的身上,我的短发变成了棕黄色,我的布鞋是绿色的,踩在操场的假草上,就跟假草一个颜色了。
“你好。”19岁的我一袭白裙,走到了12岁的我身边。
12岁的我先是啜泣了一下,把头抬起来,看着和自己有些相似的面孔,呆住了:“你是?”12岁的我一脸惊恐,脸上的泪痕还没有擦干净,鼻子红红的,眼睛红红的,阳光下更显得无助了。
“我是你啊。”19岁的我笑着答道,“19岁的你啊。”
“19岁?”12岁的我还是一脸茫然,在12岁的我的心中,19岁的我,应该懂很多道理了吧,应该连哭泣都不会了吧。“你好。”12岁的我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泪,对19岁的我挤出一丝微笑。
“怎么了?”19岁的我坐在12岁的我旁边,“一个人哭得这样厉害。”阳光打在19岁的我的睫毛上,温暖安静。
“我的小说又石沉大海了。”说完,12岁的我又啜泣了起来,哭的时候,眼睛里满是泪水,晶莹透亮,长长的睫毛,倒有些可爱了。
“又没投中啊。”19岁的我一把抱住12岁的我,安慰道,“没事没事,你很棒的。”
“我是不是不适合当作家啊?”12岁的我问19岁的我,抬起头,眼睛里满是渴望。
“怎么会呢?”19岁的我擦干净12岁的我眼里的泪水,“你不是有一篇诗歌发表了吗?”
“老师说这个是骗人的,是专门骗我们这些初中生的。”12岁的我语气里满是沮丧。
“哦,对哦。”19岁的我忽然想起,12岁那一年,我满怀激情地给一家报社投了一篇诗歌,结果报社来信说我的诗歌获奖了,让我交多少多少的报名费。
“我是不是很没用?”12岁的我问19岁的我。
“怎么会,你怎么会没用,你很棒的,你知道吗?19岁的时候,你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虽然稿费不多,但是你已经迈出了一大步啊。”19岁的我安慰12岁的我。
“真的?”12岁的我看着19岁的我,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你坚持了8年啊?”
“是啊,你记不记得,六年级那年,你说你的梦想是当一个作家?”19岁的我问12岁的我。
“嗯。”12岁的我停止了哭泣。
“你那时候多勇敢啊,全班同学都在笑话你,可你就是不服气,你相信你一定会当一个作家的。”19岁的我对12岁的说。
“那后来我成为作家了吗?”12岁的我问19岁的我,眼神里满是急切。
“以后会的。”19岁的我眼神坚定而美好。
“那这几年,有没有人笑我啊?”12岁的我问道。
“当然有啊,13岁那一年,你在班上办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杂志社,自己写作,自己装订,在班上供同学们浏览,同学们都说,就你那水平也想当个作家。14岁的时候,你的作文几乎每次都会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朗读,但是还是有同学说,你啊,就适合写作文,小说什么的,就算了。”19岁的我回忆起当年的故事,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好坚强啊。”12岁的我感叹道。
“对啊。”19岁的我摸了摸12岁的我的头,鼓励地笑了笑。
“那我就一直这么坚持吗?”12岁的我好奇地问。
“是啊,初中三年啊,你的零用钱,全拿去买信封和信纸了,你还给编辑打长途电话,一打就是十几分钟,现在想想都心疼电话费。”19岁的我继续说道,“你知道吗?那时候,你就是背着你这个书包,乐呵呵地跑到邮局去寄信,每次寄之前,还要拿着信放在胸口念念有词:编辑编辑啊,你一定要喜欢我的小说啊。那时候,就和现在一样,太阳要落不落的,可美了。那时候的你啊,还不懂得用电子邮箱,只好用最原始的方法,开始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