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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非常奇怪人们对第一次那么在乎,尤其男人,娶不到“原装”女人是奇耻大辱,站在镜子前,好像头上有顶“邮电帽”。这个第一次当然不是指第一次吃螃蟹,是女人的贞操。我相信贞操这个词,不是为了女人的第一次而设计的。然而,用上这个词代表女人的第一次,更能突出它的神圣、它的不可侵犯,甚至不惜让女人以死捍卫。当然了,也有某些女人为体面地交出贞操而结婚,目的是得到彻底的解放。有趣的是,作为男人的第一次,绝对与贞操无关,看重的角度大大不同,似乎将第一次献给老婆以外的女人,更值得标榜。所谓只有处女无价,没有没处男值钱。较真地讲,不关大男子主义的事,错在上帝。女人再怎么说也有块阵地可坚守,而男人真正的第一次非常凄惨,往往交付给朦胧的春梦。以至于,仿效女人,需要一个对象来结束虚假的第一次。

说起来,我记不清第一次的对象是什么模样了?那一晚,头一回喝醉酒,表面豪爽,清醒后只记得四只乳房,一张脸都没有印象。我从不刻意去牢记第一次,偶尔念到,因为那是我表演生涯的处女作,被迫附带回味。

“喂,山哥,等一下!”

我刚下晚自修经过学校大门,自行车车没停,右脚像狗撒尿一样向大门的守卫做了一次下车的动作,脚尖点地,重新坐上座包。玉米子从街边闪出,拦住我的去路,

“是你!有什么事?”我刹死自行车,一脚撑地。

我们工厂子弟讲普通话,与怀城本地子弟是有区别的。除了比我小的厂子弟,直呼我为山哥的,不是我亲近的同学,就是有求于我的人。玉米子算不上我可以撒尿泡饭的死党,这小子跟我同桌过一学期,应该属于后者。我的脾性是,只要不为难,很少拒绝助人,这也是我没机会打架的缘故。

“我记得你有一间房,去你那滚一晚,行吗?”玉米子边说边点上一支烟,想给我一支的,有老师经过,又收了回去。

“行,走吧!”我半年多没看见玉米子了,这小子高二第二学期被开除学籍。他在我们学校是个传奇人物,传奇的内容是,跟过不少女人上床。在我们那个年纪,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他被开除的原因,是和他上床的一位老师的女儿肚子大了。犯这样的错误令不少同学羡慕和佩服,我却不以为然,我见过那位老师的女儿,长得实在难看,我认为犯这种错误的人是个笨蛋。

那时,我家还没搬到怀城市里,我们厂在市里有不少空闲的房产,老娘托关系搞到一间小阁楼,我的哥哥姐姐都是从这间阁楼考上大学的,最后轮到我一个人使用,偶尔有同学留宿是常有的事。我安排玉米子睡二哥留下的床,小阁楼是个直套,由里外两间构成,这小子来回认真巡视,不像是来投宿,像来购房。

“山哥,搞点宵夜回来怎么样?”玉米子递给我一支烟,笑容诡秘。

第二天星期六,我同意了,为难的是,口袋的钱不多,搞不出什么像样的宵夜。

“你等着,我去买。”玉米子将一包“红塔山”扔到书桌上,吹口哨走了。

玉米子一直是学校最时髦的男生,有花不完的钱,后来知道他老爹是某个银行的行长,也就不难理解了。

半小时后,玉米子带回来一摞快餐盒,十几串烤肉,还有四瓶啤酒两瓶白酒。

“哪吃得了那么多?”我望那几瓶酒,打开快餐盒,摆在放茶壶的小圆桌上,里面是两盒炒河粉,一盒炒鸡,一盒炒田螺。

玉米子没坐下,又拿出一包“红塔山”点上一支,笑容还是异常诡秘,凑近我耳边说:“劈锅吗?”我惊得忘记点烟。

这是一句黑话,不知道从哪传来的?也不知道谁发明的?听不懂黑话的男生很丢脸,我自然下过功夫收集研究。“劈锅”又称“劈锅头”,锅头泛指烂女人,全部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找烂女人鬼混。这与花钱****不同,全凭本事免费。不过,我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这两个字怎么跟搞烂女人扯到一块?

