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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树下的“家”

除了一棵大树,这里什么也没有。杰米为什么说这里是家呢?

几年之后(1995年),我与杰米相约再次在布鲁姆小镇相会。

那一天,我乘坐的汽车抵达布鲁姆小镇已是夜里8点钟。下了车,我不由自主地来回张望,虽然心里十分清楚,他不会出现在汽车站,因为这不符合他的习惯。但是,荒原上的事,实在是难以预料。这不,还没等我打消刚刚浮起的念头,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黝黑壮汉立在了我面前。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颚上的一把胡子,现在变成了两条小辫子,一根细线将它们扎在一起拖在胸前。他自己不会去花工夫编胡辫,定是哪个调皮孩子的杰作,最后忘了剪掉线头。这个熟悉的外形轮廓在我头脑里已不知出现过多少回了,有时我都会想象如何在这小撮胡子上做文章。

这不是杰米是谁?我仔细地审视着眼前的人,真是那个在监狱里的杰米!过去几年,有人将他的画印在布上,做成服装,在许多国家办画展。他卖画得了许多钱,我一直担心他可能会被白人画商宠坏。

“你好吗?”杰米先开口了。从他脸上的笑容和说话语气上显示,他对我们再次相见有说不出的激动。

“好!你呢?”我问。

“还行。”杰米说。他和许多土著人一样,不会轻易地喜形于色。

汽车站,刚下车的人大多已离开,只有三位还等在那里,准备上车去沸滋若依·格尔辛(Fitzroy Crossing)小镇。杰米示意我上车,并告诉我,他要赶去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我早注意到他脚旁的蓝色旅行包上面夹着一个黑乎乎的枕头和布单。经常看到土著人走到任何地方都离不开这两样东西,男人去寻找猎物,女人铺开布单把孩子放在上面,烧上一堆篝火,等待男人回来。如果走到一个风景优美还有水洼的好地方,一家人就会住上几天。

我又重新跳上车。我们的汽车到达沸滋若依·格尔辛时,已是凌晨两点钟了。十月的荒野上,白天的烈日可以把人晒焦,夜里寒气又可能把人冻僵。

天黑得看不见路,我紧抱双臂,凭着感觉跟在杰米身后。杰米不断地提醒我注意草丛、小树和石头,我还是被树枝挂得叫苦不迭,几次被石头绊倒在地上起不来。黑夜里什么也看不见,杰米是凭什么绕过障碍物的呢?

“杰米,我不想走了,能在这里过夜吗?”

“不远了,就在前面。”杰米笑道,“离我近一点,但不要和我并排走。”

“对不起,杰米!我的腿抬不起,快冻僵了。”我战战兢兢,音调都变了。

“穿上我的衣服。”说着,我就感到一团东西丢在我的身上,吓我一跳。伸手一抱,是杰米丢过来的衣服,我已顾不了许多,穿上身,凭着感觉,努力跟上眼前模模糊糊的一团影子。

黑夜里,就听到杰米用土语哼起乡谣,每一句的调子似鸟语般婉转,有时特意拉得很长,接着又如动物长鸣,夹杂着土语的发音。我被感染了,情不自禁跟着来了几声。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听杰米说:“到了,我们到家了。”

我抬头四顾,除了一棵大树,这里什么也没有,为什么杰米说是家呢?

“帮我抱点树枝燃起篝火。天气太冷了……”

我赶紧放下背包,把手上的树棍掰成几节,杰米点燃了干草,添上树枝,不一会儿,篝火火势渐旺。火光下杰米只穿着一件单薄的T恤。“你不可以把衣服给我让自己受冻啊。”我感动得几乎是无地自容。

“没事。我比你这个城市小伙子强壮多了。”在火光的映照下,周围除了杂草,唯有这棵大树。这一夜我们就睡在大树下。离我们不远,不时传来几声狗叫,有一些土著人住在那里。

第二天才看清周围是一片空旷的荒野,较远处有一排平房,我已猜到那是小超市、邮局和加油站,也许还有一个小酒吧。任何一个小镇上都少不了它们。由于小镇处在西澳大利亚重要的交通位置,来往于周围几个主要城市之间的汽车都在此加油、休息。土著人自行规划了一个禁区,距离我们的家(大树)不远的一根柱子上钉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几个字:“禁止入内”。它是针对白人和过往游客的。近处有一辆汽车的残壳,上面涂满了各种污浊词语和图画。附近还有许多空啤酒罐和垃圾,只有这棵枝叶繁茂的大树,像一把张开的伞,它就是杰米的家。平时大家喜欢聚集于此喝酒、聊天、画画。

“每一次我来都住在这里,久而久之,就成了我的家,没人可以占据这里。”杰米说着不停地向篝火上添枝。

我带有一条毯子,还有一个睡袋。我把所有的衣服套在身上也不够,杰米也冷得不行。我真没想到十月的荒野上,昼夜温差会如此之大。我们干脆坐起来,加强火势,裹着毯子在篝火旁聊起了天。

我想到在监狱里的杰米,就直问:“那次蹲监之后,日子过得如何?没有再回去吧?”

他笑而未答。

“噢,我还不知道你为什么事蹲监狱呢?”我小心地问。

杰米不好意思地摸着那撮非常调皮的胡子,说:“喝多了,闹事伤人!”

