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一年多的艰辛努力,《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一书终于与广大读者见面了。本书的付梓,首先得益于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央项目办提供的参与防治土地退化项目法规政策能力评估的机会,使我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到综合生态系统管理这一先进理念。其次,得益于国内外有关环境保护专家、法律专家的培训和指导,并吸收、借鉴了他们的研究理论和工作成果,在此,谨向亚洲开发银行环境法与政策专家lan hannam博士、马克姆、布鲁斯博士,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蔡守秋、王树义、柯坚、杜群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周珂、王灿发教授,GEF—OP12中央项目执行办张卫东先生、张凤春博士、王虹女士,表示衷心感谢。第三,本书第十六章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法律质量评估方法、第十七章甘肃省防治土地退化法规政策和机构能力建设评价综述是由甘肃省防治土地退化法规政策评估顾问组的万宗成、卢效东、李高协、殷悦贤、李春光、马占颖、陈继军、魏纯德、相军伟、寇明逸、徐润莉、徐辉同志,以及参与此项工作的崔锦云、刘兴贵、戚笃胜、王唯成、唐继荣同志等共同参与完成的,在此对他们的密切合作和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对甘肃项目执行办李万江、郑克贤、王耀林同志给予的支持和帮助一并表示感谢。
在编写本书过程中,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杨作林同志,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杨兴昌、马发明同志给予了鼓励和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谢意。由于经验和水平所限,错误在所难免,期盼有关专家、学者不吝赐教。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如何将这一理念和方法运用到管理决策和工作实践中,使其深入人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推行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任重而道远。我国防治土地退化和生态保护领域在经验与技术上与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相比,还相对落后,有一定差距。今后,需要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领域是:保护性农业、协调机制、环境能力、政府和社区的合作关系与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土地评估、农民组织等,希望更多的有识之士能够参与到这些研究领域中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及其法制建设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作 者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