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动物不同,人具有精神属性,“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分开来。”〔18〕人的意识由理性、情感、意志三部分组成,其为意识的存在物也分别表现在这三个方面。1、人具有理性。人作为意识的存在物首先表现为人具有理性。一般而言,理性就是思维。黑格尔说:“精神一般就是思维,人之异于动物就因为他有思维。”〔19〕这种思维可以在事物表面的、现象的、个别的、片面的认识基础上,通过抽象与概括把握事物的本质与全体。这种活动是人在保持自身存在,追求自由过程中的一种自觉的能动活动,是人的主体意识的最高表现。“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20〕人却不同,人不仅能够把自己同客观对象明确区别开来,而且能把握、认识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还能根据自身的需要、愿望和能力,对客观对象作出有效反映和改造,进行一种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1〕人在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中,创造着自然,创造着人和人类社会,并实践着自由的理想。2、人具有情感。在人有意识的活动中,总是伴随着一定的情感。情感以认识为基础,是一种价值感受和体验,包涵着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它能够调解和调动人的意志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不同情感造成主体对客体的不同态度,从而驱使主体以不同的精神状态去从事活动。”〔22〕如果在实践中充分调动和发挥情感的积极作用就能使人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如态度积极,思维敏捷,想象丰富等,并能使人最大限度的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工作效率高且工作成绩好。反之,则完全不同。因此,调解和控制好人的情感,充分调动和发挥情感的积极效应,将会使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追求自由的实践活动也将会更加自觉、充分和有效。3、人具有意志。意志就是人在追求某种目的和理想时所表现出来的自我克制、勇气、毅力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它对人的行为具有支配和调解作用,表现为或激励和推动人为追求、达到某一理想目标而行为果决、坚忍不拔;或抑制和防止人为某一理想目标而采取行动,并表现出犹豫不决、瞻前顾后。所以当目标已经确定,且经过论证为合理时,必须要有十分坚强的意志,而不能有任何怯懦。马克思根据其对意志的认识及自己的感受在《〈资本论〉法文版序言》中写到:“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23〕列宁在谈到工人阶级解放历史重大任务的时候也谈到:“工人阶级的决心,它实现自己‘宁死不屈’口号的坚决意志,不但是历史的因素,而且是决定一切、战胜一切的因素。”〔24〕总之,理性、情感和意志比较完整的体现了人是意识的存在物。
上面分别阐述了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意识存在物。这三者之间并非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关的,事实上它们彼此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人就是自然、社会、意识三位一体的存在物。在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同时,也包涵着社会因素和意识的参与,所以马斯洛(Abraham Maslow)说:“人类没有本能,只有本能残余。”〔25〕不无道理。同样,在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时,又包涵着自然属性和意识的渗透。人在社会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并在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着一系列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还有,就是在人作为意识的存在物时,也包涵着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因为意识的产生要以人的自然存在为基础,同时,它还能“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人们来往,也就是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26〕总而言之,“自然属性是人的存在的基础,精神属性是人的存在的灵魂,社会属性是人的存在的本质”。〔27〕
二、“以人为本”的本
(一)本的理解
