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葆也。金玉盈室,莫之能守也。贵富而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章旨”
上章从正面讲“不争”、“故无尤”,是“几于道”。本章是从反面说“争则遗咎”,故宜循“天之道”。因此,道与不道,福兮祸兮如何?为人处事,可知取舍了。
老子认为物极必反,盈了以后就要亏,锐了以后就要钝。正反的转化,这是事物的辩证法。老子把它应用到社会生活方面来,他提出两种应付的策略:
防止矛盾激化,告诫“富贵不能骄奢”,要善让。人为转化,告诉人们“功成身退”,要知退。这在古时是可取的,今天看来有局限性。不知矛盾激化的本质及矛盾转化的条件,但还有可取的地方:警惕不要走向反面,不要自我膨胀,要适时而止、见好就收。
持而盈之:有两种说法:一解“持”,执持、握持。指抱持盈满之势,这里隐指自满自足、自我膨胀。另一解说“持”,通殖,取积累的意思,这样,全句就可解为积累以使之满盈。后一种解释比较符合老子本意。
“译文”
积累达到满盈,不如趁早停止。锤锻得尖锐锋利,不能长久保全。金玉堆满堂室,没有谁能守藏得住的;富贵了而又骄奢,就给自己种下了灾祸。功业完成了,就急流勇退,这才是顺应自然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