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上岸,我只有弃船而逃。
写完这句话,江湖里的水就干了。
很久以来,我一直沉迷历史,沉没于正史野史里难以抽身。
这么多年,一直以一个姿势写作,以一种姿态在烟火里呛着,灰头土脸地刺穿历史的隧道,与古人古色古情幽会,他们使我活得悲情,活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使原本的生活都涂抹上了一层历史的厚厚的陈谷子烂芝麻。
我心已绝,沦落美色美人美景,让历史去性感吧。我爱我哭我悲我伤我喜我忧我疯我癫,已经和历史没有了任何瓜葛。写我爱的人,写我伤的情,我已不是我自己了。
每当我以同一种姿势阅读他们的时候,才会知道,只有你同我一种姿势,你才会懂得其中烟有多浓烈,火有多噼啪,情有多唏嘘。当你的爱美到山花烂漫时,我就站在最俗气的路口,撞翻你的风尘。
爱,一定是用泪水饲养的。
每当我把苦苦的涩涩的那点爱,压在舌尖下,把野史含在口中的时候,身体里弥漫着的是麻醉剂的苦香。
那时,我活在漫天的雪花里,看不见天,看不见地,看不见自己。
那时,我就想走进晚唐长安咸宜道观里找鱼玄机,在她艳旗高张的门前,把自己泡在性事里写词作曲,看尽春色满园。
那时,我是她前世的同谋,我会路过她,成为她无数过往里忘不掉的冤家,对手,情人,我会在失去她之后,残忍地对她说,我依然爱着你。
千古一悲。不过如此。
女人。当我狠呆呆地写着鱼玄机的名字时,其实,我一直呆呆地看着这段历史,看着鱼玄机如何把爱演变成欲望,把欲望塞进性里,纵性至死。看她的绝望,悲戚,仇恨,如何把才情贴满身体可以炫耀的部位,作践自己,毁灭爱情。
任何一个人,只要把爱塞进欲望里,以纵性来报复爱,无疑就会陷入绝望的天昏地暗的恐惧里。
此时,爱是如此的美丽而悲怆啊。
你不上岸,我只有弃船而逃。
一个男人,一个伟大到卑微的诗人,他叫温庭筠。
温庭筠比鱼玄机大三十二岁。是他从鱼玄机十一岁开始,一直拉拉扯扯地呵护着她,拯救着她的诗情画意,溺爱着她爱的方向。但是某一天,他的爱狼狈逃窜了,因为她的美,她的青春,她潜在的烈焰般的情欲。他越不过年龄的差距,美貌的叹息,世俗的苛刻,人性中不可抗拒的魅惑,他逃离了爱,成全了她的悲剧。
我一直想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恋怎么成了悲剧而没有变成诗坛佳话。我一直不相信历史的说法,因为温庭筠长相丑陋,自卑,温庭筠一直觉得自己比鱼玄机老很多。正史堵不住我的嘴,野史也不会堵住我的怀疑。我想,如果我是天纵奇才的他,我是写艳词的高手,老手,何以惧怕年龄,怎么会把自己爱到骨髓里的美人送到别人的床上。
温庭筠不是“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柳永,他不会喝得烂醉如泥趴在凉风四起的柳树下,等待美人心疼的搭救;他不是“拼阕一醉为红颜”的晏几道,在众多姐姐妹妹乳香肆意的怀抱里撒欢;他不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纳兰容若公子,为情而死,为情而活;他不是躲在床下一边写着“纤手破新橙”,一边支起耳朵听着床上美人和皇帝老子嗯呀的周邦彦。
他是温庭筠,一个把爱情视为宗教的男人,他只能信仰爱情,抚摸爱情,饲养爱情,但不会娶爱情。
这是宗教的禁忌,这是温庭筠的禁忌。
禁忌,多么生动狂乱的一个词语。刺穿禁忌,进入禁忌的内核里,那是何等的狂放的张力。爱没有了探视禁忌的欲望,没有直捣黄龙洞的冲动,爱就死了。
爱从来就不是救世主。
人性中的破洞,从来都是被那一根不可预知的棍棒给捣碎的。