“以人为本”的重要概念是本,它是“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具体要求。关于本需要首先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何为本,即本究竟指什么?事实上,本是一种存在,且是一种自然的原生的元存在。那么,存在又是什么呢?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存在就是实体,以及由实体所引起的数量、性质、关系等范畴体系。它们构成了整个世界。我们可以说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存在都是宇宙之本,因此,本是多样的,且每一种本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如我们可以说日月星辰的存在是合理的,山川河流的存在是合理的,花草树木的存在是合理的,飞禽走兽的存在也是合理的。所以本就其本身而言,无所谓高低贵贱之分,也不应以任何一种本为宇宙中心之本。总之,对本的原始理解不能从狭义的本体论出发,而应该以广义的本体论为依据。
(二)“以人为本”的现实依据
既然本仅仅是一种存在,无高低贵贱之分,也就无宇宙中心主义之争,那么为什么在人出现以后,人又要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呢?这一理念合理吗?提出它的现实依据又是什么?这是关于本的概念的第二个问题,也是本节讨论的一个重点。我们知道人是万物之精华,是万物之灵,在宇宙万物中只有人有意识,并能将自己同其它事物区别开来。从本的原初意义上看,人与其它事物一样都是宇宙间的存在,他们的存在都是合理的,他们之间应存在着共生关系。但是,就在人与它物的共生中,人认识到了自己不同于其它万物。
1、主体性地位。人认识到自己不同于其它万物首先表现在人在宇宙万物中占据着主体性地位。在谁为宇宙万物之主宰的问题上,人从以神为万物之主宰转变到以人为万物之主宰的观念上来,确立了人在宇宙中的主体性地位。这种认识上的转变是对人的自身存在的认识结果,是最终确立“以人为本”理念的认识基础。人在宇宙中的主体性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主体性需要。人原本是一种匮乏性存在。所谓匮乏性存在就是指人在存在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都无法自己给自己提供。这就决定了人必须要不断同自然界交往,进行各种各样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来满足人自身的生存。因此,人的主体性需要是人的主体性存在的基础性层面。人的主体性需要是多种类、多层次的。作为自然存在物,人有物质的需要;作为社会存在物,人有交往的需要;作为意识存在物,人又有追求真、善、美的需要。而这些需要都只能在主客体的交往和构建中才能实现。需要的主体,即需要的承担者就是人;需要的客体,即需要的对象来源于自然和社会。主体必须建立起超出客体的主体性地位,这样才能从客体中获得自身的需要。这也“意味着主体对自身当下存在的超越,意味着主体对自身当下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超越。”〔28〕正是这种超越,人需要的对象,需要的层次在不断扩大和提高,人与其它万物的区别也越来越明显,这也标志着人在宇宙中主体性地位的逐渐确立。
(2)主体性意识。人是意识的存在物,是宇宙中唯一一个具有意识的存在物。人的意识是极其复杂而独特的,一方面它直接表现为人的精神需要,即对真善美的需要,另一方面它又与人的物质需要、交往需要等相联系。正是由于这种意识的存在,人把人自身同外界联系了起来,这是人的主体性存在的中介层面。由此可见,人的意识活动首先是一种对象性活动,它总是由主体指向客体,在活动中,通过实践过程将主体之理性、情感、意志传达给客体,使客体发生顺应主体性性意识的变化。人的意识活动还是一种超物质性的心理活动,具有很强的能动性特征。一方面它能够将客体的特征、规律反映到主体,使主体能够做出一定程序上的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另一方面它又能够按照主体的需要通过主体自身的实践去改造客体,从而使客体成为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对象。因此,人的意识——这种超物质的存在——通过实践将主客体联系了起来。这就更加确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主体性地位。
(3)主体性实践。主体性实践是主体性需要和主体性意识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它是主体从需要出发,以意识为中介,现实地将客体转化为主体需要的活动。首先,主体性实践产生于主体性需要。主体性需要是产生主体性实践的原动力,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主体性需要,就会有什么样的主体性实践。其次,主体性实践需要以主体性意识为中介。任何主体性实践都不是无目的的实践活动,都是在主体意识的参与、指导之下进行的表现主体一定思想、情感、意志的实践活动。最后,主体性实践最终要表现为客体发生合乎主体需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主体所需要的客体性质的变化和客体存在方式的变化等。当然,主体性实践在改变客体的同时,也进行着对主体自身的改变。如主体性需要的变化或主体性意识的变化。但无论如何,主体性实践活动是将主体性需要、主体性意识以及被改造客体的三位一体的现实性活动,是主体性地位最完整、最具体、最现实的层面,它最终确定了人在宇宙中的主体性地位。
2、主导性作用。人认识到自己不同与其它万物其次表现在人在宇宙万物中起着主导性作用。在人没有产生以前,整个自然界按照其本来固有的规律和运行方式运动着。在人出现以后,这一切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即在自然界一定的范围内,已经有了或将要印上人的痕迹。这种痕迹在不断扩大、加深,将来有一天整个宇宙都有可能按照人的意识运行。具体来讲,人的主导性作用表现在:
