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说,网络伦理就是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而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电子信息网络,它实现的是人类信息交流方式的全球化和全面化,由于:(1)信息交流本身对人类存在的“本质”意义;(2)网络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影响,使得它成为从具有技术创新意义扩展到具有全面“社会”意义的新事物。信息时代,由网络构成一种与传统社会不同的“网络共同体”或“网络社会”,这种新的社会交往方式必然引起道德关系的变化,产生新型的道德关系。
(第一节)网络社会的信息交流
一切生物为了自身的生存,都必须与外界进行信息、能量和物质的交流。信息是生物生存所必不可少的要素。只有从外界得到必要的信息,生物才能根据这些信息做出适当的反应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我们常说人是社会的动物,这其中一个基本的意思是指人只有在与他人和社会的交往中才能体现出人的真正本质,才能成为一个不同于其他动物、事物的“类”的存在。而交往中所需要的基本要素就是信息,交往关系中无不体现出信息交流关系。因此,人的存在、交往及信息这三者之间就形成了不可或缺、密不可分的关系。
尽管作为交往基本要素的信息在人类生存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各种学科尚没有对它做出一致的定义,或者说各门学科都根据自己研究对象的不同而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今天人们对信息概念的理解有十几种以上。前苏联学者谢尔比茨基认为人类生存的信息环境具有以下结构:
——信息主体(信息的获取者、转换者和需求者);
——与主体相互作用的信息客体(信息源);
——对选择被反映多样化本质部分起制约作用的需求;
——主体的有的放矢活动(这是在外界作用下形成的信息过程中的媒介和意向作用因素之一);
——客体对信息主体的作用;
——反馈联系,对必要作用的编码和复制;
——主体知识水平在信息作用下发生的变化;
——信息感知对主体记忆中描述的观察世界的客观流程固有的依存关系;
——主体利用信息的目的和结果。
这里,他给出的是复杂信息环境的全部因素,如果我们把它运用于人类生存和交往的信息环境,那么我们可以认为,人实际上处于信息过程的网络之中。人要生存就必须与其他事物和人进行交往,交往的过程包含着信息交流和交换的过程,或者说人类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中无不贯穿着信息的交流。因此,从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活动过程看,信息是维持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因素。
首先,人的本质在于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值得指出的是,“社会关系”并不是一种空洞的关系,它包含许多具体的内容,是物质关系还是思想关系,是政治文化关系还是经济生产关系,这里都有具体实在的内容。进一步说,“关系”也不是一种空洞的抽象,它涉及“互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是在“具体交往”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关系是在交往中产生和实现的,交往才体现了关系,有交往才有关系,有关系必定融会在交往中,两者缺一不可。
其次,社会交往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信息交流。有学者指出,社会交往既具有“社会性”的特点,也具有“实践性”的特征,除此之外,交往本身还有其他诸如主体空间性、语言性、物质性、历史性等多种特征。我们这里不是要详细考察交往有哪些具体特点和人类存在着哪些具体的交往关系,我们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一种具体的社会交往方式,其基本的主体之间关系是,或者说必然包含着信息交流。从一般哲学角度来考察人类交往,说到底就是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信息不同于物质和能量,但信息本身又离不开物质和能量交流过程,或者说它就体现在物质、能量交流过程中。
因此,谈社会交往不能忘记信息交流,在社会交往中,信息交流过程是体现在一切社会活动中的,因此,没有信息交流过程也就不会有任何社会交往,两者是一个同一的过程。比如,在人们的经济交往中,其具体内容除了表现为商品货币的流通之外,也必然表现为(经济)信息的交流过程。人类在商品交换的历史过程中,把实际的经济交往中所包含的信息内容突出和独立出来,变成“符号”性的信息传递现象越来越普遍。货币本身代表了一种价值符号,它实际负载了商品流通、商品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信息。人类早期和现在的大量经济活动中,需要实际货币的“物质”交换来实现现实的商品物质流通,但人们也越来越发现实际商品流通方式中可以把其经济和物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信息”过程“独立”出来,“经济信息”的流通和交流过程就成了一种单独的社会经济活动过程,经济活动因而就变得越来越“信息化”。今天,人们只要拥有一个银行电子账号,就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商品交换,你还可以通过电脑网络传输信息进行结算、股票交易等过去需要实际现金往来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电子信息化”实际表明经济活动中本来就有经济信息的交流过程,只不过人类在历史过程中把它进一步突出出来并且依赖先进的电子信息网络来进行而已。