喝醉了的杰米会是什么样?“回去过吗?……如果没有再回去过,说明你戒酒了。”我说。

“不……喝的次数少了。喝多了,派特不让我进家门。”

“你也怕老婆呵!”杰米双手插在衣兜里做着鬼脸,无可奈何。派特是杰米的妻子,一位说起话来带着浓重英国口音的金发女人。她是一位心理学家和作家。她也是在监狱里与杰米相识,听上去杰米与监狱有着特殊缘分。

“许多年前,我还年轻力壮,做了一点错事,按照白人的法律,这点错事变得很严重,被关了进去。没想到坏事变好事,在那里,我学会了画画,也幸运地认识了派特。出狱后,派特辞去了她在狱中的工作,跟我回到沙漠上生活了三年时间。”杰米说得十分简练平常,像我这样的听者当然不会满足。

“三年里你们都做了些什么?”

“平时,我教派特如何在沙漠上生活。”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当然想知道更详细一些。

“沙漠上气温很高,首先需要水。”

“能找到水吗?”

“能,当然能。许多是临时的水,还有些是永久性的,我们叫它吉力(jila)。其次就是食物,由于气候太干旱,沙漠上的动物越来越少。”

“那怎么办?”我问得十分幼稚。其实,这正是造成土著人经常迁移的原因之一。

“动物虽少,但也足够我和派特两个人吃的。”杰米的言语口气里表露出一个猎人的自信。过了一会儿杰米又说:“除了狩猎之外,派特对我讲一些白人的故事。更多的时候,我对她讲我们土著人的故事。她把故事写下来,然后配上我的画,就变成了一本书。”说到这里,杰米脸上露出了调皮的微笑,他好像想起了一件什么有趣的事情。他说:“我们也想象了一个邀请英国女王来沙漠上作客的故事,由派特代笔给女王陛下写了一封邀请信。几个月之后,我们接到了陛下的回信。又过了几个月,女王她真的骑着骆驼,带着宠物出现在我们面前。我对女王 说:‘女王陛下,您虽然是澳洲的女王,但却从未真正踏上过澳洲的土地。从现在开始,这片土地上的人、生灵、万事万物都已感受到了您的气息,我们感激陛下的来访,祝愿陛下有一段愉快的时光。’这番话是派特教我的,也正是我想说的意思。女王回去后,对沙漠之行大大赞赏了一番,特别提到女王的小宠物狗,到处在寻找才结识几天的新伙伴──我的猎狗。最后,陛下还邀请我们去她家作客呢。”(关于这一段故事,派特后来专门写了一本小书。)

听说,后来杰米去英国办画展,真的受到英国女王的接见。“你最近还去国外开画展吗?”我问。

“我们今年去了英国开画展,派特也顺便回去看看家里的亲人。她并不经常回去呵……你怎么样?”没想到杰米把话题突然转到我的身上。

“我?我也有很久没有回去了。”经杰米这么一提醒,我才意识到自己真是有许多年没有回去了。我完全是沉迷在如何发掘澳洲土著文化这个课题上了。记得最后一次申请延期临时居留签证时,移民官看了我的材料,问我愿意申请永久居留吗?难道他也为我一次次地延期觉得麻烦吗?因为我的理由太特别,过去和今天没有人这样做过,今后恐怕也不会有人犯这种傻劲。那时,在澳洲的中国人,大多在为生活、居留而挣扎和奋斗,而我这个穷画家却来到了荒野和丛林里逍遥自在,过上了土著人的生活。没想到幸运之神竟然会落在我的头上,我感觉十分意外。同时,它又好像是上天的安排,减少了我的许多后顾之忧,让我安心地生活在土著人中间,用我的画笔去描绘土著人的精神和生活。三个月后,我以“特殊人才”的身份拿到永久居留签证。我相信移民官一定看出我这个穷画家对澳洲社会也能做出一点贡献。

但是,眼下的我却在抱紧自己的身子,忍受着寒风的侵袭。刚才杰米的一句话勾起了我对自己家乡的思念,我默默地告诉自己:结束这次旅行后我一定要回中国看看。

荒原的早晨,阳光来得早,但凉爽的空气中还透着一些冷意。一早醒来,见杰米正在摆弄一根笔直的树棍,它是猎人不可缺少的武器。树身上还靠着另外的几根,有的棍头捆着钢针,形成了叉子。这是男人的武器,用来狩猎,也可以作为攻击搏杀的武器,犹如飞去来器一样。

长矛是男人的工具,女人总是携带一根比长矛要短的坚硬树棍,用来挖掘。另备一个长约70厘米、宽约40厘米的木容器,用来存放挖掘和采到的东西,婴孩亦可放在里面,还可挎在腰间。每每想到这里,我总是会构想出这么一个画面:画中有一个女人穿着一件土红色的长裙,上面有一个图案,那是用无数个大圈套小圈的点点组成,它象征着“水洼”。在大漠上,水就是生命。长裙罩在一个黑肤色细长女性身上,黑与红融和得恰到好处,显示出一股野性美的活力。女人赤脚走在被烈日晒得焦黄的土地上,倾斜一侧的身体显露出扭动的曲线,是那么自然优美。更精彩的是女人那回首一瞥,从她的眼神里显露出一组多彩的神态,有羞涩,有坦然,有自信也有自卑,有满足也有无奈,有美丽也有丑态。总之,有什么就显示出什么,唯独没有掩饰。

“嗨,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杰米打断了我的想象,他压低了声音,做出一副神秘的姿态。我注意到,他下颚上的胡子分开扎成了两个马尾。

“梦见什么了?”

“中国,我去了中国,看到好多的人哎。”他瞪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如何形容是好。瞧着他那憨厚、淳朴的可爱劲儿,我默默地保证一定努力满足他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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