玉米子帮我上烟,老实说这么好的烟,以前只抽过半支,还是某个同学慷慨相赠。虽说我不是模范生,但我老爹信奉“棍棒出好崽”,出格的事,我一般只敢想不敢做。然而,玉米子的话像挑战,见我犹疑,嘴角露出嘲笑。我恼火地骂道:“你他妈骇我呀?这么晚了哪去找锅头,要当强奸犯,老子不陪你!”

“就在门外,一人一个。”玉米子漫不经心地吐出烟圈,潇洒地打了一声口哨,眼神再一次向我挑衅。

我明白了,这王八蛋是看中我的小阁楼既安全又不花钱,还能送我一个顺水人情。我第一反应是想把他扔下楼。至今,我仍惊讶于当时我的转变是多么的敏捷且自然,我叼烟在口,走出门外,果然有两个女人,说不上漂亮,很妖艳诱人。我大咧咧地一手搂一个进门,望玉米子说:“是你带来的吗?你小子怎么可能认识这么漂亮的美女。人家找我的。对不对?”

“是啊,我们不认识他。”其中一个女人笑嘻嘻附合我的话,玉米子看傻了眼。

除了衣装,我的相貌身材比玉米子那瘦猴样胜出几条街,而调情的技术,电影、电视没少教我,剩下的事,不用参照***我也胜任。我装出很老练的样子,托住女人的屁股放到大腿上,边吃宵夜边让她感觉我的力量。先前,玉米子大概有所担心,想给我撮合一下,看见女人主动跟我打情骂俏,最后笨嘴笨舌当配角。

我很奇怪,我一点也不紧张。平时接近女同学,甚至是接近从小一块长大的芬兰也非常腼腆的我,居然抢先出手,把我认为比较顺眼的一个女人占为己有。四个人喝完所有的酒后,衣服也不见了,我的嘴巴咬下女人胸罩的那一瞬,找到了三级电影里男主角的感觉,演得相当投入,女人也夸我是床上高手。

第二天,玉米子五体投地说:“山哥,看不出你平时装得那么正经,想不到我的马子也甘愿让你上了,你玩的女人肯定不比我少。”

女人是男人的镜子。我之所以感激玉米子,回忆我的第一次,不是对性爱最渴望的时候,他给我“送货上门”,即使没有他,我相信我自己办到也轻而易举。我是有许多理想的人,小时候,第一个理想是当解放军,一点点长大,又想当科学家、当政治家、当音乐家、当资本家、当运动员。还不止是崇高的理想,甚至,有次看了一篇关于“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文章,我曾想过将来当一名从良的流氓。总之,我希望我有一条精彩的生命,或者说,我希望我的一条生命能活出多条生命的精彩来。然而,令我苦恼的是,有一些人,我永远也当不了,比如毛主席的孙子,李嘉诚的儿子,或是当一名克拉克.盖勃那样的白人,当一名迈克尔.乔丹那样的黑人。因此,我感激玉米子,是我的第一次,意外地挖掘出我的表演天才,令我茅塞顿开,终于找到能够帮助我实现理想的方法,那就是当演员。

那一晚,对我的影响是深远的、多个方面的,至今还在延续。兑现最快的是,老爹不知从何听闻,怒发冲冠,倒抓铁铲,在我背上狠狠的来了两下。我像兔子一般蹿出家门,拔腿狂奔,老爹穷追不舍。我们爷俩一前一后,从厂区跑到市里。正当我穷途末路时,老爹摔倒了。要知道这一段距离有七公里之遥,老爹已经年近五十,不再是篮球场上那个跑不死的厂队中锋了,一不留神,崴伤了脚。我趁机找到和解的台阶,不顾劳累,咬牙将他背到医院。这以后,老爹换了一种教育方法,我不再受皮肉之苦。

当时,倘若我与生俱来的体育天才受到足够重视,并且加以运用发挥,相信我全家人都会双手赞成。可是,我却更青睐我的表演天才,并且不遗余力地去学唱歌,学舞蹈,学演戏,拜访了怀城所有稍具名气的艺人,学业自然荒废了。老娘说:“完了,好好一个人变成了疯子。”老爹说:“早知道是个垫窝猪,当初不如把他做了!”