经济过程是这样,因为它直接与人们的基本生活过程相关,人类的其他交往活动和过程何不也是这样呢?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其中的基本意思,即正因为人类社会交往活动中的基本过程就是信息交流,而且信息交流本身是人类社会交往的基本特征和要素,所以在信息时代,电子信息网络能够把这一过程“表现”出来。如果一种事物和过程根本不存在信息流通,那么网络系统是无法把不存在的东西表现出来的,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不可能成为今天实际生活过程所离不开的东西。
再者,信息交流方式的变化实际就是人类生存方式的变化。当信息交流手段和方式发生变化时,势必改变和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类史告诉我们,人类的产生和进步是由劳动方式的改变所推动的。在劳动中,人类才构成“社会”,也正是在劳动中,人类才产生了属于自己的交流方式,其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出现了语言这一人类所特有的信息交流方式和手段。因此,劳动及其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语言是人类从猿到人决定性转变的基本促进因素。有了语言,人才成为与其他动物不同的“类”,真正的人类文明史才得以出现。从人类信息交流的过程看,语言是信息的主要载体,离开语言,人类无法思维更无法进行真正人类的交流。
而在人类交往中,由于信息交流方式发生变化也引起了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人类的许多重要发明和技术创新,首先改变的是人类的信息交流方式。有了语言,人类从动物感性的直接交往中产生了以语言为媒介、以抽象思维为主要特征的人类特有的社会交往,有了文字,人类生活方式进一步改变。无论是无线通讯还是电子信息网络的出现,其首先改变的都是信息交流方式,从而使人类生产生活面貌发生巨大变化。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第二节)中详细论述。总之,信息交流技术对人类社会的意义,不仅,或者说更主要的不是技术方面的,它同时也具有更为广泛的人类社会学和文化学的意义。
(第二节)人类社会信息交流的历史
人类交往的过程从基本因素上讲是信息交流的过程,通常人们把传递或交流信息的过程叫做通信,人类传递信息的历史也就是通信的发展史。这个历史过程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次飞跃是出现了语言。语言是人类信息交往区别于动物信息交往的最早工具,也是反映人类交往方式本质特征的最早载体。人类利用语言交流信息,把声音作为通信的手段,只有人类才在发音的基础上发展了语言的功能,这一点和其他生物用声音传递信息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次飞跃是文字的出现。有了文字使人类传递信息的方式向前迈了一大步。利用语言,人们只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面对面的进行信息即时传递。但有文字以后,不但不在一地的人们之间可以交流信息,而且打破了人们传递信息的“同时性”,使前代人可以向后代人“传话”。
人类信息交往的第三次飞跃是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出现。这两大发明使记录、贮存和传递信息有了更加可靠的手段。从此,人类有可能将日益增多的知识积累起来并一代一代传下去,人类社会进入了广泛将印刷品作为知识的基本来源的时代。
人类信息交往的第四次飞跃是从19世纪使用电之后开始的。1840年,美国人莫尔斯发明了第一台实用的电报机。电报传输的速度要比以往任何通信方式都快。此后,通信技术又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突破,尤其是1877年,贝尔发明了第一部磁石电话机。
在此基础上,广播、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完善是人类信息交流手段的一大进步。借助无线广播技术人类可以突破空间界限把信息传导到电磁波所能达到的地方,使信息传递更为方便、快捷。而电视使所传输的信息内容更为丰富,它不仅传输声音图像,也可以传输其他任何可以变成电子和数字信号的信息。卫星通讯技术、光纤通讯技术以及交互式信号传输技术与电视技术的结合,不仅可以使信息传递在时间空间上的“距离”不断消失,而且增加了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互动,所传输的信息内容也不断丰富。