(1)人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主人。前文已谈到由于人的匮乏性的存在,人的物质需要必须取自于自然界,在人与自然之间不断的物质交换中,人形成了一种既得能力——生产力。当然,这种能力只有在一定的劳动组织方式中才能实现。这种能力还随着人的认识能力、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劳动组织方式的不断改进而不断增强。于是,人由原来在自然界中被支配、被服从状态渐渐具有了根据其需要(当然,包括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而支配、控制自然的能力,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与此同时,人也渐渐有效地影响、支配和控制着人类社会自身,成为人自己的主人。关于此,可以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来分析、认识。在理论上,恩格斯从认识论角度做了科学论述。他说:“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9〕就是在恩格斯所生活的年代,即一个“可以称为从实际发现机械运动转化为热到发现热转化为机械运动这么一段时间的历史”〔30〕中,人类也显示出了在自然界中的巨大的主导性作用。此外,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等文中又对人的这种巨大的主导性作用做了预测。他说:在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已往的一切都大大地相形见绌。”〔31〕“随着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的政治权威也将消失。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32〕从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基本结论:人终将成为自然界的主人,自然界将按照人的需要、人的愿望发生变化,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的实现提供坚实、可靠、丰富的物质基础。此外,人也能真正成为人类社会的主人,并改造着人类自身。这种改造着重体现在人通过有效的、科学的劳动组织方式,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充分调动、发挥人的积极性和潜能来实现人类的美好理想。总之,从理论上讲,人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都起着主导性作用。在现实发展中,科学呈现出具体感性程度次第增强和普遍理性程度亦渐次增强的态势。〔33〕在人与自然不断的物质交往中,形成了涉及各个领域的科学知识,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现代科学呈现出向分支化、深度化、交叉化、边缘化、综合化的发展趋势,其结果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在各个科学领域中具体感性程度次第增强,也就是从宇宙的微观领域来讲,人将渐渐地完全起着绝对的主导性作用。如生物基因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特别是人类基因组研究的重大突破就是其中一例。与此同时,在人类意识的参与下,人不仅能够深入到宇宙的微观领域,而且还能跳出微观领域,进入到宇宙的宏观领域,呈现出关于整个宇宙的普遍理性程度亦在渐次增强的发展态势,从而可以设想关于人类如何向前发展,以及根据人的需要和追求设计人类美好未来的蓝图。如从2030年人类登陆火星计划可见端倪。总之,从科学的这两种发展态势来看,人日渐成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主人,人开始掌握和控制世界的命运,并按照人的需要和追求改造着自然和社会。
(2)人具有把握整个宇宙的智慧——哲学。人是意识的存在物,人除了能在意识的参与下形成关于各个领域的科学之外,还能在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参与之下,形成超越现实世界的对整个宇宙进行理性把握的智慧——哲学。
人在意识的参与下,在实践活动中,具有形而下和形而上两种能力,它既能带人深入实际,进入形而下的实地研究,有能带人登堂入室,进入形而上的境界,把握宏观与未来。同时,这两者之间又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相互交织一起的。在哲学和科学之间,“前者离具体界远些,后者离具体界近些。这便产生了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后者受前者的规范指导的这样一种科学与哲学的关系。”〔35〕所以爱因斯坦也发出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研究之母这样的感慨。科学不能脱离哲学的宏观与方法论指导,否则就会失去目标和方向。哲学也不能脱离或凌驾于科学之上,否则将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总之,科学与哲学在人类的智慧里程中是融为一体的,并将在未来的更高的层次上,达到更紧密地融合和统一。科学知识的拥有,特别是哲学体系的建立,最终使人在宇宙中的主导性作用得以充分地展现。
(三)“以人为本”的实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