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芬兰一个人支持我。芬兰是我们厂子弟的一枝花,十四五岁便出落得如花似玉,上高中起,我自作主张,私下拿她与我配对。漂亮女孩子引人注目,也容易被人欺负,我是她的保护伞。她心里想什么我不知道,但每逢星期天踩车回厂,不是我在路口等她,就是她在路口等我。

女孩子懂事早,芬兰也一样,说话像我大姐。她父亲是知青出身,在厂里当木工,不是一般的木工,是个会制作小提琴的木工。以我看来,还是个非常棒的提琴手。芬兰家中,有许多我梦寐以求的电影光碟和文艺书籍。如果我是武侠小说的主角,芬兰就是给我提供武功秘籍的人。

教我学艺的老师,也认为遇上了天才,我不费吹灰之力,考上省城的艺术学院,就是最好的证明。

认真想起来,芬兰在她上大学那年就开始跟我分道扬镳了。

艺术学院肯定是全省高校美女最多的,我找女朋友并不困难。碰上女生约去跳舞、看电影或听音乐会什么的,我都拒绝了。我不喜欢这些个性张扬,作风大胆的女生,有次去水库郊游,全班女生当着男生的面脱下衣服,换上比基尼,有几个干脆裸体下水,我是男生当中惟一一个转头的。我想,我不可能在她们当中挑女朋友,我老爹也不可能让我娶这种媳妇。同时,我的自卑感不时作怪,学艺术似乎是城里人或有钱人的专利,艺术学院学生不是省城的,就是各大地级市的,县里来的屈指可数,且基本上是富家子女。怀城又小又穷,许多人是第一次耳闻,曾有同学问我“你们能吃上米饭吗?”意思是我这种乡下人饭没吃饱,学什么艺术?我当然予以反击,但处在这些生活优越的城里人当中,难免有点自惭形秽。

不管专业课、文化课,我不比城里的同学差,当然,某些方面的缺陷,我永远无法弥补。比如钢琴,到艺术学院后,我才真正触摸过。而有的同学,从小以钢琴为伴。钢琴是乐器之王,学艺术的人不会弹钢琴,就像厨师不会切菜一样不可思议。所以,尽管钢琴课是选修课程,但我所花费的精力,远远超过其他的专业课。

每天,我大部分时间练钢琴,从不缺席钢琴课,每次都准时来到钢琴老师的琴房。

有一天,推开钢琴老师的琴房门,里面琴声缭绕,琴凳上坐的却是一个黑衣女生,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行云流水般奔走,身体婀娜多姿地随着音乐节奏摆动,宛如在钢琴上舞蹈。一点不矫揉造作,也不像演奏家那样自我陶醉,动作夸张。我看呆了,这大概就是老师所说的人琴合一。

琴声嘎然而止,女生转过头来,我和她打个照面便低下头,手里的琴谱掉了,我手忙脚乱去捡,口中结结巴巴:“啊,我……啊,对不起,走错门了。”

女生美目流盼,表情矜持地打量我说:“你没走错呀,胡老师马上就来。”

“啊,我、我到外面等他。”我狼狈地出门。这是到艺术学院以后,第一个令我神魂颠倒的女生。怎么以前没见过?艺术学院不大,连带附中加一起不过六七百人,看来我对女生失望为之过早。

“哟,雷山,怎么站门外?”胡老师来了,“进来,给你介绍一个人,这是婷儿。”

老师?这个女生是老师?我吓了一跳,看上去年纪比我还小?我心里疑惑,也可能更多是失落。

胡老师又说:“你不是去学国标舞吗?婷儿也去学,她想找个舞伴,我推荐你。”我像犯错误一样点点头,来到省城,我学艺的劲头没有停止,选择的机会多了,我挑了冷门的国标舞。