20世纪中叶以来,在无线电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和卫星通信技术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人类又在信息交流方式上取得了新的进步:出现了电子计算机网络或电子信息通讯技术。我们今天熟悉的所谓“信息高速公路”实际上就是一个高速电子网络,是一个能给用户随时提供大量信息的、由通信网络、计算机、数据库以及日用电子产品等组成的完备网络。在电子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上,社会将形成一套为公众提供多种信息服务的社会公共信息交流系统。
这种新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方式将对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极大的影响,人们今天常说的“3A”、“3C”和“3D"就反映出电子信息技术的主要功能,“3A”即工厂自动化(Factory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OfficeAutomation)和住宅自动化(HouseAutomation);“3C”即通信(Communication)、计算机(Computer)和控制(Contr01)的“三”结合;“3D”即数字传输(DigitalTransmission)、数字交换(DigitalSwitching)和数字处理(DigitalProcessing)的“三”结合。
从单方面看,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是人类以往各种信息交流手段优点的最高体现,但我们要指出的是,它的优点不仅仅或不主要是某个优点的发展,更在于它把各种优点集于一身,这样它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就不是某项单方面优点所能相比的,而是一种“系统”中由于多个要素共同结合而产生的系统演变,是交往方式上的一场“革命”。过去,大部分的信息都经过人的缓慢处理,以书籍、杂志、报纸和录像带等固化媒介的形式出现。现在,已经被电子数据传输所取代,这种传输是以光速进行的,并且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计算和数据交流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
一个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传递信息的新世界正向我们走来!
(第三节)信息社会的网络道德
道德关系的变化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变化的反映。当人们的交往方式和交往的物质手段发生了变化,同时带来的将是道德关系的变化。我们这里着重从信息交流方式的变化来考察人类道德关系的变化。
在以语言为主要信息交流媒介和手段的时代,交往过程的道德主体处于一种简单的关系中。在这里,交往主体相互间的联系是直接的,彼此间的信息传输没有技术中介,对信息的理解以共同处于的语境为基础,信息传递的范围有限。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交往者的道德关系也是直接的和简单的,信息发布者行为的选择和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往往只是限于语言的对象、交谈者处在狭隘语境和语言(声音)所能涉及的范围。
文字出现以后,道德关系进一步复杂化。这主要是因为在信息交往主体间出现了一系列中介,信息发布者把他所要表达的思想和消息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把它们刻画在诸如岩石、龟甲、兽皮、布帛或纸张上。这样,信息主体间的关系就进一步扩展了,只要信息载体所及的地方,都可能成为信息传播的范围,不但同时代的人可能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在这些文字载体能够保留下来的历史过程中,后代人也能接受前辈所发布的信息。由于出现了文字中介,一方面是信息交流过程和范围的扩大化,另一方面也使得信息交流主体间的关系变为非直接性,信息发布者在写下文字或其他符号的时候,他往往面对的不是一个与他直接“对话”或“交谈”的主体,即使他心目中有信息传导“对象”,但实际上,信息究竟传达到什么地方,被什么人接受(当然,如果是私人通信,那信息传输的目的将会更明确一点),接受者如何理解信息的含义,以及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他常常是不可能完全预测到的。如果信息发布者的道德观念较强,他也许会意识到,尽管他在发布信息时面对的不是一个直接的信息接受者,但由于文字会通过各种方式流传,那么他就会对所写下的东西的道德后果进行考虑。也正是文字形式的信息使交流或交往者之间出现了间隙,如果信息发布者不写上自己的名字,那么信息接受者通常是不知道作者是谁,发布者常常也不会意识到信息最终将造成的社会影响及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道德责任和义务。这实际上就是现代解释论所说的“文本”和“理解”之间的沟壑。