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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叫郑小歪,不正也不歪

我叫郑小歪,不是方方正正的正,却是歪歪斜斜的歪,外号啤酒鸭,十来二十岁,从事着一个古老而又神奇的职业。

之所以选择这份工作,是因为我这人很特别,对,特别的懒,经常会懒得连脚趾都不想动一下。这么说吧,要是能坐着,我就绝不会站着;要是能躺着,我也绝不想坐着。就像现在,我就正躺在一个陌生女人的床上。之所以说陌生,是因为还没有深入了解过她。之所以要躺在她的床上,是因为我的手脚都被她绑了起来。

当然喽,说这些并不是要告诉你,我就是个懒散堕落、浮浪不经、自暴自弃的家伙。其实我对生活充满了热爱,还经常为生活而玩命。别问‘生活’是谁?那不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生活,就是生活!而我,只是一个小流氓,一个玩命活着的坏人。

虽然很多人以为流氓是份很酷的职业,看着挺刺激,也挺有意思,而我也没觉得做流氓有什么不好。可以前我很少告诉别人自己是干什么的,毕竟这事不太光彩,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说出去给家里人丢脸。之所以现在想说,大约是因为太过寂寞。

是的,寂寞!难以摆脱又极易沉溺的玄妙玩意儿,有时候它无法消释就会像野草般疯长,将人类大脑里每一个空洞的角落都塞满,就像我的嘴现在正被一件女式内衣塞满了一样。

喂,老兄,看你都想哪儿去了?

我只是打这儿路过,然后顺便砸了这个在街头派发招嫖广告,大搞‘仙人跳’勒索钱财的野鸡按摩店。你知道的,她们这么做一点品位都没有,分明就是违背职业道德,损害街区声誉,败坏社会风气!更可气的是,她们连上上个月的清洁费都没交,我老大坤哥派我来就是为了给她们点颜色看看的。什么是清洁费?哦,就是保护费咯!

当然,最可气的是她们完全不上道儿!竟不顾江湖道义,使出令各路豪侠闻风丧胆的外门神兵--折凳,将我手下的小弟打得哭爹喊娘,如鸟兽般四散奔逃,完了还把我绑了起来,居然还报了警!然后你都看到咯,‘仙人跳’这事没人举报,警察叔叔查无实据,也不能把这破店怎么样。而哥们儿我正好打烂了她们的橱窗玻璃,还把店内砸了个稀巴烂!

于是,我就这样被警察叔叔扛走了。毕竟这是在我们地盘上发生的治安纠纷,因为有人报警,警察就不能不管,而我们也不好不给警方面子。当然,不用太过担心,这只是个小小的意外,我老大坤哥当晚就把我搞了出来。

第二天,我就一把火烧了她们的店。

谁叫我就是个流氓呢!谁叫我又跟了个这么牛逼的老大呢?!不叼一点以后还怎么混?!

……

灯火阑珊,乐声呢喃,浅红的酒液流淌入透明的杯,亮闪柔盈,好似陪酒小妹湿润的红唇,坤哥已有了几分醉意。

“我当年天不怕地不怕,就特么怕饿!睡醒了我就得吃,吃饱了我又犯困,啥事儿都不想干,就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他声音哽咽地说完,一口气喝干杯里的酒,泪水从那颗独眼中无声滑落,顺着脸上暗红色的刀疤恣意流淌。

“我家本是书香门弟,父亲是中学校长。他曾希望我能好好读书,以后做个医生或者律师的。可那会,我在学校里跟老师打架,还特么喝‘大力’,结果被开除了。于是,我失了学。”他又重重地吁了一口气,抬手抚摸起自己闪亮的大光头。

这是我跟了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听他讲他的过去,也是第一看到他流泪。你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平日里刀尖舔血、无恶不作的流氓老大,竟会有真情流露的时候。当然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跟了他没多久,就能从看场小弟做到老大心腹的原因。因为我不仅有够机智,还是个口风很紧的人,而他刚好很寂寞,很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这就是人性的弱点,老大也是人!

“后来,父亲在将本座吊打一顿后。给我找了份搬砖的工作,搬一块儿砖挣一分钱,傻出力气的活儿。他说做事先做人,让我在搬砖中领悟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当然没那么无聊,像王守仁那样格砖头,有意思吗?有意思吗?”

坤哥脸色有些古怪,神情中似乎多了某种失意和渴望。大约,他只是有些醉了。

“那是,坤哥您不仅英明神武,还博学多才!连‘格物穷理’的典故都知道,真有文化!小弟佩服的紧。”

坤哥微微颌首,醉眼迷离,脸上笑成了一朵花,一朵无数伤疤扭曲而成的血色菊花,在昏暗灯光下显得分外狰狞可怖。

“小鸭,你喝酒时微笑的样子,经常能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这辈子我都难以忘却的人,你知道吗?你身上有他的影子!”

