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再精干的人也难料到。明代万历《新会县志》有几句话颇有意思。曰:正德、嘉靖以前,做官的人两袖清风而归者,宫里相慰劳,啧啧赞颂;反之,则不理他们。嘉靖、隆庆以后,“仕之归也,不问人品,第问怀金多寡为轻重”。社会风气竟然变得如此,明朝的创建者朱元璋怎么也想不到。
朱元璋建国后的改革力度不小,不仅一下子把奉行了 1600 年的丞相制度打破了,而且监察、惩治违纪的措施也比他前面的皇帝细密、严酷。在他的统治时期,“重典治吏”的色彩一直不减,换来的当然也是官员的“洁己爱民”。
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有许多条件,之一就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朱元璋及其子孙,在监督方面是如何改革的呢?简而言之就是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督。一是建立都察院,行使中央监察机构的职能;二是加强地方监察制度,全国分为十三道,设置监察御史 110 人。除此,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监督机构——“厂卫”系统。“厂卫”其实是特务组织,发挥着特殊监察作用。“厂卫”是明代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内行厂的简称。锦衣卫初建于明洪武十五年(1382 年),明成祖时又进行了一些革新,增置了专治诏狱的北镇抚司,把旧镇抚司改为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成化年间诏狱从锦衣卫独立出去。锦衣卫专事侦缉“盗贼奸宄”的职责,可秘密逮捕、审讯、关押刑罚臣民。
东厂、西厂、内行厂则是宦官控制的特务组织。东厂设立于永乐十八年(1420 年),权力很大,甚至可以监察锦衣卫。西厂设立于成化十三年(1477 年),其职能与东厂相同,但权力超过东厂。内行厂设立于武宗时,其地位又凌驾于东西厂之上,可以对东西厂进行监督。
机构健全了,设立的法条也相当严厉。
穷苦人出身的朱元璋对官吏有自己的认识,主张治乱世用重典。他认为,“吏治之弊,莫甚于贪墨,而庸鄙者次之”。他敕谕刑部:“官吏受赃者,并罪通贿之人,徙其家于边。”同时对贪污罪有非常详细的惩罚措施。比如官吏贪污“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就连因公乘坐官畜车船附载私物重量,也有规定,超过了要处刑。
如乘官畜者,“除随身衣杖外,私驮物不得过十斤,违者五斤笞一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乘官船车者,“私载物不得过三十斤,违者十斤笞一十,每二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七十”。我们常常觉得过去的法条太粗疏,动辄某罪判多少年至多少年。朱元璋在这点上则有独到之处。可惜,让社会飘拂腥风血雨终归不是常态。朱元璋去世以后,他制定的许多法律名存实亡。
天衣无缝的机构设置,再辅以细密、严厉乃至残酷的刑惩,大明江山表面坚固如铁桶。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朱元璋的子孙遇到了不留痕迹的腐败现象——“雅贿”。
所谓“雅贿”,猜测起来,可能不以黄白之物往来,而代之以古玩。
《天水冰山录》是严嵩被抄家时家产的登记簿,其家产之多足以使人目瞪口呆。田产、金银财宝、绫罗绸缎、钟鼎彝器,不必说了,并有“古今名画手卷册页,共计三千二百零一轴卷册”。其中有吴道子的《南岳图》、王维的《圆光小景》、宋徽宗的《秋鹰》、宋高宗的《题王仲珪梅》、苏东坡的《墨竹》、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等。
严嵩在明代嘉靖年间曾任内阁首辅,世宗对其多有褒奖,如赐严嵩“忠勤敏达”的银印,赐其藏书楼曰“琼翰流辉”,奉玄之阁曰“延恩堂”,赐字幅曰“忠弼”等。严嵩最后落入凄凉的下场,这个责任一在于严某自己,一在于严某所处的环境。人们不能只看到严嵩的下场,更应该看到那个专制的环境。
朱洪武时代,正是乱世转入治世的时代,可谓百废待兴。那时严刑峻法也好,皇帝谨身节用也罢,都是通用的手段。朱元璋最大的贡献不在于铁腕治贪,而是他对官员队伍有一丝怀疑,这种怀疑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源于实际,源于元末官民关系,而且这种情绪一直伴随他的一生。
他所以调用一切手段预防、惩办官员的贪污腐败,可以认为是怀疑之后采取的措施。那些措施,在只须对君主负责的专制时代是奏效的,尤其在经济不太发达的专制时代效果会更加明显。然而,当皇权的威严程度减弱,或者国家的经济有了好转之后,如果他的后人还是一如既往实行过去的政策,就会捉襟见肘,漏洞百出。最明显一点,朱元璋制定的刑律中,找不到以古玩受贿这一条。赏古玩,弄奇石,是与富庶相连的,朱元璋时代,哪里能够预见这些?
但,雅贿也是贿。正如来源不明的财产,也是用贪腐换来的。浙江总督胡宗宪花费数百两银子购得《越王宫殿图》、《文会图》,进献严嵩,还不是要得到好处。以收藏文物的名义受贿,对朱元璋的子孙而言,也未必识其“贪”的实质。明中晚期权贵青睐古玩,既能说明社会经济发展了,也能说明法条已经滞后,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尤其专制社会,官员的行为只要对皇帝负责就行了,拙于了解实际的皇帝,很可能悠哉游哉,感觉很不错。
字画既然可以用作求取官位的“敲门砖”,价格也就陡然上涨。王世贞说:“若使用事大臣无所嗜好,此价当自平也。”理自固然,可惜只是空洞的假想,丝毫没有脱出寄希望于个人品行的套路。杜绝雅贿,扩展开来说,杜绝贪腐,靠这种抽象的希望,能行吗?没准那些官员一面向皇帝表白自己如何清廉,一面张开血盆大口,吞进社会财物。
啰嗦这么多废话,归结为一句就是:朱元璋的经验只会在专制社会起作用,除了他对官员的怀疑态度,都与民主社会无关。在专制的前提下,朱元璋可以把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因为那时,不管是君是臣是民,都长久浸泡在专制氛围内,一切都会十分奏效。然而随着岁月流动,他的措施未必适合于以后的王朝。对非专制的体制而言,他的经验更起不了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