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阳春三月,对于穷人来说就是等待的煎熬,对于富人来说,就是踏春闻香的季节。
烟雨江南,杭州美景,在“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杭州城里面,真可谓是繁华异常。春天的气息,已经弥漫到了座城市的各个角落,从原来的春在野外,变成了春在家中。
赵府,这个充满奇花异草的后院里,更是美得不可方物。
一个小女孩正在院子里和一个妇人玩耍,小女孩长得如同瓷娃娃,粉嘟嘟的,煞是可爱。妇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一看就是她的下人。
“张妈,我们现在玩躲猫猫好吗?我躲你找,不可以偷看,要数到一百声才可以。”小女孩说完,笑嘻嘻的跑开了。
秦凌风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向温柔的母亲会对自己严生厉色。那个混蛋,明明是他的错,为什么自己的母亲要低三下四的去恳求他?
他想到这里,越想越气,不知道自己已经低头走到了赵府的后花园。
“咦,你是谁啊,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童稚的女音倏地响起,一个身穿华服的小女孩出现在秦凌风面前。
他冷峻地抬眼,想大声的呵斥来人挡住他的去路,然而这一切却在见到小女孩的那一刻变得烟消云散,自己有瞬间的失神。
那是一个四、五岁的女孩子,正张清澈灵动的眼眸,好奇地盯着他。白皙圆润的双颊泛着淡淡红霞,像极一个精致无瑕的瓷娃娃。
“啊!你流血了!”小女孩的眼在见到秦凌风的额上汩汩而流的鲜血时倏地睁大。
她圆滚滚的身子走向他,毫不犹豫地掏出怀中雪白的巾帕,往他的脸上擦拭。好像一个小媳妇在为自己的夫君擦拭汗水一样,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碰到了他的伤口。
秦凌风僵直着身子,鼻中充斥着小女孩软甜的香气,额头上感受到她温嫩的肌肤触感。不知怎地,竟令他有一点炫惑与悸动。小小的心灵上,爬上来一丝哀伤,这个世间除了自己的父母,还有谁会在意自己的伤痛呢?
“很痛吧?”小女孩皱着眉头,一边擦拭着一边轻声的说:“我知道的,上次我在玩,不小心跌了一跤,也是好痛、好痛的。不过我没有哭呢,大哥哥,你说我是不是很厉害?”说到这里,小女孩扬起微笑,那粉嫩的笑脸,显得更加的漂亮。
秦凌风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带着一丝防备地盯这个小女孩子。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孩子一定和那个混蛋赵富贵有关系,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关系。小女孩也不管秦凌风的淡漠,兴奋地捉着他的手,唠叨地说个不停。
“大哥哥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人,真是太高兴了。你来陪我玩嘛,我告诉你喔,我爹刚给我在院子里架了个秋千,还有啊,从京城里带回来好多好漂亮的布娃娃,我们要先玩哪一样?”她说道这里想了一下说:“还是先玩布娃娃吧,你愿意吧,大哥哥。”
小女孩很高兴,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同龄朋友的她,乍见秦凌风,恨不得将所有心爱的玩具和他分享。
或许这就是小孩子的天性吧,单纯,天真,不带有任何世俗的眼光,愿意付出自己的爱心。
秦凌风没有说话,任由小女孩拉着他走到一个房间里面。这座房间充满了可爱的味道,比起客厅的大气来说,显得很小巧,精致。
小女孩放开他的手,走到床边拿起一个锦盒。他看着小女孩从精巧细致的锦盒里掏出一件件昂贵的玩具。
秦凌风一迳沉默着,目光却渐渐转为冰冷。看来这个小孩子真的和赵富贵的关系不浅啊,难不成是那个混蛋的女儿?