是温庭筠让鱼玄机放生了爱,走向纵欲的不归之路。年龄是鱼玄机跨不过的一道坎,十四岁时,温庭筠把她送到别人的床上。那时,他说,你不上岸,我就弃船而逃。这句话很重,这句话很好听,这句话情断义绝,这句话秋风扫落叶。
她上岸了,嫁给了婚姻。
他没有弃船,没有丢弃那条爱情之船,他驾船而走,泪水洒到诗歌里,可是,她看不见,再也看不见了。
之后,她从婚姻里逃到道观里,艳旗高高扬起,成为金钱性欲的公共汽车,成为自己死亡的停泊点,她用这样的方式折磨爱,报复曾经爱的人。
你是我生命里的沸点。爱的沸点高不过零度,背弃的沸点低不过零度。爱恨只是隔着一层薄薄的冰。
我从来也没有仰望过李叔同。
李叔同从来也没有成为过弘一大师。他始终是一个人,一个男人。悲欣交集,这是他留给尘世的一句模棱两可的话。
如果他真的是弘一大师,他就不会写这样一句沾惹尘埃的话语,就不会在进入佛门之后,关起门不见爱他的那个女人,就不会弃爱他的女人于不顾,驾船独自而去。他关门,他驾船背身而去,是什么,是爱,是凡心未死。
他怕,怕爱沾惹了尘埃。
李叔同其实一直活着,一直爱着,死去的只是弘一大师而已。
一个真实的男人,肉身活着,灵魂死去的大师,我爱。疯狂地爱着,因为他的爱,一直在。
谁又能逃开。谁又能不奢望爱成为救世主。
爱着美色美人美景,就是这样,一个个逛风景的人来了走了,你在冰下,疯狂地靠近烈焰,沸腾自己。可是,你还在不停地说,我冷。因为你太热。
谁能找准爱的沸点。告诉我。
野史一直在给正史补妆。
传奇一直在给爱情补妆。
我一直给自己羸弱的情感世界补妆,给苍白的文字补妆。我怎能不爱花红柳绿的春色,怎能不爱秋叶泛红的浓情蜜意,怎能不爱狂风暴雨的尘世,又怎能不爱六月飞雪的奇遇。它们是一种种不同的颜色颜料,它们会为我的苍白不堪,补妆,上色。
只有残旧才会有补妆,才会有补救,才会有明媚的苍白,灿烂的恐惧,亲密的焦躁不安。
我的情爱一直庞大到支离破碎,你看到了吗?
正史就是婚姻内的琐碎周正的恩爱虚假,野史就是婚外情的诱惑挑逗惊吓的可爱,传奇一直游刃有余地穿梭在正史和野史之间,为失色的爱情日夜不休地补妆。
当你看到一个光彩熠熠的爱来了的时候,你的沸点就是零度,你浑身酥软匍匐在爱的花裙子之下,抬头时,看见的是什么,你就爱上了什么。
你不信,我信。
一位诗人说,我爱谁,谁就离开我。
可是,我爱的人都不在了,我才爱。
我是多么虚空地捏着一支笔,与其说是我爱,还不如说是我的笔在爱。与其说是我的笔在爱,还不如说是笔中的泪水在爱。
就这样,我溜达在野史里,疾走在情爱世界里,说自己,说别人,说爱情,说离别,说着我自己也不知道的方圆不一的世界,一直说到马踏飞燕的狂喜与悲歌一起涕泪四下。
有一天,如果我不能一跃跨上马背,请把我葬在马蹄下。
我从来也不希望命运能给我一个喘气的机会,命运也从来没有好好对待过我,可是,我还是顺从地仰视着这个脾气暴躁的老东西。一切只因为这个老东西在对我关起门的时候,给我开了一扇窗。为此,我能够有机会在深夜在雨天在狂风肆虐的傍晚,溜出去约会野史中的男男女女,情情色色,悲悲伤伤,起起伏伏,山山峦峦。它们就如同瞬息万变的额济纳的秋天,我不知道下一步要发生什么,可是,因为不可知,才让我迷恋,让我痴狂。
我就是这样爱着曹孟德,爱着李义山,爱着遥远的情人格瓦拉,爱着那个敢于同高阳公主云雨之欢的辨机和尚。
认识自己,始于爱,死于爱。
我爱这些理想的男人,他们使我的精神一直处于癫狂,使我的精神失去肉体时,我的肉体还能辨识家门口那盏微弱的灯光,使我的肉体不至于出卖我的精神,我的魂魄。
我钟情于那些异端的女子,是因为她们活得比我真实,虚幻,撕裂,敢豁出去搏杀尘世的懦弱,虚假。她们敢于提着爱,并且敢于把爱和欲望顶在命运老东西的脑门上说,我心不甘。
我很穷,我只有一支笔,里面灌满泪水,饲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