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和霍布斯一样,也是从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出发,用“自然权利”、“社会契约一和”天赋人权的观点,说明国家产生和本质。他认为,依据自然的最高权利,人人都应该生存,都有天赋人权。但是,处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为激情所驱使,各自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善恶,进行报复。因此,那时人们互相敌对,几乎不能拥有自己的权利。为了和平相处,得以生存,人们必须把进行报复和判断善恶的权利交给社会来执行。建立在法律和自我保存的力量上面的社会就是国家。他认为,国家的职能是竭力使人们抑制不合理的欲求而受理性的指导,以达到安全的舒适的目的。因此,他和霍布斯一样,也主张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
斯宾诺莎考察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即民主制的、贵族制的和君主制的。与霍布斯不同,他不主张君主专制,而拥护民主政体。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指出,如果国家强迫人民按照统治者的意思或命令生活,评定事物的真假、好坏,接受某种信仰、崇拜上帝等等,这些都是误用统治权和纂夺人民之权。在他看来,民主制可以使人人平等,人们可以享有宗教信仰、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他把自由看得比任何东西都珍贵。他说,没有自由,社会治安就不会巩固,科学和艺术就不会创新。他在政治学中强调的自由与前已论及的他在伦理学中鼓吹的自由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互相呼应的。
斯宾诺莎在《神学政治论》中还主张政治与宗教分离,政府与教会分离,哲学与神学分离,它们各有其领域,应当互不侵犯。这些主张对近代西方国家逐步摆正政教关系,缓和平息宗教矛盾,发展学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影响。
斯宾诺莎是欧洲提倡资产阶级平等和自由的先行者,他的政治学说是进步的。但是,他提倡的平等和自由有局限性。他主张给人民的自由必须以不危及资产阶级国家的安宁和统治者的权势为限度。
总的说来,斯宾诺莎的哲学是17世纪资产阶级思想的最高成就之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评价道:“当时哲学的最高荣誉便是,它没有被同时代的自然知识的狭隘引入迷途,——从斯宾诺莎直到伟大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坚持从世界本质说明世界,而把细节方面的证明留给未来的自然科学”。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具有明显的进步性,他思想中的辩证法因素是哲学史上宝贵的思想遗产,他的政治学说是民主的和先进的,他的伦理观是理性的和文明的。这些都在当时和后来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尽管他的世界观有机械的形而上学的观点,他仍为人类认识的发展、哲学的演进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执笔:张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