他的语气冰凉透骨,笑容已然凝固,瞳孔急剧收缩,端着酒杯的手也停在了半空。用仅剩的右眼冷冷地盯着我,像条受伤流血的恶狼正审视着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房间里空气一滞,恐惧的寒意瞬间溢满四周。

我感到脊背发直,裆部在抽紧,颤抖地问:“影子!谁的影子?”

他双目灼灼,并未作答,只是搂紧了怀里的小妹,频频与我邀杯。待几杯酒水下肚,神色才渐渐缓和,伸手在我肩头拍了拍,龇牙一笑,如沐春风的那种,仿佛整个世界都亮了。

“小鸭,你比刚跟我那会儿叼了许多啊,好好干,我欣赏你!”

“谢谢坤哥,我一定会努力的!”

“好,继续说搬砖,那天上午我搬了五十几块砖,手都磨破了,实在蛋疼的紧。后来灵机一动,我跑去火车站找了几个农闲打零工的农民伯伯,给他们半分钱一块砖帮我搬,工资日结,哈哈。于是我拿了砖场里最高的工资,上工只管睡觉。到开饭钟点儿,跑第一个吃最喜欢的菜。算是过上了梦寐以求、有钱有闲的人上人生活!哈哈…”

我禁不住击节叫好,连连向坤哥敬酒,小妹们也争着给他喂水果吃食儿。

“谁知道啊,好景不长,砖场老板在我一个多月孜孜不倦地启发下,突然开了窍。自己跑到火车站招了一大批半分钱一块砖的农民伯伯。然后,他还说我在剥削他,压迫他,残害他…他,恨我!他要抗争!于是,我特么又失了业。”

“哈哈,坤哥您这是教会徒弟饿死了师父啊!”

接连与众美女交杯对饮,坤哥酒意渐浓,眼神却愈发明澈,说道:“嗯啊,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我是不会原谅他的,就算他跪下来求我也没用!后来,我就拿着他给的1。5倍工钱,在街边舒舒服服地吃了半个月宵夜,才有幸结识到我以前的老大希哥。对,他后来确实是被那个叫阿椒的女人砍死的,但那时候他还在南门天桥下摆烧烤摊儿…”

说完又无限陶醉地抚摸起自己闪亮的光头,舒服的打了个酒嗝,又多了几分感慨:“岁月磋砣,往事不堪回首啊。要不是我特么腿短还晕车,早就去蓝翔学挖掘机了。谁特么天生就想做流氓呢?”我原本想要告诉他,还可以去新东方学厨师的,可分明看到他眼中已有了蕴蕴亮光在忽闪,大约他是真的醉了!

江湖上的朋友都叫他“如意丧心杵”丧坤,传说曾以一柄精铁扳手力敌“南疆双煞”,激战数日而得胜。一役成名,在逍遥林争得名头,抢到常乐街上的一块地盘儿,开山立业,为流氓道上人所称颂。当然喽,说这些并不是为了告诉你,我的老大坤哥究竟有多么变态,多么可怕,多么喜怒无常,或者多么寂寞。而是因为,他就是那枚如流星般闪耀,开启我波澜壮阔的流氓生涯的男纸!

而我们现在所处的逍遥林,也正是我流氓人生扬帆起航的地方。

逍遥林是一个古镇,踞小城以东,群山环抱,易守难攻。远抵襄阳城,近扼武胜关,是历代中原英雄必争之地,颇有声名。

故老相传,远在宋代这里已是往来中原,货通天下的咽喉重镇,商贾云集,馆肆林立,一派市井繁华。

明代更有大侠“赤兔金枪”杨十八在此间聚义,开山立寨,舞一面“虎头儿杨家寨”黑布白字旗。警恶扬善,扶危济困,做些没本钱的买卖,端地是侠名远播。

当然喽,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更不用说这些年仰仗官府开放搞活的政策,逍遥林挟两条南北交通大动脉之便利,又复当年明月。已然成为中原江湖道上的明珠之城,流氓心目中的圣地!这么说吧,如果说一个流氓没听说过应山府逍遥林,那对他绝对是一种近乎残忍的羞辱,那意思就是:你白混了!就好比“A+片儿阅尽,不识武腾兰”一般,可笑又可悲。

其实,我以前就不知道这事儿,这还是一个叫大脸东的家伙告诉我的。

大脸东是谁?哦,这小子挺能打,人也听话,就是脑袋时常短路。当初还是他把我介绍给坤哥的,开始我也做过几天他的小跟班儿,到后来他却反倒成了我的小跟班儿。毕竟出来混嘛,带小弟就得让人服气,人家大脸东对哥们我就特别服气!

