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绝圣弃知,而民利百倍。绝仁弃义,而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章旨”
本章与前章内容接连贯通、一脉相承。前章是描述社会的病象,本章是提出对于社会病象的治方。老子认为圣智、仁义、巧利这三样不好的东西,是祸乱的根源。
老子主张治病挖根,在第三章提出“不尚贤”,本章进一步提出“绝圣弃知”、“绝仁弃义”。在第三章提出“不贵难得之货”,本章进一步倡导“绝巧弃利”。要彻底弃绝“圣智”、“仁义”、“巧利”,使民众返真归朴,保持淳厚朴实的天性。
有人认为,孔子重“文”,老子重“质”,这是两种对立的思想体系。老子视“文”为巧饰,违反了人性的自然。巧饰流行,更形成种种有形无形的制约,拘束着人性的自然。老子在本章中所流露的愤世之言,乃是针对虚饰的文明所造成的严重灾害而发的。知人论世,这应当说是对的。不过老子主张从根本上治理必须返回原始状态,实不可取。
圣:聪明、通达。知:同“智”。
“译文”
抛弃掉聪明和智巧,百姓反而能获益百倍。抛弃掉仁和义,百姓反而能恢复敬老爱幼的天性。抛弃掉技艺和稀奇财物,盗贼自然就会绝迹。这三句话作为理论原则还不够,所以还要让人们实际上有所遵循:外表呈现纯真,内心保持质朴,减少私心欲望,抛弃仁礼学问,自然无忧无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