小女孩随手丢在地上的一个布娃娃,打断他的想象,吸引住他的目光。
那是一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布娃娃,全身上下都是光彩夺目的服饰。
他还记得家里的妹妹向娘求了好久,娘始终不答应给她一个娃娃,那年好个容易把破得不能再补的衣衫凑和着缝了个娃娃,便是妹妹唯一的玩具了。她整天抱着那脏兮兮的布偶,视若珍宝。
而对这个小女孩来说,这京里来的锦织娃娃,竟只是她的收藏中最不起眼的一项。
他讥笑地扬起唇,发现连那布娃娃身上的衣服都好过他的。
贫富之差竟残酷如斯。
7
“大哥哥,我们先玩过家家好不好?”小女孩丝毫不觉秦凌风渐渐专寒的的目光,和满身冷酷的恨意,兀自兴奋而信任地瞅着他。“你扮演这个娃娃的爹爹,我扮演这个娃娃的娘亲。”
秦凌风终于说话了,只不过是一种如冰一般的声音,“你叫什么名字?”他寒着声问。
“啊,对了,大哥哥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我叫赵欢欢。”小女孩乖顺地回答。
赵欢欢?果然是姓赵的。那天就是……“那赵富贵是你的谁?”他问,虽然心中已有答案。
“那是我爹啊!你认识他吗?张妈说我爹是城里最棒最有钱的人!”小女孩的面容上有掩不住的骄傲,对父亲的崇敬毫不隐藏。
果然是那个混蛋的女儿,秦凌风抿紧了唇,双手不觉紧握。木得转身,大步流星的走出了房间。
“啊?大哥哥,大哥哥,你要干什么去,你还没有陪我玩过家家呢。”赵欢欢追了出来,拉住了秦凌风的衣袖,秦凌风厌恶的一甩,转头说:“你不要跟着我。”
赵欢欢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觉得眼前的大哥哥已经变得很生气。便在这时一个妇人的声音传来:“大小姐,大小姐,你在这儿,谢天谢地,你可让我找到了。”尖锐的声音伴着急促的脚步,由远而近的向这边过来。
赵欢欢对着来的妇人扬了扬脸,露出一个灿烂无比的微笑:“张妈,你过来了。不要着急,我正在和这个大哥哥玩过家家呢。”
张妈赶紧抱过赵欢欢,目光扫了一眼秦凌风,惊异的瞪大了眼睛。
“你是谁啊?你哪来的?”她厌恶的看着秦凌风,拿衣服上面全市污秽和补丁,一看就是一个活脱脱的乞丐。“滚远一点,我们家大小姐可不能和你这种小乞丐在一起玩。”
秦凌风一撇唇,心里面冷笑,你当我愿意和她在一起吗?她是那个混蛋的女儿,一定也是个小混蛋,哼。
想到这里,他冷冷地转身就走。对于秦凌风来说,他不屑对这个妇人作任何辩解,那既无用且无聊。
“不要!大哥哥不要走,陪欢儿玩嘛!大哥哥……”赵欢欢急得哭了,一把挣脱开张妈的怀抱,紧追着少年的背影。
秦凌风没有理她,兀自快步向前走。
“大哥哥,等等我。”张欢欢眼见秦凌风越走越远的身躯,心里面更加的着急,拔腿快跑追了过去,圆胖的脚步一个颠簸,砰地一声摔在地上。
“唉哟!大小姐!”在后面追赶的张妈吓得惊叫一声,连忙抱起赵欢欢。她一看,吓得双腿都发软了:“大小姐,你怎么了,大小姐。”
声音是如此的急切,又如此的恐惧。
秦凌风被张妈的呼喊声叫的忍不住回头,然而,却不如不回头。眼前的那一幕,让他有点发呆,忘记自己要干什么。
赵欢欢那白皙粉嫩的额头上,淌下一行触目惊心的血痕,那处淌血,和自己额头上的好像。
那一刻,他几乎要忍不住跑上前去抱起这个弱小的她,然而,当那一双即将要喷火的眼睛盯了他一眼后,他才清醒过来。赵欢欢是赵富贵的女儿,是混蛋的孩子,不值得可怜,不值得自己保护。
没错,内心中潜藏的仇恨阻止了他的冲动。秦凌风冷冷的看着张妈快速的抱走小女孩。只不过,赵欢欢不顾头上的疼痛,依然在叫喊着他:“大哥哥,大哥哥,不要走,我一会就出来和你玩。”她拚命在妇人的怀中挣扎着。
这一次张妈可不会松手了,她怕小姐会再一次出意外。这都怪那个小乞丐,想到这里,张妈狠狠的瞪了秦凌风一眼:“快滚。”说完这句话,便迅速的消失在走廊尽头。
秦凌风站在空无一人的院子中许久,心里面渐渐的升起一种模糊的伤感。不知道是在为母亲,还是为自己,还是……那个只见一面的赵欢欢……
都有吧,只不过,这老天爷也太喜欢开玩笑了,他的伤,似乎,注定了由她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