那位婷儿站起来了,羞涩地微笑不说话。我注意到她的身材比胡老师还高,我不敢平视,这个女人让人无法屏息静观,尤其被她的惊艳所迷惑的时候。

“不错吧?我的学生又老实又勤快,个头和你最般配,他做你的舞伴再合适不过了。”胡老师大拍我的肩头,像在推销新产品。我居然不生气,反而担心他推销不出去。若在往时,谁这么作践我,天皇老子也要和他翻脸。

“雷山,星期六给我打电话好吗?”婷儿同意我做舞伴了。她走后,胡老师高兴得忘记上课,破天荒给了我一支烟说:“她是……啊,我同学,啊,我师妹,啊,话剧团的。女人家学国标舞我不放心,那种舞我见过,又是搂抱,又是相互挑逗,你做他的舞伴,嘿嘿……”他又拍拍我的肩,意思是放心了。

我隐约猜到了他们的关系,只是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是同学?胡老师已近三十,而那位婷儿再会打扮也不可能跟他同龄,除非整容。不过想到我们班上也有比我大六七岁的同学,也就懒得发问了,因为考艺术类可以放宽到二十六岁。

“来,上课!”胡老师抽完了一支烟才想起上课,“贝多芬的小步舞曲,先听我弹一遍。”

胡老师有一双异乎常人的大手,小指和拇指张开能按下十个键,他说李斯特也只能按十一键,让我佩服得不行。

我不再想那位婷儿,她成了我的舞伴后,我也能够很自然地与她相处。一来她是胡老师的女朋友,二来我有芬兰。我认为我在恋爱,芬兰令我神魂颠倒多年了,她仅仅有过一次。

应届高考,我的目标直指知名的电影学院或戏剧学院,专业复试后被淘汰,而文化分,连中专线也过不去。第二次高考,老爹下死命令,再考不上,乖乖回厂给他当学徒。当时,我大哥大姐已大学毕业,家里不再捉襟见肘,且多了两个生力军。否则,头一年名落孙山,我已直接成为工人阶级。这样,我考上艺术学院后,原本比芬兰大两届变成了大一届。

芬兰的高考分完全可以上省外重点,她是看中省城这所大学的计算机专业,还有一个难以言表的原因,外省重点的学费、生活费太高,她家经济状况促使她做这个选择。我自然求之不得,亲自送她去学校报到,又领她玩了好几天,我已在省城呆了一年,当向导自然是个理由。作为艺术学院的男生,没有女朋友是件十分丢脸的事,我恨不得让全校的人知道她。可惜,她从没来找过我,甚至连艺术学院怎么走也不知道。

尽管如此,每逢周末,我必往芬兰的学校跑。一天早上,准备请她去看早场电影。来到她们寢室外,刚要敲门,听到芬兰跟同学议论我。

“别装了,是你男朋友吧?帮你跑上跑下的。”

“才不是,我们同一个厂的子弟,从小熟了。”

“我看那人不错,比咱们学校那些男生强多了,他哪个学校的?”

“艺术学院。”

“哇,难怪这么帅,你真会挑人。”

“别瞎说了,没听见过吗,那什么无情,戏子无义。”

“****无情,戏子无义。嗯,搞艺术的男人,的确没几个好东西。”

我怀疑说话的人不是芬兰,门也不敲,撞了进去,我的怀疑是错的。到剧团以后,我才知道,一个人如果把艺术当爱好,那会显得你很高雅,很有品味,很有内涵。如果你以艺术为职业,意味着你永远选择了低贱。大概以前芬兰支持我学艺,也没想到我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我离开的时候,芬兰象征性地追出门,没有一声挽留。后来,倒是给我写了一封长信,什么年纪太小,学业太重,不想过早恋爱云云。再后来,发生了蓓儿眼上错床,我也很知趣,不再去她们学校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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