当然喽,流氓的生活也应该多姿多彩。不能全是些哥们义气,喝喝酒,打打架,砍砍人的事儿,还得泡泡妞。就好比哥们儿我就有特别想泡的妞,也就是说,我对一个姑娘有意思。

因为,她是个有意思的姑娘。

她是坤哥的妹妹,名字叫小贝,可却并不姓莫,她姓叶。所以,她应该不是坤哥的亲妹妹,更不可能是情妹妹,毕竟坤嫂是一个多么厉害的女人,我猜可能是表妹。大约双十出头,在我们大富豪投资公司做财务,写一手很娟秀的漂亮小字,就像她的人一样。虽然,在逍遥林这个四处花街柳巷,遍地温柔乡的地方,本就不缺少脂粉刮骨的美艳姑娘。可是她不同,就像大脸东说的一样,她不属于这里的世界。

她有一张鹅蛋圆脸,一双扑闪的大眼睛,翘挺的小鼻子,樱桃小口,抿嘴就能露出两枚小酒窝。白净皮肤,自然黑的头发,个头大约有到我鼻尖那么高,身材结实匀称,透着股子健康活力。如果偷偷跟在她身后,就能看到有一束青丝马尾在鼻尖前忽闪忽闪地跳跃,很生动,很活泼,很有朝气。

可她偏偏又是个冷美人!

我到公司来入伙这么久,眼看着她每天准时上班,又准时下班,安静地工作,安静地吃饭,安静地喝水…却似乎从未见她笑过,也没见过她生气,待人接物永远都是冷冷冰冰,一副惜字如金公事公办的样子。而她平日里对我的态度,似乎也没什么态度。无论我多么热情,多么主动,或者多么酷,穿的有多帅。她多半只是看看我,抿一抿嘴,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该干嘛干嘛。要是找她说话,也多半也是‘嗯’几声,并不怎么搭腔。

嗯,她就是这样一个让我搞不懂、猜不透的姑娘。就好像一枝冷艳带刺的粉色小荷花,只可远观。

可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想不明白的事情,你就越会去想。而你越是猜不透的姑娘,你就越容易对她着迷。当然,酱子就会显得不够洒脱,全然不像流氓了。可我就是个小流氓呀,多少也会一点小流氓的方法。比如,我每天不管她同不同意都要送她回家,这样就能跟她多说说话;还会隔三差五的,送一些稀奇古怪的礼物给她。

更多的时候,我会一天数次地约会她,什么吃饭、看电影、逛街、旅游、钓鱼、游泳、爬山…甚至是去看我砍人,总之都是些有益身心的活动。而且一旦我想出了什么约会她的好点子,就算正在街头让人追着砍,我也要跑回去告诉她。虽然她多半只会看看我,抿一抿嘴,摇摇头,该干嘛干嘛。

好在啊,我一共约了她2681次,还是有成功的。比如说,两次吃饭,一次看电影,19次钓鱼,一次爬山,还有一次是去乡下蹭亲戚家婚宴看人家杀猪。

当然喽,有时也难免会在某个蔫儿坏蔫儿坏家伙的撺掇下,借故对她毛手毛脚,搂搂抱抱,揩揩油什么的,感觉特别爽…啊,触摸她手臂温润的肌肤,嗅到她身上淡淡的体香,我每次都忍不住心跳加速,血脉偾张,产生触电般的强烈悸动,啊…

但下场一般都会比较惨。因为她真的会揍我。别问我有没有还手,我特么压根就打不过她。好么?

更别说什么六块钱麻辣烫谈谈人生,或者霸道总裁什么的,想都不敢想。一直也就这样,若即若离,不温不火的没什么太大进展。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能将她心头的冰雪消融,化作一泓秋水的温柔。

总之,这个妞儿特别扎手。自打小学会泡妞儿以来,我就没这么糗过。我是多么的忧桑!

而我一旦忧伤起来,就会吃不好,睡不香,走路经常撞墙,连砍人都忘了带家伙。当然,这也就影响到我专心专注地做一个小流氓,进而直接影响到我们紧紧围绕在坤哥身边的整个流氓团伙,更间接影响到常乐街的幕后大老板狗二爷的生意。二爷要是一生气,派铜头阿耀来砍我,唉呀,嘛呀,吓死爹了,不敢想象。

好在啊,坤哥经常见我魂不守舍的样子,就会带我出去吃个饭,喝点酒,赌两把,找三五个小美女抚慰一下。又或者砍几个人,砸几个摊子,烧几家店发泄发泄…反正,那段时间我被坤哥带出去吃得整整胖了两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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