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吧!”
就因为古晔的这句话,程云觉得喧闹的场所顿时变的寂静无声。此时她的表情更不是能用目瞪口呆所能形容的。绝对比被雷劈到还要精彩。向来感情不外露的她也会有这种表情,真是难得。
“你在开什么玩笑?会死人的。”找回自己的声音,恢复往日的神态后程云愤恨的瞪着罪人,活象要把他生吞活剥似的。这人有病,需要隔离。
“我没有在开玩笑。”古晔异常慎重的强调。谁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儿开玩笑?真是的,相识这么久还不了解我吗?大概是自己做人太过于失败,真话假话都让人分不清。不过没想到程云也会这么认为,太让人伤心了。
“这种事儿多的是女人想和你合作,大少爷请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她还不想死。程云也不是省油的灯。这又是唱的那出戏?受什么刺激了不成,怎么脑袋变的不正常了?唉,八成是中邪了。
“我知道,但你是最合适的。”古晔不紧不慢的回答。古夫人的称呼非她莫属。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行情。光是今晚在这儿的收获就够有看的了。刚坐下多久?送来的饮料十个指头都数不完,更别提暗送秋波的。唉,都怪自己,没事儿长这么帅干什么,又不是祸水。可是为什么程云对我没兴趣呢?说成祸水也不为过,至少他还有当祸水的本钱。不像某些人!
“老兄,你也太能扯了吧。谁不知道你的红粉知己多如牛毛?”不缺她这一个。
做朋友是可以的,因为他够朋友,讲义气。但如果做夫妻,那还是免了吧。自个儿有几斤几两,她还不清楚吗。这份情藏在心里即可,本人高攀不起,也不想高攀。心只有一颗,碎了哪找去?
“包括你吗?”多是多,但里面没有你,要那么多红粉知己干什么。他是风流,但不下流。而且感情很专一的,以前花不见得现在也花,外表花不见得内心花。
真是的,别人都当自己是个宝,她呢?视我连根草都不如。
想他古晔要车有车,要房有房,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这个程云是不是脑袋积水了,对他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有时候他还真的想撬开程云的脑袋,看看是什么构造,不然怎么会对他视而不见?
“你不是最清楚吗?”多此一举,患有健忘症不成?不是他哪不够好,而是自己对他没有足够的信心。对于爱情她敬谢不敏。
嫁给一个又帅又多金的男人,是自讨苦吃。因为他有当祸水的本钱。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是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但虚荣过后留下的是什么?
平凡的人最适合做平凡的事,飞上枝头变凤凰或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都不适合她,而12点钟的灰姑娘早已过时了。她还是安安分分的做好自己的事比较实际。
“我不清楚,能告诉我原因吗?”古晔苦涩的说完,静静而执著的等待着答案。
为什么?他是真的不明白。如果说自己是纨绔子弟,他绝对不会承认。一开始他是有恃无恐的挥霍金钱,不用有后顾之忧。因为他有本钱,有能力让自己活得随意且自在。毕竟是青春年少,有的是资本去玩。可是碰到程云之后就全变了,为什么她还要用以前的眼光来衡量自己?时代是在变得好不。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以痛改前非了,为什么还要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其实古晔的本质并不坏,只是用自己的方式来处理问题而已。
是,他承认自己以前有过数不清的红粉知己,可在遇到程云之后,那些红粉知己就变成了历史,从此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路,各过各的桥,全身心地守候在程云左右。只为博得她的欢心,为什么她还要视而不见?
真是可笑,长这么大第一次为一个女人费尽心思,却毫无收获,也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笨蛋,聪明的脑袋想不出更有效的方法。以前那些手段计谋从来没有在程云身上试过,当然也不敢试,因为她是个以外,也是个特别。他不想用过激的方法留下她,那样对以后的生活没好处,也只会让自己走更多的弯路。
唉,太窝气了,在她面前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像个男人过,当然这是私下的。
气啊,可是又能讲是谁的不是?又能怪谁?谁让自己有过不良记录呢!但总不能因为这样就要否定他的全部吧,一点概全是不公平的。
“原因?老兄,你今天很不正常,你确信自己是古晔吗?看着这张自己既熟悉又陌生的俊脸,程运始终都不会了解他是怎么了。因为她很少用心。
他大少爷是那种越挫越勇的人,聪明的脑袋没有几个人可以与之相比。今天是怎么了?一幅颓废挫败的模样,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相识这么久,她是越来越不懂古晔了。他的心思有时比女孩的还要难猜。她真的很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认识他。
不可否认,这几年相处下来,他对她照顾得无微不至,但也不能因为这样就叫她以身相许啊。他可从来都不是做这种没头没脑的事的人。
私下,他们是朋友,是哥儿们,在程云的内心世界多少对他有些依恋,不是她把这份情愫隐藏的好,而是她无法说服自己去破坏这层关系。因为朋友对她而言已经足够了,她从来不是会去奢望爱情的人,也从来不去破坏朋友的情谊。
一旦连朋友都没得做,那他们的关系将会实行如陌路,她不是一个可以和其他女人一样,追着一个身边根本不缺少女人的男人过一辈子的人。尽管他现在的生活过得很简单,但谁又能保证他这不是一时的新鲜,想过几天平凡且清淡的日子呢?
程云是那种不会为了捍卫自己的爱情而挺身而出的人,逃避才是比较适合的。
懦弱也好,胆小也罢,或许她这一生都是生活的弱者,但是她不在乎,她认为这样的生活很好,在现在的社会中当鸵鸟也是一种幸福吧。因为她不认为自己还有勇气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也不认为上帝会记起她还没有幸福。她是个被幸福遗弃的人。一直都是。
虽然朋友不多,生活的色彩也不多,但人生一知己足矣,她有几个知心朋友就够了。不会再做所谓的白日梦,因为梦早已弃她而去。而她也早已过了做梦的年龄。所以她很平淡的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从不强求什么,除了自己所在意的。有时候她真的怀疑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程云,别问我理由,也别向我讨要原因,嫁给我。我们结婚好吗?”古晔的声音在嘈杂的场所内透着挫败,无奈,恳求,希望与期待……
“好吧。”冷静地思考了好一会儿,程云缓缓的点头。
她不知道这次的决定是对是错,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决定能够帮助他,而她再怎么无情也不可能看着古晔陷入这般的痛苦之中。他是她永远的阳光,所以她决定帮助这位自己定位的好友的人,尽管心中有几分不认同。
如果是清真的要走到这一步,那她无话可说。毕竟现在的程云是见不得他痛苦的。至少现在是。
反正古晔也是不婚主义的拥护者,相信双方之间不会有什么牵拌,更不会给彼此带来任何的困扰,只要自己管得住自己的心。这是他们的默契,也是他们的友谊,更是他们的生活。
只是一张纸而已,以后他们还是自由人。如果到最后这得连朋友都没得做,那也只能怪自己一时心软,不够坚强。不然能怪谁呢?顺其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他从不强求,随缘吧。
他不说可能是有原因的,多年的朋友不可能白交,难言之隐谁都会有,然而此刻程云选择的是相信。
错也好,对也罢,她是无悔的。至少这是程云此刻的心境。
不管她对不婚主义还要用户多久,只要结婚的对象是古晔,她是不可能选择不的。因为她的心不允许他这样做。可是她很少听从自己的心声。这次算是少有的坚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